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可以分为哪几类
专利的类型有哪些

专利的类型有哪些?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三种专利类型:一、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一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
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
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二、实用新型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
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笮,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
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申请时间大概需要6-8个月,申请人可以是单人,也可以是多人,办理(专利申请QQ287648316 ).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三、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有哪些类型

专利有哪些类型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 发明专利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
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
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2.实用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
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
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论文的撰写技巧1

EI论文对摘要撰写的要求
EI论文要求摘要用150词内将论文的“目的、 研究过程、方法、结果和结论”表达清楚,尽量 提一句论文结果和结论的应用范围和应用情况。
实用新型专利撰写方法
实用新型专利的撰写内容、顺序和写法与产品发 明专利基本一致,突出形状布局的特点描述,只需将 本发明改成本实用新型,说明书与权利要求书相同;差别 在于实用新型专利只能写具有形状和结构的产品,将 名称、形状、结构、位置和连接关系作为必要的技术 特征以描述清楚创新之处,从平面描述形状、从立体 描述结构;再从创新引申出要保护的几条权利。
发明专利撰写方法(权利要求)
1、理解发明,找技术特征,弄清互相关系和作用; 2、检索和调查现有技术,对比本发明接近的发明; 3、对比最接近的,确定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 4、列出解决该问题必须包括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5、比较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将共同的必要技术特征 写入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不同的必要技术特征写 入特征部分,即为独立权利要求; 6、分析其他附加技术条件,写上对申请创造性起作 用的附加技术特征作为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 7、用概括性描述撰写保护范围较宽独立权利要求; 8、应对各实施方式写上从属权利要求,层层设防, 进行保护,增加取得专利可能性和有利维权。
说明书的实施方法撰写
1、实施方法是对图中标示的各部件逐一进行系统说 明,明确实施过程,以此理解实现发明的目的; 2、用实施例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本发明的优选方式; 3、实施例的描述一般由静态和动态两部分组成; 4、对改进点应尽可能清楚、完整的进行表达,充分 地支持权利要求; 5、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一致,文字部分未提 及不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标记不提及; 6、对各相同的零部件或组成部分的名称,不同使用 场合应对名称加以区分或冠以第一、第二等; 7、附图标记不打括号,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含其他 文字注释。
我国专利的种类有几种

我国专利的种类有几种
1.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是对新颖的、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该技术方案应当是针对产品的、一个产品的制造方法或者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是最早在我国出现的一种专利,它对技术领域内的实际应用进行了广泛的保护。
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较广,通常包含技术方案中的实施手段、要点和特征。
2.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产品的性能、结构或组合方式的提出新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强调的是对产品实施方式的改进或新型产品的创新。
比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对技术水平和创新性的要求较低,其保护期限也相对较短。
3.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外观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的新的设计方案的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强调的是产品外观的独特性和感官上的吸引力。
外观设计专利对于产品外观形状、图案和色彩等方面的设计提供了保护,防止了他人复制和模仿。
此外,根据专利申请人的不同,我国的专利还可以分为发明者申请专利和非发明者申请专利。
发明者申请专利是指由技术方案的创造者或者创作完成者来申请专利,保护的对象是技术方案的创造者。
非发明者申请专利是指由技术方案的创造者或者创作完成者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来申请专利,保护的对象是申请人。
总结起来,我国专利的主要种类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以及根据专利申请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发明者申请专利和非发明者申请专利。
这些专利种类涵盖了技术方案的创新和实施、产品的性能改进和独特外观设计等方面,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护。
专利有哪些分类,不同专利类型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一、专利有哪些分类根据我国《专利法》,专利包括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技术方面的创新,属于方法或工艺的创新,只能申报发明专利。
设备的结构创新,能够申报专利的,如果因为结构的改变,导致了其功能的改变,则可以申报发明专利,也可以申报实用新型专利。
但是不能申报外观专利,外观专利是外部样貌跟其它产品的区别。
但是,如果其结构的改变,并没有引发功能的改变,而是只是让其看起来跟其它产品有了区别,那么只能申报外观专利。
二、不同专利类型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任何申请的专利都是有保护期的,而这个保护期是有时间限制的。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
超过这一期限,你的发明和技术创新将被置于公众领域,无偿贡献给社会。
《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这一条才是专利法的保护,从其用词上我们看出,其实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申请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
终止日期在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在这两种情形出现时专利终止,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时,保护自然结束,那么我们最后总结一下,专利的保护期限首先是短于专利期限的规定,起始日是专利的申请之日,终止日取决于专利权人,但最长时间至专利期限终止日。
中国专利的类别

中国专利的类别
中国专利按照不同的技术领域和创新内容,分为多个类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发明专利:这是最高级别的专利,通常涉及对技术领域的全新创新。
发明专利保护的是一种新的技术、产品或方法,具有显著的实用性、创造性和可实施性。
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进行改进或创新,以提高实用性、使用方便性等方面的新型技术解决方案。
相比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创新程度相对较低,但仍然需要具备新颖性和实用性。
3.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形状、色彩、图案等方面的新颖设计。
这类专利通常与产品的外观美观和独特性相关。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利,涉及电子集成电路的布局设计。
5.植物新品种专利:保护农业和园艺领域中的新品种,包括植物的新的变种、新的变型等。
6.核心技术专利:中国政府一直在鼓励企业在核心技术领域进行创新,因此,对于一些关键的技术,中国专门设立了核心技术专利的类别。
7.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阶段专利:中国是专利合作条约的签约国,因此,申请人可以通过PCT程序将国际专利申请延伸到中国,并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国际阶段审查。
以上是中国专利的主要类别,每个类别又涵盖了各个具体的技术领域。
专利的分类有助于更好地组织和管理专利文件,同时也为专利审查提供了基础。
在我国专利的主要分类有哪些

