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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企业孵化器运行质量的思考

提升企业孵化器运行质量的思考

随 在 2 9 21 1项 企业 孵 化 器 对 高 新 技 术产 业 发 设 经 费 。 是 。 府 不 可 能 包 办 一 切 , 化 有 很 大 的模 糊 性 、 意性 , 实 际 考核 中往 但 政 孵
展 的基 础 性 作用 越 来 越 显 著 .在 吸 引 企业 器 发 展 到 一 定程 度 .政 府 的 初 期 推 动 已完 往 流 于 形 式 .无 法 明 确 有 效 地衡 量孵 化 器
为 信 咨 我 国 第 一 家 企 业 孵 化 器 18 9 7年 成 立 是指 一 旦 财 政支 持 结 束 后 .受 到 支 持 的项 资 源 , 中小 企业 提 供 技 术 、 息 、 询 等
于武汉。2 O年 来 .企 业 孵 化 器 在 数 量 、 规 目能 否 继 续 运 行 并 最 终 达 到 所 期 望 的 目 服务 .架起 中小 企 业 与 政 府 机构 、科 研 机
入驻 、推 动 科 技成 果 转 化 等 方 面 发挥 了重 成使 命 目前 来 看 , 数 孵化 器 的 可持 续 的运 行 质量 从 多 . 要 的作 用 . 现 出较 强 的 生命 力 . 呈 已经 成为 发展 值 得 深 思 .可 能 被 数 量 众 多 的 孵化 企 14 运 行 机 制 的行 政 化 色 彩浓 厚
如 留学 5 8个 . 孵 企 业 4 3 4 在 1 4家 . 计 毕业 企业 作用 企业 孵化 器 是 由政 府 出 资 建 立 的公 与 效 益 性 相 结合 , 考核 在 孵 企 业 数 、 4 累
数 量 1 9 98 6家 . 孵 企 业 共 申请 各 类 专 利 共 组 织 . 其 建 立 初期 . 府 负 担 了 初期 建 人 员 企 业 数 、 册 资 金数 等 . 以 上指 标 具 在 存 政 注 而

完善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功能建设的建议

完善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功能建设的建议
收容 所 。
( ) 二 服务功能不完善 目前 ,一些孵化器 的服务 主要 限于提供经 营
才 。 目前 ,广西 区懂专利 ,注重创新的专业管理
人才短缺 ,这也在一定程度制约 了孵化器提供高 附加值的服务 ,限制了广西区科 技企业孵化器 的 发展 。
二 、广 西 区科 技 孵 化 器 服 务 功 能 机 制 建 设 探 究
水平 。支持专业孵化器建设 技术服务平 台,促进
专 业 孵 化 器 的发 展 。
并有效实施 ,是保 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 发展 的
关键之一 。
通过加 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 提高对企业孵 化
科技企业孵化器 的发展 面临政策和市场环境
变化 、经济环境变化 和技术环境变化三大环境 变
化 的制约 。制订切实可行的改善 环境 的政策措 施
在 服务平 台建设方面 ,政府应 该支持孵化器
建立 办公 系 统信 息化 服务 平 台 。建 议 由政 府 资 助 ,在全 区确定若 干示范园区 ,按 照先进 、规范 的标准建设信息化程度高的孵化器 办公系统 ,并 在全区进行逐步推广 ,提高孵化器 的服务 能力与
( )发展定位不明确 一 由于对科技企业孵 化器基本功能 的理解不准
服务收入 、投资收入所 占比例较小 ,没有发挥孵
化器真正的 ‘ 化”功能。 孵 ( ) 三 创新 管理人才短缺 从社会环境来看 ,目前还 没有形成 企业孵 化 器管理人才 市场 ,高等学校 尚未 开设培 养这类人
才的专业 。鉴于广 西区 目前 的经济发展 现状 ,到 美 国 、英 国 、以色列等孵化器发展得较年我国 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速 ,对创新管理人才需求 量大增 ,这些 因素综合起来使我 国孵化器 面临人 才 短 缺 的困境 ,高 端管 理人 才 不足 且 流动 性较 大 。从 内部体制来看 ,由于企业孵化器属 于事业 单位 体制 ,科 技企业孵 化器属 于非盈利 的组织 , 加上 一些企业 孵化器 自身经 营情 况不佳 等原 因 ,

《2024年杭州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范文

《2024年杭州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范文

《杭州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篇一一、引言杭州,作为中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城市,近年来科技企业孵化器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

这些孵化器在推动科技企业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兴产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杭州科技企业孵化器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分析杭州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杭州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1. 数量与规模目前,杭州市拥有众多科技企业孵化器,涵盖了互联网、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多个领域。

这些孵化器在规模上有所差异,但总体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其中,一些大型孵化器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孵化体系,为创业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

2. 孵化成果杭州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化和培育科技企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许多企业在孵化器的支持下,成功实现了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同时,孵化器还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创业环境和资源,促进了创新创业氛围的形成。

3. 面临的问题尽管杭州科技企业孵化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孵化器同质化竞争严重,缺乏特色和差异化服务。

