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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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措施。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各种挑战和困难,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本文将就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进行详细阐述。

一、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之一。

政府通过减免税费,降低中小企业的负担,增加其资金回流,提高其竞争力。

例如,对新设立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两年的政策支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等。

二、金融支持政策中小企业往往面临资金短缺、融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积极推出金融支持政策。

首先,建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提供风险投资和贷款担保等支持;其次,设立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提高其融资可行性;此外,银行也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门槛,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三、创新创业政策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

政府加大了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

例如,制定了鼓励创新创业的税收政策,对科技型企业给予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减免企业所得税等;同时,设立了创新创业基金,为有创新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

四、市场准入与竞争政策政府加大了对市场准入和竞争环境的监管力度,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例如,规范了市场准入的程序,简化了开办企业的手续,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创业门槛;同时,加强了市场监管力度,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人才培养与创业支持政府注重人才培养和创业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人力资源的保障。

通过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加大对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人才,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政策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政府鼓励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的经贸展览会,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推动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

财政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21〕52号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一、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17号一、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注: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适用◆ 《财政部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字[2021]104号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有利于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62号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

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

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为了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政策措施:1.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税收减免、减少或免除一些税项,降低企业的负担,提高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

此外,政府还可以设立一些税收优惠的特殊区域或产业集聚区,以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进驻。

2.融资支持政策: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机构,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此外,政府还可以出台一些配套政策,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3.市场准入政策:政府可以简化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手续,降低开办企业的成本。

此外,政府还可以采取措施保护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防止不正当竞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4.创新创业政策:政府可以出台一些政策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

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科技创新基金,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中小企业进行创新创业活动。

6.市场拓展政策:政府可以出台一些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政府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的展览会和交易会,提供市场信息和商务对接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贸易。

7.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政府可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提供更好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条件,降低中小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政策措施,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和中小企业的需求,可能会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在实施具体的政策措施时,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2024年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

2024年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

在2024年,中小企业面临着许多税收挑战和机会。

因此,制定适合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至关重要,它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收负担,提高盈利能力。

本文将探讨几个关键的税收筹划方案,以指导中小企业在2024年的税收筹划中取得成功。

1.合理利用税收减免政策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在税收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的减免政策。

中小企业应该了解这些政策并合理利用,以降低税收负担。

首先,中小企业可以申请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根据这项政策,企业当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时,可以减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还可以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此外,中小企业还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研发投入。

企业研发费用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此外,企业还可以申请获得科技型企业所得税优惠资质,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2.合理设置企业结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设置企业结构,优化税务管理,降低税收负担。

首先,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重新评估企业形式和登记类型,选择最优惠的税法组织形式。

例如,将公司改为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更低的税率和更多的税收减免。

此外,中小企业还可以通过设立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来进行跨地区经营,以实现税收优化。

在一些特殊地区,如自贸试验区,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子公司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3.合规税务管理中小企业必须加强合规税务管理,以避免税务纠纷和罚款。

首先,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税务制度和相关制度,确保税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税务培训,提高员工对税务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其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账务核算体系,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企业应定期进行税务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和问题。

同时,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监管和税务稽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解答问题。

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有助于减少税务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总之,中小企业在2024年需要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以降低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技术,并且企业注册资本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并且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和优惠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支持创新创业具有重要作用。

以下是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的详细介绍。

一、小微企业认定标准1.注册资本标准:小微企业的注册资本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条例》,注册资本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2.年度营业收入标准:小微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条例》,年度营业收入以企业纳税申报表或者涉税凭证记载的数据为准。

3.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小微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技术。

自主知识产权包括自主研发的技术、商标、版权等。

专利技术是指企业申请了专利,并且该专利属于其中一种技术领域的创造性发明或实用新型。

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1.减免税收: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减免税收的政策。

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条例》,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的减免政策。

具体的减免税政策可以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2.财政支持:小微企业可以获得财政支持。

各级政府会定期开展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计划,为小微企业提供财政资金支持。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研发创新、人才引进、市场开拓等方面。

3.人才引进: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人才引进政策。

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技术人才,可以提供购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科研经费等优惠待遇。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吸引高素质人才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4.软著奖励:小微企业可以获得软著奖励。

我国鼓励企业进行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对于自主开发的软著作品,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并可以获得一定的软著奖励。

5.资金补贴:小微企业可以获得资金补贴。

各级政府会开展小微企业发展资金补贴计划,提供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用于企业的研发创新和市场拓展。

以上是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各国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对比

各国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对比

各国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对比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盈利能力。

不同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的设定和执行也存在差异,本文将通过对比分析各国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以便了解各国政策的特点和影响。

一、中国的税收政策中国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在过去几年中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2018年,中国政府发布了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其中包括对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

具体来说,政府出台了多项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如提高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标准、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减让小规模纳税人简化纳税和社保缴费手续等。

此外,中国还通过扩大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

二、美国的税收政策美国的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也有一定的优惠措施。

特别是在2017年,美国政府通过了历史性的减税法案,大幅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率,让中小企业受益匪浅。

