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易所规则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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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2013年6月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2008年1月7日第五届郑州商品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2009年3月28日修订,自2009年4月20日施行;2013年6月14日修订,自 2013年9月16日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席位管理第三条交易席位是会员将交易指令输入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参与集中竞价交易的通道。

交易席位分为场内交易席位和远程交易席位。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交易所可以设置特别席位,与席位使用人约定相关权利和义务。

禁止私下将交易席位全部或者部分以发包、转包、转租、抵押、转让等形式交由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

第四条会员取得会员资格,即可取得一个场内交易席位。

经交易所批准,可以增加交易席位。

第五条会员增加交易席位仅是增加该会员的交易通道,交易所对会员的持仓限额、风险控制及其他有关方面的管理规定不变。

第六条会员申请增加场内交易席位的,应当向交易所提交增加席位申请、近一年期货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申请增加场内交易席位说明等材料。

第七条增加场内交易席位申请经交易所批准后,会员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入场手续。

逾期未办的,视为放弃。

第八条增加的场内交易席位每个每年使用费为2万元人民币,按年收取。

第九条会员申请终止使用增加席位,经交易所批准后,办理有关终止使用手续。

会员终止使用场内交易席位的,使用费不予返还。

第十条远程交易席位是指会员在其营业场所、通过同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联网的电子通信系统直接输入交易指令、参加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通道。

第十一条远程交易席位的权利和义务与场内交易席位等同。

第十二条会员申请远程交易席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违规违约记录;(二)拟开设远程交易的所在地的通讯、资金划拨条件能满足交易所期货交易运作要求;(三)有固定的远程交易场所及参与交易所竞价交易所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通讯系统等软硬件设施和必要的备份措施。

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品种申报费的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品种申报费的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品种申报费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商品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4.05.21
•【文号】郑商函〔2024〕302号
•【施行日期】2024.05.31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期货
正文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品种申报费的通知
郑商函〔2024〕302号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5月3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甲醇、白糖、菜油、菜粕、短纤、花生、PTA期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品种信息量OTR≤2OTR>2
甲醇、菜油、菜粕、白糖期货
信息量≤4000笔0元/笔0元/笔4000笔<信息量≤8000笔0元/笔3元/笔信息量>8000笔7.5元/笔15元/笔
短纤、花生期货信息量≤4000笔0元/笔0元/笔
4000笔<信息量≤8000笔0元/笔1元/笔信息量>8000笔 2.5元/笔5元/笔
PTA期货
信息量≤4000笔0元/笔0元/笔4000笔<信息量≤8000笔0元/笔2元/笔8000笔<信息量≤20000笔5元/笔10元/笔信息量>20000笔10元/笔40元/笔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采取实际有效措施,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形。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费计费说明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5月21日。

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内地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升贴水的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内地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升贴水的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内地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升贴水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5.14•【文号】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告〔2024〕49号•【施行日期】2024.05.1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告〔2024〕49号关于调整内地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升贴水的公告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函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棉花出疆运费补贴标准调整为200元/吨,根据《关于调整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升贴水的通告》(通告〔2016〕18号)的调整原则,现公告调整内地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自2024年9月23日开始执行。

具体升贴水标准如下:交割仓库名称升贴水(元/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四三二处河南豫棉物流有限公司900减去“运费补贴”中储棉漯河有限公司衡水市棉麻总公司储备库950减去“运费补贴”菏泽市棉麻公司巨野棉麻站菏泽市棉麻公司菏泽转运站芜湖市棉麻有限责任公司 滨州中纺银泰实业有限公司中棉集团山东物流园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八处江阴市协丰棉麻有限公司1000减去“运费补贴”中国供销集团南通供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银隆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注:“运费补贴”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执行的出疆棉花运费补贴标准。

