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货特采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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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采管理程序

特采管理程序
5.3.2向客户提出特采申请时,需按客户要求的方式提出,如有指定表单,需使用客户指定表单。
5.4 特采的纠正与预防
5.4.1特采必须规定一定的数量或时间期限,超出规定的数量或时间期限仍有同样的缺陷时,判定不合格而拒绝接受。来料数量或者成品出货数量,必须少于或等于特采审批的数量,特殊情况下,可以追加特采数量或时间期限。
5.2.2.1进料检查判定不合格时,按不合格物料处理。但供应商在收到《品质异常单》后,可向本公司提出特采申请,申请渠道根据5.1.1项的规定。
5.2.2.2对于特采允收之原物料,由IQC贴上“特采”标签,加以标识区分入库使用;如判定不可特采即作退货处理。
5.2.3外购物料、外发加工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
4.2.3根据客户要求,负责向客户品质部提出特采申请,并将客户最终承认结果传达至相关部门。
4.3 PMC
负责特采对象品的生产安排及出货管理。
4.4 生产部
4.4.1负责对本单位不合格的半成品、成品特采申请的提出,并送各相关单位会签、审核;
4.4.2负责本单位被批准的特采申请单的配布。
4.4.3负责对本单位不合格的原因调查,制订并执行再发防止的根本对策。
5.4.2供应商及本公司内部需针对特采申请的内容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再次发生同样的不合格内容。
责任部门
流程图
输出相关文件/记录
关联部门
《特采申请单》
关联部门
品质部
管理层
《特采申请单》
品质部
“特采”标识
PMC、仓库
品质部
《特采申请单》
7.参考文件
《不合格管理程序》8.记录
外购物料、外发加工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品质部需对不合格内容进行确认,若该缺陷对产品的装配及产品功能、外观等品质特性的影响很小,且能够满足产品的要求时,可以判定特采,但仍需向供应商发行《品质异常单》要求其改善。

特采管理办法

特采管理办法
4.0职责:
4.1生产部门:负责不合格产品(含退货产品、库存品)的特采申请。
4.2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原辅材料、产品的标示。
4.3各部门主管、各级领导:负责不合格品的特采评的特采处理:
5.1.2品管部依《进料检验控制程序》文件要求经检验判定属原/辅材料不合格且经会审后需进行特采处理时,则由采购部门填写『特采申请单』提出特采申请,报采购分管领导审核及总经理(或受权人)批准后,将『特采申请单』转交品管部后。品管部即可放行原/辅材料入库、投入使用。
5.2.6若属晚班时,发生不合格产品且属需紧急出货时,则由生产部门科长填写『特采申请单』经晚班品管科长、晚班生产部门带班科长签字后交晚班品管科长安排紧急放行不合格产品。其『特采申请单』由次日日班再进行各有关部门人员会签处理。
5.2.7以下情况均需提出特采处理
(1)因产品紧急出货,但属不合格产品时。
(3)经相关部门(计划科/经营部)与顾客协商后,且客户同意允收的不合格产品。
特采管理办法
1.0目的:
1.1为了当各种物料(含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在使用时、制程中、出货前发生/存在质量问
题时,且不影响产品功能或特性条件下而特别采用或紧急放行的管理,特此制定此文件。
2.0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进料、生产过程、成品出货时对不合格品进行特采处理的管控。
3.0定义:
3.1特采:是指因生产急需或顾客交期考虑,经相关单位或权责人员评审判定所不影响产品功能的不合格品,而特别放行、采用。
(4)经营部人员确认可出货的不合格产品。
(5)经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含退货产品)数量在50PCS(含)以上的不合格产品(客户责任除外)。
5.2不合格产品的特采处理:
5.2.1经品管人员判定属不合格产品,且生产部门科长据实际情况提出特采处理的要求时,则由生产部门科长填写『特采申请单』交品管部主管签字。

