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的要求
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安全积载和隔离

碳为有效灭火剂的第4.3类危险货物;RZ3区域适 合积载化学反应缓慢的货物以及 《国际危规》中以
载的集装箱往往高达10层以上。为了保持箱位号 的6位数字代码格式,部分大型集装箱船舶将甲板
水为有效灭火剂的危险货物;RZ4区域适合积载具 有易燃性、氧化性和毒性的货物;RZ5区域适合积载 具有爆炸性的货物。
隔离的难度越来越大。例如:当舱内装运第2.1类含 氢危险货物时,舱内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需要达到
港等;(3)集装箱基本信息,包括集装箱种类、规格 和数量等;(4 )正确的运输名称(与《国际危规》保持
IIC T4级别;而当前市场上大型集装箱船舶舱内电 一致);(5)技术名称(可查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
气设备(主要是风机)的防爆等级大多为IIB级别, 书);(6)物理状态;(7一品种的危险货物
1.3类和第1.4类危险货物有单独卸载要求,此类货 物在配积载时应当尽量避免与其他货物混装 。我国
性质明确,适于标注闪点;而涂料(联合国危险货 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
物编号为UN1139)和香精(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为 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标注闪点低于23七以及闪点为23-60^的第3类、 第6.1类和第8类危险货物在船上的适装区域有明 确规定,而对《国际危规》中未标注闪点的危险货物 的适装区域缺乏相应规定,导致大副在编制配积载
类、第1.3H类和第1.4类危险货物过境,且其爆炸物 净含量总计不得超过201。意大利热那亚港对载运 第1类、第2类、第3类和第5类危险货物的船舶采 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英国费利克斯托港对第
(2)明确机舱甲板区域范围。船舶甲板上可积 载危险货物的区域分为机舱甲板和非机舱甲板 。实 践中,部分船舶总布置图将机舱和尾轴弄连为一体, 导致机舱甲板区域范围认定存在争议。为此,可通 过明确机舱与尾轴弄之间是否有水密门来确定机 舱甲板区域范围:如果机舱与尾轴弄之间有水密门, 则机舱甲板不包括尾轴弄上方甲板区域。
危险货物积载与隔离

• 4、某些特殊物质需要有特殊规定。 • 5、易燃材料不包括包装和垫舱材料。 • 6、按所涉及危险货物中最为严格的要求隔离。 • 7、同类物质可积载在一起而不必考虑副危险性的隔离要求,条
件是这些物质不会相互发生危险反应和引起:燃烧或产生大量的 热;产生易燃、有毒或令人窒息的气体;生成腐蚀性物质,或生 成不稳定物质。
种子饼的积载要求
含植物油,用机械压榨的种子,含油量在10%以上或 所含的油及水分合计在20%以上的种子饼: •需要有穿堂风和表面通风;航程超过5天,应配备施放二氧化
碳或惰性气体的设备;进行双排式积载;定时测量温度并记录, 如果货物温度超过55℃且继续升高,应限制向舱内通风,如自 热现场持续,应施放二氧化碳或惰性气体。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或舱内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或舱内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或舱内
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
客船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 输组件或舱内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 输组件或舱内封闭 式货物运输组件
禁止 禁止
禁止
危险货物积载的一般规定
• 除第1类爆炸品外,为了制定适当的积载建
议,将船舶分为两组:
含植物油,经溶剂提取和经压榨的种子,含油量不超 过10%且当含水量在10%以上而所含的油及水分合 计不超过20%的种子饼。 •须有表面通风,帮助消除残存的溶剂蒸气;航程超过5天,无
通风设备时,应定期测量温度;航程超过5天,应配备二氧化碳 或惰性气体施放设备。
第5.1类货物的积载
• 1、应将货物处所打扫干净,应清除积载不需要的一切可燃
载。
• 3、应“远离”一切热源积载。包件应加
海运限量内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参考