其次,一些孵化器在管理和运营方面存在不足,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

此外,孵化器的资金来源单一,难以满足创业者的多元化需求。

三、对策建议1. 提升孵化器特色与差异化服务针对同质化竞争问题,杭州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加强自身特色建设,提供差异化服务。

通过深入了解不同领域和行业的创业需求,孵化器可以打造具有特色的孵化项目和服务,为创业者提供更加精准的支持。

此外,孵化器还可以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引进优质项目和人才,提高孵化成果的质量。

2. 加强管理与运营能力为了提高孵化器的管理和运营效率,需要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通过引入专业的管理团队和运营人才,提高孵化器的服务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确保孵化器的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

关于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关于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市 已建 成 运 行 的 科 技 企 业 孵 化 器 有6 4家 , 服 务 能 力不 强。 我 市各 级 孵 化 器 建 设 目
其 中, 国 家级 7 家、 省级 l 8 家, 遍 布 全 市 所 有 前 尚 处 在注 重硬 件 投 入 的阶 段 , 在 服 务上以 专 利 信息等 的信 息 服 务平 台。 三是 为在 孵 企 县 ( 市) 区。 成 立 了市科 技 企 业 孵化 器协 会 , 营 造 了科 技 企业 孵化 器 建设 的 良好 氛 围 。
孵 化 器 面 积 快 速 增 长 。全 市 孵 化 总 面
提供 场 地 设 施 、 物 业管 理 、 日常行 政服 务等 常 业 提 供 财 务 管 理 、 资产评估、 投资咨询 、 法 规 服 务为 主 , 而在 孵 企业 所 急需 的政 策 法律 律 咨 询 、 管 理咨 询 、 专 利 代 理 等 的 中介 服 务 支 持、 财 务与 融 资服 务、 技 术 及 人 才服 务、 经 平 台。 四是为 在 孵企 业 提 供 符 合行业 特 点的 集 专 业化 技 术 实 验 、 测 试、 研发 、 试 制 功 能 完 善 机制 , 推 进 效率 提 升。 一 是 建 立 孵
化 器考 核激 励 机 制 。 通 过 优 惠政 策 的杠 杆,
积 从2 o o 3 年 的1 . 1 9 万 m。 增加 到2 0 l 1 年 的 营 管 理 支持 等 增值 服 务方面做 得 不够 。 3 0 O 万m 。 各 级 科 技 企 业 孵 化 器 建 设 依 托 本 地 产业 特 色 和 产业 条 件 , 兼 顾 地 方 产业 引 化 器 都 制 订 了入 孵 条 件 、 毕 业 标 准 和 企 业
技 企 业 孵 化 器 建设 工作从 2 0 0 3 年 才从 面上 化 器 , 并 由此 发挥 示 范效 应 , 引导 和 带 动 各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10•【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引导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企业成长生态,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1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认定第四章运营评价第五章立项程序第六章促进发展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型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企业成长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

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以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手段,提供成本较低、较为便利、生产要素齐备、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

第三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引领示范作用大、发展模式清晰、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事后补助或者奖励补助,用以支持行业领军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机构建设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第四条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区联动、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认定、评价、资助等相关活动。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规定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规定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规定一、引言科技企业孵化器是目前越来越受到关注的新型产业孵化载体,它通过投资、孵化、支持、服务等多种手段对创业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支持与帮助,促进创业企业的成长发展。

为了保障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发展,需要对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本文将介绍科技企业孵化器须遵守的管理规定,以及如何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工作。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规定1.《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管理、评估、退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1)孵化器的准入条件:具备稳定的运营机制和管理体系、拥有较多优质的项目和创业团队、提供咨询、培训、服务等全方位的支撑和帮助。

2)孵化器的服务功能:提供创业培训、技术咨询、投资融资、资源导入等全方位的服务功能。

3)孵化器的退出机制:孵化器在运营期限结束后,需要通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运营,不符合条件的需要退出。

2.《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年,科技部颁布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要求。

1)入园标准: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入园标准包括项目质量、团队能力、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等几个方面。

入园标准需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方向。

2)孵化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器需要为入孵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包括办公场地、技术支撑、管理创业等方面。

3)孵化期限: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期限一般为2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三、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方法1.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相关政策,为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更加健康、快速、持续的发展。

2.运营模式: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模式要清晰明确,需要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和项目孵化。

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为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发挥孵化器在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的要求,研究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评价原则1.目标导向原则:以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孵化器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导向。

2.分类评价原则:按照孵化器功能差异开展分类评价,分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并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引导不同类型孵化器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3.科学客观原则:按照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效率指标和绝对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以各孵化器年度火炬统计数据和总结报告作为评价依据。

4.动态调整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将随着我国孵化器发展水平的提升实行动态调整,以保障孵化器不断适应创新创业的新需求。

二、主要内容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由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三个一级指标和两个加分项指标构成,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30%、55%、15%。

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分别设置加分项,满分各为5分。

1.服务能力:主要从投融资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创业导师服务、资源整合能力、孵化器链条建设等方面设置7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器服务水平,引导孵化器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