特采处理作业程序

特采处理作业程序

有限公司1.目的为因应生产急需减少失败成本,当原物料、零件、半成品其制造规格与图面不符合时,经相关部门研判后,其缺点并不影响其主要性能,可经由特别采用程序予以使用,而制定本程序。

2.范围2.1 适用于从他方购入的物品、材料、半成品判定不合格时。

2.2 量产时,生产产品未满足规格、基准、而出货很急时。

2.3 设计变更,旧品之使用。

3.定义3.1 特采:指在不影响质量或主要性能情况下之让步接收。

3.2 失败成本:指内部过程失败及外部客户抱怨失败成本。

4.权责4.1 厂长:负责特采申请之核准。

4.2 生产部:负责特采申请的提出。

4.3 品管部:负责物采提出之审核及归档。

4.4 相关部门:负责特采申请提出之审核意见。

使用表单特采申请单质量异常联络单5.内容 5.1 流程图:流 程5.2 特采申请5.2.1 由生产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特采申请单”(FM-8-09-01)详记特采理由。

5.2.2 申请特采须填入下列资料,申请日期、品名、批号、厂商、数量、缺点状况、申请理由等。

权责单位生产部 相关部门 厂长 品管部 相关文件资料检验与测试状态识别程序质量记录管制程序5.2.3 特采申请条件A.可能造成下一道工序停工待料而无法达成生产进度时。

B.原特料进厂经进料品管判定不合格,但急需上线生产时。

C.因图面尺寸规格或检查基准过于严格,虽不合格亦可使用时。

D.对于一般性通讯商品价值影响轻微时。

5.2.4以下情况不可特采A.对于安全及重要功能有影响者。

B.有售后客户抱怨之顾虑者。

C.同一状况多次发生者。

5.3特采审核及批准5.3.1 特采审核成员:由品管部及相关部门组成。

5.3.2 特采申请提出后,由特采审核成员共同会审依其职责所在,填入“特采申请单”相关意见栏并签名之后,并由厂长核准实施。

5.3.3 特采完成审核、核准后,正本存档于品管部,依需要将影印副本分发至要关部门参考。

5.3.4特采限用于其某些不合格特性在指定偏差内,并限于一这期限或数量产品的交付。

特采流程文件

特采流程文件

特采管理规定1.目的对于不符合规格之原物料进料,制程中半成品及最终成品,在不影响其预期的使用功能及特性条件下,可依照本程序进行特采,以免影响正常生产及交期。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物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在判定不合格时特采处理。

3.职责3.1采购部:负责对外购物料不合格品提出特采申请以及向供应商进行索赔;3.2生产部:负责对特采过程中多领物料消耗工时等的记录;3.3品质管理部:负责对提出特采申请物料做出判定;3.4工程部:负责对产品的安全性、功能性使用的影响进行评审判定;3.5物流部:负责对特采结果的最终确认。

4.工作流程4.1.定义:4.1.1特采:物料不符合公司制定的检验标准要求,但因生产急用且产品在可接收范围内,由相关部门在评审单上签字,以决定是否让步接收、挑选使用或加工使用。

特采需按照特采材料总价格的5%~10%降价处理;4.1.2特采评审:由采购部、品质管理部、工程部、生产部组成,负责对来料、自制件不合格品的处理进行评审;召开模式为会签模式或会议模式,对于容易达成共识时采用会签模式,对于特殊情况的特采可由更高管理者审批;4.2特采原则:本公司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发生不合格又急需使用时,在不影响质量或主要性能、产品使用无安全性和功能方面隐患,不会产生客户投诉、退货事件的情况下特别采用。

