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防污染制度2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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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污染安全管理制度

防污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生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公司防污染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公司防污染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防污染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防污染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3. 各部门、车间应设立防污染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防污染安全管理工作。

三、防污染安全管理制度1. 生产设施防污染管理(1)生产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改造,确保生产设施符合防污染要求。

(2)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和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污染物排放。

(3)生产设施改造或拆除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污染。

2. 生产过程防污染管理(1)严格执行生产工艺,合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2)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

3. 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防污染管理(1)选用环保型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2)对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

4. 废水处理及排放管理(1)废水处理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废水处理效果。

(2)废水排放前应进行监测,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规定。

(3)废水排放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 废气处理及排放管理(1)废气处理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废气处理效果。

(2)废气排放前应进行监测,确保排放浓度符合国家规定。

(3)废气排放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6. 固体废物处理及处置管理(1)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固体废物处理效果。

(2)固体废物处置前应进行分类,确保处置方法符合国家规定。

(3)固体废物处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长江水上加油站(船)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

长江水上加油站(船)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

长江水上加油站(船)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长江作为我国最长、最大的河流,供应了大量的水资源和自然资源,对于保护和管理长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长江水上加油站是为了满足船只加油需求而设立的重要服务设施,但由于加油站涉及到燃油等易燃易爆物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污染环境,将对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因此,制定长江水上加油站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一、加油站的选址与建设1. 加油站选址应远离居民区、重要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确保船只和人员的安全。

2. 加油站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采用防火、防爆等设计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加油站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二、加油设备与安全管理1. 加油站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加油设备,并确保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得到及时的进行。

2. 加油设备应定期检测,确保加油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结果应做好记录,及时处理问题。

3. 加油站应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加油站应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实行责任制,确保加油站的安全运营。

三、应急预案与演练1. 每个加油站必须制定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防火、防爆、泄漏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加油站应备有专业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如扑火器材、油水分离设备等,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紧急救援。

3. 加油站应与附近的船舶公司和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联系,协调保障应急救援的工作。

四、防污染措施1. 加油站应建立污染物排放监控系统,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2. 加油站应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水分离装置,防止燃油的溢漏和污染。

3. 加油站应配备专业的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油污等污染物的处理与处置。

4. 加油站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和改正。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责任制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责任制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责任制
是指企业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它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并监督其履行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领导层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使每个员工都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意义,并能够履行好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应急救援等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环境保护责任制要求企业应当依法合规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各级领导应当对环境保护提出明确要求,并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和制度,保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污染环境或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企业应当加强环境监测和排污监管,及时发现和整改环境问题,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和改进。

总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责任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并加强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
查,确保企业的安全稳定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这有助于减少事故和污染的发生,保障员工和社会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1.1 目标:确保所有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司设备和财产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1.2 责任:公司领导层应该确立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并将其传达给全体员工。

同时,每个部门和岗位都要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和要求,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以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教育和培训2.1 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安全培训,包括公司的安全政策、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应对措施等。

2.2 日常培训: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意识的认识,确保员工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并能妥善处理意外情况。

3. 安全设施和装备3.1 安全设施:公司必须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标识、紧急疏散通道等,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3.2 安全装备: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或过期的装备,以确保其有效性。

4. 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4.1 事故预防:公司应建立事故预防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4.2 应急预案: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行动流程,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环保目标和责任1.1 目标:遵守相关环境法规和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1.2 责任:公司领导层要确立环境保护目标和责任,并下达各职能部门和岗位,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以落实环保责任。

2. 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2.1 节能减排:公司要制定节能减排目标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废气、废水、废固体的排放。

2.2 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员工采取节约型生活方式,推广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再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负担。

3. 环境监测和评估3.1 环境监测:公司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了解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标准。

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为保护环境和保障安全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

这些制度包括了企业的环保和安全方针、目标、责任分工、工作程序以及各类环保和安全管理措施等。

环保方面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环境政策和目标:明确企业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目标,包括对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2. 环评和审批制度:对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等环境敏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审批。

3. 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废物的妥善处理,包括分类、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规范。

4. 环境监测和报告制度: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企业的排放和废物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安全政策和目标:明确企业的安全管理政策和目标,强调安全第一的原则。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3. 安全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通过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能够规范自身行为,防范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安全、环境检查制度

安全、环境检查制度

安全、环境检查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订立本《安全、环境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部门、员工及相关合作伙伴,包含生产车间、办公区域、设备设施等。

三、基本要求1.全部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环保规定。

2.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是每个员工的责任,不得推卸或忽视安全、环保问题。

3.每个部门应设立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环保工作,落实责任到人。

4.定期开展安全、环境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5.每个员工有权对安全、环保问题进行检查、监督和报告,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安全检查要求1.每个生产车间须设立安全检查台账,每天定时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包含电器、机械设备等。

