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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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到2020年】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10年【到2020年】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一、确定规划目标1、范围与层次市域:福州市行政区范围,面积1196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包括福州市区、长乐市、连江县和闽侯县南部11个乡镇(白沙镇、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竹岐乡、上街镇、南屿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以及永泰县葛岭镇、塘前乡,罗源县松山镇、碧里乡,规划区域面积479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福州市5区(晋安区除寿山、日溪、宦溪),以及闽侯的荆溪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上街镇和连江县的王官头镇,面积为1443平方公里。

2、期限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并对2020年以后做远景展望。

3、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福州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强福州与台湾的联系与合作,提升福州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重点关注教育、文化、医疗、住房、社会福利、等设施规划布局,建设和谐城市,继承和发展福州城市文化特色,提高城市建设品质和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

4、发展战略区域协作策略、经济发展策略以及社会和谐发展策略二、制定规划方向1、发展总目标将福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生活舒适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人文和谐的文化名城。

2、市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1)市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2015年市域总人口为800万人,城镇人口为52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66%;2020年市域总人口为890万人,城镇人口为64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2%。

(2)市域城镇中心体系到2020年,福州市形成1个特大城市(福州中心城区)、2个大城市(福清市、平潭岛)、2个中等城市(长乐市、连江县)、4个小城市(闽清县、永泰县、罗源县、闽侯县)以及若干个小城镇,并构建“一主一区两副”的中心体系格局。

10年【到2020年】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10年【到2020年】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目录规划范围与层次规划期限规划指导思想发展总目标发展战略市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城市性质城市规模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置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规划范围与层次市域:福州市行政区范围,面积1196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包括福州市区、长乐市、连江县和闽侯县南部11个乡镇(白沙镇、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竹岐乡、上街镇、南屿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以及永泰县葛岭镇、塘前乡,罗源县松山镇、碧里乡,规划区域面积479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福州市5区(晋安区除寿山、日溪、宦溪),以及闽侯的荆溪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上街镇和连江县的王官头镇,面积为1443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9-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并对2020年以后做远景展望。

、规划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福州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强福州与台湾的联系与合作,提升福州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重点关注教育、文化、医疗、住房、社会福利、等设施规划布局,建设和谐城市,继承和发展福州城市文化特色,提高城市建设品质和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

、发展总目标将福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生活舒适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人文和谐的文化名城。

、发展战略区域协作策略:落实国家海西反战战略,强化榕台经济合作;加强福州与沿海及内陆的协作,提升海西的区域影响力;强化城市中心带动,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

经济发展策略:大力发展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高新技术、汽车及配件、临港产业和装备机械等主导产业,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强化空港、海港带动,结合空港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结合江阴港、罗源湾港和松下港建设工业集中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和提升旅游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转型与提升。

福州市南台岛会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福州市南台岛会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5:福州市南台岛会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简介一、区位及规划范围会展片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岛东北部,规划范围东南至三环二期连接线、西南至福峡路、西至连江南路、东北临闽江,总面积12.19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本片区整体地势较为平坦,区内小型山体主要为黄山,现状用地主要由居住用地、综合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工业及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及其他未建设用地组成,有浦下河、跃进河、龙津河、林浦河、港头河等河道从区内穿过,现状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约853.80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363.21公顷。

三、功能定位及规模1、功能定位本片区功能定位为以发展会展产业为核心,以会展文化和商务办公为主导功能,形成集会展文化、商务办公、创意研发、商业休闲、生活居住为一体的会展文化商务综合功能区。

2、规模(1)用地规模:本片区规划总面积1218.76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142.12公顷。

(2)人口规模:会展片区住宅用地可容纳总人口为15.5万人。

四、规划结构本区规划总体布局形成“一心一轴,一带五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一轴一心:会展文化中心一轴:霞洲路城市发展轴■一带五区一带:滨江生态休闲景观带五区:会展商贸宜居片区、商务居住综合片区、生态休闲居住片区、创意产业片区、历史体验片区五、用地布局规划本片区在海峡会展中心周边、南江滨路及霞洲路沿线等区域重点布局城市文化展示、商务办公、商业休闲等服务功能,形成会展片区的核心公共服务区。

规划依托现有仓山科技园和盖山投资区,在保留现有企业的基础上引入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功能,形成创意研发产业园区。

