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南桥镇:建立代表团队接待制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民政局《奉贤区社区事务受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民政局《奉贤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组织管理起诉和受理
【发文字号】沪奉府办[2006]59号
【发布部门】80903G002
【发布日期】2006.08.07
【实施日期】2006.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民政局《奉贤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奉府办[2006]59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建设是今年市政府的实事工程,为了圆满完成我区该工程的创建任务,现将区民政局《奉贤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七日
奉贤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沪府办发[2006]7号、市民政局沪民基发[2006]18号文件精神,在全区新建、改扩建5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已列入《2006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
为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确保完成我区“受理中心”建设任务,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和满意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千方百计确保年内完成“受理中心”的建设任务,不断提高政府服务的便捷度、透明度和亲和度,使群众得实惠、社区更和谐。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实事项目要求,我区年内必须完成5个镇(开发区)“受理中心”的新建和改扩建。
一要完成机构的建立,硬件基本到位,做到每个镇(开发区)都有一个“受理中心”;二。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5.08.03•【字号】沪奉府[2005]84号•【施行日期】2005.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沪奉府[2005]84号)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5年7月29日区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ОО五年八月三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届上海市奉贤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区政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区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把奉贤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环境优美、实力强劲的现代化滨海新城的战略目标。
第三条区政府在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格局中开展工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协调、透明、高效的政府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
第四条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发挥综合行政效能,确保区政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成人员及其职责第五条区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区长,副区长,区政府组成部门的委、办主任和局长。
第六条区长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第七条副区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关于推进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关于推进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09•【字号】•【施行日期】2016.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产权管理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关于推进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奉贤区关于推进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奉贤区第四届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11月9日奉贤区关于推进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探索完善新形势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关于推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70号)以及《关于本市开展乡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14〕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就我区开展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镇级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物质基础,涉及农民利益。
开展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解决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面临新问题的需要,是发展生产力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需要。
通过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权份额,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内在活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明确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本市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工作的相关精神,以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的,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明晰产权、规范管理、积极发展为主要内容,建立镇集体经济合作社,让农民成为经济合作社成员,充分享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实现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化、产权明晰化、管理信息化、制度规范化、监督多元化”。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奉府[2005]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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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奉府[2005]101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居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与居民联系最广、最密切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社区居民的桥梁和纽带,在城市管理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
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是建设和谐社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社区居委会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1、合理设置社区居委会规模。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和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社区居委会的规模原则上以常住人口1500-2000户左右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同时,为配合社区建设需要,便于统一管理,对居委会进行统一冠名,名称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并统一挂牌。
2、正确定位社区居委会职责、职能。
按照《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社区居委会的主要任务有:一是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二是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三是丰富社区文化,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四是办理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五是调解民间纠纷;六是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七是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八是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等。
代表助力“议出”村组广厦十数间

“我们的房子太老了,能否进行翻建呀?”在每月“家、站、点”联系接待选民活动中,改善住房是最多被奉贤区南桥镇江海村村民提及的问题之一。
江海村村民住房多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近几年没有新的批建、翻建指标,许多村民住房的居住条件较为艰苦。
特别是江海村五星8组的宅基地,大部分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墙壁多为泥墙,呈现危房态势。
村民修缮现有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
区人大代表、江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顾春锋会同联系点内的其他5位镇人大代表,通过“代表助力、共商共议”的方式,妥善解决了困扰已久的村民老旧住房组团式修缮问题,让15户村民迎来了住房条件改善的华丽转身。
恳谈宣讲畅通组团式修缮信息渠道“做好农村社会治理关键是要走好群众路线,既要听得到群众呼声,又要让群众参与到治理过程之中。