什么是专利?专利的主要分类有哪些"专利"即是指专有的利益和权利。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专利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
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
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
实用新型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
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
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专利权第35类和第9类的区别

专利权第35类和第9类的区别专利权是一种保护发明创造的权利,其目的是鼓励创新并保护创新者的利益。
根据国际上通用的分类体系,专利权可以分为多个类别,其中比较常见的是第35类和第9类。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这两类专利权的区别。
专利权第35类主要涉及商业和管理方面的创新,包括广告、办公事务、商业管理、商业行为等。
这类专利权主要保护商业领域的创新和发明,例如新型的商业模式、管理方法、市场营销策略等。
商业创新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获得专利权可以确保自己的创新不会被他人侵犯,从而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相比之下,专利权第9类主要涉及科学、电子技术和通信领域的发明创造,包括计算机软件、电子设备、通信系统等。
这类专利权主要保护技术领域的创新和发明,例如新型的电子产品、计算机算法、通信协议等。
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通过获得专利权可以激励创新者继续投入研发,并保护他们的创新成果不被他人侵犯。
从应用范围上来看,专利权第35类更加广泛,涵盖了商业活动的方方面面。
商业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基石,通过获得专利权可以保护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创新成果,提高企业竞争力。
而专利权第9类则相对专注于科技和技术领域,保护的是科学和技术创新。
这两类专利权的应用范围不同,但都对创新者提供了保护和激励,有助于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从申请和审批流程上来看,专利权第35类和第9类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基本相同。
申请人需要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包括发明的具体描述、技术特点、实施方法等。
专利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
如果申请符合要求,专利局会授予专利权给申请人,使其享有专利保护。
申请和审批流程的相似性使得企业或个人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专利权,以保护其在商业和科技领域的创新成果。
总的来说,专利权第35类和第9类有着不同的应用范围和保护对象,但都是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工具。
商业创新和科技创新都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通过获得专利权可以保护创新者的利益,激励他们继续进行研发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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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活中,一个人创造或者是发明了一些专属于自己的物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专利权,让专业的部门认证该物件属当事人所有。
那么关于专利的分类有哪几种呢?专利分三类还是七类呢?
我国对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专利法保护对象统称之为发明创造,并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之为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技术方案
所谓技术方案是指发明人利用自然规律为了解决某一个技术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因此,仅仅是提出课题或解决课题的方向性设想是不够的,必须提出解决课题的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方案。
技术方案,并非等同于技术,尽管两者都是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和采用必要的物质条件作出的成果,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技术更为具体,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产业的成果,而技术方案则达不到这种程度、“技术”当然可以作为发明得到专利保护,但从专利法的要求来说,“技术方案”就已经可以做为发明得到专利保护,就是说,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一定要求它是已经成熟的,已经达到了实践程度的“技术”,但一定要求它已构成“技术方案”,已具备成为“技术”的可能,一旦付诸实施,必能解决技术领域中的某个特定问题。
(2)发明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新的技术方案,是指该技术方案是前所未有的,富有首创性的,并且这个前所未有的是以申请日为时间界限的,就是说,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世界上被人们所公知,在国内被人们所公用。
(3)发明可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产品或方法的改进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新产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物品以及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质。
完全在自然状态下的天然物,未经人工加工制造,就不是专利法规定的产品发明。
所谓方法发明,是指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手段与步骤。
方法发明可以是机械方法发明、化学方法发明、生物方法发明。
改进发明是指对已知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经过改进改善了已知产品的性能或已知方法的效果,使其获得新的特性或特征。
2、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由这个定义可以看出: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而产品必须具备两个要素:第一,它是个物品;第二,它的产生必须经过一定的生产制造过程。
(2)实用新型保护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确定的形状、构造,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
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
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产品的微观结构特征。
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的产品形状特征、或者生物的或自然形成的形状特征,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构造和形状的特征。
(3)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
申请人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必须适于实用,即该产品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实用新型必须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新的技术方案”是指该技术方案,在申
请日以前没有被公知公用,既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被公开披露,也没有相同内容的在先申请公布在中国专利公报上,该产品没有在国内被公开出售、公开使用。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也称工业品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技术。
按照这个定义,外观设计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有关。
也就是说,它必须应用于具体产品之上。
(2)必须是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设计。
形状是指具有三维空间的产品造形,也就是产品或者部件外表的装饰性形状;图案是指通过各种手段设计出的线条的各种排列或者组合;色彩是指用于图案上的颜色或其组合,并且该色彩应理解为制造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以外的装饰性颜色。
(3)富有美感。
凡是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必须是肉眼可以直接看到的,因为,肉眼看不到的设计,无法使人产生美感,是否富有美感,应按照消费者的眼光看,认为是美观的,就可以认为富有美感。
(4)适合工业上应用。
适合工业上应用是对外观设计的工业实用性方面的要求。
即,使用一项外观设计的产品能够在工业上大量复制生产,也包括通过手工业大量地复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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