当运费补贴政策到期、新政策公布前,升贴水计算时运费补贴标准沿用上期政策规定,郑州商品交易所另行公告的除外;新的运费补贴标准公布后,升贴水按照新标准计算,自政策执行之日起(不含该日)第十个交易日开始执行,如果该日在交割月份第一至第十三个交易日之中,则执行日期顺延至该交割月份第十四个交易日。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2024年5月14日。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2011年修订)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2011年修订)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10.17•【字号】•【施行日期】201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2009年3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09年4月20日施行2011年10月17日修订自2011年10月28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期货交割行为,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交易所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商品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仓库)、指定商品交割厂库(以下简称厂库)及指定质检机构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条期货交割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期货交割实行三日交割法。

第三条客户的期货交割须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交割结果由客户承担。

第四条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不得交割;持仓量为非交割单位整数倍的相应持仓不得交割;不具备甲醇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或运输资质的客户不得参与甲醇交割。

进入交割月前,不得交割的客户应当将交割月份的相应持仓予以平仓。

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自然人客户不得开新仓,交易所有权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予以强行平仓。

不得交割的持仓被配对的,交易所对其处以合约价值(按配对日交割结算价计算)10%的违约金,违约金支付给对方,终止交割;买卖双方均属上述情况的,交易所按本条规定比例核算的金额对双方进行处罚,终止交割。

第二章期货交割标准第一节小麦第五条小麦包括硬白小麦(以下简称硬麦)和优质强筋小麦(以下简称强麦)第六条交割单位:10吨。

第七条硬麦交割适用国家标准。

基准交割品:符合GB 1351-2008《小麦》的三等硬白小麦。

交割硬麦入库时的降落数值应在260-420S之间。

郑州交易所所业务指引

郑州交易所所业务指引

郑州交易所所新业务指引郑州新指令:FAK、跨品种套利、互换订单。

以上三种指令下单需要通过通用委托菜单下,其中支持的程序有:网上交易客户端5.0,网上交易UFT客户端,期货06柜台委托界面。

一、新指令定义(详细见郑商所通知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扩展交易指令,增加期货限价指令的FAK属性(立即成交剩余自动撤销)、跨品种套利指令,另外,期货组合指令(跨期套利指令、跨品种套利指令)的开平仓属性增加“一开一平” 。

现将FAK属性指令、跨期套利指令、跨品种套利指令说明如下:一、 FAK属性交易指令FAK指令指在限定价位下达指令,如果该指令只有部分申报手数成交,该指令剩余申报手数自动被系统撤销。

使用FAK指令的使用时应该注意如下两点:FAK指令应当结合限价指令使用。

FAK指令不得在集合竞价时段使用。

二、跨期套利交易指令跨期套利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同一期货品种不同合约月份进行数量相等、买卖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方式。

1.适用跨期套利交易指令的合约任意两个同品种不同月份期货合约都可进行跨期套利交易。

2. 跨期套利交易含义跨期套利交易是指买入(卖出)近月合约,同时卖出(买入)同品种相等数量的远月合约。

“集合竞价阶段不接受套利委托报入”,跨期套利交易指令只能在连续交易期间申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不能申报跨期套利交易指令。

“单方无报价不接受套利委托报入”,跨期套利交易指令报入时对应远月和近月合约的买卖方向必须都有报价。

三、跨品种套利交易指令跨品种套利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不同期货品种的相同月份合约间进行数量相等、买卖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方式跨品种套利交易含义跨品种套利交易是指买入(卖出)某品种指定合约,同时卖出(买入)相等数量的另一品种相同月份的合约。

跨品种套利交易指令必须以价差(第一个品种合约的价格-第二个品种合约的价格)形式报入交易所系统。

“集合竞价阶段不接受套利委托报入”,跨品种套利交易指令只能在连续交易期间申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不能申报跨品种套利交易指令。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各会员单位:《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六届理事会2017年12月6日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订事项(一)将原第四条第五款修改为:“普麦、菜籽、苹果:车(船)板交割和仓库交割。

”(二)在原第二章第十七节后增加一节作为第十八节,新增四条作为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十八节苹果”“第六十二条交割单位:20吨。

