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四井村区域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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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13-2017年)建设项目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13-2017年)建设项目汇总表

74341 53041 1695 3833 8090 13210
5505 1837 1420 6214 4214 87480
94248 63015 1695 3833 7493 13149 10591 5505 1837 1420 6214 4214 107387
114788 89673 7695 18177 5897 19219
107485
说明:
1、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纳入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国有工矿棚户区,请汇总到“二、国有工矿棚户区”下的“其中:规划区内纳入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不得重复汇总到“一、城市棚户区(危旧房)”中。
2、分表数据要汇总到汇总表,并与汇总表数据保持一致。
联系部门: 住房保障处
联系人:
电话:
数(套)
(户)
数(套)
(户)
数(套)
(户)
数(套)
(户)
数(套)
(户)
一、城市棚户区(危旧房) 1、集中成片 其中:南宁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区直单位拟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2、非集中成片 3、城中村 4、旧住宅区综合整治 二、国有工矿棚户区 其中:规划区内纳入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三、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 四、国有垦区危房 其中:华侨农场非归难侨棚户区(危旧房)
662625
24100
18856
857174
770593
29434
525645
424865
1017
12447
28302
321519
304475
2010
26114
28225
712287
659405
1796
43619

2018年郎溪县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计划表[001]

2018年郎溪县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计划表[001]
300000
编制并评审项目总体规划,申报项目用地计划,推进土地征收、依法出让,启动施工图设计,推动一期旅游度假酒店等项目开工建设。
50000
飞鲤镇
夏继东
常竹军
2
大佛山养心谷
规划面积1723亩,建设集旅游、休闲、娱乐为一体的观光旅游精品景区。
13000
建设农耕文化博物馆和郎溪记忆红色革命纪念馆;建成游客接待中心副属楼A栋;开工建设拓展训练基地、儿童游乐场、环日潭20栋小木屋、三栋观景亭和孔雀园。
5000
涛城镇
刘文涛
3
巨大怪兽农场
租赁县农场国有土地338.25亩,树木种植20亩,农展中心大棚、塘坝沟渠道路、办公区等占地约50亩;种植业168.25亩,养殖水面100亩。
12000
建设1800平方智能温室玻璃大棚;完成游乐设施、旅游休闲餐厅、休闲竹子水上平台、可爱动物区建设;加强农作物、果树、有机肥料及土壤改良投资。
附件2
2018年郎溪县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计划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及总体建设目标
项目总投资
2018年度
1-月份工作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责任人
形象进度目标
计划投资额
形象进度
完成投资额
1
郎溪·荣盛南漪湖国际度假区
规划总面积约70平方公里,深度挖掘和激活南漪湖水文化、郎溪绿茶文化、皖南民俗文化等优良文化基因,努休闲为一体的特色产业聚集区和生态康旅度假区。项目主要由美亚航空产业板块、旅游度假产业板块、大健康产业板块、农业与田园综合体板块等构成。
3000
建平镇
袁毅
邱金凤
4
伍员山水农业公园
项目规划总面积12000亩,是集现代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为一体的亦农、亦旅、亦文、亦体的综合性农业项目。目前A区农旅项目框架基本形成,农业产业初具规模;持续推进企业快速发展,打造1—2个赢利项目。

德安万家岭大捷纪念馆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

德安万家岭大捷纪念馆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

德安县万家岭大捷纪念馆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了确保我县万家岭大捷纪念馆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德安县城乡总体规划》《德安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参照省、市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部门1.土地征收部门:德安县自然资源局2.房屋征收部门:德安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二、征收实施单位德安县交通运输局三、征收范围万家岭大捷纪念馆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土地及地表附着物(详见项目红线图)。

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约户,征收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四、征收期限2019年月日—2019年月日五、征收补偿内容1.土地及青苗等补偿;2.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价值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六、土地征收补偿标准1.集体土地征地标准根据赣府字〔2015〕81号文件执行,征地地类均以现状进行认定。

2.世居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德安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德府办发〔2017〕3号)文件执行。

3.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安置地的地表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德府办字〔2013〕59号文件执行。