2.生产车间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持通道畅通,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摆放合理、有效。

3.生产车间要保持干净乾净,对于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当存放,禁止乱堆放杂物。

4.管理人员需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反应和逃命本领。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对涉及安全操作的员工要求持证上岗,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五、环境检查要求1.每个部门要设立环境检查台账,每天定时检查环境保护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废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等。

2.对于废水、废气等排放要进行监控,确保不超出国家的相关排放标准。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分类储存,及时送往指定处理点,不得私自倾倒。

4.定期进行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推广节能减排的方法和技术。

5.定期进行环境抽检,确保企业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六、违规处理1.对于发现的安全、环保违规行为,将依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含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检查1.企业将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对各部门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水路运输企业安全与防污染制度

水路运输企业安全与防污染制度

水路运输企业安全与防污染制度水路运输企业安全与防污染制度水路运输企业是指以船舶运输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作为一种重要的运输方式,在现代社会中,水路运输企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路运输企业在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方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为规范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制定科学完善的安全与防污染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安全制度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安全、船舶安全和货物安全三个方面。

人员安全是指保障船员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船舶安全是指保障船舶在航行中不受损坏,不发生意外事故。

货物安全是指保障运输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失,不发生灾害事故。

具体来说,安全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水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领导负责、部门落实、制度规范、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形成有机配合、相互补充的安全管理体系。

2.制定安全管理规定水路运输企业应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对整个运作过程进行详尽规定,包括船舶的日常检查和维护、驾乘人员的素质要求、安全专项工作计划等。

3.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水路运输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船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企业要为船员提供健康体检、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和轻伤处理等技能的培训,提高船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运输线路安全规划管理水路运输企业应在运输线路的安全规划和管理上加强力度,对于危险区域和污染地区的运输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5.保障船舶安全和维护水路运输企业应保障船舶的安全和运转,对于满足船舶操作的必要设备和工具应加以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船舶设备和钢结构船体,对于发现有疑点应及时修理和更换。

6. shèlì“三性”管理水路运输企业应实行“三性”管理,即船员三证(船员证、健康证、身份证)管理、船舶三类(登记证、营运证、检验证)管理、船运三票(装货单、危险货物申报单、清单)管理。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及解释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及解释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及解释前言1 本规则旨在提供船舶安全管理、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标准。

2 大会通过的第A.443(Ⅺ)号决议,敬请各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船长在海上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正当履行其职责。

3 大会通过的第A.680(17)号决议,进一步认识到需要建立适当的管理组织,使其能够对船上的某些需求作出反应,以达到并保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高标准。

4 认识到航运公司或船舶所有人的情况各异以及船舶操作条件的大不相同,本规则依据一般原则和目标制定。

5 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因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显然,无论是在岸上还是在船上,不同的管理层次对所列条款需要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和认识。

6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就安全和防止污染而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将决定其最终结果。

A部分实施1 总则1.1 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规则的A和B两部分。

1.1.1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系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理解】这是对《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界定,特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A.741(18)号决议通过且由该组织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亦称ISM规则。

1.1.2 “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或法人,如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理解】本规则中所称“公司”是实施ISM规则并申请“符合证明”(D OC)的“公司”,有以下三种情况:1、船舶所有人,拥有并管理所属船舶;2、船舶经营人,承担船舶经营和管理责任,其中包括ISM规则规定的公司的所有责任和义务;3、船舶管理人,负责船舶的管理但不负责其经营。

所承担的船舶管理责任,包括ISM规则规定的公司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就船舶管理人而言,这里所称“承担船舶营运责任”应理解为是与安全和防污染有关的责任,与经营有关的责任不属于本规则所调整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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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总则1、为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保护海洋环境及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各船要严格遵守。

2、所有船舶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港务监督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防污染法规及规定的同时,执行公司制定的防污染规定。

3、本规定与国家防污染法规、港务监督及上级的防污染规定相抵触时,遵守国家防污染法规、港务监督及上级的防污染规定。

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作业。

一、一般规定1.所有船舶、车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及港务监督防污染规定和本《规定》的油类作业、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规定。

2.所有船舶应具备油水分离设备,并要持有合格证书和油类记录簿。

3.所有船舶应按规定备存打捞、吸油等用品。

4.船舶发生污染后,应立即采取设施,控制和清除污染。

5.船舶发生污染后,应立即向当地港务监督及公司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任何船舶、车辆、个人不得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从重处理。

二、船舶油类作业规定船舶在装卸油作业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装、卸油前必须做到:1、将主甲板所有出水孔堵塞好。