”“第六十三条苹果交割适用国家标准、国家相关规定及本细则规定。

“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鲜苹果》(GB/T 10651-2008)(以下简称《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质量容许度不超过5%,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不作要求。

“替代品及升贴水: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75mm≤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质量容许度不超过5%,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不作要求,贴水2000元/吨。

”“第六十四条入出库硬度指标规定如下:“入库时,硬度不得低于6.5kgf/cm2;出库时,硬度不得低于6kgf/cm2。

车(船)板交货时按出库处理。

”“第六十五条苹果交割品采用抽筐(箱)检斤方式验重,按以下公式计算货物重量:“货物重量=(抽取苹果总毛重-抽取装果容器的总重量)/抽取件数×货物件数。

“同一客户同一批次交割的装果容器要求规格统一。

”(三)在原第六十二条第十一款后增加一款作为第十二款:“苹果期货合约的交割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计价点或基准交割仓库散果出库时汽车板交货的含税价格(不含包装物)。

”(四)将原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第2点修改为:“2、卖方提出车(船)板交割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相应的拟交割货物信息。

普麦、菜籽车(船)板信息包括:品种、等级、数量、生产年度、交割计价点、货物存放地点等;动力煤车(船)板信息包括:交割数量、交割地点(具体到港口某公司)、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干燥基高位发热量、干燥基全硫、干燥基挥发分、全水分、干燥基灰分、灰熔点、煤种(如为混煤则须注明掺混煤种)、产地以及该批动力煤的检测报告等;苹果车(船)板信息包括:品种、果径、等级、产地、数量、交割计价点等。

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

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

附件四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的通知(涉及客户部分内容)各会员单位:为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明确有关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将《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的有关认定标准和处理序程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一)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标准自成交行为:客户单日自成交5次以上(含本数,下同)。

1.自成交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客户单日在某一合约撤销定单笔数500笔以上,但因套利指令由系2.频繁报撤单行为统派生且被自动撤销的定单不计算在内。

客户单日在多个合约上撤销定单笔数500笔以上的,按照一次认定。

大额报撤单行为:客户单日在某一合约每笔撤单量500手以上且撤单笔数10笔以上,3.大额报撤单行为客户单日在多个合约上每笔撤单量500手以上且撤单笔数10笔以上的,按照一次认定。

关联帐户合并持仓超限行为:一组客户在股权结构、交易执行人、交易一致性等方面4.关联帐户合并持仓超限行为存在明显的关联关系,交易所可认定其为关联帐户。

关联帐户持仓合并计算。

合并持仓达到交易所客户持仓限额以上。

影响交割结算价行为:客户利用对倒、对敲等手段交易,造成交割月合约价格异常波5.影响交割结算价行为动幅度达到该合约涨跌停板幅度20%以上,影响该合约交割结算价。

盗码交易行为:客户盗取他人交易密码进行违法违规交易并转移资金。

6.盗码交易行为自然人客户违规持仓行为:自然人客观存在户在交割月前一月最后一个交易日闭市时7.自然人客户违规持仓行为仍保留该交割月份持仓。

(二)市场异常状况认定标准交易风险明显增大状况:某一合约按结算价计算,连续四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达1.交易风险明显增大状况到期货合约规定涨(跌)幅的3倍或者连续五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达到期货合约规定涨(跌)幅的3.5倍。

交割风险明显增大状况:可以明显预见将有60%以上的持仓无法实现交割。

郑商所集合竞价规则

郑商所集合竞价规则

郑商所集合竞价规则1. 引言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是中国大陆四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之一,也是亚太地区重要的农产品期货市场。

在郑商所的交易过程中,集合竞价是其中一个重要的交易环节。

本文将对郑商所集合竞价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2. 集合竞价的定义集合竞价是指在每个交易日的开市前,交易所会根据市场需求和交易情况,设定一段时间进行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的目的是为了平衡买卖双方的交易意愿,确定开市交易的价格和交易量。

