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2011版)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第一章:总则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四川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以便规范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
第二章:工伤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工伤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根据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的。
对于劳动者的年收入超过省平均工资的,以省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第三章:死亡赔偿金⒈因工作造成的死亡,按照以下标准赔偿:(1) 丧失劳动能力或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赔偿金额为50万元。
(2) 丧失劳动能力或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赔偿金额为40万元。
(3) 未丧失劳动能力同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赔偿金额为30万元。
第四章:伤残赔偿金⒈根据受伤劳动者的伤残程度,赔偿标准如下:(1) 一级伤残,赔偿金额为35万元。
(2) 二级伤残,赔偿金额为30万元。
(3) 三级伤残,赔偿金额为25万元。
(4) 四级伤残,赔偿金额为20万元。
(5) 五级伤残,赔偿金额为15万元。
(6) 六级伤残,赔偿金额为10万元。
(7) 七级伤残,赔偿金额为5万元。
第五章:工伤医疗费⒈工伤医疗费是指因工作造成的伤害,劳动者接受的治疗费用,包括医疗器械费、药品费、住院费等。
根据实际情况,工伤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第六章:误工补助金⒈劳动者因工作受伤,需要治疗期间不能从事原工作从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误工补助金。
补助标准为受伤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第七章:陪护人交通费和丧葬费⒈劳动者因工作受伤,陪护人前往医院探望,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交通费补偿。
补偿金额按照实际交通费用进行赔偿。
⒉劳动者因工作造成死亡,其家属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丧葬费。
丧葬费标准为3000元。
附件: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⒉《工伤保险条例》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工伤赔偿金:工伤事故造成的伤害或死亡的经济补偿。
⒉计算基数:工伤赔偿金计算的依据,通常为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
标准
基数
支付渠道
医
疗
康
复
待
遇
医
疗
待
遇
挂号费
按照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费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药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交通食宿费
因工出差标准
按标准报销
用人单位
住院伙食补助费
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70%
停及工康留复 Nhomakorabea薪待期遇
辅助器具费
国家规定的标准
③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
④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所抚恤金由省劳动保障厅行文调整;保留劳动关系人的五六级伤残津贴随用人单位工资增长幅度调整;
五级
14个月
60个月
六级
12个月
48个月
七级
36月
八级
26月
九级
16月
十级
10月
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0%
死
亡
待
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同上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
本人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0个月(成办发[2003]48号)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伤津
残贴
一级
90%
四级
75%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表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表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的,旨在保障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时的赔偿待遇。
以下是针对四川省的工伤赔偿标准表:一、工伤医疗费用补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法的规定,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伤害需要接受医疗治疗时,所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承担。
1.一般工序伤残的职工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
2.重伤职工(失明、失聪、失能等)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
3.特别重大工伤(生命危险、全残等)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
二、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抚恤金标准:根据工人发生工伤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不同,工伤保险法规定了不同的抚恤金标准。
以下是四川省的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抚恤金标准:1.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12%以下的,抚恤金标准为伤残津贴的10倍。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12%以上但不满20%的,抚恤金标准为伤残津贴的15倍。
3.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20%以上的,抚恤金标准为伤残津贴的20倍。
三、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工人发生工伤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不同,工伤保险法规定了不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以下是四川省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1.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12%以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伤残津贴的30倍。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12%以上但不满2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伤残津贴的40倍。
3.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20%以上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伤残津贴的50倍。
四、丧葬费补助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法规定,如果工人因工伤致死,用人单位应支付一定的丧葬费作为补偿。
以下是四川省的丧葬费补助标准:1.工伤导致职工死亡的,丧葬费补助标准为伤残津贴的30倍。
五、其他补助:根据工伤保险法的规定,除上述赔偿外,工人还可以获得其他补助,如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
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
以上是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表的简要介绍,具体标准还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法和相关规定进行详细查询。
四川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为确保新《条例》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
新《条例》对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公安、卫生、民政、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工会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新《条例》顺利贯彻实施。
(二)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统筹层次,不断增强保障能力。
各地要严格按照新《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努力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
2011年,全省工伤保险实现市(州)级社会统筹管理。
尚未实行市(州)级统筹管理的地区,应尽快制订统筹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已经实行市(州)级统筹管理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细化管理服务措施,加强基金收支管理,不断增强工伤保险的保障能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促进我省工伤保险事业持续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新《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中有关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定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参加保险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工伤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新《条例》,准确理解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切实做好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一)按新《条例》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自2011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一、工伤赔偿概述工伤赔偿是指因工作所导致的职业伤害或者职业病引起的伤害赔偿制度。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规定了各种职业伤害和职业病的赔偿标准及基本计算方法,以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工伤赔偿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费征缴办法》,工伤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一级伤残赔偿:对于因工作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一级的职工,根据伤残等级赋予相应的赔偿金。