2、关紧泵间通海阀和装卸计划无关的输油管线阀门。

3、认真检查所使用的管系、阀门、泵浦设备、属具、输油管系等,确认处于完好技术状况。

4、作业前船与陆地、车与船、船与船之间协调好通讯联系,输油速度、输油压力。

5、在输油管接头处及其他容易渗漏的地方放置集油容器。

6、当班驾驶员安排好作业时值岗人员名单。

7、软管法兰连接处,紧固螺栓必须按规定的数量、直径装满旋紧,不得有遗漏。

使用G型卡子连接时,不得少于4个,均匀分布旋紧,并要做为重点防护检查部位。

8、备妥防污设备及器材。

9、作业前,经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就绪,确认无误后,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启泵作业。

(二)装卸油作业:1、严格执行船舶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及其规定。

2、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汇编油船装卸操作规程及船舶在装卸时安全值班制度。

三、船舶洗舱作业、洗舱水、压舱水的排放规定1、船舶在港内洗舱作业,经港务监督部门同意后,在指定地点进行,严格落实安全防污染设施。

2、洗舱作业现场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吸油材料(吸油毡、锯末、棉丝、消油剂)和防污器具(集油器、空油桶等)。

3、含油的棉丝、棉制品、锯末、吸油毡、清除甲板的油泥、沉积油等,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应放到装污桶内。

4、洗舱水严禁在港池内水域排放,要按规定排放到污水罐或污水处理池内。

5、油轮货油舱的压载水,由港口油污水处理设施接收处理;双层底压载水必须确保清洁,否则严禁排放入海。

6、压载水作业,应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油类作业本》上详细记录。

四、船舶垃圾管理规定1、船舶要备有不渗漏的加盖容器或密封垃圾袋,所有生活垃圾及废弃物必须贮存容器内或密封垃圾袋内;对含油的垃圾及废弃物必须专门贮存保管,严禁与日常生活垃圾混装。

2、运输船舶待到一港口后由港口清除单位清除或带回公司自行处理,严禁倒入海中。

3、船舶发生垃圾污染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和清除污染,同时向公司和港监报告,并尽快提交书面报告。

五、机舱等处所的含油污水或污油的排放及处理规定1、船舶机舱、泵舱等处所的含油污水(或水质本身无油,但所经管、泵系统含油)不得任意排放,由港口接收设备处理或自行组织回收处理。

2、船舶所备油水分离器,经主管机关认可,方可进行排放作业。

3、船舶污油舱内的污油,由港口接收设备处理或本公司自行组织接收处理,并须办理接收处理手续。

4、船舶进行油污作业,均须详细记载在油类记录簿上。

六、处罚规定1、对船舶发生的污染事故,能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或减少污染损害有突出成绩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2、凡违反“本规定”者,可视情节轻重、造成污染危害和损害的程度,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

凡违反“本规定”者,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者,导致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部航行交接班制度一、接班前的准备工作:接班驾驶员和舵工在接班前要预习本航段的引航资料,熟悉航线的选择,引航的操作要点;要结合水位和航道特点,熟悉航标配置情况和控制河段,控制水位的引航及航行操作要点,对主要技术资料和注意事项,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遇到以下情况,应暂缓交接:1、夜间或白天能见度不良,航道情况不清,无法确定本船船位时。

2、应交待而未交待或交待不清时。

3、正在或将要出入滩漕、大桥、船闸;正在进行船舶会让;正处于紧张操作状态或驶离码头泊位尚未进入正常航线时。

4、正在转向或稳舵令后航向尚未稳定时。

三、交接要求:1、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驾驶室,作好接班准备。

2、驾驶员应交接:(一)当时船位及航道情况,附近船舶动态情况,通行控制信号情况。

使用车速及遥控操作台上转速表和各种仪表显示数据情况。

当天天气(风向、风力、能见度)水位(潮流)情况。

3、舵工应交接:当时船位、船舶动态情况。

航行信号及夜航灯号显示情况。

操舵系统运转情况,助航设备状况,驾驶室清洁情况。

航行情况及前方横向目标、航行意图,附近船舶动态。

当时船速及所用车速(正在减速或加速行驶)。

水位及水情、天气预报、航行通告。

舵的操作性能及有无变异等。

4、接班人员进入驾驶室后不应该立即接班,应待了解了航行基本情况后,(夜航时还应待视觉适应后),方可接班操作。

5、接班人员应待上班驾驶人员发出稳向命令且船舶已实际稳向后,方可按顺序接班,驾驶员和舵工不得同时接班。

6、交班人员应按规定在航行日志上填写好交接记录,交接班驾驶员均应在航行日志上签字。

7、航行中换班吃饭(主要指16:00—20:00)由下一班人员于17:00按职务对口换班。

在替换操作时,按本制度执行,换班后应负航行操作安全责任。

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一、值班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人员,因事要短时间离开,必须经船长或当班驾驶员许可,但驾驶室必须随时保证有两人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服装整齐,站立操作(年长、体弱者例外),保持严肃镇静。