3. 集合竞价的时间郑商所的集合竞价时间一般为交易日的开市前10分钟,具体时间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在集合竞价时间段内,交易所会接受投资者的报价,并根据报价情况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

4. 集合竞价的报价方式郑商所的集合竞价报价方式主要有限价报盘和最优价报盘两种形式。

限价报盘是指投资者在集合竞价时间段内,按照自己的意愿报出一个价格和数量,以此来表示自己的交易意愿。

最优价报盘则是指投资者在集合竞价时间段内,报出一个价格,但是不指定数量,投资者只需保证自己的价格优于市场上的最优价格即可。

5. 集合竞价的撮合原则在集合竞价过程中,郑商所会根据投资者的报价情况,采取一定的撮合原则进行价格和交易量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郑商所会以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即优先选择价格最优的报价,如果价格相同,则根据报价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撮合。

6. 集合竞价的交易结果集合竞价结束后,郑商所会根据撮合的结果确定开市交易的价格和交易量。

如果在集合竞价时间段内存在多个价格相同的报价,那么成交价格将以数量最大的报价为准。

如果存在多个报价数量相同,那么将以最早报价的报价为准。

7. 集合竞价的意义集合竞价作为郑商所交易环节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集合竞价能够平衡买卖双方的交易意愿,为开市交易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价格和交易量。

其次,集合竞价还能够提高市场流动性,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交易。

最后,集合竞价还能够为市场提供一个参考价格,帮助投资者进行交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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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易所规则调整内容
时间:2012年7月11日作者:任强(西安)QQ:277564585
(一)、修改部分品种合约
昨日,郑商所公布了修改后的菜油、早籼稻、强麦期货合约和相关业务规则。

菜油期货合约交易代码由RO改为OI,早籼稻期货合约交易代码由ER改为RI,强麦期货合约交易代码由WS改为WH。

菜油期货合约交易单位由5吨/手上调为10吨/手,早籼稻期货合约交易单位由10吨/手上调为20吨/手,强麦期货合约交易单位由50吨/手下调为20吨/手。

此外,早籼稻期货的涨跌停板幅度由±3%扩大至±4%。

调整后,早籼稻期货的涨跌停板幅度与郑商所其他品种保持一致。

郑商所同时调整了菜油、早籼稻、强麦期货的交割单位,菜油期货交割单位由5吨改为10吨,早籼稻期货交割单位由10吨改为20吨,强麦期货交割单位由50吨改为20吨。

菜油和早籼稻的交割质量标准也作了一定修改。

菜油交割质量标准由所标改为国标,为保持规则的连贯性,在菜油出库时增加了其“过氧化值不得超过 5.5mmol/kg”的要求。

早籼稻质量标准由国标-1999改为国标-2009,其交割杂质指标由1.5%放宽到2.0%。

根据市场变化,郑商所还对早籼稻仓单注册、到期注销以及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交割月前一个月的保证金标准等进行了修改。

据介绍,新合约自2013年7月合约开始实行,即自OI307、RI307和WH307合约开始执行新的菜油、早籼稻、强麦期货合约和新修改的业务细则。

(二)、调整强麦指定交割仓库
郑商所昨日发布通告,对优质强筋小麦(下称强麦)指定交割仓库进行了调整。

这一次调整,增加了德州联众博亚粮油有限公司、南京铁心桥国家粮食储备库、河南安阳安林国家粮食储备库的强麦交割业务;增设了河南延津金麦粮食储备库、中央储备粮淇县直属库为强麦指定交割仓库。

以上交割仓库自2012年8月1日起开展强麦交割业务。

另外,从7月10日起,暂停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储备库的强麦入库业务,出库业务正常开展,待其仓单出库完毕后转为强麦备用交割仓库。

当日,郑商所还调整了强麦指定交割仓库入库、出库费用,主要是把强麦汽车运输入出库费用标准调为9元/吨。

新的费用标准自2013年6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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