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流程
防污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生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公司防污染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公司防污染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防污染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防污染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3. 各部门、车间应设立防污染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防污染安全管理工作。
三、防污染安全管理制度1. 生产设施防污染管理(1)生产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改造,确保生产设施符合防污染要求。
(2)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和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污染物排放。
(3)生产设施改造或拆除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污染。
2. 生产过程防污染管理(1)严格执行生产工艺,合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2)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
3. 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防污染管理(1)选用环保型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2)对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
4. 废水处理及排放管理(1)废水处理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废水处理效果。
(2)废水排放前应进行监测,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规定。
(3)废水排放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 废气处理及排放管理(1)废气处理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废气处理效果。
(2)废气排放前应进行监测,确保排放浓度符合国家规定。
(3)废气排放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6. 固体废物处理及处置管理(1)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固体废物处理效果。
(2)固体废物处置前应进行分类,确保处置方法符合国家规定。
(3)固体废物处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安全作业和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1.目的本公司建立并运作本程序,对涉及检测安全和环境保护事项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得以有效控制,和检测废弃物的处理符合环境和健康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对化学危险品、毒品、有害物、电离辐射、高温、高电压、撞击、以及水、气、火、电等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控制,和废气、废液、粉尘、噪声、固废物的处理。
3.职责3.1经理对安全作业和环境保护管理全面负责。
3.2质量负责人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3综合管理部部长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
3.4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部长。
4.程序4.1总体要求:1)安全管理能有效控制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
2)检测废弃物的处理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对环境和健康的要求。
3)能满足检测标准。
4)制定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5)新项目开展时,应进行安全作业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查。
6)复杂现场检测或其他高风险检测,检测方案应包括安全作业要求和应急预案。
4.2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1)拉接电源电线应由专业持证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任意改装、拉接;2)检测过程中应防止短路、防止超负荷用电;3)完成试验后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断开电路,以防火灾、触电等事故的发生;4)试验完成后应注意关闭好各检测室的水闸,以防淹水;5)当发现水闸、电闸、插座等有损坏等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部长,并由综合管理部组织修理。
4.3化学危险品、毒品、有毒物等(含试剂)管理规定1)危险品的存放、保管、处理、领用、使用,应严格按规定登记,并由专人负责。
2)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的措施。
3)危险品等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和储存要求,设定专门的区域(室或容器)隔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4.4防辐射安全作业规定1)核子湿密度测试仪有较强的辐射,其存放和使用,须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防止自己和其他人员受到影响。
安全、健康环保管理程序

1. 工作目的为保证本站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安全防止产生环境污染。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站安全、健康环保管理。
3. 工作职责3.1 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3.2 分站综合办公室负责分站监督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3.3 各检测所、土工实验室、分站负责试验室安全、健康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4. 工作程序4.1 安全管理4.1.1各检测所、土工实验室、分站负责保证从事检测/鉴定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均已受到相应的安全、健康环保教育培训,并已考核合格。
4.1.2 检测/鉴定人员进入所属区域需按规定着装,穿戴必要的劳保用品,在检测/鉴定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工伤事故。
4.1.3 操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汇报切不可自行修理。
4.1.4 室外现场检测/鉴定项目,应先向现场负责人询问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对现场的设施条件进行检查,控制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
4.1.5 逢节假日,各检测所所长、土工实验室主任、分站站长对各所、室、分站的水、电、门窗进行安全检查;4.1.6 每天下班关水,关电及门窗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害,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4.1.8 本站的内务执行《内务管理程序》。
4.2 环保管理4.2.1 危险品管理4.2.1.1 各检测所、土工实验室、分站应对领用的危险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4.2.1.2 危险品应隔离存放在的固定地点和适宜的环境条件下。
4.2.1.3 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识。
