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一氧化碳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The lost workdays standard for injury accidentsGB/T15499-1995目次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引用标准3术语4肢体损伤5眼部损伤6鼻部损伤7耳部损伤8口腔颌面部损伤9头皮、颅脑损伤10颈部损伤11胸部损伤12腹部损伤13骨盆部损伤14脊柱损伤15其他损伤附录A 伤情判定依据(补充件)附录B 伤情判定基本原则(补充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定量记录人体伤害程度的方法及伤害对应的损失工作日数值。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
2 引用标准GB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7794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7799 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7800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8781 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8787 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8789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3 术语3.1 累积伤害accumulated injury同一、同名肢体、或器官、或组织系统的多处伤害。
3.2 共存伤害coexistant injury功能无关的肢体、器官、组织系统的伤害。
3.3 损失工作日lost workdays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3.4 损伤injury受伤害人员心理、生理、功能或解剖组织学上异常或缺失。
4 肢体损伤4.1 截肢部位损失工作日数换算表表1注:表中括号内数值为利手对应值。
4.2 肢体瘫和丧失功能4.2.1 肢体瘫与肌力损失换算表4.2.2 单纯骨折损失工作日换算表表3注:开放性骨折按表3数值乘以1.5取值;闭合性裂纹型骨折乘以0.5取值。
4.2.3 手、足单纯骨折损失工作日数换算表表4续表44.2.4肢体功能障碍表55 眼部损伤表6续表6注:表中6000损失工作日数值后的A、B、C表示严重程度等级(下文同)。
液氩、氮气、一氧化碳供货售后服务方案

液氩、氮气、一氧化碳供货售后服务方案1.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一、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规格及要求1.气体规格要求1.1 气体纯度: 液0 99.999%,氮气 > 99.999%,氦气 > 99.999%, 氖气》99.999%,氢气 > 99.999%,氧气 > 99.999%, 一氧化碳> 99.95%, 二氧化碳 > 99.995%,二氧化硫 > 99.999%。
1.2执行标准: 气体的要求、试验方法、包装标志、贮运及安全要求符合以下执行标准。
GB/T4844-2011《纯氦、高纯氦和超纯氦》GB/T8979-28《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GB/T17873-2014《纯氖、高纯氖》GB/T10624-1995《高纯氩》GB/T 3634.1-26 《氢气》GB/T3863-28《工业氧》GB/T 35995-2018《一氧化碳》GB/T23938-29《高纯二氧化碳》2.验收要求2.1中标供应商提供每瓶气体的合格证书, 证书内容包括纯度、钢瓶压力、检验日期等信息。
2.2送货时的气瓶压力13±10%MPa。
2.3气瓶(罐)必须经过年检合格, 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
每个钢瓶必须佩带防震圈, 钢瓶帽。
液氩采用杜瓦罐装, 每个罐体必须佩带安全阀、增/减压阀、压力表、液位计等。
2.4供货气瓶必须为采购人指定的专属气瓶, 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
2.5货到交货位置, 采购人工作人员根据压力表显示数据、气体合格证书、产品包装情况进行验货。
达不到标准的, 中标供应商免费更换合格产品。
2.6使用净重量抽检合格率95%以上, 否则该抽检批次按照气体费用的百分之十罚款。
3.交货方式3.1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2交货期:接到采购人供货需求后的24小时内送到, 保证客户使用。
3.3中标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双方经办人交接气瓶, 并填写相关记录。
3.4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2018年11月19日发布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 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本的第1章d】;——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1、3.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1.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2009年版的4.1.2);——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全、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218-2000、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e) 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CJJ12-201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422目录前言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2 城镇燃气3.3 烟气排放3.4 安全监控3.5 建筑设备4燃具及相关设备的安装4.1 一般规定4.2 灶具4.3 热水器4.4 采暖热水炉4.5 电气4.6 室内给排气设备4.7 平衡式隔室4.8 安全防火5质量验收附录A 燃具选型原则附录B 不同海拔高度H及低压燃具额定压力Pn附录C 共用烟道的结构和尺寸附录D 共用给排气烟道的结构和尺寸本规程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燃具及相关设备的安装;5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烟气排放、安全监控和建筑设备的基本规定。
2.增加了安装燃具场所的电气要求。
3.增加了基本条件检验和燃具安装检验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4.增加了燃具选型原则。
5.增加了不同海拔高度H及低压燃具前的额定压力Pn。
6.增加了共用排气道、烟道和给排气烟道的结构尺寸和应用技术条件。
7.增加了烟道终端排气出口距门窗洞口的最小净距。
8.增加了燃具安装房间燃气和烟气泄漏的安全指标和保护措施。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政编码:300384)。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天津费加罗电子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高勇李娟陈复进黄国金李贵军李健钟家淞胡定钢鞠平赵大力陈立刘斌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张臻孟学思杨永慧元永泰胡敏辉白丽萍周以良樊金光耿同敏李直安翠林楼英1总则1.0.1 为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的安装和验收,保证燃具安装工程的质量和用气安全,制定本规程。
施工现场气体中毒应急预案(三篇)

