细说“赊销与赊购”
产品赊销 制度

产品赊销制度产品赊销制度一、背景介绍产品赊销制度是指企业向客户提供赊销服务,即客户可以先取得产品并延期支付款项。
这种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提升销售额,增加客户忠诚度,同时也给客户提供了灵活的支付方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品赊销制度的定义、优势、实施步骤以及管理措施。
二、定义产品赊销制度是指企业与客户达成协议,客户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取得产品并延期支付款项的一种销售方式。
赊销期限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30天至90天。
三、优势1. 提升销售额:赊销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吸引更多客户,促进销售增长。
客户可以先取得产品,无需立即支付款项,降低了购买产品的门槛,增加了销售机会。
2. 增加客户忠诚度:通过提供赊销服务,企业可以建立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增加客户忠诚度。
客户在购买产品时会优先选择赊销企业,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3. 灵活的支付方式:赊销制度给客户提供了灵活的支付方式,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赊销期限,减轻了客户的经济压力。
四、实施步骤1. 确定赊销政策: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赊销政策,包括赊销期限、赊销额度、赊销利率等。
同时,需要明确客户的资信状况评估标准,以确定是否给予赊销服务。
2. 签订赊销协议:企业与客户签订赊销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协议中应包括赊销期限、赊销金额、赊销利率、赊销还款方式等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赊销审批流程:企业需要建立赊销审批流程,对客户的赊销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流程可以包括资信评估、内部审批、风险控制等环节,确保赊销风险可控。
4. 赊销管理系统:企业应建立赊销管理系统,对赊销客户进行管理和跟踪。
系统可以包括客户的赊销额度、赊销还款记录、赊销欠款余额等信息,方便企业进行风险控制和客户关系维护。
五、管理措施1. 风险评估:企业在提供赊销服务前应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了解客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
可以通过查阅客户的信用报告、征信查询等方式进行评估,确保赊销风险可控。
赊销业务流程

赊销业务流程赊销业务是指企业为了拓展销售市场、提高销售额,向客户提供一定的信用期限,允许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先取货,后付款的一种销售方式。
赊销业务流程是指企业在进行赊销业务时所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操作步骤,下面将详细介绍赊销业务流程。
首先,客户下单。
客户在确定购买商品后,会向企业提出订单,订单中包括商品名称、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详细信息。
企业需要认真核对客户订单,确保订单信息准确无误。
接着,企业进行货物出库。
根据客户订单信息,企业进行相应的货物出库操作,将客户所需商品按照订单要求进行打包、装车等操作,准备发往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
然后,进行送货安装。
货物出库后,企业需要安排送货人员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相应的安装、调试等操作,确保客户能够顺利使用所购商品。
随后,客户验收货物。
客户在收到货物后,需要进行验收,确认货物的完好无损、数量无误,同时检查商品的质量和型号是否符合订单要求。
接着,客户确认订单。
客户在验收货物后,需要确认订单,并签署相关的收货单据或确认单据,表示客户已经收到货物并确认无误。
然后,企业开具赊销发票。
企业在收到客户确认的订单后,需要根据订单信息开具相应的赊销发票,将发票寄送给客户,同时记录赊销账款。
最后,客户结算赊销款项。
客户在收到赊销发票后,根据赊销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结清赊销款项,完成整个赊销业务流程。
赊销业务流程的顺利进行,需要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密切配合和良好沟通,同时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赊销管理制度,确保赊销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赊销业务流程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企业为什么要赊销商务指南频道_商贸知识_贸易宝典_赊销_贸易_销售.doc

企业为什么要赊销_商务指南频道_商贸知识_贸易宝典_赊销_贸易_销售赊销是企业之间和企业与消费之间进行信用交易的典型做法和主要表现形式。
由于赊销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信用交易,买方的付款是发生在未来的,而未来的事情没有人可以百分之一百地准确预测,因此,不管企业在赊销前进行怎样详尽的信息调查,也不管其运用何种先进的评估技术,都不可能完全避免信用风险。
可以说在信用交易条件下,信用风险的产生有其必然性,它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只能将其尽量化解,而不可能讲信用风险降为零。
既然赊销肯定会出现信用风险,那么,企业为什么还要进行赊销呢?而且赊销的比例还越来越大呢?主要有如下3个方面的原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从人类社会有经济价值交换活动到现在,总共经历了3个经济阶段:第一个阶段叫做自然经济阶段;第二个阶段被称为货币经济阶段;第三个阶段,也就是最高阶段,被称为信用经济阶段。