4.2.2 “三废”处理4.2.2.1 认真填写《三废处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三废”名称、处理日期、处理数量、处理方法、处理人等。
4.2.2.2 废液及废弃物处理:凡能回收利用的废液如实验用后的氯仿、四氯化碳、含银的废液等,应尽量回收利用;酸碱类废液应适当集中后用氢氧化钠或硫酸中和至近中性后用水稀释排放;含氰化物的废液应单独处理,在碱性条件下加漂白粉使其分解,再清洗排放;实验用后的四氯汞钾、农药、含砷废液须倒入专用废液桶;接触过剧毒品的手套、滤纸等废弃物应用专用盖桶收集,集中处理。
安全环保红线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环保红线,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底线。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安全红线:1. 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生产、经营;2. 严禁违规操作,导致重大事故发生;3. 严禁擅自改变设备设施,影响安全生产;4. 严禁违反劳动保护规定,导致员工伤亡;5. 严禁违反环境保护法规,造成环境污染。
第五条环保红线:1. 严禁排放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污染物;2. 严禁擅自改变污染物排放设施,影响污染物处理效果;3. 严禁违规处置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4. 严禁非法占用、破坏生态环境。
第三章红线管理第六条企业成立安全环保红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要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红线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人职责。
第八条安全环保红线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环保红线检查,对违反红线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九条违反安全环保红线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责令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2. 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3.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警告等处理;4. 对严重违反红线的,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流程第十条发现安全隐患或环境污染问题,立即上报安全环保红线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安全环保红线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调查,确认问题性质。
第十二条对确认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第十三条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十四条整改完成后,安全环保红线管理领导小组组织验收,确认整改效果。
第十五条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直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环保红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航运公司安全防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1. 航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与防污染条件,保障船舶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
2. 航运公司应确保向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并对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监控,保持船岸之间的有效联系。
3. 航运公司应确定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并指定本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 航运公司应具有适任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
三、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职责1. 航运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安全与防污染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与防污染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与防污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制定和实施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2)组织安全与防污染教育培训;(3)监督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工作;(4)处理船舶发生的意外事故和污染事件;(5)定期检查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设施;(6)与海事管理机构保持沟通,及时报告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情况。
四、安全与防污染措施1. 航运公司应确保船舶符合国家和国际的安全与防污染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与防污染设备。
2. 航运公司应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与防污染检查,确保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 航运公司应加强对船舶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与防污染意识。
4. 航运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在发生意外事故和污染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五、监督与检查1. 航运公司应定期对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航运公司应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
3. 航运公司应将安全与防污染工作情况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接受其指导。
安全生产和环境控制程序

安全生产和环境控制程序是企业必须重视和执行的重要方案,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安全生产和环境控制程序的主要内容和步骤。
一、优先考虑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企业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应将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放在首位。
要建立和贯彻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个员工都明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二、风险评估和安全规划企业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规划。
规划包括预防和控制措施,如安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员工的培训和意识提高等。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三、设施和设备管理企业应保持设施和设备的良好状态,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时修复和替换有缺陷的设备,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对于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设施和设备,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定期进行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知识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个人防护措施等。