2. 二级伤残赔偿:对于因工作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二级的职工,根据伤残等级赋予相应的赔偿金。
3. 三级伤残赔偿:对于因工作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三级的职工,根据伤残等级赋予相应的赔偿金。
4. 四级伤残赔偿:对于因工作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四级的职工,根据伤残等级赋予相应的赔偿金。
5. 伤残津贴:对于因职业伤害或者职业病导致的劳动能力减损,但尚未达到一级伤残程度的职工,按照伤残程度赋予一定期限的津贴。
6. 医疗费用:对于因工作引起的职工职业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诊疗治疗费用,按照像关规定进行赔偿。
7. 丧葬费:对于因工作引起的职工死亡,支付其丧葬费用。
8. 护理费: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职工,由雇主按照一定费用标准支付护理费。
9. 交通费:对于因工作引起的职工诊疗期间的交通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
三、工伤赔偿标准详细表格下面是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的详细内容:(这里具体列出各项赔偿标准,包括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丧葬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内容,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细化描述,确保覆盖所有可能的赔偿情况。
)四、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伤保险条例》:国家关于工伤保险赔偿制度的法律法规。
2. 《工伤保险费征缴办法》:国家关于工伤保险费用征缴的法律法规。
五、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保险:是指为了保护因工作引起的职工职业伤害和职业病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1. 引言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或心理的损害。
在中国,工伤赔偿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
每个省份都有自己的工伤赔偿标准,本文将重点介绍四川省的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2. 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序号工伤程度赔偿金标准及计算公式1 1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 × 1.52 2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 × 1.253 3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4 4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 × 0.85 5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 × 0.66 6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 × 0.47 7级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工伤之日止工时数 × 0.28 职业病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至案发或者发现职业病之日止工时数9 死亡赔偿金 = 平均月工资 × 15% × 603. 解读工伤赔偿标准根据上述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可以看出四川省的工伤赔偿金计算主要依据劳动者伤残程度和工伤种类进行计算。
平均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金额。
1. 对于不同的工伤程度,赔偿金的比例也不同。
程度越轻,赔偿金越高。
2. 至案发或发现工伤之日的止工时数是指劳动者因工伤不能工作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3. 职业病和死亡的赔偿金也需要根据平均月工资计算,但有固定的倍数关系。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章节一:工伤认定标准⑴工伤的定义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工的身体损害或者健康状况异常的情形。
⑵工伤认定的程序工伤认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职工的工伤申报。
(2)工伤鉴定委员会的评估。
(3)工伤认定的决定。
(4)工伤认定结果的通知。
⑶工伤认定的标准根据四川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工伤的认定标准,具体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能力范围内,因工作原因致使职工患职业病。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能力范围内,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因其他非职业病或非工伤原因的失能或死亡。
章节二:工伤赔偿标准⑴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包含工伤诊疗费、药品费、康复费等,由职工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职工的不同伤残程度,工伤医疗费用标准有所不同。
⑵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工伤津贴对于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根据其受伤程度和月平均工资确定工伤津贴的发放标准。
⑶确定伤残程度的标准对于终身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根据其伤残程度的不同,确定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
伤残程度主要通过工伤鉴定来确定。
⑷护理费根据职工受伤程度,对于需要护理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
⑸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
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丧葬费对于因工作原因死亡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丧葬费。
⑺其他补偿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和工伤赔偿的需要,工伤保险基金还可支付其他合理的补偿。
附件: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见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工伤保险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
⒉工伤鉴定委员会: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工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组成的申报工伤和鉴定工伤的机构。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定四川省内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在四川省范围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包括参保职工在工作期间、工作场所以及工作岗位上发生的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第三条工伤赔偿标准的执行根据工伤程度进行分类,分别为轻伤、中伤、重伤和特重伤。
第四条职工受到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津贴、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第二章工伤伤残等级和赔偿标准第五条工伤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从1级到10级依次递增,等级愈高,伤残程度愈重。
第六条工伤轻伤赔偿标准如下:⑴级伤残:工伤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
⑵级伤残:按照伤残程度,给予一次伤残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⑶级伤残:按照伤残程度,给予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⑷级伤残:按照伤残程度,给予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第七条工伤中伤赔偿标准如下:⑸级伤残:按照伤残程度,给予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⑹级伤残:按照伤残程度,给予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⑺级伤残:按照伤残程度,给予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⑻级伤残:按照伤残程度,给予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第八条工伤重伤赔偿标准如下:⑼级伤残:按照伤残程度,给予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⑴0级伤残:按照伤残程度,给予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第九条工伤特重伤赔偿标准如下:⑴1级伤残:按照伤残程度,给予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⑴2级伤残:按照伤残程度,给予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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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根据2010年版本《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规定制定
停工留薪期满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的一级至四级(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下同)工伤人员,2011年1月1日以后死亡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0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摘自: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
说明:
1、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在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有效);
2、工伤伤残等级为5、6级人员的,若是职业病或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长期治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增加6个月;
3、工伤鉴定费用由工伤基金支付,但复查鉴定未发生变化的,由申请方支付;
4、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