2.孵化绩效:主要从在孵企业收入和融资情况、科技含量、在孵企业成长性、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设置9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企业情况,引导孵化器提高孵化质量。

3.可持续发展:主要从孵化器收入增长、收入结构、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设置3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器运营管理能力,引导孵化器可持续发展。

4.加分项指标:围绕孵化器在区域中开展的特色工作、承担的社会职能、对产业带动作用设计加分项指标,实现对孵化器工作的全面考察。

三、评价办法1.评价范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20200420185027)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20200420185027)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引导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我国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孵化器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孵化器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主要功能与目标第四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五条孵化器的发展目标:1.落实自主创新战略,营造适合科技创业的局部优化环境,培育高端的、前瞻的和具有带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早期企业,贡献于区域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2.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以孵化器为载体,以培养科技创业人才为目标,构建并完善创业服务网络,持续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创业领军人才,吸引海内外科技创业者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

第六条鼓励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专业孵化器,形成专业技术、项目、人才和服务资源的集聚,促进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竞争力。

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或特殊人群,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孵化器。

第三章国家级孵化器认定第七条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级孵化器的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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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孵化器质量管理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孵化器的社会任务和功能定位
1.孵化器是由于社会专业化分工而产生的旨在促进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社会经济组织。

其主要作用是向打算创业的科技人员和处于创业初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

它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完善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繁荣经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社会经济意义。

2.孵化器应努力建设完善以下功能:市场定位功能,帮助在孵企业把握市场,并形成一定的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功能,在研究开发与产业之间起“接力”作用,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产业培育功能,使中小科技企业加速成长,尽快产业化、规模化;要素集成功能,将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管理、市场等各种资源加以整合和集成,形成资源的优化配置;更新价值观的功能,努力形成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促使人们的创业与就业观念、市场观念、风险意识、合作协作精神的转变和形成,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观。

二、正确处理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3.在区域发展中,要正确处理孵化器数量与孵化器质量的关系。

不仅要重视孵化器数量的发展,更要重视孵化器质量的提高,充分发挥孵化器的各项功能。

要适应当地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需求,因地制宜地选择孵化器的发展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大型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创建孵化器,特别是组建专业
技术企业孵化器,在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4.正确处理孵化器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

孵化器孵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以实用为目的,软件环境建设是重点。

孵化器要构建健全、有效的支持服务体系,注重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提高孵化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5.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考核孵化器应当以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避免孵化器偏离其宗旨。

6.正确处理政府与孵化器的关系。

政府应从政策上支持和引导孵化器健康、有序地发展,不直接干预孵化器的内部运作;孵化器要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构建有效的孵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继续支持和推进孵化器的建设
7.科技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孵化器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将其作为加强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的重要任务之一;建立孵化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孵化器服务平台的建设,组织和引导社会资源(包括各类创投公司)向孵化器及在孵企业配置;支持和指导全国性孵化器网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对孵化器进行科学评估,促进孵化器的健康发展。

8.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科技进步的发展规划,并制订孵化器的专项发展计划;重视孵化器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探索合理的分配机制。

地方政府应
设立孵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孵化器的建设与运作,支持在孵企业。

四、充分发挥孵化器行业组织的作用
9.全国性孵化器行业组织要建立行业规范,组织全国性孵化器经验交流、学术研讨等活动;为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受科技部委托,对成员孵化器进行考核与评价的具体工作。

10.鼓励建立区域性、地方性孵化器行业组织。

区域性、地方性孵化器行业组织要推进区域内和地区内孵化器合作、资源共享、信息交流;要当好地方政府及科技部门的参谋和助手;发挥网络优势,集成当地社会资源,促进成员孵化器之间的合作、交流和资源共享;组织对具有共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措施或建议。

五、孵化器提高孵化水平与质量的若干措施
11.孵化器要强化孵化服务观念,以在孵企业为中心,努力满足在孵企业成长和发展过程中的需要;树立有效服务的观念,注重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在孵企业创立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2.建立企业或项目入驻、毕业、管理与服务的规范,优化孵化器业务流程,做到组织结构合理、责任明确。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服务质量认证等相关工作。

13.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和留住人才,建立知人善用、人尽其才的用人制度和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孵化队伍的整体素质。

孵化器的负责人应当有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有科技工作背景,熟
悉企业运作,懂得投融资业务。

14.孵化器应当提供办公场地、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等创业所需要的基本设施和全天候的物业服务、商务服务。

15.构建有效的投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技术服务和中介服务等平台。

专业孵化器是孵化从事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的企业,应当具备专业技术平台和有专业背景的管理队伍。

16.孵化器要进行服务方式的创新,引入社会力量为孵化器及其在孵企业提供服务,推进孵化服务的社会化。

孵化器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对于自身没有优势的服务项目,要充分发挥和借助社会机构的力量,引入专业化的服务;要探索有偿服务的方式和方法,通过有偿孵化服务促使孵化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改进服务态度,使在孵企业能获得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的个性化孵化服务。

17.科技部将制定颁布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基础功能、孵化企业水平、孵化企业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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