4.迁移坟墓按1000元/棺,粪窖按500元/座予以补偿。

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安置方式,二者任选其一。

行政事业单位用房、企业公有产权的住房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企业公有产权的生产性用房按重置成本价结合成新度补偿;私有工业企业房产按重置成本价结合成新补偿。

(一)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新旧程度、建筑结构等因素,以正式公告发布之日为评估时点,由依据程序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格补偿。

(二)产权调换安置方式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现房按征收正房面积“征一还一”进行安置,安置地点位于博河新天地。

王某等与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不履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职责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某等与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不履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职责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某等与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不履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职责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审理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8【案件字号】(2020)皖行终120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玉圣宋鑫蒋春晖【审理法官】王玉圣宋鑫蒋春晖【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某;罗某;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当事人】王某罗某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当事人-个人】王某罗某【当事人-公司】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代理律师/律所】单佳佳安徽大森(安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单佳佳安徽大森(安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单佳佳【代理律所】安徽大森(安庆)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被告】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为:上诉人王某、罗某是否属于劳动力安置对象。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废止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2013年6月3日,潜山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印发潜山县县城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潜政[2013]39号),该办法明确了劳动力安置的条件、安置房性质、面积、劳动力安置对象的认定等事项。

2018年8月27日,潜山县人民政府作出《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山县县城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潜政[2018]100号),该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县城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自发布之日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征收工作已启动,《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已签订,但劳动力安置房未选址、设计、建设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已签订,但回迁安置房未选址、设计、建设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2020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计划等四个计划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2020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计划等四个计划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2020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计划等四个计划的通知正文:----------------------------------------------------------------------------------------------------------------------------------------------------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2020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计划等四个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蚌埠市2020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计划》等四个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抓紧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年度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任务。