此外,美国政府还对中小企业的资本支出、研发支出等提供了一定的税收优惠。

尽管在全球范围内,美国的企业税率并不算低,但美国在税收抵免、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相对宽松,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环境。

三、德国的税收政策德国是欧洲经济体中最大、最重要的国家之一,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也备受关注。

德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以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

其中,针对创新型企业、高科技企业等,德国政府推出了多项研发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德国还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率、简化税务流程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减轻了税负,提升了竞争力。

四、日本的税收政策日本是一个高福利、高税收国家,但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也有所考虑。

日本政府通过多种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如实施所得税制度下的特定收入减免、提供研发税收优惠等。

另外,日本政府还通过简化税务手续、提供财政支持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五、印度的税收政策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印度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也备受关注。

印度政府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卢比的企业实行低企业所得税率、对新企业实行税收减免等。

国家对中小企业减负的政策

国家对中小企业减负的政策

国家对中小企业减负的政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中小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众多的困难和压力,特别是繁重的税收负担和各种行政审批限制。

因此,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来减轻其负担。

一、减税政策首先,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政策。

例如,对于年营业额在一定范围内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政策。

另外,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地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为其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二、简化行政审批其次,为了简化中小企业的办事流程,国家对行政审批进行了改革。

通过精简材料、压缩审批时间和简化流程,国家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快捷、便利的服务。

例如,国家推行“多证合一、多照合一”的政策,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多个证照合并为一本,极大地减少了企业的审批环节。

此外,国家还逐步取消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审批事项,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经营环境。

三、财政支持此外,国家还通过财政支持来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

例如,国家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企业可以通过申请,获得相应的贷款或资金补贴。

同时,国家还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和提供贷款优惠条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和渠道。

四、创新支持最后,国家还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力度。

通过出台创新券、科技券等政策,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此外,国家还支持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创新机会,也为其减轻了一定的负担。

综上所述,国家对中小企业减负的政策包括减税、简化行政审批、财政支持和创新支持等方面。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地减少了中小企业的负担,为其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机会。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方案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方案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方案随着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小企业在推动创新、就业、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本文将重点探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方案。

一、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中小企业扶持的重要手段,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刺激其创新和发展。

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1 减免企业所得税:针对中小企业,可考虑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或提高免征额度,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1.2 税收递延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推出税收递延政策,将某些纳税事项延后至企业获利后再进行缴纳,提高企业的现金流。

1.3 税收优惠条件:建立一套完善的税收优惠条件,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金融支持政策中小企业在创新和扩大规模方面往往面临资金短缺的困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实施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2.1 贷款优惠: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优惠,包括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

2.2 风险担保: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风险担保基金,为金融机构提供担保,降低贷款风险,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2.3 股权融资:政府可以鼓励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

三、科技创新支持政策科技创新是中小企业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3.1 研发资金资助: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研发活动,包括研发经费的补助和技术咨询、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3.2 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3.3 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中小企业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补贴,促进科技人才的流动和合作。

四、市场准入与招投标支持政策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和招投标过程中常常面临各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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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日期:2012-08-30 来源:本站一、直接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1. 增值税、营业税提高起征点政策自2011年11月1日起,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提高至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鲁财税[2011]91号)自2011年11月1日起,按期纳税的(不含房屋租赁),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月营业额20000元、房屋租赁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提高至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鲁财税[2011]91号)2.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财税[2011]117号)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3.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二)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国务院令第538号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4. 个人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3500元/月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为3500元/月。

个体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财税[2011]62号)5.下列企业所得税按20%征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

以上均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二、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1.银行针对小微企业放款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规定的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政策,继续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

(财税[2011]104号)2.银行对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税[2011]105号)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免3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4. 农信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会、小额贷款公司等营业税减按3%政策延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第三条规定的“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财税[2011]101号)5.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6.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规定的,应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财税[2012]25号)7.小额贷款减免税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财税[2010]4号)三、中小微企业受益的其他相关政策1.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2.从事环保、节能节水经营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3.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科发火[2008]172号)4.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按90%计收入总额政策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销售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按不同种类可享受免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优惠政策。

(财税[2008]156号、鲁国税函[2009]23号)5.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发[2000]18号)6.研发费用扣除、加计扣除及无形资产按150%抵消政策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税发[2008]116号)7.创新型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8.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9.科技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政策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税字[1999]273号)10.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按10%抵减纳税额政策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11.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1)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免征部分进口关税。

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对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

(国发[2009]36号、财税字[1999]273号)对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列入《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税率及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办理退税。

(财税字[1999]273号)(2)对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对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国内产品性能尚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财关税[2011]71号)12.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政策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税[2011]51号)1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有助于消除目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税收负担。

当前,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先行试点,今后试点范围将继续扩大。

(财税[2011]110号、财税[2011]111号)14. 安置残疾人优惠政策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税[2009]70号)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人数和比例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具体限额按照企业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鲁国税函[2008]27号)15.物流企业减按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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