自然经济阶段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物物交换,以物易物。
但是这种物物交换成本最高、效率最低,无法满足人类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进步,物物交换逐渐被货币交换所取代,因为货币更便于携带,更利于节省交换成本、提高交换效率。
但是,用货币作为交换的媒介同样也有成本。
事实上,货币就是一种特殊的商品,银行就是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企业。
既然货币是一种商品,它必然有成本存在,就是我们说的货币成本。
企业在向银行借用“货币”的时候,必须要支付利息,而货币成本的支付必然会加大隔日企业和整个社会的交易总成本。
在信用经济阶段,大多数经济行为主要使用信用作为交换的媒介,而不再需要货币作为交换的媒介。
比如我们生产销售一件棉布衣服,需要进行棉花采购、粗纺、细纺、、加工、建材、缝纫,最后变成成衣卖给批发商,再卖给零售商,最终卖给消费收回资金,中间经过了许多环节,各环节赚取一定的合理利润。
在货币经济阶段,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向银行去借贷资金,从上家购买再销售给下家,每一个环节都需支付货币成本。
细说“赊销与赊购”

细说“赊销与赊购”目录一、基础性知识二、财税处理三、赊销、赊购实务业务分析一、基础性知识(一)概念赊销是信用销售的俗称。
赊销是以信用为基础的销售,卖方与买方签订购货协议后,卖方让买方取走货物,而买方按照协议在规定日期付款或分期付款形式付清货款的过程。
赊销商品使卖者成为债权人,买者成为债务人,这种债务关系是在商品买卖过程中产生的。
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商品的销售已完成,双方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和其他民事关系。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对于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约定该事项的,税法确定货物发出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主要考虑:一是,便于掌握,也便于纳税人核算;二是,从道理上也便于纳税人接受和遵从。
一般来说,赊销是指先发出货物,再收取全部款项,分期收款是先发出货物,再分期收回货款。
按照规定,在合同约定时间纳税也就是在纳税人收到货款时纳税,只就收到的货款征税,没有收到的货款在下一个收款日期再纳税,这样既不占用纳税人资金,也有利于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因此,反过来说,如果纳税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收款时间,或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就要在货物发出时全额纳税,势必占用一部分资金。
这也说明,税法的目的是引导纳税人按照规范的方式经营,相应的纳税义务也较轻,如果经营不够规范,那么所负的纳税义务虽然相同,但需要付出的成本就要增加,实际上增加了纳税人的实际支出,客观上具有惩罚的效应。
20088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为什么会赊销

为什么会赊销经销商为什么要做赊销?不外乎以下几种原因:1.资金实力不足,想做你的产品,但是又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只有先把你的货拿来,卖了以后,再看情况跟你结帐;2.有资金实力,但是出于生意习惯,想以货款来要胁厂家,来取得一些双方约定条件之外的得益;3.从经营风险考虑,不花钱又能赚钱,这样的好事谁不想做?谁也不想自己的现金变成一堆不知何时才能出手的货物,从降低经营风险上考虑,经销商有这种想法,是相当的正常;4.你所处的行业是赊销盛行的行业,经销商与厂家谈判,普遍将能否争取到赊销的条件作为自己能力大小的表现,如果一个优秀的经销商,他经销其它的知名品牌也是采取赊销的方式,经销你的产品让他掏现钱,是不是让他觉得很没有面子?证明他的信誉很差,差到厂家让他现款进货?你的产品为什么要做赊销,也不外乎以下几种原因:1.所处的行业是一个产品同质化严重的行业,除了包装,张三的产品和李四的产品完全一模一样,但是这个行业又不能像日化饮料产品一般,靠新颖的包装能够打动人,这就是一个很头疼的问题了,如果没有绝对的价格优势,经销商经销你的产品面临着产品利润率低,销路难以打开等一系列风险,除了赊销,你还有什么吸引经销商眼球与兴趣的有力武器?2.你的产品缺乏知名度,不管是经销商,还是消费者,在你的产品摆上货架之前,谁都没有听过你的品牌,自然无从谈起对你的产品的购买欲,这样的产品一旦经销,经销商将面临着很大的滞销风险,试问你怎么来消除他的顾虑,有什么其它的保障措施?3.你的产品恰恰是容易出质量问题的产品,售后服务是一个很头疼的问题,把售后服务全部丢给经销商是不公平的,但是经销商怎么来相信你,你会兑现你的承诺,给他提供售后服务?如果因为你的承诺不能兑现,造成他的商誉损失,谁来补偿?除了提供一部分货款做为售后服务的保证金,你还有什么方法让经销商信任你?现款销售的好处第一条好处仍然列为减少风险.第二条好处就是促使经销商投入更多地精力销售我公司的产品,使经销商全心全意经销我公司的产品,促使产品销量的最大化.第三条好处是你的产品利润率是可以计算出来的,在赊销情况下有各种各样的不确定因素,所以你的产品利润率是一个理论值,现在则不一样,你收进来的都是真金白银,你的帐面利润就是你的实际可支配利润,你有更多的条件来实现你的想法,将你的品牌塑造成知名品牌,将整个市场的蛋糕做大.第四条好处是始终你最大,主动权掌握在你的手上,你是最大的.市场销售活动难免会出现与经销商的摩擦,或者有不守游戏规则的经销商,这时候,为了整个公司的利益,你就要对不守规则的经销商进行处罚,如果是赊销的情况下,想处罚,连门都没有!现在却不同了,你完全有可能对经销商进行罚款,断货,迫使经销商就范.。
合同销售模式分赊销和

合同销售模式分赊销和预付两种方式。
赊销是指在货物或服务交付后,买方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货款的一种销售方式。
而预付则是指在货物或服务交付前,买方提前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的一种销售方式。