2020年6月19日;"> 蚌埠市2020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计划总序号县区序号项目名称计划征收(户)计划启动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责任人合计(105个项目)3595711造纸厂宿舍周边棚户区315/2020.07王寿权22贾庵、八里岗城中村(玻璃小镇、水蚌线迁建)252/2020.12王启卫33老山城中村(薛李自然庄改造)1080/2020.06王启卫44交通宿舍周边及交通停车场周边城中村(宋庄村)681/2020.09王寿权55汽运公司宿舍1602020.062020.12李青66滨河花园B地块棚户区12002020.052020.12吴劲松77国庆六巷危旧房42020.052020.06李青88工农社区130车队452020.11吴劲松99朝阳一期(胜利路)1682020.042020.06王启卫1010群力街棚户区1022020.092020.12刘冰1111和平楼棚户区1172020.092020.12刘冰1212石油站宿舍周边棚户区1142020.092020.121313龙子湖区北岸棚户区(玉雕厂宿舍)632021.092020.12吴劲松龙子湖区合计(13个)4301141南山儿童公园周边棚户区改造782020.062020.12韩莉152中山街西侧及周边棚户区改造992020.092021.03夏彩云163纬一社区棚户区改造(盐业公司周边)2532021.05吴萍174小王庄改造项目1722020.062020.12钱海隆185津浦铁路边202020.092020.12韩莉196国货路117号楼592020.072020.11韩莉蚌山区合计(6个)681201火柴厂周边危旧房112/2020.11丁云兵212中粮储备库周边棚户区40/2020.12孙如斌223陈郢城中村120/2020.10况素琴关礼林234涂山路335号3栋周边棚户区53/2020.12赵同永245康乐路棚户区(8栋楼)105/2020.11何建超256王岗城中村272/2020.12滕锋267二麻宿舍危房改造项目162/2020.12滕锋278针织厂宿舍棚户区34/2020.12滕锋289许庄城中村二期1152020.052020.12滕锋2910东西大柏地城中村5502020.052020.12滕锋3011锦绣社区北朱祠城中村3102020.062020.12滕锋3112前进路183号四中宿舍楼危旧房362020.052020.12滕锋3213新黄山周边危旧房屋1902020.032020.10滕锋3314滨河西片区6#地块周边沿铁道东侧棚户区402020.062020.12滕锋3415毛郢城中村3002020.092020.12滕锋3516张公山四村4202020.092020.11滕锋3617华光周边宿舍棚户区4362020.092020.12滕锋3718八里桥城中村2582020.092020.12滕锋3819南朱祠城中村1212020.092020.12滕锋3920南王圩城中村1752020.092020.12滕锋4021北王圩城中村1132020.092020.12滕锋4122宋滩老东王城中村1472020.092020.12滕锋4223宋滩红专队城中村2602020.092020.12滕锋禹会区合计(23个)4369431S306沿线城中村200/2020.05张铭郑晓东442吴大台城中村720/2020.12陈照祥马怀洪453范家洼城中村120/2020.05徐琨常守利464后场城中村(三期)270/2020.12戴勇单凤望475小岗城中村250/2020.06钱厉张圣辉486稻改城中村1502020.022020.11马怀洪497刘村城中村4002020.042020.11张连伟周景飞508山香城中村5002020.042020.12郭浩杨清泉519小街城中村4002020.042020.12孟辉瞿金荣5210小蚌埠(徐岗)城中村2002020.11李功胜孟新5311吴郢城中村4002020.02 2020.11李丹丹魏晓琴5412裔湾城中村3502020.04 2020.12周保传胡杰5513曹老集城中村1502020.04 2020.12盛家军杨家泉5614陈家岗城中村8202020.042020.11徐琨马怀洪5715新庄城中村3502020.042020.11瞿金荣马怀洪5816王小沟城中村1002020.042020.07张文慧成永5917小朱家岗1702020.092020.12马怀洪淮上区合计(17个)601姜顾塘面杨城中村330/2020.10韩见612姜顾小尹庄城中村80/2020.10韩见623大徐城中村6862020.032020.10韩见634秦集何关城中村3862020.032020.10645秦集城中村二期6252020.092020.12韩见656九龙城中村二期4692020.092020.12韩见667洼张城中村(河北新村)1202020.092020.12韩见678仁和城中村3652020.082020.12韩见高新区合计(8个)681陈郢城中村481/2020.10朱大光692淮光城中村6202020.05 2020.11朱大光703曹彭城中村1222020.06 2020.12朱大光714幸福东侧城中村13312020.05 2020.12725八七三厂周边城中村2182020.062020.11朱大光736司马城中村4632020.082020.12朱大光经开区合计(6个)3235741普渡三期(G329榴城段)330/2020.07张明廷752高皇工业用地二期220/2020.07朱伟763禹都大道北侧老五岔地块388/2020.10栗桂珍774禹都大道南侧地块城中村350/2020.05邹运飞785邢家、油坊、新北、尹家组城中村200/2020.02袁龙星796杨家二期地块城中村1202020.052020.07王翔807山南化肥厂周边地块4082020.072020.08路军818建强北侧地块城中村5862020.052020.07汪若怀829马湖地块5622020.052020.07崔兴浩8310县二中西地块1202020.062020.10赵凯84县二中南二期(荆山镇政府及西侧地块)1302020.062020.10赵凯8512后湾地块(安置区用地)6402020.062020.10魏献洋8613大宏纺织地块城中村4452020.062020.10潘明生张明廷8714卞河路东侧城中村3002020.072020.10郭长富8815禹王西路北侧(东庙医院)地块二期棚户区2020.062020.10刘明8916八排楼地块3202020.072020.08杨亮9017文昌街(文化馆)地块1682020.072020.08刘学军怀远县合计(17个)5517911城南3号地块城中村(兴浍路北、路南)200/2020.09桑力刚92城南4号地块城中村(龙岗路以东、以西)13192020.072020.12桑力刚933城南5号地块城中村一期(柿马地块)3102020.082