应集中精力,谨慎操作,禁止闲谈和高声喧哗,严禁酒后操作,不准做与航行无关的事。

三、航行操作时的一切口令和手势,必须响亮、清楚、及时、明确、肯定,执行人应复述口令,如对口令不明应及时问明后操作,以防误操作。

四、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航行规章制度,不准抢航抢漕,不准强行追越和横越,不准贪旺走扣。

进行船舶会让时,应先明确避让关系(权利船和责任船),除用高频电话联系外,还应按章鸣放会船声号,不搞无声默认。

五、保持正规有效的了望和联系,保证安全航速,在不准对会、追越的航段,通视距离不足2KM的背弯航道,应及早电话联系,以了解有无来船及他船船位,并告之本船船位,以利及时、有效地采取避让措施。

如发现航标异常,他船动态不明等情况,应立即减速,必要时停车稳船,待弄清情况后再继续行驶。

六、应按要求和规定,正确使用驾驶部各种航行仪器、各种开关、控制器、通讯设备等,夜航时,应经常检查航行号灯是否正常,如有异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修复。

七、在通过大桥、船闸和船长应监班的航段,船长应亲自引航或监航。

八、如航行中发现异常,需要应变时,应立即报告船长并按照《应急手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九、舵工应按规定记载航行日志和其它记录。

船舶停泊值班制度一、大副为全船停泊值班负责人,应督促和检查值班人员履行责任,认真值班。

二、各停泊值班负责人应对本停泊值班负责。

三、应按规定留足停泊值班人员。

四、停泊前注意事项:1、大副应提前选择好安全锚地,(港口码头除外),布置和检查各部门停泊前的准备工作。

2、选择停泊锚地应充分考虑锚地周围航道情况(不碍他船航行)、水位、河床底质、当时气候、风向。

3、机舱应对主副机、发电机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水手长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锚泊和系泊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的工作状态,以备抛锚作业及停泊之需。

五、要求:1、船舶锚泊稳妥后,应立即按规定悬挂显示停泊的号型和灯号。

2、值班人员应立即进入岗位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被撞等工作。

3、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相关责任:(10)驾驶部值班人员应时刻注意周围环境,附近来船动态,必要时可用高频电话联系,对高频电话进行认真监听;应注意水位涨落,必要时勤测水深;可用探照灯向岸上(不影响他船航行)扫射,以观察船位是否变化和其它异常,防止走锚或断链,值班人员在进行异常处理的同时,应尽快报告船长和大副。

(11)轮机部值班人员应注意发电机组运行状况,保证船舶照明;服从大副指令,作好应变准备。

(12)炊事员应在饭后关闭相关电源、气源,并对炉灶及相关电器进行检查,以防止火种余烬等隐患。

(13)大副应高度警惕,不时巡视,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杜绝火灾、被盗、被撞等事故发生。

(14)在囤船停泊时,除应遵守囤船有关规定外,仍应按上述要求,认真履行值班责任。

(15)在港口码头停泊时,应注意装卸货的相关情况及水尺变化,并根据相关情况作出处理。

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准时上岗,坚守岗位,认真操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二、机舱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时对相关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机舱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车钟信号,正确而迅速地执行驾驶台命令,对有主机遥控装置的船舶,必须注意警报信号。

四、当机舱主要设备出现问题,必须减速或停车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台,经同意后,方可减速或停车,但若危及人身和主机安全时,可先停车,但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及时通知驾驶台。

五、值班人员应加强检查,做到“四勤”(勤看、勤听、勤闻、勤摸),注意检查各运行设备的油、水压力及温度。

六、运行中的机电设备每2小时检查1次;中轴、尾轴、舵机、空调、锅炉每小时检查一次,并在《轮机日志》上做好检查记录;各主要阀门,应急设备应每航行班检查一次,使之保持良好备用状态。

七、轮机长应根据规定,在船舶驶经大桥、船闸、重要滩漕、进出港口时,下机舱检查、监班。

八、值班人员应对掺混装置、加油装置、油管路进行检查,使之保持正常状态。

九、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舱室、舱底积水,及时处理过多的积水。

十、值班人员应着装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机舱工作,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看书报、吹牛聊天、谈笑打闹等。

十一、应按《内河轮机日志记载规定》的要求记载“轮机日志”。

十二、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及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油类及污水处理工作,防止水域污染,并按规定填写《油污记录薄》。

轮机部航行交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机舱,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

二、虽然交接班时间已到,但由于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仍应继续履行值班责任,坚守岗位,否则,当班人员应负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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