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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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机构作为承载国家和社会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水平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因此,医疗机构要注重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1. 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通过内部审核和评估确保执行达到预期效果。

此外,还应建立医疗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和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等管理机构,为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指导和监督。

2. 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工作的开展,包括医疗事故的防范、处理和报告,医疗器械的管理和维护,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等。

医疗机构要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完善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3. 职业素养和培训医务人员是医疗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医疗机构要培育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提高沟通技能和医学水平,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行为符合专业标准和医疗伦理。

4. 质量评价和监测医疗机构需要建立质量评价和监测机制,开展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价、患者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及时反馈医疗服务的质量水平,并进行分析和改进。

医疗机构还应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病历等信息化技术,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信息化管理能力。

5. 医疗服务标准和流程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制定医疗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医疗服务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医疗服务标准和流程应包括医疗服务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理规范等。

医疗机构还应加强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监督,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6. 医疗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风险管理,推广医疗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医疗机构还应认真开展医疗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制定预防性措施,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风险隐患。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1. 医疗质量安全制度的意义医疗机构是人类医疗卫生事业的主体,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基础设施,而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则是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提高医疗质量的前提和保障。

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制度不仅能够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也有利于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医德医风。

2.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2.1 常规制度1.责任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并严格落实到位。

2.岗位职责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3.培训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进修教育,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2.2 工作流程制度1.流程规范化:医疗机构应当制定规范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流程中责任人和关键环节,以确保医疗行为规范、合理和及时。

2.常规排查: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常规排查,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分析和处理。

2.3 医疗质量安全治理制度1.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措施防范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2.医疗事故处置和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处置和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和报告进行规范和要求。

3.医学伦理与人文关怀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学伦理与人文关怀制度,保证患者的知情权、自主权和尊严权,同时注重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

3.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实施的关键1.医疗机构的领导要发挥对制度实施的引领、推动和监督作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制度的落实和绩效评估。

2.关注医护人员的职业和心理压力,提高医护人员的情商和应对能力。

3.加强合作与交流,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为医疗质量安全制度的实施提供协同支持。

4. 结论医疗质量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医疗机构的重要任务,凸显了医疗机构对患者和医护人员的重视。

要贯彻落实制度要点,需要医疗机构全体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医疗质量安全制度,从而为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高做出贡献。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医疗机构为确保医疗质量的保证,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和权益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管理、医患关系管理、药物管理和院前急救管理等方面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要点进行详细介绍。

一、医疗质量管理1.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目标、责任和职权分配,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和人员配备。

2.质量管理计划: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制定医疗质量目标、控制措施和改进措施。

3.质量评审:定期进行质量评审,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4.医疗质量评价:开展医疗质量评价工作,通过评估医疗服务的质量,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提高医疗质量。

5.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登记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信息,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和处理,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6.医疗质量监测和报告:建立医疗质量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了解医疗服务的质量状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医疗安全管理1.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和人员配备。

2.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确保患者的安全。

3.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登记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信息,对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分析和处理,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4.医疗器械管理:建立医疗器械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和报废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有效性。

5.安全培训和教育:开展医疗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三、医患关系管理1.沟通和解决纠纷: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和需求,化解患者对医疗服务不满的情绪,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中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制度,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解读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要点:1.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明确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计划、落实质量监测评估等。

2.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安全政策、建立安全风险管理机制等。

3.绩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绩效评估指标、制定绩效评估机制等。

4.人员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等。

5.设备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检测、校准、维护等。

6.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使用等。

7.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临床路径管理、不良事件管理等。

8.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护理操作规范、护理质量评估等。

9.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事故报告、安全风险评估等。

10.感染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感染管理制度,包括感染控制、感染监测等。

11.医疗纠纷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纠纷管理制度,包括投诉处理、纠纷调解等。

12.医德医风建设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德医风建设制度,包括医德规范、医患关系建设等。

13.信息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包括病历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等。

14.医疗知识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知识管理制度,包括知识培训、经验分享等。

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危机处理等。

16.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包括知情同意、隐私保护等。

17.医学伦理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学伦理管理制度,包括伦理审查、伦理委员会建设等。

18.质量与安全评价改进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与安全评价改进制度,包括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开展质量核查等。

2023年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2023年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2023年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主要包括: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医疗质量评价与监控、加强医疗事故应急处理和探索医疗纠纷化解机制等方面。

下面将对这些要点进行详细阐述。

一、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1. 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建设:加大医疗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力度,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 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对临床路径管理的研究和应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临床医疗质量。

3. 强化医疗科技管理:加强对医疗科技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有效应用,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4. 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化平台:建立全国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化平台,实现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的共享和及时监测。

二、推进医疗质量评价与监控1. 建立统一的医疗质量标准体系:制定医疗质量评价的统一标准体系,建立医疗质量评价与监控指标体系。

2. 加强医疗质量评价机构建设:推动医疗质量评价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推广医疗质量评价与监控的应用:推广医疗质量评价与监控的应用,提供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评价结果,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高医疗质量。

4. 强化病例质量管理:加强对病例质量的管理,建立病历质量评价机制,提高病例质量水平。

三、加强医疗事故应急处理1. 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明确医疗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健全医疗事故调查机构。

2. 加强医疗事故调查和认定:加强对医疗事故的调查和认定工作,确保医疗事故的公正和准确。

3. 完善医疗事故赔偿机制:加快建立医疗事故赔偿机制,确保医疗事故赔偿的公平和有效。

4. 加强医疗事故风险管理:加强对医疗事故风险的管理,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医疗事故风险防控系统。

四、探索医疗纠纷化解机制1. 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建立专门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提供医疗纠纷的专业化调解服务。

2. 推行医疗纠纷调解制度:推行医疗纠纷调解制度,通过调解解决医患纠纷,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1.组织结构:明确管理层级和职责分工,确保每个层级和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位。