020.12桑力刚944原农业局及周边地块棚户区6302020.102021.06桑力刚955县二实小及周边区域5642020.112021.08桑力刚五河县合计(5个)3023961园艺二厂棚户区1500/2020.11张金972老烟库棚户区1002020.022020.05许扬王敬983老粮贸市场棚户区11002020.022020.11王敬高堂994复烤厂棚户区二期7002020.042020.11郭安淮许扬1005老磷肥厂周边棚户区3002020.062020.11高堂1016刘庄城中村4002020.032020.06王志1027老印刷厂棚户区二期3702020.022020.03高堂1038老客运站棚户区二期5502020.022020.03高堂1049交通路西侧地块棚户区5952020.032020.08王敬10510皇殿、龙滩城中村6052020.062020.12王敬固镇县合计(10个)6220蚌埠市2020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开工计划总序号县区序号项目名称计划建设(套)计划开工时间责任人合计(41个项目)3659911朝阳安置房15002020.04王启卫22宋庄安置房16002020.07王寿权龙子湖区合计(2个)310031燕山路北侧(融创)2202020.02凌秀玲42宏业路两侧B地块6002020.09钱海隆53雅郢城中村(佳源东方都市)5002020.02胡照华64宏业路两侧F地块8502020.10韩莉蚌山区合计(4个)217071吴湾名苑(吴湾路1号地块安置房项目)8002020.08丁云兵82王岗新城安置房项目15092020.06丁云兵93滨河西片区11#地块三期2402020.06丁云兵104老贯徐四期5402020.10丁云兵115张公山一村3232020.10丁云兵禹会区合计(5个)3412121XXX苑南区13552020.09徐琨132淮畔明居(一期)23842020.09张圣辉143九台府邸13262020.09瞿金荣淮上区合计(3个)5065151秦集安置房一期12002020.05韩见162迎河安置房9002020.03韩见173仁和安置房二期10002020.08韩见高新区合计(3个)3100181龙湖嘉园三期33202020.06沈明仕192滨湖三期9002020.10沈明仕203仇岗安置房6302020.11沈明仕214东航校安置房8002020.11沈明仕经开区合计(4个)5650221新星扩区(二期)5702020.04朱伟232榴城公园安置区9872020.08魏献洋243县二中南新城安置区8992020.08赵凯254建强安置区6512020.08袁龙星265八排楼地块3202020.09路军276文昌街(文化馆)地块1682020.09刘明287山南化肥厂周边地块4082020.09张明廷怀远县合计(7个)4003291东凌安置房(B、C区)10682020.02桑力刚302祥和府1922020.08桑力刚313原县委地块安置房2102020.09桑力刚324月泉湾小区7482020.10桑力刚335孙坪三期安置房10002020.10桑力刚五河县合计(5个)3218341曹庄棚户区8002020.03王敬35219号棚户区(垓下)1400王敬36320号棚户区(张洪)13002020.03王敬374三八河西侧二期13002020.06王敬385城南城中村二期9312020.03王敬396老客运站棚户区5002020.07王敬407老印刷厂棚户区350王敬418复烤厂一期3002020.07王敬固镇县合计(8个)6881蚌埠市2020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竣工计划总序号县区序号项目名称计划竣工(套)计划竣工时间责任人合计(25个项目)1958411红塔三期1992020.0822市东新村16402020.10王寿权33大桥停车场4222020.10王寿权龙子湖区合计(3个)226141淮河路老烟厂宿舍(天沣望淮府)2342020.11韩莉52雪华路两侧(小新庄)5202020.11钱海隆63无线电总厂及周边二期2262020.11韩莉74中山街东侧2682020.11李韧85大成天下2062020.11韩莉96鸿运华府2002020.12韩莉107佳源东方都市(雅郢城中村安置房)5002020.11韩莉蚌山区合计(7个)2154111马城新区安置房一二期(天马花园)12572020.05丁云兵122柴油机厂B地块16492020.08丁云兵禹会区合计(2个)2906131路东新村3412020.10徐琨142吴郢二期20082020.05张圣辉淮上区合计(2个)2349151淮光安置房(南区)7482020.07沈明仕162兰凤BC地块23722020.10沈明仕经开区合计(2个)3120171三清财富城6732020.02张明廷182年家窝安置房7532020.12张明廷3马湖安置区6502020.11张明廷怀远县合计(3个)2076201花园新村安置区(南区)11202020.06桑力刚212月泉湾小区(一期)11682020.12桑力刚五河县合计(2个)2288221大瓦坊棚户区14002020.07王敬2城南城中村—前台2652020.03王敬243城南城中村—谷阳二期1652020.10王敬254城南城中村大小李三期6002020.10王敬固镇县合计(4个)2430蚌埠市2020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计划总序号县区项目名称计划安置(户)计划安置时间责任人合计(21个项目)1720411二钢二期6182020.04王寿权22胜利东路1882020.06王启卫33大桥停车场9272020.10王寿权龙子区合计(3个)173341升平街东侧(二马路)10902020.12韩莉52淮河路老烟厂宿舍(天沣望淮府)2342020.12韩莉63雪华路两侧(小新庄)5202020.12钱海隆74公栈路安置房2062020.05韩莉85马场湖路西侧1482020.08蚌山区合计(5个)219891禹都新天地二期(涂山美林园)10122020.10胡兴文102马城新区安置房一二期(天马花园)12572020.06丁武禹会区合计(2个)2269111滨河花园16052020.10徐琨122裔湾安置区一期8262020.04133吴郢安置房一期8642020.06瞿金荣144后楼新村11372020.10徐琨淮上区合计(4个)4432151淮光安置房一、二标段22542020.03沈明仕经开区合计(1个)2254161龙兴花园(一期)3602020.10172三清财富城6732020.03张明廷怀远县合计(2个)1033181花园新村安置区(南区)11202020.07桑力刚五河县合计(1个)1120191老第三中学棚户区5002020.10王敬202大瓦坊棚户区14002020.10213城南城中村—前台2652020.06王敬固镇县合计(3个)2165——结束——。