施工现场气体中毒应急预案施工现场气体中毒是一种常见的意外事件,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需要制定应急预案。
1. 预防措施:- 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明确禁止闲人进入施工区域。
- 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通风设备,确保空气流通畅通。
- 做好安全教育,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佩戴防护设备,如防毒面具、防护服等。
- 进行定期的气体检测和监控,并建立相关的记录。
2.应急预案:- 假如发生气体中毒事件,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并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 立即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并迅速进行紧急救治。
- 立即停止有关机械设备的运行,切断气源,停止有害气体的泄漏,如发现有可燃气体泄漏,应采取切断电源等紧急措施。
- 同时,检查是否还有其他人员受到影响,如有,需立即转移并进行救治。
- 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 救治措施:- 如发现气体中毒人员,应立即进行急救措施,包括进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
- 如可能受到污染的人员应远离现场,并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处理。
- 稳定伤者的情况,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就诊,并将事故情况及时向医护人员说明。
以上为施工现场气体中毒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具体预案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在预案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重视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气体中毒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施工现场气体中毒应急预案(二)1. 前言施工现场气体中毒是造成建筑施工事故和伤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气体中毒通常是由于施工现场存在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等,导致人员吸入过量或长时间暴露所引起的。
为了应对施工现场气体中毒的紧急情况,制定一份完善且科学的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2. 目的和范围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及时有效地处置施工现场气体中毒事故,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建筑施工现场,包括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化工厂等。
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

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前言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是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
为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落实《文物保护法》关于馆藏文物保护的规定,有效地降低和防止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博物馆藏品的危害,确保文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博物馆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安全技术防范条件、消防条件和环境监控等。
本规范旨在针对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保存的温度、相对湿度、光线辐射、空气污染物、噪声、微振动、生物损害等自然因素,就博物馆藏品存放的主要场所藏品库房、陈列室和保护修复室提出防止和延缓藏品自然损坏的环境规范。
人为因素的破坏主要通过安防、消防和有效管理措施来解决。
本规范只对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提出基本要求。
现行的强制标准本规范已引入。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术语、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的控制要素。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博物馆、纪念馆。
其他文物收藏、研究、展示单位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GA27-2002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B/T 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JGJ66-91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GBJl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93?9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63?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文化部《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国家文物局《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3 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3.1 博物馆:收藏、保护、展示和研究文物、自然标本,向公众开放的社会公益性机构。
3、2 藏品:馆藏文物、自然标本的总称。
3.3 藏品保存场所:用于保存藏品的库房、陈列室和藏品保护修复室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GB18218-2018(2018年11月19日发布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 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本的第1章d】;——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1、3.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1.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2009年版的4.1.2);——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全、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218-2000、GB18218-200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 军事设施;c) 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 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e) 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7N光电子级超纯氨

7N光电子级超纯氨“浙江制造”标准编制说明1 项目背景我国在研究超纯气体方面起步较晚,最初建立的超纯氨生产企业为林德公司投资建造,技术应用中主要通过纯化技术系统、Y塔蒸馏等方式实现,可实现7N 纯度生产目标。
此后,国内较多超纯氨工厂兴建,如国外昭和电工、法国液化空气等企业均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国内超纯氨技术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超纯氨技术最初应用中,因MOCVD装置反应下,面临较大氨过量系数问题,跟着便导致通过尾气方式致使超纯氨被浪费,尾气量增多、原料成本提高,迫切要求做好技术优化工作。
而且当时国内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产企业在生产7N电子级超纯氨。
我国对氨净化、分析等的研究起步于80年代,当时为满足我国微电子工业的需要,光明化工研究设计院、北京氧气厂先后开展了电子级高纯氨的研究与生产,生产的产品满足了当时我国电子工业对氨的急需。
进入2000年,光明院又承担了国家十五863计划“超纯氨的研究与产业化生产”课题,在国家资金的资助下,经过系列的研究,在氨净化技术、大规模生产技术、产品包装技术等诸多方面有突破性进展,是目前国内唯一真正用于LED大规模实用化生产流水线的氨生产厂。
然而,其产能远远无法满足市场的需要,而且存在产品质量不稳定的问题。
这表明,7N光电子级超纯氨产品制造是有着巨大市场发展潜力的品种。
目前,国外并没有明确的国际标准,一般都根据客户的需求生产产品。
我国的电子级高纯气体市场大多靠外国进口,国内目前也只有GB/T 14601-2009 《电子工业用气体氨》,但7N光电级超纯氨技术指标远超该标准。
行业内也并没有明确的关于超纯氨的标准,因此制定本团体标准能弥补行业内的空白,使电子级高纯气体行业更加规范化,引领电子级高纯气体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 项目来源由海宁市英德赛电子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立项申请,经省品牌联论证通过并印发了(关于发布 2019 年第二批“浙江制造”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项目名称:《7N光电级超纯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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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碳 三、一氧化碳
第三课时
1、物理性质
无色、无味的气体 密度略小于空气
(空气的密度1.29g/L,一氧化碳的密度1.25g/L)
难溶于水
只能用排水法收集 (一体积水仅能溶解0.02体积一氧化碳)
2、化学性质
(1)
可燃性
点燃
现象:
淡蓝色的火焰 化学方程式: 2 CO+ O 2
2 CO2
(2) 还原性 实验一: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铜
现象: 黑色氧化铜变成红色,澄清石灰水变浑浊 化学方程式: CO+CuO △ CO +Cu
2
反应中,还原剂是________
(3)
毒性
与血液反应
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结合能力是氧
气的210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血液与一氧化碳结合后就不输送氧气,人体 就会缺氧,感到头痛、恶心、记忆力减退等, 吸入多量的一氧化碳,会使人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