此外,还要组织演练和模拟,加强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环境监测和治理企业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了解和评估企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对于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问题,要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减少或消除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同时,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确保企业活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发展。
六、事故报告和整改措施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问题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和修复。
要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要向员工和相关方面进行公开和透明的沟通,确保事故的真相和处理结果得到有效传达。
七、持续改进和监督企业在实施安全生产和环境控制程序的过程中,要进行持续改进和监督。
要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确保程序的实施和效果。
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部门工作流程管理规章制度

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部门工作流程管理规章制度一、前言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为了确保环境的健康和人员的安全,制定和执行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阐述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流程管理规章制度。
二、工作职责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相关政策,以确保组织或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要求。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 开展环境保护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与安全意识;2.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安全监测体系,进行相关数据的收集与分析;3. 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提出改进措施,控制环境污染和安全风险;4. 监督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确保环境保护与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5. 广泛开展环境宣传和安全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与安全意识。
三、工作流程管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确保这些职责得到正常执行,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部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工作计划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工作计划,并将计划与上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工作计划应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等,以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2. 实施工作方案根据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应包括具体的工作步骤、责任人、工作时间等信息,以便各部门和人员能够理解和按照方案进行工作。
3. 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作实施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应及时记录并提出解决方案。
同时,根据工作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以优化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
4. 定期审核与评估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作流程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流程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在审核和评估过程中,可以采用现场检查、数据分析和员工反馈等方式,对工作流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5. 数据管理和报告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体系,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安全及防污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及外来人员。
三、职责1. 公司安全及环保部门负责制度的制定、宣传、培训、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及环保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遵守本制度。
3.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发现安全隐患或环境污染问题,及时报告。
四、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防火、防爆(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
3. 防污染(1)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
(3)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加强废弃物处理,确保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4. 交通安全(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3)定期检查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在安全及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及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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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X X X X有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GHAF
文件持有人:
发布日期:2014-11-30
生效日期:2015-01-01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
1目的
保护海洋环境,防止船舶对水域及港口环境的污染,保障人身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的防污染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安全办为岸基地防污染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配发并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有关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和条例,统一制订、修改防污染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检查船舶防污染文件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船舶维修检查防污设备;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检查指导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