”顾春锋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不仅完善了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等共商共议机制,还建立了人大代表定点接待、巡回接待以及代表个人常态化联系群众制度,通过不同方式深入到群众之中,更广泛地倾听群众心声。
根据需要,代表联系点还经常针对性地组织群众与代表恳谈会,协商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
2022年《奉贤区关于开展农村房屋组团式修缮提升乡村振兴水平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让问题的解决有了政策依据。
在开展宣传和征询意见的过程中,6位区、镇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通过每一次接待联系选民,每一次与群众恳谈,面对面、心贴心地宣传讲解政策。
“组团式修缮不仅可以翻建而且可以提升风貌。
”“目前对我们村民来说,集中上楼、归并平移和原址修缮三种居住方式中,组团式原址修缮最能提升乡村风貌品质,最能符合想留在乡村居住的村民的愿望。
”……通过近半年点对点、面对面地宣传讲解、答疑解惑,村民逐渐理解、认同了这项政策,同时也消除了一些误解和疑虑。
民意约见推动组团式修缮形成共识在镇政府的推动下,江海村紧抓政策契机,综合考虑地理位置、房屋情况等因素,决定对五星8组先行先试进行组团式修缮。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奉贤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奉贤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3•【字号】沪奉府办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奉贤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现将《2024年奉贤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目标明确,措施落实,有序推进,及时向区政府反馈进展情况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并主动接受区人大代表的监督检查,确保实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024年2月23日2024年奉贤区为民办实事项目1.完成500名高素质农民培训;2.完成1万名生产型企业务工人员安全培训;3.建设完善并规范运作23个“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4.新增430张养老床位;5.新建2家社区长者食堂;6.建设“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就业服务站点12家;7.完成企业新型学徒制500人;8.帮助36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创业;9.开展3500名困难职工帮扶活动;10.为305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11.开办50个小学生爱心暑(寒)托班;12.为5万户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更换燃具连接软管及调压器;13.新建180个公交候车亭,完成20个公交站台适老化改造;14.推进共享厕所80座;15.完成6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修缮改造,新增1000个老旧小区停车位;16.新增200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17.完成11家社区托育“宝宝屋”建设;18.老年数字教育进居村,惠及老年人6万人次;19.打造6个“市民艺术夜校”奉贤分校服务点;20.新增2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21.全区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健康体检全覆盖;22.更新添置血透设备70台,增加血透床位23张;23.新建改建市民健身步道7处、健身苑点30处;24.建设1个社区市民健身中心;25.新建改建13座市民球场;26.完成200个直通点位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27.为2.7万名20至70周岁户籍妇女提供妇科病和乳腺病免费筛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0.02.24•【字号】沪奉府[2010]20号•【施行日期】2010.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奉府〔2010〕20号)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现将《201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四日201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经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现将201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如下(责任分工中列第一位的为主要牵头单位):一、贯彻落实区委全会和区人代会精神,以“一二三四”关键性工作为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二届区委十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要求,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丰富完善“一二三四”关键性工作内涵,夯实“三区一基地”建设基础,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主要内容:(1)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推动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体系,不断改善民生,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由张小松同志牵头负责。
(2)促进两大区域发展。
①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突出重点,集中资源,全力以赴推进南桥新城建设,不断加快城镇化步伐。
②主动融入长三角和环杭州湾一体化发展,有序推进杭州湾北岸(海湾地区)规划建设。
由张贵龙同志牵头负责。
(3)加快三个开发区建设。
①积极实施化工区奉贤分区一体化管理,大力推进游艇制造基地建设,促进产业能级提升。
(化工区奉贤分区、区发改委、区经委等)②有序推进星火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及扩区工作。
人大代表定期定点接待选民的实践与探索

人大代表定期定点接待选民的实践与探索作者:周建新来源:《上海人大》2014年第08期今年3月,金山区廊下镇人大按照区人大和镇党委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区人大廊下代表组和镇人大代表定期定点接待选民活动的实施意见》。
代表定期定点接待选民制度的实施,使代表联系选民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更便于代表及时掌握选区内的社情民意,反映群众的呼声,促进代表与选民的良性互动,有效推进政府工作。
一、代表定期定点在选区接待选民的法律依据、基本做法、方法步骤、工作成效(一)法律依据。
法律明确规定人大代表负有密切联系群众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
(二)基本做法。
一是代表定期定点接待选民由本辖区内区人大廊下代表组的14名人大代表和廊下镇人大61名代表组成。
二是人大代表接访选民的时间为每个月的15日上午8:00至11:00(节假日另行安排)。
三是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的地点为全镇14个村(居)群众工作室(站)。
(三)方法步骤。
一是代表接待选民时要佩戴代表证。
二是代表要细心听取选民和群众反映的情况并认真做好接待记录。
三是各接待联系点收集到的建议意见由区人大廊下代表组和镇人大主席团进行梳理。
四是镇人大协助做好政府、代表与选民之间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成效。
自今年3月14日至7月15日,共有代表70人次(区代表18人次)接待选民134人次,共收到意见建议85件,其中涉及民生保障32件,环境卫生24件,城区建设18件,干部作风4件,就业问题4件,队伍建设1件,村级经济1件,发展旅游1件。
目前,对于85条意见建议,按照工作流程,承办单位或部门实行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已在时限内得到了解决并答复代表或选民;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已与代表或选民说明了原因;对于因涉及管理权限的问题,有的正在形成闭会期间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为参加区、镇两级人代会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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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南桥镇:建立代表团队接待制
作者:钟天龙
来源:《上海人大月刊》2018年第11期
今年初以来,奉贤区南桥镇人大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积极创设人大代表的履职平台,在5个村、3个社区片区(覆盖11个居委会)设点布局,建立了2个人大代表工作站、8个代表接待点,架通了人大代表与选民群众联系桥梁。
10月15日上午,建立在杨王村杨王苑的代表接待点开展首次代表接访选民日活动,杨王选区产生的区五届人大代表、镇四届人大代表施育官成为首位接待代表。
一个上午,施代表及其接待团队共接待选民群众6人,收集到4个方面选民意见和群众诉求5个。
下一步,代表接待团队将按相关流程分类处置,并由代表全程跟踪监督,确保选民意见、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当天下午,南桥镇人大在杨王片区人大代表工作站召开人大代表工作站、接待点启动大会。
首批进站点履职的人大代表、法律顾问、村居党组织具体负责同志、大学生联络员以及政府办、宣传部门、司法所等部门负责同志70多人参加会议。
南桥镇人大代表工作站、接待点在村、社区片区设点布局,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镇村居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5个(其中村级3个、社区2个),下设接待点20个(其中村11个、社区片区9个),分别覆盖11个村、40个居委会,并在人大代表家庭和镇信访办设立人大代表接待室,形成“5+20+X”人大代表工作站、接待点、接待室的网络体系,从而实现“站点覆盖村居”和“代表进站履职”两个全覆盖。
南桥镇人大代表工作站、接待点接待选民群众最大特点在于建立了代表团队接待制,一名代表、一名法律顾问、一名大学生联络员成为接待团队标准配备,通过团队力量更好地为选民群众服务、切实提高团队接待成效。
接待团队中,以区、镇两级人大代表为主导,每个站点由镇司法所配备一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代表提供法律咨詢,并为代表出谋划策。
同时,还在每个站点由所在村居党组织选派一名大学生作为联络员,做好人大代表助手和接待联络保障工作。
按照工作部署,11月15日起,南桥镇首批建立的8个接待点全面开展选民接访日活动。
每两个月,代表工作站要集中开展一次交流或其他视察、学习、考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