王成林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成林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成林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3【案件字号】(2020)皖01行终29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虹潘攀张俊【审理法官】张虹潘攀张俊【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成林;肥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王成林肥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个人】王成林【当事人-公司】肥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张艳玲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张佩琳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解青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艳玲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张佩琳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解青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艳玲张佩琳解青【代理律所】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成林【被告】肥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院观点】上诉人起诉要求履行拆迁安置补偿的法定职责,而被上诉人已经就安置补偿问题与上诉人之间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受案范围管辖证据不足驳回起诉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可诉性行政不作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本院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另查明,与上诉人同地区的郭子云已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提起民事诉讼,我院已作出(2016)皖01民终120号生效民事裁定,将协议纳入了审查。

本案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时间是2012年5月3日。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起诉要求履行拆迁安置补偿的法定职责,而被上诉人已经就安置补偿问题与上诉人之间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之外,安置补偿协议应系双方对安置补偿内容的全面约定,上诉人主张该协议未包含全部的补偿安置内容,要求被上诉人履行法定职责,该请求的实质仍是就《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本身而产生的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订立的行政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

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8〕11号

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8〕11号

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8〕1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18日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办函〔2008〕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9〕30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安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广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广安市行政区域内,凡经依法批准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区市县人民政府是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对本辖区内被征地组农民的拆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部门,负责承办“两公告、一登记”、组织听证、补偿安置费支付等征地拆迁工作。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川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12•【字号】合川府征公〔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公告合川府征公〔2018〕18号应片区房屋所有权人要求,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区政府于2017年10月9日发布了《重庆市合川区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合川府〔2017〕218号),该公告发布后受到片区房屋所有权人的支持,并与区征收办签订了《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率达到了88%。

经区政府研究后作出《关于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合川府征决〔2018〕2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等有关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123号)及《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川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川府发〔2011〕7号)的规定,现将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根据合川府征决〔2018〕2号文件,对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二、征收范围:凡在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太平门231号、太平门201号及附号等位于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均属此次征收的范围。

三、补偿方式: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

四、签约期限:本项目的签约期限为2个月。

即从2018年4月17日起至2018年6月16日止,共计61天。

五、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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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四井村区域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政府决定对部分城中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规划和城中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主体及征收部门
房屋征收主体为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为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县人民政府委托建平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