3.2机务办负责船舶防污设备的备件供应、产品更新;
3.3综合办负责船舶防污染物料的供应;
3.4船长是船舶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布置、监督船舶各部门做好防污染工作。
当发生污染事故时,组织全体人员全力以赴控制和清除污染,减少污染造成的损失,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报告。
4船舶防污染文书管理
4.1船舶应具有下列防污染文书:
4.1.1《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4.1.2《油类记录簿》;
4.1.3《垃圾记录簿》;
4.1.4《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4.1.5《垃圾管理计划》
4.2《船舶防止油污证书》的管理
4.2.1船长应妥善保管《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4.2.2船长应根据签发《船舶防止油污证书》的有关条款及证书的有效期限和检验日期,及时报公司申请船舶检验机构对本船防污设备进行检验发证。
4.3《油类记录簿》的管理
4.3.1适用于所有船舶机器处所的作业记录。
《油类记录簿》(甲板、机舱)应由大副/轮机长负责记录、保管。
每记录完一页,由船长审核签字。
填写《油类记录簿》时,应将日期,作业代号和细目的数码记入相应的表格内,所要求的细节,应按日期顺序记入空栏。
4.3.2《油类记录簿》每记完一本,应在船保留至少三年。
如果需要新的《油类记录簿》时,应通过船舶所在港口的海事局认购(必须加盖核发放机关的印章),或向公司申领。
4.4《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管理
4.4.1该计划应妥善保存于船长处。
4.4.2列于该计划附录Ⅲ的联系人姓名、地址随变动及时更正。
4.5.3船舶应按该计划要求定期进行有关检查、培训、演练并逐次记录。
5机器处所防污染管理
5.1管理与要求:机舱全体人员应熟悉防污法规,严格执行各项防污规章制度,落实防污染措施。
5.2机舱污水排放
5.2.1在渤海海域按照主管机关有关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执行。
由安全办负责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铅封申请,机务办公室和船舶予以配合。
原则上,在不危及船舶安全的条件下,机舱油污水严禁向渤海水域排放,应执行本须知5.5的有关要求,由陆地具备油污水回收资质的单位向陆地回收处理。
5.2.2停泊在锚地、港内的船舶,禁止向舷外排放污水,但污水在危及船舶安全航行时,可申请海事局,经同意按要求进行排放(机舱大量进水等除外)。
5.3防止污油、污水漏入机舱舱底
5.3.1燃油、滑油转驳时应慎重操作,杜绝驳运时漏入舱底。
5.3.2曲柄箱、齿轮箱、油底壳等更换下来的废油,应收集入污油舱柜,不得放至舱底。
5.3.3燃油、滑油分油机排渣柜中的油渣,应及时排入污油舱(柜),不得倒入机舱舱底。
5.3.4清洗零部件使用过的污油,应集中倒入污油舱(柜),不得倒入机舱舱底。
5.3.5燃油、润滑油等集油柜出现高液位时,应及时驳空,以防溢入机舱舱底。
5.3.6油柜及其它设备的集油盘(槽)通至各集油柜的管路要保持畅通,有缺损部位要及时修复。
5.3.7严禁将洗涤剂倒入机舱舱底。
5.4污油水舱(柜)管理
5.4.1机舱人员应详细了解污油水舱(柜)的容量及测量孔、透气孔、标准排放接头的位置。
5.4.2驳运污油水舱(柜)的污油水时,应坚守岗位,勤测量,以防发生溢漏。
5.4.3抵港前,三管轮应将本船的污油水舱(柜)的污油水存量报告轮机长,轮机长根据需要及时向污油水接收单位申请,处理船上的污油水。
5.5申请接收处理污油、污水程序
5.5.1轮机长应通过船长向船舶所在港口的油污水接收单位申请,由海事局认可的油污水接收单位到船接收。
5.5.2接收作业完毕,应向接收单位索取具有接收时间、地点、数量的单据,轮机长依此向海事局申请签发《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
并将此证明附于《油类记录簿》上存档。
5.5.3污油、污水接收的注意事项:
当机舱污水超过船上的储存能力时,应向船舶所在港油污水接收单位申请接收;
当接收车船的输油管连接好本船标准排放接头时,应检查、紧牢另一舷的接头盲板;堵好甲板出水孔,备好处理漏油的应急工具、用品;
指派专人进行操作排放;
加强与接收方密切联系,确认泵的起动、停止信号和压力、排量等;
加强输送管路的检查,严守当值岗位,防止发生冒油;
接收作业结束时,在确认输送管内无残油后方可将其拆除。
5.6机舱油污垃圾的处理
机舱产生的油污垃圾应集中装入专用塑料袋或垃圾桶,放置在遮阳通风良好的场所,并经常检查,防止发热自燃。
禁止将油污垃圾倾倒入海。
抵港时申请海事局接收处理,油污垃圾处理情况应及时记入《垃圾记录簿》。
6加装燃、润油防污染管理
6.1总则
6.1.1船舶加装燃润油工作的总负责人是轮机长,任何加油的文件、单据等应交轮机长签署,并予以确认。
6.1.2做好加装燃润油全过程管理,全过程是指:油船(驳)到达至离开本船或本船靠上至离开加油码头。
在此期间各部门应将加装燃油、涧滑油作为全船工作,通力合作,加强值班责任心,防止发生油污染事故。
6.1.3原则上加油工作须在白天完成,若必须在夜晚加油时,必须增加值班人员和准备充足的照明设备。
6.1.4靠码头加油时,值班水手应经常巡视及调整系泊缆绳,在潮水涨落幅度大港口更要加强上述工作。
6.2受油前的准备
6.2.1主管加油的轮机员要制订《加油计划》在制定时,应预先计算好所加油舱的存油量。
安排好加油舱柜的加油数量及加装的先后顺序,并留有合适的空档。
6.2.2?主管轮机员应会同大副商定装油舱序及加装量。
?
6.2.3?加油前应备好应急工具和应急物品。
?
6.2.4?配备足够的加油人员,使他们熟悉加油系统的溢油管、空气管、溢油柜、测深管(测深指示器)的位置和加油计划的详细过程。
?
6.2.5?堵好甲板出水孔、开启受油舱透气孔、堵好集油槽放残孔。
油舱透气管下无集油容器的,应放置集油器具。
?
6.2.6?检查供油管另一舷接头盲板及与之有关的接头盲板,密封要好;有关的加油阀开关要良好;确认供、受油管接头已装好,接头下方应放置油桶。
?
6.2.7?供受油双方确认加油的品种、数量、速度和联系方式。
?
6.2.8?开启受油舱进油阀,同时检查其它油舱进油阀应在关闭位置。
?
6.2.9?按供油方制订的供、受作业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受油时通知驾驶员在本船悬挂“B”字旗,夜晚亮红灯。
?
6.3受油中注意下列事项:?
6.3.1初始供油速度不应过快,防止油流首先封住测量管而引起冒油;?
6.3.2确认供油是否已进入指定的装油舱;?
6.3.3勤测量油位,加油速度不应过急,与供油方及时联系调整;?
6.3.4保持船舶不发生横倾,当已受油舱装入2/3舱容时,应正确调整下一受油舱的进油阀,以防舱满溢出。
当最后受油舱装入3/4舱容时,应要求供油方降低供油速度,需停泵时要及早通知供油方;?
6.3.5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应立即执行《应急反应程序》,按溢油应变部署表中的职责分工采取措施,迅速控制溢油扩散,回收清除溢油。
?
6.4加油结束时注意下列事项:?
6.4.1确认供油管已扫净残油,关闭加油总管截止阀,打开验油阀无残油滴漏时,方能拆除加油管;?
6.4.2关闭、封好所有阀门、盲板;?
6.4.3滴落甲板上的污油,及时消除干净;?
6.4.4集油槽落入残油时,在清除干净后方能将下部放残孔打开;?
6.4.5加装燃、润油完毕,应将加装的时间、地点、数量等情况详细记入《油类记录簿》、《轮机日志》、《燃润油加装纪录》;?
6.4.6通知当班驾驶员加油结束。
?
7船舶垃圾防污染管理?
7.1船舶垃圾管理
7.1.1?船舶按《73/78防污染公约》附则V及其修正案的要求配备《船舶垃圾记录簿》、《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垃圾公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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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船舶垃圾的存放与管理应严格按《73/78防污染公约》附则V及其修正案的要求进行。
7.1.3船舶垃圾严禁排入海中,应在船舶靠岸时送岸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7.1.4《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应按照IMO的指南制定,并由船舶指定专人执行,计划中应包括垃圾收集、储存和处理的书面程序以及船上设备使用程序。
7.2《垃圾记录簿》
船舶《垃圾记录簿》应按要求认真记录、签字。
8污染事故
对污染事故,应执行《事故处理规定须知》。
9相关记录
《油类记录簿》
《垃圾记录簿》
《垃圾管理计划》
《轮机日志》
《燃润油加装纪录》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
《加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