规划结合东南角黄山山体打造生态山地公园,周边以商业休闲和综合市场功能为主,沿福峡路和三环路打造城市门户形象窗口。

六、道路交通规划规划侧重于组团内集散道路的梳理、完善,以快速路为界,组团式路网格局,组团内采用方格网为主,环路为辅的路网格局。

福州连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精选资料】

福州连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精选资料】

《连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成果主要内容一、规划期限与规模规划期限:2008至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8—2010年,中期为2011年—2015年,远期为2016年—2020年。

城市规模:规划区总控制面积为132.8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模为26平方公里,人口规模28万人,规划区范围东至浦口、东岱镇区,西至江南乡连沙村,南至江南乡行政边界,北至东湖口,规划区涉及凤城、敖江、江南、浦口以及东岱5个乡(镇)62个村居。

目前,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达16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规模达19万人。

二、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定位:福州市的北部门户和可门港的后方基地,具有山水特色的宜居城市。

城市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县域中心城市功能,在福州市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强化连江在福州主城北郊地区的经济中心地位,完善城市的县域服务中心功能,发展新兴产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相协调,使连江县城发展成为一个有活力的、生态的、有滨江山水特色的宜居城市。

二、城市总体布局结构总体布局结构概括为“两轴一心两区”。

“两轴”:一是城市发展轴,向南沿着104国道、敖江南路等将主城区延伸至江南乡,打开直接接受省会城市福州辐射的通道。

二是敖江滨江绿化轴,作为连江县城的母亲河,是连江作为滨江城市天然的绿化轴,也是反映城市空间面貌与特色的景观轴,凸显出连江是一个沿江发展的滨江城市;“一心”:是城市的政治、商业、文化、体育、医疗中心,位于凤城镇;“两区”:城市包含两个城区,以当前县城(包括敖江、凤城和江南)为中心城区,在浦口与东岱镇的现有基础上形成东城区。

四、建设用地规划布局(一)功能、产业布局结构:中心城区是综合性的片区,作为县域的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和商贸中心,客运枢纽,在现有基础上重点发展工业、物流、城市主要公共中心以及居住等功能;东城区作为可门港后方基地,发展服务可门港的港口相关服务业外,结合靠近渔港的优势,发展水产加工业。

福州港总体规划

福州港总体规划

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目录1.总则 (3)1.1.规划背景 (3)1.2.规划期限及范围 (4)1.3.环境保护目标 (4)1.4.评价范围 (6)2.规划概况 (7)2.1.规划地理位置 (7)2.2.规划性质 (7)2.3.港口总体布置规划 (7)3.规划实施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9)3.1.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9)3.1.1.水文动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3.1.2.航道疏浚对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3.1.3.水环境影响分析 (14)3.2.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分析 (17)3.2.1.PM10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7)3.2.2.PM2.5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7)3.2.3.VOC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7)3.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8)3.3.1.填海造陆、疏浚施工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18)3.3.2.航道、锚地施工、运营对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的影响分析 (19)3.3.3.规划实施引起的水动力变化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19)3.3.4.规划实施对规划区域海洋生态综合性评价 (19)3.3.5.对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区的影响 (20)3.3.6.对长乐海蚌资源保护区的影响 (21)3.3.7.对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的影响 (21)3.3.8.对平潭中华鲎特别保护区的影响分析 (22)3.3.9.对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保护区的影响分析 (22)3.3.10.对海洋生态的累积影响分析 (23)3.4.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23)3.4.1.各港区作业噪声影响分析 (23)3.4.2.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25)3.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28)4.规划环境合理性分析 (30)4.1.规划协调性分析 (30)4.2.规划目标环境可达性分析 (32)5.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35)6.环保对策与减缓措施 (41)6.1.岸线土地资源保护 (41)6.2.林业生态保护和恢复重建 (41)6.3.海洋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 (42)6.4.减缓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42)7.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51)7.1.海域风险事故影响预测 (51)7.1.1.油品泄漏影响预测 (51)7.1.2.可溶性化学品泄漏影响预测 (55)7.2.粮食粉尘爆炸风险评价 (57)7.3.风险管理 (57)7.3.1.风险防范措施 (57)7.3.2.应急预案 (60)8.评价结论与建议 (62)9.联系方式 (62)1.总则1.1.规划背景福州港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西岸,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区域综合运输的重要枢纽和对台“三通”的主要口岸之一。

