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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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纪检监察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纪检监察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分析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其职责在于监督党员干部是否遵守廉政纪律、执行内外法规以及整治违法行为。

然而,我们也应客观看到,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1. 缺乏有效沟通和协同合作机制:不同层级之间缺乏高效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造成信息断层和决策滞后。

2. 公信力不足:个别人员或机构因涉嫌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暴露出来,严重损害了整体形象。

3. 人才队伍建设不足:现有队伍普遍年龄较大,在新时代形势下对现实情况有所陌生;同时,在专业技能、理论水平等方面还存在欠缺。

以上问题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并阻碍了其有效推进反腐败工作。

针对这些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来改进现状。

二、解决方案1. 加强沟通和协同合作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平台。

通过定期会商、交流会议等形式,加强各级监察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并与其他有关单位(如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形成协同作战机制。

2. 提高公信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决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并严厉打击涉及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惩处,并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

3. 强化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重视青年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在年轻一代中广泛征集具备优秀素质与潜能的人员。

同时注重培养自主创新能力,在新时代要求面前不断突破困难。

4. 加强监管与审查建立科学完善的监察制度和规定,对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格自审、内审。

加大对工作流程和决策实施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合规运行。

同时推行透明公开政策,接受社会舆论和民众监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5. 强化法治意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坚持依法执纪、依规办事原则,在反腐败斗争中始终坚守法治底线。

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进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新的更高要求。

为了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我们需要认真解决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总体形势良好,但历史和发展途径表明,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四个新变化”,即任务更繁重、领域更广、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格。

这些新变化要求我们正视和解决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客观分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思想认识上的不适应。

有些纪检监察机关在取得成绩后,产生了松懈麻痹思想,惯于用老观念、老办法、老套路来处理问题。

他们对反腐倡廉工作在不同阶段呈现出的不同特征认识不足,缺乏创新精神。

有些机关认为增加人手就能解决问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

还有些机关本位思想严重,认为狠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本地区各级阶段性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工作方法上的不适应。

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方法落后,不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缺乏信息化意识,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同时,一些机关工作重心不够突出,缺乏重点和重心的把握,导致工作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3.机制体制上的不适应。

一些机关的机制体制不够完善,规范性文件不足,内部管理不严格,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导致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开展。

二、对策为了解决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创新意识。

通过加强培训、交流等方式,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创新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2.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现代化。

3.完善机制体制,加强内部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在领导体制方面存在不适应的问题。

首先,现行领导体制难以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纪检监察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纪检监察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1.1 体制问题:纪检监察机构与被监督单位之间缺乏独立性和权力平衡。

由于纪检监察机构在行政体系中的地位不明确,很容易受到干扰和操控,难以真正发挥其监督职能。

1.2 职责范围问题:现有的纪检监察职责主要集中在反腐败方面,对于其他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相对较弱。

这导致了一些非腐败案件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给一些违法行为带来了侥幸心理。

1.3 工作方法问题: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工作方式陈旧、保守,只注重表面形式而不深入实质。

他们往往通过简单地审核资料或听取汇报判断是否存在问题,并忽略了更深层次的调查核实。

二、纪检监察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2.1 体制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国纪检监察体制还停留在传统官僚管理模式下。

各级纪委通常是机关党委的一个派出机构或附属机构,职权并未真正脱离被监督单位,导致其独立性和监督力度不足。

2.2 制度方面的原因: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范围过于狭窄,主要集中在反腐败工作上。

这导致了对其他违法行为的查处不力,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打击。

2.3 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部分纪检监察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不能适应快速发展变化的新局面。

他们工作方法陈旧、僵化,没有积极进取的态度,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和问题查处不到位。

三、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3.1 完善体制建设:需要确立和完善独立、权力平衡和相互制约的机制。

例如,可以将纪检监察机构从行政体系中彻底剥离出来,并赋予其更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权力。

同时也应该建立起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来保障纪检监察人员履行职责的正当性。

3.2 扩大职责范围: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在非腐败领域的深度与广度,从而形成一个全面监督的体系。

这意味着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关注公共资源分配、权力运行等多个方面,使其发挥更大的监督威力。

3.3 加强人员培养和选拔: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注重他们的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

同时,在人才选拔上要科学合理,鼓励优秀人才进入纪检监察机构,为纪检监察队伍带来新鲜血液。

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发表日期:2009年1月15日阅读:7041【编辑录入:宣教室】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社会的日益进步,改革发展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如何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重大战略部署,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但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历史和发展途径来看,客观上面临着“四个新变化”:即任务更加繁重,领域拓宽,标准不断提高,要求更加严格。