2.工作流程:规范医疗服务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规范,确保病患从就诊到出院的整个过程安全顺畅。

3.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医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药品管理、感染控制、事件报告等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二、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医疗质量控制制度以有效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为目标,包括医疗质量控制方案、质量监测与评价、质量改进等环节。

1.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依据标准和指南,制定医疗质量控制方案,明确医疗质量目标、指标和控制措施。

2.质量监测与评价:建立质量监测与评价机制,定期对医疗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质量改进:在质量监测和评价的基础上,开展质量改进活动,通过培训、演练和持续改进,提升医疗质量水平。

三、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旨在鼓励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进行主动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并提供教训与复盘。

1.主动报告:建立主动报告机制,鼓励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进行主动报告,包括医疗差错、治疗失败、并发症等不良事件。

2.处理流程:规定不良事件的处理流程,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处理措施等环节,并明确不同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3.教训与复盘: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教训与复盘,总结教训,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感染管理制度感染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预防和控制感染的发生。

1.感染控制措施:明确医务人员感染控制的职责和措施,包括手卫生、消毒灭菌、医疗废弃物管理、病房环境清洁等。

2.感染监测与报告:建立感染监测与报告机制,定期对医疗机构内部感染进行监测和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3.感染培训与教育:开展感染防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意识和技能,保证操作规范和安全执行。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要点包括:
1. 严格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评估、质量监控、质量改进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医疗质量的可控和可量化。

2. 高效的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医疗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通过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测等措施,减少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3. 完善的医疗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医疗安全监督的制度和机制,包括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4. 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的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明确医疗质量和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医疗质量和安全的考核机制,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5. 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的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包括电子健康记录、医疗事件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的信息化水平。

6. 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提供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培训和教育,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医疗风险管理、医疗安全监督等方面的培训内容,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以上是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一些要点,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可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内部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医疗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

下面是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要点:1.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目标、质控指标、质量评估和监测等内容,以确保医疗质量的稳定与持续改进。

2.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管理流程、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等,以确保医疗过程中的患者安全。

3.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建立临床路径,明确和规范疾病的治疗、护理、康复等过程,以提高医疗效果和质量。

4.感染防控制度:包括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手卫生制度、器械消毒与灭菌等,以降低医疗感染的发生率。

5.医疗记录管理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对每位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历记录,包括病史、诊断、治疗过程等,以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6.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购进、存储、配备、使用和处方审核等,以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7.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8.护理管理制度:包括护理规范、操作规程、患者护理评估和宣教等,以提高护理质量和安全性。

9.输血管理制度:包括输血适应证的判断、输血前的检查和观察等,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0.手术管理制度:包括手术安全核查、手术风险评估、手术器械管理和手术护理等,以提高手术的质量和安全。

11.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的机制,对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12.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要求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继续医学教育,以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13.医患沟通制度:建立医患沟通的机制,提高医患之间的沟通效果和满意度。

14.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医疗秩序和患者利益。

15.医务人员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价,根据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16.临床研究伦理管理制度:建立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规范临床研究的道德和伦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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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3.医疗机构应当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4.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

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5.前往或邀请机构外会诊,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分级护理制度(一)定义指医护人员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别护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分级护理管理相关指导原则和护理服务工作标准,制定本机构分级护理制度。

2.原则上,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

3.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4.患者护理级别应当明确标识。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一)定义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

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

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

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

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

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定义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

医疗机构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3.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4.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八、术前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以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为目的,在患者手术实施前,医师必须对拟实施手术的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和处置预案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

2.术前讨论的范围包括手术组讨论、医师团队讨论、病区内讨论和全科讨论。

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本科室开展的各级手术术前讨论的范围并经医疗管理部门审定。

全科讨论应当由科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患者手术涉及多学科或存在可能影响手术的合并症的,应当邀请相关科室参与讨论,或事先完成相关学科的会诊。

3.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4.术前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为全面梳理诊疗过程、总结和积累诊疗经验、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水平,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诊疗过程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死亡病例讨论原则上应当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

尸检病例在尸检报告出具后1周内必须再次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应当在全科范围内进行,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情况应当按照本机构统一制定的模板进行专册记录,由主持人审核并签字。

死亡病例讨论结果应当记入病历。

4.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对全部死亡病例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十、查对制度(一)定义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的查对制度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2.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

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

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3.医疗器械、设施、药品、标本等查对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定义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标准化流程。

2.手术安全核查过程和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当纳入病历。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按照手术风险程度、复杂程度、难易程度和资源消耗不同,对手术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照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建立手术医师技术档案。

4.医疗机构应当对手术医师能力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手术权限进行动态调整。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2.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本机构医疗技术和诊疗项目临床应用清单并定期更新。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本机构相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4.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前,要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范围,并加强新技术和新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6.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施全程追踪管理和动态评估。

7.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一)定义指对提示患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分别建立住院和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报告具体管理流程和记录规范,确保危急值信息准确,传递及时,信息传递各环节无缝衔接且可追溯。

2.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并定期调整。

3.出现危急值时,出具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部门报出前,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可单人双次核对。

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的项目,应当及时复检并核对。

4.外送的检验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急值项目的,医院应当和相关机构协商危急值的通知方式,并建立可追溯的危急值报告流程,确保临床科室或患方能够及时接收危急值。

5.临床科室任何接收到危急值信息的人员应当准确记录、复读、确认危急值结果,并立即通知相关医师。

6.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制定临床危急值信息登记专册和模板,确保危急值信息报告全流程的人员、时间、内容等关键要素可追溯。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一)定义指为准确反映医疗活动全过程,实现医疗服务行为可追溯,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对医疗文书的书写、质控、保存、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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