赊销方式在销售过程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尤其是对资金周转有困难的客户。
赊销方式可以增加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提高销售额,但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信用风险和坏账损失的可能性。
企业在采用赊销方式时,需要对应收账款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包括对客户的信用评估、制定合理的付款期限和利率等。
预付方式可以降低企业的信用风险和坏账损失,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
预付方式可以为企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但同时也可能降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减少销售额。
企业在采用预付方式时,需要对市场进行准确的预测和分析,确保预付款项能够带来足够的收益。
除了上述两种方式,还有一种合同销售模式是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是指买方在货物或服务交付后,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分期支付货款的一种销售方式。
分期付款方式可以降低买方的购买门槛,增加企业的销售量,但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和风险。
企业在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时,需要对应收账款进行细致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买方能够按时支付货款。
总的来说,合同销售模式分为赊销和预付两种方式,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
同时,企业还需要对应收账款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确保销售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赊销是什么意思

赊销是什么意思赊销,顾名思义就是赊欠,也即预付款买卖。
而企业间的赊销往来又有多种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支票等各种信用凭证;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等。
当前我国大部分产品实行按质论价、见货定价、先发货后收款的办法。
这样就为了供需双方之间建立长期的贸易关系提供了条件。
同时,供应者对于购买者的资金占用,减少了自己资金的投入,也可以更好地促进生产。
而且,由于经济不景气的影响,许多单位缺乏现金,若能从他们那里获得一些应收账款,不仅缓解本单位的资金周转困难,还可以使资金集中起来加速流动,增强偿债能力。
因此,通过赊销活动,扩大了市场份额,既满足了客户的要求,又节约了成本费用开支,真正做到互惠互利。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原有的计划经济模式已被打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着广泛的联系,特别是近几年来,人民币升值压力较大,企业所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再加上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信用机制,致使企业赊销受阻,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因此,如何规范企业的赊销行为,防止坏帐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要明确界定赊销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显然,赊销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借款,它只是暂时的应收账款。
其次,明确界定应收账款范围。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应收账款定义为“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企业在赊销过程中,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应收账款的发生情况,反映企业在某一阶段的债权债务状况。
”最后,对逾期应收账款应采取相应措施。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企业应及时清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必须查明造成逾期的原因,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包括对拖欠货款的客户采取措施,督促尽快付款;调整信用政策,加速应收账款的回收;处理无效应收账款;诉诸法律手段等。
赊销:当前农资经营的困局-管理资料

赊销:当前农资经营的困局-管理资料赊销是经营活动中的一种销售方式,也称代销,即先拿货,后给钱;卖完付款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然而赊销的风险是难以掌控的,。
在现今市场经营活动中,仍然存在赊销这一销售行为。
大家都对赊销方式深恶痛绝,但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去改变。
特别是在农资行业,赊销成了一种顽症,让人欲绝不能。
不赊,轻则没有销量,重则丢掉市场;赊吧,资金被大量占用,经营风险也随之增高。
尤其是在春秋销售旺季,赊销之风如决堤之水,难以阻挡。
但到了旺季过后,收账又成了头痛之事,“欠账易,收账难”,大凡收过账的人皆有感触。
农资行业之所以赊欠成风,一、农资零售店面对的客户是农户,这些农户都是乡里乡亲,碍于面子,不好意思不赊,结果由“不好意思”变成了一种习惯,最后不赊就难以形成销售。