这些新变化,迫切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客观分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思想认识上的不适应。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机制、体制和制度不断完善,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征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面对成绩,个别纪检监察机关产生了松懈麻痹思想,惯于用老观念、老办法、老套路来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对反腐倡廉工作在不同阶段呈现出的不同特征认识不足,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缺少创新精神;有的对反腐倡廉自身发展纪律认识不足,把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着眼点单纯依靠在增加人手上,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有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够强,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局中去把握;有的本位思想严重,以为狠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本地区各级阶段性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于是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三)工作机制上的不适应。

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与建议-纪检监察工作建议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与建议-纪检监察工作建议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与建议-纪检监察工作建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与建议一、问题分析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工作职责不明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范围较广,既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又涉及日常监察工作,使得工作职责不明确。

有些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过于注重反腐败工作,忽视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导致工作不够全面、细致和科学。

2.人员队伍不够专业化由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对工作人员的要求较高,需要具备一定的纪律学和法律知识,但是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中,专业化人员相对不足,很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是由其他岗位调入,缺乏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难以胜任工作。

3.制度建设滞后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一些规章制度比较模糊,执行力度不够,很多制度缺乏操作指导性,使得工作难以有效地开展。

而且,部分地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和问责机制还不够完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不够及时、公开、公正,很难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4.监督对象不全面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一般主要针对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而一些涉及基层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的腐败问题常常被忽视,监督对象不全面。

这使得一些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在实施腐败行为时容易逃避监管,造成不公正和不公平。

二、建议措施1.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划和指导,明确工作职责。

建立纪检监察工作的分类指标、评价体系,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措施可操作。

同时,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责任感。

2.加强人员培训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法律和纪律学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保证他们能够胜任工作。

通过制定培训计划和推行考核制度,落实人员培训和选拔任用的规定,激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一、问题分析纪检监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门,其职责是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然而,在实践中,纪检监察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腐败案件处理不力尽管在中国多年来进行了严厉的反腐败斗争,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少数贪官被发现滥用职权、受贿受贿等违法行为。

这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加强工作。

(二)执法不公平、乱用职权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权力滥用或不公正对待,无视证据推断或拥有司法特权,从而影响了调查的公正性和嫌犯的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严重损害了法治精神和社会公正。

(三)信息透明度不足对于大多数群众来说,他们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运作了解甚少。

这主要是因为许多信息未能公之于众,包括案件进展、处置结果等,导致公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缺乏信任感。

二、问题原因分析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有着深层次和复杂的原因,我们需要从根本上找到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

(一)体制机制不完善近年来,随着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相关制度还没有跟上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体制机制不完善导致职责划分不清、协调配合不畅等问题。

(二)专业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优秀的调查技能。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教育水平、培训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并且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广泛复杂,导致专业能力水平参差不齐。

三、解决措施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解决措施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效能。

(一)加强制度建设首先,应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并完善相关法规。

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形成合力打击腐败行为。

此外,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提高干部素质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调查技能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纪检监察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便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

本文将分析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监察制度不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是落实监察制度,监察机构应当依法行使权力,实施监督。

然而,在现实中存在着一些监察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1. 权限边界不清晰在现行的监察制度中,监察机构和其他部门的职责划分和权限界定没有明确的标准。

这导致一些事务边界和权限边界模糊不清,监察机构可能会超越职权范围进行干预,或者存在其它部门和监察机构之间的权力之争。

建议:对监察机构的职责、权限和监察对象范围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监察机构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监察机构自身监督不足纪检监察机构作为监察部门,也需要接受监督。

然而,目前监察机构的自我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问题。

首先,监察机构自身存在一些机制和现象,比如利益输送、权力腐败等,这对于纪检监察机构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负面影响。

其次,监察机构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监察机构的监督行动难以得到落实。

建议:建立健全监察机构的自我监督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确保监察机构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二、执法手段不够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的目的是监察和处罚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施。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现有的执法手段相对单一,不能满足各种情况下的需要。

1. 执法手段单一化目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采取的执法手段是调查、问责和处罚等,这种单一化的执法手段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够灵活,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建议: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执法手段的研究和开发,引入更多的先进和有效的执法手段,以满足不同情况下的需要。

2. 执法手段不科学纪检监察工作在执法中缺乏科学性,若盲目依赖于体制内的执法手段,容易出现对案件的简单处理,导致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把握当今中国的治理,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

但是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加以解决和应对。

一、主要问题1.经费不足。

目前许多基层单位监督执纪工作因经费不足,面临工作难以开展的困境。

各基层纪委在宣传、培训、调查、检举、审查、处分等方面都需要较高的经费投入,但是经费短缺,需要解决。

2.基础薄弱。

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依靠少数几名干部进行日常监督工作,这样的人员配置使得基础薄弱,还存在工作经验、专业知识不足、操作能力相对较弱等问题。