福州市南台岛烟台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福州市南台岛烟台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福州市南台岛烟台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简介一、区位及规划范围烟台山片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岛中北部,规划范围西至尤溪洲大桥、南二环,南至南二环,东至则徐大道、连江南路,北至闽江,总面积约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本片区整体地势较为平坦,区内有白鹭岭、长安山、烟台山等低山,港头河、跃进河、洋洽河、下濂河、白湖港等河道水系从区内穿过。

现状用地主要由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工业及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及非建设用地组成。

三、功能定位及规模1、功能定位总体功能定位为人文创智区,重点突出文化教育功能,成为南台岛地域文化展示窗口、教育培训基地,同时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构建完善的生态网络体系,打造低碳宜居社区。

2、规模(1)用地规模:本片区规划总面积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2)人口规模:本片区住宅用地可容纳总人口为万人。

四、规划结构本片区规划形成“一廊、两轴、三带”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廊”:山体生态廊该廊串联白鹭岭公园、长安山公园、烟台山公园形成山体生态廊道。

■“两轴”:康体休闲轴、公共服务轴康体休闲轴——位于本片区中部-南台大道,通过该轴串联市级体育中心与片区体育中心,打造一条融合健康、生态、宜居为理念的康体休闲轴。

公共服务轴——位于本片区东部-则徐大道,结合上三路与则徐大道轨道交通换乘点形成的商业圈,打造以商业服务为主的生态生活轴。

■“三带”:闽江景观带、上三路教育科研产业带、跃进河生态景观带闽江景观带——依托闽江景观资源,形成以休闲娱乐为主的生态景观带。

上三路教育科研产业带——依托上三路沿线普教、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等,形成以教育科研为主的产业带。

跃进河景观带——依托跃进河景观与周边人文景观,形成文化生态景观带。

五、用地布局依托文化与教育资源,将本片区打造为人文创智区,重点强化上三路教育科研产业带。

充分利用滨江拥山的自然环境优势,提升景观品质,重点打造闽江沿线、跃进河沿线景观带以及白鹭岭公园、长安山公园、烟台山公园山体生态廊道。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公示文本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公示文本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公布内容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总纲,是落实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手段,是科学利用和保护城市各种资源的重要措施。

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中心城市,针对新形势下总体规划的新变化、新要求,本次总规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福州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抓住国家将福建省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战略机遇,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强福州与台湾的联系与合作,提升福州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

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重点关注教育、文化、医疗、住房、社会福利等设施规划布局,建设和谐城市。

继承和发展福州城市文化特色,提高城市建设品质和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

1、规划范围与层次市域:福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清、长乐两个县级市,闽侯、连江、闽清、罗源、永泰五个县,面积1196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包括福州市区、长乐市、连江县和闽侯县南部11个乡镇(白沙镇、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竹岐乡、上街镇、南屿镇、南通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以及永泰县葛岭镇、塘前乡,罗源县松山镇、碧里乡。

规划区面积479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福州市5区(晋安区除寿山、日溪、宦溪),以及闽侯的荆溪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上街镇和连江县的琯头镇,面积为1447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3、发展总目标城市发展总目标是“开放文明、和谐幸福、滨江滨海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将福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生活舒适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人文和谐的文化名城。

4、发展策略区域协作策略: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海西经济区发展战略,按照福建省自贸区的建设部署,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福州市城市规划局编制●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二○○○年一月一日实施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与适建范围 (4)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1)第四章建筑间距控制与建筑退让 (16)第五章市政公用设施控制 (25)第六章建筑高度控制 (35)第七章建筑绿地控制 (37)第八章建筑与城市环境控制 (39)第九章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 (43)第十章附则 (48)附录一术语、名词解释 (49)附录二计算规则 (51)附录三附表 (58)附录四建筑间距及退让图示 (6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科学、合理、经济地利用土地,配置城市公共设施,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福州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

第三条在福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超过20000㎡的,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

用地面积在20000㎡(含20000㎡)以下的项目,需编制《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综合管线工程总平面规划》和《竖向规划》。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执行。

尚无上述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见表(一)。

第四条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其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与适建范围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加《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一、居住用地;二、公共设施用地;三、工业用地;四、仓储用地;五、对外交通用地;六、道路广场用地;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八、绿地;九、特殊用地;十、水域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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