二、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大家为了抢占市场,追求销量,不得已出此下策;再加上一些小厂家和假冒伪劣产品厂家的推波作澜,本来“我不想赊”,由于“你赊、他赊”而最后变成“我不得不赊”。
三、因为农资店赊给了农户,从而导致农资店向批发商要资源,于是批发商不得不赊销给农资零售店。
长此以往,便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人们都知道赊销的害处,但又有哪个批发商能够杜绝呢?谁都清楚,资金是有限的,从厂家拿货付现款,批发给农资零售店是欠款,两头挤压,农资代理商的日子确实不好过。
由此,农资经营成了一个烫手的山芋,年年如此,年年难做,年年还得做。
有代理商感叹:“赊给客户,客户还不说你好,他认为是应该的。
真难干啊!”难道农资经营真的没有出路吗?笔者认为出路肯定是有的,管理资料《赊销:当前农资经营的困局》(https://www.)。
现在农资行业也出现了不赊销的情况,比如强势品牌的玉米品种隆平206、先玉335等,不仅不赊销,而且是款到发货,提前预定,预定时间迟了,拿钱也提不到货。
不论是其营销模式,还是其品牌效应,总而言之,打破了农资行业长期赊销的行为。
而且厂家、代理商、农资店、农户,都在遵守此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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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赊销与赊购”目录一、基础性知识二、财税处理三、赊销、赊购实务业务分析一、基础性知识(一)概念赊销是信用销售的俗称。
赊销是以信用为基础的销售,卖方与买方签订购货协议后,卖方让买方取走货物,而买方按照协议在规定日期付款或分期付款形式付清货款的过程。
赊销商品使卖者成为债权人,买者成为债务人,这种债务关系是在商品买卖过程中产生的。
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商品的销售已完成,双方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和其他民事关系。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对于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约定该事项的,税法确定货物发出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主要考虑:一是,便于掌握,也便于纳税人核算;二是,从道理上也便于纳税人接受和遵从。
一般来说,赊销是指先发出货物,再收取全部款项,分期收款是先发出货物,再分期收回货款。
按照规定,在合同约定时间纳税也就是在纳税人收到货款时纳税,只就收到的货款征税,没有收到的货款在下一个收款日期再纳税,这样既不占用纳税人资金,也有利于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因此,反过来说,如果纳税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收款时间,或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就要在货物发出时全额纳税,势必占用一部分资金。
这也说明,税法的目的是引导纳税人按照规范的方式经营,相应的纳税义务也较轻,如果经营不够规范,那么所负的纳税义务虽然相同,但需要付出的成本就要增加,实际上增加了纳税人的实际支出,客观上具有惩罚的效应。
20088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这其实是对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一个例外,接近于收付实现制原则,主要是出于纳税必要资金的考虑。
新会计准则规定,对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货物(货款回收期一般超过3年),其实质相当于企业向购货方提供了一笔信贷资金,因而企业应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相应冲减财务费用。
考虑到在整个回收期内企业确认的收入总额是一致的,同时考虑到与增值税政策的衔接,税法拟不采用会计准则的规定。
对分期收款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金额。
二、财税处理“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可见销项税额的确认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而待转销项税额系会计上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未到,为了保证收入或利得以不含税形式记录核算,设置了待转销项税额过渡科目。
【案例一】2017年1月某增值税纳税人与购买方签订赊销合同,销售货物117万元(含税),成本90万元,约定2018年1月收取价款,则2017年1月账务处理如下:借:应收账款 117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7借:主营业务成本 90贷:库存商品 90 2018年1月收到货款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7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同时:借:银行存款 117贷:应收账款 117对于购买方而言,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2017年1月:借:库存商品——暂估100贷:应付账款100但我们不建议次月冲销,否则该库存商品投入加工或销售后会出现库存商品期末余额红字的现象。