3.工作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虽然建立了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但因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置、工作任务比较单一等原因,监督执纪力度还不能满足要求,对违纪行为处置不到位,对犯罪行为未能及时发现调查。

4.统一案件办理标准问题。

不同地区、不同单位间监督执纪工作标准的不统一也是基层监督执纪工作中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

标准不明确、政策不清晰等问题会严重影响到基层监督工作的质量。

二、建议1.加大资金支持。

综合运用财政拨款、单位财政收入、社会力量捐赠等渠道,通过建立专项资金,支持基层纪检机构开展工作,以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提高专业化程度。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来自基层纪检干部的“后备军法”,提高业务操作能力和权责意识,提高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3.加强督查监督。

建立完善的远程监管和实地督查机制,对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多次失误或质量低下的单位、部门进行关注并跟进,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质量。

4.建立标准化的案件处置标准。

国家可以出台全国一致的监督执纪工作标准,特别是在对违纪行为处置的处罚力度、程序和干部准备上,建立统一、标准化体系,从而提高工作的质量和办案操作的规范性。

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需要通过不断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现有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提高监督执纪的效率和准确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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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194 20109月(上)当前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组织 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张亮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9-194-02摘 要 本文通过对笔者所在地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机构、人员、地位等情况的分析,总结了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结合新时期基层工作特点,提出了完善机构、配齐人员、创新机制等相关对策,以期对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关键词 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现状 问题 对策一、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尽管近年来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监督力量仍显薄弱,与新形势下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诸多需要完善之处。

笔者结合所在地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归纳出存在问题主要有: 1.纪检监察机构和专职人员设置还不健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力度和规范性。

如某副省级市共有十一个基层检察院(不含一个派出检察院),其中设置了纪检组长的有七个院,设置了监察室的有六个院,没有设置单独机构只是配备了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的有五个院,纪检组长和监察室都设置了的只有五个院。

从中可以发现机构设置齐全的院不足一半,有三分之一的基层检察院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者,有近一半的院没有设置单独的纪检监察机构。

这客观上造成了这些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的情况,甚至会使部分干警产生该项工作可有可无的错误观念。

没有独立纪检监察机构的基层院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一般都归属政治处,这样他们经常不得不兼顾多项其他工作,或者由其他人员兼顾纪检监察工作,客观上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不利于及时有效的开展工作。

2.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地位不高,造成制约因素多,不利于工作顺利开展。

从笔者了解的情况看,这十一个基层检察院在这方面表现为几种情况:有的纪检组长在党组中排位靠后,甚至在政治处主任之后;监察室主任都没有按规定任命为检委会委员,有的只是列席检委会,并且在中层干部中排名靠后,职级待遇解决不好;没有独立纪检监察机构的院里负责该项工作的专门人员只是一般干警,地位偏低。

这样在开展日常工作的时候,难免人微言轻,不能引起干警甚至部分院领导的重视,并且不可避免的会影响工作积极性,从而制约和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3.纪检监察人员数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不能适应当前工作任务的要求。

如在该市十一个基层院中,不包括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的纪检组长七人在内,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只有十九人,除了人员相对多些的三个院有十一人外,其余八个院都处于光杆司令状态,只能勉强应付上级院和本院领导安排部署的工作,使很多科室的执法工作处于缺乏日常监督的状况。

十九人中,四十岁以下的只有五人,其他人员或年龄偏大(五十岁以上)或没有做过业务工作或知识层次偏低,这些因素都使纪检监察人员在整体上远不能适应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的需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不够清晰,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导致监督效果仍不够理想。

由于上述原因和其它一些因素制约,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仍没有解决好定位问题,导致岗位职责不清,时常和政治处等其他综合部门的工作产生交叉或重复,该做好的工作没有做好,该监督的事项无法监督,工作被动滞后、事倍功半。

同时因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起步较晚,工作机制不完善、不科学,不少日常工作没有制度保障,缺乏长期性和规范性,导致监督力度和监督效果都不够理想,离人民群众满意的标准还有不小差距。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对策 基层检察院应以今年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为重要契机,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增强素质、完善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从而更加促进基层检察工作的科学和健康发展。

一要落实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力争提高其地位和影响力。

检察机关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心应是基层检察院,因为基层检察院与社会和人民群众接触最频繁、最广泛。

促进广大基层检察干警执法活动更加规范、更加公正、更加文明,检察机关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保障作用不可替代。

因此,建立和健全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显得十分急迫和必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4年3月19日下发的《关于健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中即明确要求“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市的基层检察院和编制在60人以上的基层检察院,应商当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设立纪检监察机构”,这为基层检察院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提供了有力依据。