4.2.1对需要加工、挑选作业的,特采时必须有明确的特采产品的加工、挑选方案。

4.2.2采购部与供应商商讨特采作业所产生的费用。

4.2.3对产品的使用,确定安全性、公害性及功能性的顾虑原则,不致产生客户抱诉事件发生时。

4.2.4对产品功能及产品价值的影响很微小时。

4.2.5为应付紧急生产,来不及做正常检验时,必须加以特别标识与记录,以利追溯、鉴别回收。

4.2.6如客户订单合约中有规定时,特采品必须征求客户或其代表的同意,才能办理使用或出货。

4.3特采申请:当产品发生不合格又急需使用时,采购部门负责特采申请的提出,根据零部件检验记录或品质异常评审单会同各部门进行会签。

特采作业管理程序

特采作业管理程序
4.2特采核准:厂长及以上公司高层管理者。
5.步骤
5.1公司生产急需物料或半成品、成品不符合预期要求,经相关部门人员确认可特采生产或出货。
5.2特采原则
1.不符合项对产品性能没有严重影响
2.不符合项对后工序或客户使用没有严重影响
3.不符合项对产品使用不存在安全隐患
4.RoSH不符合不可以特采
格品管制程序》
7.相关表单
7.1【特采申请单】
7.2【退料单】
5.3.1原物料经检验判定不合格时且符合特采原则,物控提出特采申请,并填写特采申请单;
5.3.2特采会签:物控提出特采申请后交工程部、品质部、生管、业务等主管进行会签并在特采申请单上注明意见;
5.3.3批准:特采单在提出特采申请4小时内须签核完毕,工程、品质、生管、业务四个部门须先会签后,最后经由厂长签核是否特采;如不允许特采,则拒收该不合格物料,并由仓库人员办理退货作业。
5.3.4核准后的特采单交至品管,品质部办理相关手续,复印一份贴于特采物料明显处随同物料一起移转,以利产品之鉴别及日后质量之追溯;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5.4半成品、成品特采流程
5.4.1半成品、成品经品质部判定不合格且符合特采原则时,生产部门提出特采申请,并填写特采申请单;
5.4.2特采会签:生产部门提出特采申请单后交工程、品质、生管、业务等相关单位进行会签,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意见;
5.4.3批准:特采单在提出特采申请4小时内须签核完毕,工程、品质、生管、业务四个部门须先会签后,厂长签核是否特采;如不允许特采,则由生产安排对产品返工处理,对不能返工的不良则申请报废。
5.4.4批准后的《特采申请单》交品质部进行相关处理(相关检查记录注明特采,并记下《特采申请单》编号,不合格相关通知处置栏注明特采);品质部取消对象产品不合格标识(半成品作特采标识,成品作合格标识)特采允收之半成品、成品、应由品质部予以记录,以利日后品质追溯;

特采管理办法

特采管理办法

特采管理办法1目的为使不合格原材料﹑外加工品﹑成品于急用时﹐能同时兼顾质量及交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进之原物料﹑外加工品及制造成品检验后之不合格品特采作业。

