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淄博市综合防灾规划

合集下载

淄博市中心城区及桓台县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淄博市中心城区及桓台县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淄博市中心城区及桓台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30年)—文本工程名称:淄博市中心城区及桓台县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单位: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资质:甲级资质证书编号:「建」成规编第141154 号院长:宁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分管副院长:徐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道路工程师副院长总工:魏培峰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会签表淄博市中心城区及桓台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30年)—文本第一部分文本淄博市中心城区及桓台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30年)—文本淄博市中心城区及桓台县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 (2)第三章城市雨水管网系统规划 (4)第四章城市防涝系统规划 (7)第五章管理规划 (11)第六章规划投资及近期建设计划 (13)第七章保障措施 (17)第八章附则 (17)淄博市中心城区及桓台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30年)—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淄博市排水防涝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淄博市城乡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特编制《淄博市中心城区及桓台县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30年)》。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2012)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138-2000)4)《室外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5)《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2012)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7)《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住建部)8)《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9)《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10)《淄博市张店南部城区区域发展规划》11)《淄博中心城区北部区域发展规划》12)《淄博市四宝山地区生态修复与前期计划研究》13)《桓台城乡总体规划》(2008-2030)14)《桓台县果里镇总体规划》(2012-2030)15)《淄博市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规划》(2010-2020)16)《淄博高新区城市防洪排涝规划》(2010-2020)17)《淄博市桓台县城市防洪排涝规划》(2010-2020)18)《淄博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水系专项规划》(2013-2020)19)《淄博市高新区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13-2020)20)《淄博市桓台县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12-2020)21)《淄博市高新区竖向工程专项规划》(2013-2020)22)地形图、水系、雨水管网、提升泵站、积水点等现状资料第三条规划原则1)根据规划区域地形特点及水系分布,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环境。

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地震局•【公布日期】2012.03.28•【字号】•【施行日期】2012.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淄博市地震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各区县地震局、高新区地震办,文昌湖经济发展局,局各科室、台网:按照山东省地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淄博市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淄博市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防震减灾事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山东省地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和《淄博市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结合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努力开创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

坚持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建设法治政府相结合、与宣传防震减灾方针政策相结合、与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相结合、与安全文化和预防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执法监督法治实践相结合。

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培育防震减灾法治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参与防震减灾活动的法治环境,为实现我市防震减灾总体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原则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我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全面提高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安排和落实全市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大局,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建设的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建设的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
力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地震预测预防
【发文字号】淄政办发[2013]69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16
【实施日期】2014.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建设的意见
(淄政办发[2013]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有效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根据《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淄政发〔2010〕8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建设的认识
1.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我市位于郯庐地震带西侧,境内地形
和地质构造复杂,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受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农居选址不科学、现状条件差、抗震措施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普遍存在。

经初步调查,目前全市约有40万户农居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涉及人口130余万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十分脆弱。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着眼大局,以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为加快建成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2月20日淄博市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全面做好我市城市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节水用水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等。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淄博市城市规划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台风、干旱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坚持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及“优先利用客水,合理利用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积极利用雨洪水,推广使用再生水,大力开展节约用水”的用水原则。

2 城市防汛防台风抗旱概况2.1城市地理环境淄博市位于山东中部鲁中山地与鲁北平原的交接地带,南依泰沂山麓,北濒黄河,西邻省会济南,东接潍坊、青岛,地理坐标:北纬35°55′22″至37°17′14″,东经117°32′15″至118°31′00″之间。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2021-2030年)》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2021-2030年)》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2021-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05•【字号】淄政字〔2021〕34号•【施行日期】2021.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2021-2030年)》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政府同意《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现就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以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努力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较重的区县,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勘查,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要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要定期检查督促,确保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三、各区县政府(管委会)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规划》的要求,严格落实防治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坚持谁引发、谁治理,明确责任单位,落实防治责任。

