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面深化气象改革重点工作实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23•【字号】绍政办发〔2015〕48号•【施行日期】2015.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5〕48号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23日绍兴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绍兴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绍市委发〔2015〕3号,以下简称《方案》)关于“制订实施市政府职能转变具体方案,提出3至5年工作规划,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的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2014年完成的任务(共13项)(一)建立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开展政府职权清理,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责,编制并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2014年10月已完成)(二)推行政府及其部门责任清单制度。
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责,编制并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各部门,2014年12月已完成)(三)全面推进市级及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市场监管局,2014年12月已完成)(四)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启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推动越城区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开展市级现有党政群机构设置情况调研。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等,2014年12月已完成)(五)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2014年12月已完成)(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市级审批事项“归零清理”,推广柯桥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中介超市”经验,探索滨海新城“不再审批”试点,加强审批中介机构规范管理。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地方公共安全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地方公共安全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气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16]28号【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5.04【实施日期】2016.05.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地方公共安全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6〕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增强我市防范和科学处置气象灾害的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公共安全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1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绍兴公共气象、安全气象(以下简称“公共安全气象”)事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一)实现气象及相关监测站网共建共享共管常态化。
各地要建立完善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备案通报和数据共享制度,明确站网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的工作要求,将气象工作全面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共享云平台设施。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二)构建信息化、精准化、无缝隙的现代气象预报体系。
统筹建立市区一体化运行机制,制作绍兴市区气象要素预报。
建立精细化、无缝隙、网格化预报产品体系。
到2017年,气象灾害预警时空分辨率分别达到1小时和3公里。
针对水利、国土、交通运输、电力、旅游等行业的需求,建立以精细化要素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为基础的专业气象预报业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旅委、绍兴电力局)(三)实现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统一发布。
各地要在保障人员和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到2017年全面建立与国家、省相衔接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16•【字号】绍政办发〔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4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16日绍兴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面向社会发布的预警信息。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类和标准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执行。
第四条市、县两级气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气象主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有关工作。
第五条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实行属地发布,县级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变更和解除。
第六条县级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及时向有关防灾减灾救灾部门通报;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及混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近似信号。
市级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的危害程度、受灾范围和发展态势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防灾减灾救灾部门通报全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情况。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06•【字号】绍政办发[2013]128号•【施行日期】2013.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3〕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我市为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地区,台风、暴雨、强对流、雷电等气象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时有发生。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各类极端天气事件呈活跃态势,气象灾害防御任务十分艰巨。
为切实加强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有效防御各类气象灾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监测水平(一)完善台风、暴雨、高温、干旱、雷电、雾霾、暴雪等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系统,消除灾害性天气监测“盲区”。
加快推进移动雷达、风廓线雷达等现代化监测设施建设,加强小范围、突发性、灾害性天气监测;实施山洪地质灾害气象保障工程,升级更新全市自动气象站网,在农村和山区加密布设乡镇自动气象站,实现对山洪灾害易发区、重点保护区、中小河流易灾区、水库汇流区等地域的无间隙、全时空区域监测;在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选取有代表性的5个现代农业园区布设农田小气候观测系统,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小气候特种观测,加强对暴雨洪涝、积雪、冰冻等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在高速公路和交通干道开展雾霾灾害观测系统建设,加强雾霾等气象灾害监测;开展车载移动应急监测系统建设,装备便携式单兵自动气象站、卫星通信系统和移动视频会商系统,消除灾害性天气监测“盲区”。
(二)强化与周边城市的联防协作,加强气象信息共享和传输。
建立与周边城市的灾害性天气联防协作机制,及时获取上游突发性、灾害性天气系统信息,引进杭州、宁波等省内周边城市天气雷达资料,提高飑线、强对流、东风波等局地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系统的监测能力和监测效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的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0•【字号】绍政办发[2011]77号•【施行日期】2011.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的意见(绍政办发〔2011〕77号)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157号)和全省气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衡发展,提高“三农”防御气象灾害和气象为现代农业服务的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气象服务在“三农”工作中的作用农村是气象灾害的多发区,也是气候的敏感区,气象工作与“三农”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
气象工作关系农业的科学发展,加强气象工作,既有利于防范、减轻气象灾害对农村和农业的危害,又有利于趋利避害,优化农业经济结构,提升农业效益;气象工作关系农村的和谐稳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薄弱,极易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的不稳定;气象工作关系农村的民生改善,极端气候事件的频发,对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造成严峻威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加大气象服务的支持力度。