3职责3.1采购﹕不合格原物料生产特采申请。

3.2生产 /业务:成品急于出货时特采申请提出。

3.3生产/品管部﹕评估原物料特采后对生产之影响﹐并提出特采与否建议。

3.4工程部:评估原物料特采后对客户产品性能之影响,并提出特采与否建议。

3.5 品质管理者代表:特采之最终裁决。

4程序内容4.1特采作业流程如附图。

4.2特采作业之建立及管制﹕4.2.1品管负责特采作业之建立及管制工作。

4.3特采之责任与参与﹕4.3.1提出者﹕原材料﹑外加工品急于生产及制成品急于出货时﹐由采购/生产/模具 /业务提出申请﹐填写“特采申请单”转交品管部办理。

4.3.2品管部对不合格原材料﹐外加工品特采后﹐可能对制造上之质量问题做好评估,对成品特采须经由业务及客户联系,取得客户特许时,方可进行。

4.3.3生产部﹕所有进料品之特采作业必须经由生产部主管评估其是否会影响制造之质量或制造之困难度﹐而影响制造效率。

4.4特采之条件﹕4.4.1不影响机能质量。

4.4.2生产紧急有断线之虑。

4.4.3有前例可循。

4.4.4客户同意放宽。

4.5特采之管制﹕4.5.1唯有符合5.4节之特采条件中之任一要件者方可申请特采。

4.5.2特采不是放宽或改变即有规格与规定。

4.6特采之管理﹕4.6.1特采之原材料及外加工贴上“特采”标签,成品仍贴上合格标示。

4.6.2特采自提出后之核准跟催与协调﹐由品管负责。

4.6.3特采申请单由品管归档管理。

4.7特采之批准﹕4.7.1特采须经生部、工程、模具、品管、计划、业务主管签核后品质管理者代表最终签核始为有效。

4.7.2成品之特采须有客户书面通知或与客户沟通之书面记录或客户鉴样品方为有效。

4.7.3特采有效期是本批次完成,如再有特殊情况由品质最高管理者批示后方为有效。

11特采管理规定

11特采管理规定
3.2会签部门:提出特采建议说明及意见并签名。
3.3品质管理部:整理各会签部门意见并做最后总结,且对外发出申请单并存档。
4.0定义:
4.1特采:针对外协加工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经品质管理部判定为不合格且缺陷为轻微缺陷,但又急需使用,在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及安全特性的条件下,经过一定的申请审核程序,对其特别予以限度接收采用的过程。
5.3.4特采批准:经相关部门评审后最后由品质管理部经理结合相关意见进行最终判定,如各部门对处理方式有争议时,交由总经理最后裁决批准(必要时由申请部门负责召开特采会议研讨);必要时应征求顾客或其代表同意方可接收。但特采产品的申请并不意味可以用任何一种方法减轻责任部门(包括供货商)的责任,同时不能作为产品判定的依据,也不影响顾客对产品的判定。
5.4.1IQC打印黄色的《特采物料标签》贴在物料包装上;
5.4.2生产车间加工过程发现该批让步接收物料,对可在作业中予以纠正之不良(如外观不净或易修复之不良)应尽量予以修复,以提升物料品质;
5.4.3如生产加工过程中发现该批物料确无法使用(如尺寸不良导致无法装配)应向采购部反馈,停止使用;
5.4.4让步接收导致损失由生产车间呈报损耗费用,采购部与供应商协商损耗费用金额转财务减扣货款;
5.3.3特采评审:对于容易达成共识的特采申请,一般以会签模式进行评审,申请部门负责将《特采申请表》附上产品(必要时根据品质管理部要求添附有关试验及判定资料)交各相关部门流动评审,相关部门负责人记入意见;对于不容易达成共识的特采,由特采申请部门需召开“特采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如涉及结构、尺寸、性能问题主要由技术部判定裁决;如涉及外观、颜色问题主要由品质管理部作判定裁决,必要时由品质部提出,通过营销部同客户进行沟通确认。
申请部门

特采处理程序文件

特采处理程序文件

特采处理程序文件一、目的特采处理程序的目的在于规范在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或成品不符合既定质量标准或规格要求的情况下,经过评估和审批,对其进行特殊采用的流程和管理,以确保在不影响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同时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和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特采处理程序适用于公司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半成品及成品在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规格要求时的特殊采用情况。

三、职责分工1、质量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检验、判定和评估,提供质量分析报告。

参与特采申请的评估和审批,提供专业的质量意见。

2、采购部门负责提出特采申请,并提供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和情况说明。

与供应商沟通协调,督促其改进质量问题。

3、生产部门负责评估特采品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影响。

按照特采决定进行生产安排和控制。

4、技术部门负责从技术角度评估特采品的可用性和潜在风险。

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改进建议。

5、高层管理负责特采申请的最终审批决策。

四、特采申请条件1、生产急需,无法及时更换或补货,且特采不会对产品质量和性能造成重大影响。

2、特采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且经过评估认为可以通过后续的生产控制或检验措施予以弥补。

3、特采所节省的成本或避免的损失显著大于可能产生的质量风险和客户投诉成本。

五、特采申请流程1、当发现不合格品需要特采时,采购部门填写《特采申请单》,详细说明不合格的情况、特采的原因、数量、预计使用的产品批次等信息,并附上质量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和相关数据。