《规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印发。

淄博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5日。

城区防震减灾规划

城区防震减灾规划
淄博市为典型的组群城市,由相对独立的五个城区共同组成,市政府所在地即中心城区是张店区。淄博新城区位于淄博张店区的西部,规划范围东起世纪路,西至滨莱高速公路,南起昌国路,北达济青高速公路。规划总面积约52平方公里,规划总人口40-50万人,以行政办公、文化娱乐、教育科研、体育、居住等为主要职能,是拓展产业序列、加强区域协作、引导城市交互增长的重要基础,是新的市级行政办公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以及居住社区。建设新城区的目的是完善中心城区的区域职能,增强城市的辐射力和竞争力,新、老城区在空间上保持联系,功能上相互补充完善,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系,两者之间保持同步发展,不能单纯发展新城区而放弃老城。
三、规划目标
根据淄博新城区遭遇地震时的震害特点,分析认为建筑物和各项工程设施的破坏等次生灾害是新城区地震灾害的主要形态。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事故和有毒气体的散溢,是新城区次生灾害的主要形态,而震后水、电、煤气等各项生命线工程的损害情况是影响新城区震后重建的重要因素。
根据上述特点,本次规划的总目标:到2020年,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的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能力争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新城区内主要河流有孝妇河,属于小清河水系。孝妇河属于山溪性河流,河水流量随季节变化而变化。现河水已严重污染,成为排污河。另外,沿新城区东界还有人工景观水系—玉龙河,一般常年有水。
规划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是:灰岩岩溶裂隙水、第四系孔隙潜水、碎屑岩裂隙水。该地下水埋藏深度随基岩面和地形变化明显,西南部高、东部及北部低,水位埋藏深度6.00-14.80米不等,规划区内第四系孔隙潜水主要由大气降水及河流补给。
新城区防震减灾规划的编制期间,我们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并与相关人员多次座谈,经过修改,最终完成了本专项规划成果。该成果将为城市合理规划、工程优化布局、土地有效利用和建筑抗震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对淄博市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国土利用、抗震设计和地震应急具有重要实际意义。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67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67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16日淄博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切实保障我市“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生态淄博”建设,促进防震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全市防震减灾能力,实现我市防震减灾2020年奋斗目标,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地震形势和工作现状我市位于我国东部最大的地震带—郯庐地震带西侧,境内地质构造复杂,断裂发育,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

据史料记载,我市及邻区30km范围内有记载以来共发生MS≥4.7级以上地震12次,特别是1668年郯城8.5级地震对我市影响烈度高达Ⅸ度。

我市及邻区1970年以来共发生ML2.0级以上地震191次,其中3-3.9级19次,4-4.9级2次。

2010年以来发生2级以上地震11次,矿震14次,震情形势复杂严峻,防震减灾任务繁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市先后完成了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淄博城市数据采集、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地震台网升级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国家、省、市防震减灾重点项目,防震减灾整体能力不断提高。

(一)防震减灾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淄博新城区防震减灾规划

淄博新城区防震减灾规划

淄博新城区防震减灾规划前言淄博新城区发展规划经淄博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并批准,在2002年12月20日的淄博日报上向全市公示,新城区大规模建设即将开始。

为了科学合理地指导新城区各项工程建设,提高新城区综合防震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减轻震害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新城区得到可持续发展,淄博市地震局于2003年6月5日委托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编制新城区防震减灾规划。

此前,淄博市地震局委托山东省工程地震研究院完成了淄博新城区地震小区划工作,编制了淄博新城区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并经中国地震局批准通过。

该工作报告结果为淄博市新城区内一般建设工程提出了抗震设防要求,可供建设工程抗震设计使用,也作为城区土地使用规划的依据。

此次新城区防震减灾规划中地震影响小区划的有关内容即摘自工作报告。

新城区防震减灾规划的编制期间,我们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并与相关人员多次座谈,经过修改,最终完成了本专项规划成果。

该成果将为城市合理规划、工程优化布局、土地有效利用和建筑抗震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对淄博市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国土利用、抗震设计和地震应急具有重要实际意义。

在此项工作过程中,我们得到了淄博市规划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淄博新城区规划概况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鲁中山地与鲁北平原的交接地带, 东邻潍坊市,东北与东营市相连,北接滨州市,南靠临沂市、泰安市,西与济南市、莱芜市接壤。

南北较长,最大纵距为151公里;东西较窄,最大横距为87公里。

全市国土总面积5938平方公里,占山东省总面积的3.79%。

淄博市是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中心城市之一,鲁中地区经济、科技、信息中心。

淄博市为典型的组群城市,由相对独立的五个城区共同组成,市政府所在地即中心城区是张店区。

淄博新城区位于淄博张店区的西部,规划范围东起世纪路,西至滨莱高速公路,南起昌国路,北达济青高速公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