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实施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的指导意见(doc 6页)(正式版)
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本机构内涉及财务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出纳、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工作岗位。
第三条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合法、诚实、公平、谨慎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财务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和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管理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上的问题。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纳税,履行税收义务,定期向税务机关缴纳税金,合法合规纳税。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定期制作、核算、报送财务报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财务支出。
第九条对于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违规行为,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内部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部门包括会计部门、出纳部门、预算管理部门等,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完成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防范,保障财务安全。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化系统,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第三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十六条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算、财务核算、资金管理、账务处理等环节。
第十七条财务预算应当科学编制,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
第十八条财务核算应当真实准确,及时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的通知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卫生部文件卫规财发[2006]227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属(管)医院:为加强医疗机构财务管理,促进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医疗机构听课财务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附件: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
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具体组织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预算控制第四条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
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五条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
根据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
建立由单位领导负责,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第六条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医疗机构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第八条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
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九条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
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保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规、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及参与医保基金管理的各类单位。
第三条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医保基金合法合规使用。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医保基金风险防控,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三)完整性原则:确保医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效率性原则: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医保基金发挥最大效益。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医保基金收入管理:(一)参保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医保费,确保医保基金及时足额收缴。
(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建立参保单位缴费台账,实行日清月结,确保缴费数据准确。
(三)对医保基金收入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来源明确、使用规范。
第五条医保基金支出管理:(一)医保基金支出应根据实际需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批。
(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医保基金支出台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医保基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六条医保基金财务核算:(一)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医保基金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医保基金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实行权责发生制。
(三)医保基金财务核算应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核算的合规性。
第七条医保基金财务监督:(一)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保基金财务的监督,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规使用。
(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医保基金财务进行审计。
(三)社会各界可对医保基金财务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四章内部控制与责任追究第八条医保基金财务内部控制:(一)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3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
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绝支付。
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并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方可付款结算。
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医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
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____天内交回注销。
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
严禁____公款,或以长补短。
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
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
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并由财务科保管一年,一年后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
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内容、要素及执行要求

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内容、要素及执行要求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指的是医疗机构财务部门为规范收支管理而制定的会计制度。
它是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乎医院的收支平衡以及财务状况的稳定。
本文将介绍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内容、要素以及执行要求,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的认识。
一、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内容1.会计核算对象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对象包括所有与医院财务活动有关的经济业务,如医疗收入、医疗支出、资产购置、资产处置、财务费用等。
2.预算编制与执行医院应当依据现行国家有关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和财政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编制医院财务预算,并按计划执行。
预算编制应当以科学、合理、公正为原则,同时应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3.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账务处理制度,确保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工作的正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同时,医院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存货等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账务处理流程,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合理利用。
4.财务报表编制与报送医院应当按照现行国家有关财务报表编制和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同时,应加强对财务报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性。
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要素1.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方法是指采用何种方法对会计核算对象进行会计核算的方式。
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中常用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成本法、现金法和权责发生法等。
2.会计分录会计分录是指对每一笔经济业务用会计科目的借、贷方面的表示方式具体呈现。
会计分录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基础准则规定的规则进行编制,确保会计核算的正确性与准确性。
3.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指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一套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覆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包括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会计核算的执行、报表编制的披露等各个环节。
内部控制的设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合规性和完整性。
三、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要求1.严格落实财务会计制度医院应当主动贯彻落实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并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能够准确理解并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20篇范文)

医院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20篇范文)【第1篇】医院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医院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政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与分配、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第五条医院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医院的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总会计师协助院长管理财务工作。
第八条医院财务处是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一级部门,在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医院的财务工作,组织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监督。
第九条医院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具有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医院的会计人员必须在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下开展工作,并进行定期轮岗。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一条预算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医院事业发展在年度经济工作中的计划安排,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医院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
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原则: 医院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规定》和《医院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等。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反映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经济效益,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的核算,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药品及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二)负债的核算,包括应付及预收款项、长期负债等;(三)收入的核算,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四)支出的核算,包括医疗成本、药品成本、管理费用、业务费用、其他支出等;(五)利润的核算,包括医疗利润、药品利润等;(六)财务状况的核算,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业务活动和经济事项,正确识别和确认会计要素,计量经济业务的发生金额。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第三章会计报表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编制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医疗业务收支表等。
第十条会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50年和100年。
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特点,我们修订了《医院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件:医院财务制度财政部卫生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医院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臵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臵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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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财会〔2011〕47号
关于贯彻实施医疗机构财务会计
制度的指导意见
各市财政局、卫生局:
根据国务院医改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委研究制定了《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
为推进新制度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
新制度的出台是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医改意见推进医改工作的重要举措。
稳步推进新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为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医疗机构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有利于加强医疗机构审计监督,保障医疗机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合法、科学、规范、透明。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制度的重要意义,周密准备,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强化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新旧制度
转换过程中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合规使用,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稳步推进新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强化学习,深刻领会新制度的精神实质
各级财政、卫生部门要把全面学习贯彻把握新制度的各项要求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新制度的贯彻实施,使新制度成为加强医疗机构财务和会计管理、打赢医改攻坚战的重要手段。
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刻领会学习好新制度。
(一)分类制定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和成本核算。
按照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补偿机制、预算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提出了不同要求,新制度对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明确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办法。
(二)突出医院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强化资产管理。
新制度对成本管理的要求更为严格,并要求医院固定资产采用适当方法计提折旧,为科学核算和控制运营成本、核清医院资产情况、加强绩效考核奠定基础。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预算管理,强化财务管控。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管理要求和补偿机制有关规定,新制度在设计上尽量满足了不同地区、不同管理方式及管理水平的需要,并作了适当简化,建立了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
新制度通过合理划分、核算和报告收支实现预算控制,并把预算和财务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
通过会计核算与预算的衔接,实现强化财务监管和会计监督、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三、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新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
新修订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已于2011年7月1日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新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已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各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强化措施,确保四个制度顺利实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
各市要通过媒体报道、召开座谈会、印制宣传册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加大对新制度制(修)订背景、原则、变化和新旧衔接等内容宣传力度,为贯彻实施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明确工作目标。
各市要依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细则,稳步推进新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建立协调机制。
各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制度实施协调机制,搭建起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制定措施、监督检查的平台,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并解决新旧制度转换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全方位开展培训。
各市要积极做好新制度培训工作,
促使广大医疗卫生机构财会人员尽快、全面地熟悉和掌握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医疗系统的培训可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会〔2006〕23号)的要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结合,通过集中授课、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各市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抓紧制定培训规划,并积极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将培训有关情况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
(五)加强政策指导。
各市要开辟多种渠道,对新制度执行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各市在贯彻实施新制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通过邮箱进行反馈,省财政厅将在山东财政信息网()和会计信息网()开设“医疗机构会计制度”和“医疗机构财务制度”专栏,定期对新制度执行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答疑。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制度)答疑邮箱:yiliaokuaijizhidu@
山东省财政厅社保处(财务制度)答疑邮箱:yiliaocaiwuzhidu@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医疗财务会计制度意见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报:财政部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2011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