2、《特采申请单》依次提交给质量部门、技术部门和生产部门进行评估。

各部门在接到申请单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并在申请单上签署意见。

3、质量部门根据各部门的评估意见,综合分析特采的风险和可行性,形成初步的评估报告,并提交给高层管理。

4、高层管理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的审批决策。

六、特采审批原则1、质量第一原则:特采的决定必须以不影响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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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流程图(如有需要)
见附件一
8、记录表单:
《品质异常单》GP-QC-046-A1
《重测单》GP-PP-003-A1
《出货特采申请单》GP-QC-057-A1
文件名称
出货特采管理流程
发行日期
文件编号
SD-QEHP-19-1
版本
A1
页码
Page4of4
附件一:出货特采申请流程:
权责单位
流程图
相关说明
制造部:负责出货不合格货品进行返工,并在返工过程中发现针对品质的问题及时反馈。
总经理/副总/法人代表:负责对批次产品是否进行特采进行最终裁决。
5、作业内容:
出货特采管理办法
经出货小组在出货检验中检验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出货要求的产品时,由品管部开出《品质异常单》通知生产计划单位及业务部门,由生产计划部门根据实际生产排程与业务部协商决定是否提出特采申请或安排返工。
3、定义:

4、职责和权限:
品管部:负责相关文件的制定、修订,进行特采出货可行性分析并给出特采建议。对特采订单批次进行标注存档。
资材部:负责对特采出货产品进行标示放置,针对现实生产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特采出货,及生产计划安排进行条件性特采返工活动。
业务部:负责提出特采出货申请,向与客户或客户代表进行商务协商,沟通内容必须书面或电子 邮件形式。
使用表单
品管部
品管部
资材部
制造部
业务部
业务部
业务部
总经办/总经理
业务部
品管部Βιβλιοθήκη 资材部《品质异常单》《重测单》
《出货特采申请单》
《出货特采申请单》
《品质异常单》
文件名称
特采管理程序
发行日期
文件编号
SD-QEHP-49
版本
A1
页码
Page1of4
文件类别
□ISO9001:2008□ISO14001:2004□OHSAS18001:2007□管理办法
版本
修订内容
修改日期
A1
全面修订,版次升级
2012-10-24
发行部门
制定
审核
核准
品 质
文件名称
出货特采管理流程
发行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A1
页码
Page2of4
1、目的:
出货检验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或因急需出货的特别情况下,可依本文件申请特别采用,在不影响客户使用的情况下,便于满足产品订单正常交货,避免造成客户的困扰或损失。
2、适用范围:
产品缺陷轻微不影响使用特性及销售。
出货时间紧迫必须免除出货检验。
其他特殊情况。
若不需申请特采则由品管部通知仓储单位并标示后退回产线依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并由生产计划单位开立《重测单》对问题产品进行退货处理。制造单位并针对此次出现的不良进行部门内部检讨。
业务部口头或书面与客户(客户代表)进行协商,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可允许特采,若业务或客户(客户代表)经协商后客户不同意的情况下不允许特采。
业务部经呈送总经理裁决确定其订单产品特采的批次,申请单位依特采要求执行,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品管部出货检验小组应在其批次订单的进行标注说明,并将特采申请单原件或复印件进行存档保留以便日后进行产品信息追溯。
文件名称
出货特采管理流程
发行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A1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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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货特采评审结果:
拒绝特采:退回生产单位,依不合格品处理。
允许无条件特采:由品管部在《品质异常单》上标注无条件特采,外箱以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入库出货
允许有条件特采:将特采条件标注在《品质异常单》上,待条件特采处理完成后,依客户要求在外箱进行合格标签标示或特殊标示。并在《品质异常单》上标注其特采条件及处理时间货物条形码或订单编码以便日后进行产品信息追溯。
6、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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