符合条件的基层检察院应抓住当前机遇,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的大力支持,坚决予以落实。

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作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和负责人,其政治地位和职级待遇应进一步提高,在同级干部中排名应尽量靠前,这样 (下转第243页)百家争鸣2010年9月(上)243教师队伍中的竞争摩擦,提高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教育热情。

在年龄适度差距的教学队伍中,“传、帮、带”更容易开展,更容易建立“合作、拼搏、师德、争先”的教学团队。

3.优化学缘结构学缘结构反应了教师的来源特点,它对教师队伍的学风、教风、研风都有一定的决定作用。

教书队伍应避免近亲繁殖,教师来源应该“多渠道”与“严把入口关”相结合。

不但要培养“研究型”也要培养“专家型”。

基于多元的学缘结构,整合科研力量,积极培养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权威。

把科研和教学相结合,把满足学生对知识的需求与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相结合。

4.拓宽教师培养渠道首先,鼓励教师走出去。

教师应该多到社会、基层去走一走,这样才能保证科研、授课有现实意义。

毕竟,我们不是为了上课而上课,为了科研而科研的。

授课要限于学生能理解、会运用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教师要用其丰富的阅历和专业敏感性指导学生去开拓创新。

教师还应该到别的学校去看一看。

多取经、多对照、多总结,学习他们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管理经验。

教师也不应该放过每一次学术研讨交流的机会,拓宽视野,把握科研最前沿,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不竭的动力。

其次,优秀人才请进来。

引进人才就如同注入氧气,会激发集体无限的活力。

他会带来新的教学思路、授课方式,可能会带动整个团队的授课技术革命;他会带来新的学科优势或者新的学科发展动力,可能会帮助我们推进某一领域的建设或者改革。

引入人才需要系统的考虑,如果盲目引进,可能会适得其反。

最后,内部培养赶上去。

教师团队内部的稳定是至关重要的,直接关系到一个学校、一个专业的教学水平、一个教师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要保证这个教师团队的稳定,就必须让每一个人在这个团队中体现价值,有安全感。

这就需要在“走出去”、“请进来”的同时注重主体教师队伍的培养。

首先,关心新教师,帮助它不断的理清课本的知识体系,树立讲好一门课的信心,并逐步引导到科研上来;其次,关心青年教师,这时候他们一般面临着巨大的职评压力。

院校要在疏导压力的同时,给他们提供大量的科研机会,鼓励他们搞创新、出成果。

职评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最后,关心老教师,在团队中形成“尊老”之风,给在教学岗位上奉献半生的老同志、老教授以最高的尊重和礼遇。

鼓励大家向他们请教、向他们学习。

同时也要以老教授为依托搞好教师队伍的“传、帮、带”保证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1]马云鹏.课程与教学论.北京:中央广播大学出版社.2005. [2][加]马克斯·范梅南.教学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3]历下士."自学硕士"质问教授:您教了我什么?人民日报.2004.04.26.(上接第194页)可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和影响,有利于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监察部门的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参加检察委员会,不是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可以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

”显然在这一规定中前者是主要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检察院应任命监察室主任为当然的检委会委员,而不是仅仅列席,以有利于加强对检委会活动的监督。

二要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将会影响到检察队伍自身建设乃至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大小。

俗话说:“正人先正己”、"打铁先要自身硬",如果本身素质不强,是难以胜任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

《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第八条也明确要求“监察人员必须熟悉检察业务和监察业务,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秉公执纪,保守秘密。

”因此,基层检察院要注重调配优秀人才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大力增强纪检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

笔者认为,目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人员主要应该具备以下基本素质:一是政治坚定。

要做到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业务精通。

要始终加强学习,熟悉各项检察业务的内容、程序和纪检监察业务,在执法理念和监督理念上要与时俱进,积极研究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创造性;三是作风正派。

要做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这一检察职业道德的模范,严以律已,以身作则,主动接受他人和社会的监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三要进一步明确职权,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既是执法办案的必要监督和保障,又是全院整体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治处、办公室一样在全院内部是一个相对宏观、具有基本职权即内部监察权的组织协调部门。

笔者认为只有明确了这个基本定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做到职权明晰、协调流畅,从而开创新局面。

同时在具体工作中还要注重创新机制,比如:建立和完善对执法质量和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考评体系,使考评和监督工作涵盖干警执法办案整个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规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实行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在基层院年终考评中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全年勤政廉政和规范文明执法等情况提出意见,对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奖优罚劣,形成激励作用;充分运用网络方便快捷的优势,设置和运用电子执法档案、内网赃款赃物管理系统、外网社会监督版块等手段,实现从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方式上的转变,不断延伸和拓展监督领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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