二、房屋征收范围
四井村区域:东至茅岭路、南至城东路、西至香山路、北至郎川大道。

三、房屋征收签约期限
房屋征收签约期限为60天,具体时间以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的房屋征收通知书规定为准。

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房屋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
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一)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不含简易房)建筑面积×重置价×成新率×180% +房屋装潢附属物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

各类结构房屋的重置价、房屋成新判定标准见下表:
房屋重置价标准表
类别等级重置价标准
砖混一2000元/㎡二1900元/㎡
砖木一1800元/㎡二1700元/㎡
简易
一350元/㎡
二250元/㎡房屋成新系数表
建设
年代
1990年前1991—2000年2001—2007年2008年后成新平
均系数
0.7 0.8 0.9 1 (注:房屋重置价标准、结构、等级及房屋成新系数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二)产权调换(不含简易房)
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地点设在惟和三期。

安置房均为高层、期房,户型有3种,分别约是80㎡、100㎡、120㎡。

安置房最终实际面积以有关部门提供的测绘报告为准。

安置办法:安置房安置均价为1600元/㎡;被征收人实际安置房户型面积面积超过对应可选安置房户型面积的,超过部分按3000元/㎡购买;实际安置房户型面积少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少于部分按被征收房屋平均评估单价1.8的系数给予货币补偿。

可选安置房户型对应表
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可选安置房户型(㎡)
S<60 S≤60
60≤S<80 S≤80
80≤S<100 S≤100
S≥100 S≤120
安置房楼层价格:产权调换安置户均一套;安置房的选定按“先签约、先搬迁交房、先选房”原则进行;设楼层差价(1-3层1600元/㎡、顶层1400元/㎡、其余楼层1650元/㎡)。

安置房地点原则上不得调整,若协议约定的安置点房源或相应户型不足,被征收人只能在现有的其他安置区选择安置房,或以接近协议安置面积进行户型调整。

(三)装潢、附属物的补偿。

被征收人的装潢及附属物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按工程造价结
合成新确定补偿,补偿后财产归房屋征收部门所有。

(四)其他补偿费。

1、搬迁补偿费:按每户每次1000元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两次。

2、临时安置补偿费: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按每月7元/㎡补偿六个月;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每月7元/㎡补偿,补偿期限从腾空房屋验收合格到安置房交止,被征收人自行过渡安置(暂定为十二个月),如未能按期交付安置房的,临时过渡费按原标准顺延计算。

临时安置费每月不足600元的,按每月600元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费:经营用房按实际经营面积40元/㎡﹒月给予补偿,生产用房按实际生产面积20元/㎡﹒月给予补偿,办公及仓储用房按10元/㎡﹒月给予补偿,以上补偿期限均为6个月。

(五)安置房的选择。

根据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的先后顺序领取安置房选房顺序号。

房屋征收部门按规划要求公告安置房位置、户型面积、选房顺序号,被征收人根据选房顺序号选择安置房,并在房屋征收部门领取《安置房房屋证明表》。

安置房地点原则上不得调整,若协议约定的安置点房源或相应户型不足,被征收人只能在现有的其他安置区选择安置房,或以接近协议安置面积进行户型调整。

选房过程经司法公证,房屋征收部门将已选择的房屋等情况进行公示,被征收人选定后的房屋不得更改。

(六)非法建筑的处理。

对非法建筑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五、验收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腾空房屋交钥匙,交房后已经补偿被征收人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装潢及附属物归房屋征收部门所有,被征收人不得损坏、拆除,否则按标准扣除被征收人的补偿款。

六、提前奖励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通知书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并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给予被征收人150元/平米的奖励(保底1万元);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交房的,不予奖励。

七、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的权利和义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被征收人应当对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的调查登记工作予以配合;被征收人腾空交房时应结清水、电、气、电话、宽带等费用。

房屋征收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及时为被征收人办理安置房的选房、结算交付以及领款等相关手续。

当事人对房屋征收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征收补偿争议期间,不停止房屋征收方
案的实施。

对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国土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将依法办理证据保全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无法执行的一些特殊情况由郎溪县棚户区改造领导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九、本方案由建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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