2018年1月:借:应付账款 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或:待认证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1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上述库存商品若销售,预缴时按会计利润处理时是可以扣除的,且由于发票在次年汇算清缴期前取得,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案例二】2017年1月某增值税纳税人与购买方签订赊销合同,销售货物117万元(含税),成本90万元,约定2018年1月收取价款,但于2017年1月即开具发票,则2017年1月账务处理如下:借:应收账款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借:主营业务成本90贷:库存商品90 2018年1月:借:银行存款117贷:应收账款117而购买方则为:借:库存商品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或:待认证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117 2018年1月付迄:借:应付账款117贷:银行存款117【案例三】C公司2015年1月销售一台设备,该设备的成本为 2 100万元,现销价款为 2 500万元。
C公司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分三年收取货款,每年12月1日收取销售价款 1 200万元,总销售价格为 3 600万元(该设备增值税适用税率17%)。
根据实际利率法计算出三年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分别为550万元、350万元、200万元。
【解析】2015年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应收款 2 400银行存款 1 404贷:主营业务收入 2 500未实现融资收益1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借:主营业务成本 2 100贷:库存商品 2 100借:未实现融资收益550贷:财务费用 550 2015年度,会计上确认收入 2 500万元,而企业所得税上确认的收入应当是 1 200万元(3 600÷ 3),所以要纳税调减1300万元。
2015年度,会计上结转成本 2 100万元,而企业所得税上配比结转的成本应当是700万元( 2 100÷ 3),所以需要纳税调增 1 400万元。
2015年度,会计上冲销未确认融资收益55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贷方,增加了利润550万元;而企业所得税上不存在未确认融资收益,所以也不需要冲销未确认融资收益550万元,所以需要纳税调减55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答记者问》:设备购置时间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
对于购买方而言,则:借:固定资产 2 500未确认融资费用 1 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贷:长期应付款 2 400银行存款 1 404企业所得税由于只取得 1 200万元的发票,是否允许按3600万元作为计税基础,各地多有差异。
天津市国税局口径: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资产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答: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间无法取得全额发票,承租方在取得融资租赁资产时,以融资租赁协议中约定的总的支付金额和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凭融资租赁协议,按照税法有关规定计提的折旧,允许在税前扣除。
三、赊销、赊购实务业务分析(一)企业采用赊销、赊购优点对于买方来讲,赊销的好处不言而喻。
第一,赊销购买能够缓解其资金周转的压力。
第二,赊销能够给买方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时间,在付款问题上占据主动地位。
假如商品质量确实存在问题,买方就有理由拒绝或部分拒绝付款或延期付款,避免损失。
第三,从某种意义上讲,买方是通过赊销的方式,利用他人的钱来赚钱,先将卖方的货赊过来,卖出后再付钱,自己不投资或少投资,从而减少银行贷款,降低利息成本,何乐而不为呢?赊销对卖方也存在有利的一面。
第一,赊销能够刺激购买力。
对于那些资金暂时有困难的买方,赊销无疑具有强大的诱惑力。
第二,赊销能够提高卖方的竞争力。
一家有能力赊销的企业显然比没有能力赊销的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如果企业有雄厚的资金作后盾,那么它就有条件对客户进行赊销,经受得起由赊销带来的资金周转的负担。
第三,赊销能够起到稳定客户的作用。
对信誉好、实力强的客户提供赊销作为优惠条件,为保持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提供了保障。
对相互了解而又暂时没钱的老客户进行赊销,帮助其缓解资金周转困难,客户会因此加深与供应商的“感情”,今后将更倾向与其从事交易。
第四,赊销能够减少企业的库存。
目前,很多企业的产品积压严重,资金大量占用,无法变现,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有些企业甚至面临破产倒闭的危险。
赊销虽然不能使企业的资金马上回笼,但是起码使其成为可能。
(二)财务处理不当现象分析1.赊销使企业的经营成本上升首先,赊销所占用的流动资金是企业自己的钱或企业借来要还的钱,因而产生了财务费用及利息成本。
应收账款过大导致企业为了维持经营弥补拖欠不得不过度贷款或融资。
由于激烈的竞争,企业进入微利时期,大量的借贷使企业沦为银行的打工仔。
其次,应收账款的催收会发生通讯费用、人工费用、差旅费用、交际费用等,有时小额欠款的金额甚至不足以抵偿上诉催款的费用。
此外,还会占用自有资金的存款利息、按税法规定提前开票时税金的占用及个别情况下为清欠发生的诉讼费用等。
2.赊销使企业的经营风险上升由于信用体系的不健全、赊销管理的不严格,造成了发生坏账的可能。
起先仅有一笔欠款,为了不影响销售,前款未清又放一批货,导致欠款总额增加,此后害怕收不回欠款,只好一批批不断放货,进入恶性循环,最终导致血本无归。
3.赊销使企业的经营效率低下由于我国信用意识与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使企业产生大量的过期应收账款。
为了收回这些欠款,造成业务人员将大部分时间用于催收欠款,一批欠款往往需要电话、信函、传真、出差反复催要,几乎没有精力去开发市场、帮助指导经销商,并害怕因催款与经销商或用户发生矛盾,影响了双方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