二、全面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各地要以减轻农村气象灾害损失,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目标,争取在3年时间内,基本建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一)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要加快现代化农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整合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资源,优化布局,加密站点,统筹推进重要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等农村重点部位的气象灾害监测站建设。
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等现代农业的监测分析,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预报和农用天气预报,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性、灾害预警的时效性和风险评估的针对性。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26•【字号】绍政发〔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绍政发〔2023〕1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绍兴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26日绍兴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绍兴气象高质量发展,根据《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绍兴气象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水平显著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技术取得突破,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精细到乡镇(街道),形成一批气象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标志性成果,为全省全国提供“绍兴模式”。
到2035年,基本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气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更加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以实干实效展现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成果。
二、重点任务(一)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1.打造气象科技创新高地。
支持气象科技创新试验和推广基地建设。
结合集成电路、装备制造等产业基础,聚焦国家重大需求、气象前沿技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试点。
加快推进气象领域创新研究、改革任务,构建气象科技成果孵化育成体系。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滨海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国动办2.加强气象科技成果应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政府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政府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06•【字号】绍政办发〔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政府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1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精神,按照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结合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任务,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政府工作落实年”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把握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省委三个“一号工程”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省政府“十项重大工程”,图更强、争一流、敢首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形成“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工作格局,引导激励全市广大干部心无旁骛干事业、聚精会神抓落实,以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的实干实效,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
二、明确落实主要内容紧紧围绕高质量完成全年任务这一目标,树立敢抓的意识、提升会抓的本领、营造善抓的氛围,围绕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改革和重大创新,系统推进工作落实,重点工作细化到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在全市形成“特别能攻坚、特别能战斗、特别讲奉献”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具体如下:(一)“十项重大工程”类1.重大项目“图强争先、攻坚比拼”工程2.“4151”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工程3.“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4.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百千”工程5.加快建设高水平交通强市工程6.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7.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工程8.文旅深度融合工程9.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保供稳价工程10.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二)政府工作报告类11.省政府工作报告涉我市工作任务12.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三)创建试点类13.国家、省市创建试点任务(四)督查考核类14.省对市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任务(五)指标任务类15.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任务16.“十四五”规划中2023年工作目标任务1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计划指标任务18.重大改革任务(六)项目建设类19.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含国有企业投资项目)20.省、市民生实事项目三、完善落实工作机制在全年工作中,将紧紧围绕六大类二十项工作清单,进一步深化完善五大机制,为绍兴高质量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161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161号](https://img.taocdn.com/s3/m/0c81e230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0d.png)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161号)绍兴县、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改善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几年来,通过加大投入、加强整治,绍兴市区的空气环境质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与空气质量根本好转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距离。
为进一步提高空气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清洁的空气”,根据绍兴市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蓝天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环境保护有关要求,针对目前市区范围内空气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实施以汽车尾气、工业废气、餐饮油烟和施工扬尘治理为主要内容的“蓝天工程”,通过二至三年的努力,明显改善市区空气质量,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内容(一)汽车尾气整治工程1.加强汽车尾气监测。
建立和健全汽车尾气检测机构,制定汽车尾气检测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2.加快公交车辆更新改造。
市、县两级财政、交通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对市区、绍兴县在用公交车制定升级改造管理及财政补助办法,对2003年以前购置的公交车辆实施提前报废,于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更新;对2004-2005年购置的公交车辆按国Ⅲ标准对发动机进行改造,于2010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对2006-2007年购置的公交车辆强化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今后凡新购置的公交车辆必须符合国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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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面深化气象改革重
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气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15]26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25
【实施日期】2015.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面深化气象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5〕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绍兴市全面深化气象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绍兴市全面深化气象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搞好我市的省全面深化气象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大胆设计,小心求证,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思路,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探索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气象社会治理、气象服务及气象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争取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