海运限量内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参考前言:为便于广大危险货物托运人及其代理人了解海运限量内危险货物(下简称“限量危险货物”)的相关海事管理要求,在整理国际海事组织发布的35-10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相关要求基础上,我们结合以往上海港出运的此类货物的一些具体案例,对限量内包装危险货物的海事申报及国际通行海运要求做了整理,在这里做个简单介绍,供有关航运单位参考。
声明:本参考材料仅限于对确定符合限量危险货物要求的货物在限量标记、包装、限量危险货物申报材料方面的一些重点要求的指引和介绍,并不涵盖限量危险货物的所有海运要求及托运人自己如何判别需出运的某种危险货物是否符合限量要求的知识介绍,如需知晓此部分内容,托运人及其代理人仍应在清楚了解货物性质的基础上查阅35-10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一、什么是限量危险货物1、限量运输的优点:由于限量货物在海上运输会受到较少的限制,很多托运人选择将其货物归类为“限量”。
在海上运输时,对不同类型的“普通”危险货物的隔离要求严格,而对限量货物则要相对宽松。
2、放宽限量运输要求的合理性:限量危险货物直观的说就是运输某一危险货物时,在采用包装方面,用许多小桶、小瓶替代大包件(如,一个200L的桶),然后将这些小包件置于一结实的外包装内,并在外包装内添加吸收剂材料,从而潜在危害或危险性就被相对降低了。
如图所示:限量的原则是把大包件分解成小包件,然后将小包件置于外包装内。
双层包装保护产品和可能的小渗漏。
3、限量的原则要求:《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对于限量危险货物的包装、标记、标志和限量危险货物单证的要求不同于对“普通”危险货物的要求。
托运人须了解有关要求,并按要求采用合适的包装、标记、标志,填写限量危险货物的相关单证。
二、限量运输的通用准则允许将危险货物归类为限量货物需要严格的条件,通常有以下规定:-危险货物必须是包装类Ⅱ或Ⅲ;-包装类Ⅰ的危险货物不得限量(包括免除);-必须利用组合包装(内包装置于外包装之内);-内包装的最大允许重量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外包装的最大允许重量《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对于在指定的海运集装箱的符合限量要求的危险货物的总量没有上限;-标记和标志的要求与“普通”危险货物的标志标记不同;-限量运输的不同类别的危险货物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隔离要求的相容货物并且不会相互发生危险反应时,可以在同一外包装内运输;-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属于不相容的不同类别危险货物在进行限量运输且有不同的外包装时可以在同一海运集装箱内运输。
装载危险货物积载时的安全要求

装载危险货物积载时的安全要求装载危险货物时,必须遵守一系列的安全要求,以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关于装载危险货物时的安全要求的详细说明:1.了解货物的危险性:在装载危险货物之前,首先必须了解货物的危险性以及相应的运输要求。
该信息通常可以在货物的安全数据表(MSDS)中找到,包括货物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固有风险和必要的预防措施。
2.正确标识货物:危险货物必须正确标识,以便运输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能够准确识别其危险属性。
货物的标识通常包括标签、标志和标识,其中包含有关危险性和安全操作的信息。
3.使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危险货物必须在适当的包装材料中进行装载,以防止泄漏、污染或其他安全风险。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家或地区标准,并经过充分测试和认证。
4.正确堆放货物:装载危险货物时必须正确堆放货物,以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货物应根据其特性和物理属性进行分类,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分隔物、填充物、绑扎装置等,以防止货物的移动、滚动或倾斜。
5.保持良好的通风:装载危险货物的区域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以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和爆发。
在装载期间,必要时应使用通风设备或其他适当的措施来促进空气流动。
6.遵守最大装载限制:货物的装载量必须遵守相应的最大装载限制。
超过这些限制可能导致货物的不稳定和其他安全风险,从而增加事故的发生可能性。
7.注意混装的限制:危险货物通常被分类为不同的危险类别和分组。
在装载过程中,必须遵守混装的限制,确保不会发生不相容物质相遇或反应,从而产生新的危险。
8.定期检查货物:在装载危险货物之前,应定期检查货物和包装材料,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任何破损、泄漏、污染或其他问题都必须及时解决,以防止事故发生。
9.培训和证书要求:装载危险货物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证书或资格。
这包括培训内容和考试要求,以确保装载过程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10.紧急情况的准备:在装载危险货物时,必须定期进行紧急情况的演练和训练。
船舶载运集装箱危险货物的安全积载

T U的集装 箱装 载有危 险货 物 ,可 以看 出 当前集 装 箱 E 危险 货物 海上运 输 的普遍 性 。船 舶 载运危 险 货 物 的安
可 能远 离居 住处 所 和机 器处 所 .且 不得 直接 积 载在这
些 处所 的上 面或 下 面 ” 然 而 . 不幸 的是 船舶 所载 运 的
i u t td W h t S mo e o s u sc o e y r l td wi h twa e s f t f d n e o sg o s o b a d wi e s mmeie n l sr e 。 l a a ’ r ,s me is e ls l e ae t t e s h o g ae y o a g r u o d n o r l b u l rz d i o d rt r g c n en r m e e a t tk h l e s r e b i o c r sf o n o rl v n a e o d r. s Ke r : h p d n e o sg o s so a e s g e a in y wo d s i a g r u o d tw g e r g t o
维普资讯
船 舶 载 运 集 装 箱 危 险 货 物 的 安 全 积 载
青 岛海事局 陈志勇 毛 学升
内容 提 要 : 装 箱 危 险 货 物 在 船 上 的 积 载 隔 离 不 当 , 会 直 接 导 致 船 载 危 险 货 物 事 故 的 发 生 。 文 章 通 过 对 “ J F 轮 火 灾 事 集 将 HC ”
爆 炸品货 物 并没 有按 《 国际 危规 》 的相关 规定 要求 去积
载, 这是 否就 是 导致 该轮 事 故发生 的直接 原 因 , 然还 虽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的活动。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的规定,保证船舶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防止对环境、资源以及其他船舶和设施造成损害。
第五条禁止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客货船、客滚船和客渡船装运危险货物时,不得载客,其他客船禁止装运危险货物,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允许旅客随身携带少量危险品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船舶和人员管理第六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经营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运输经营资质。
从事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或制度。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八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制定并实施保证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的制度,编制应对水上交通事故、危险货物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及船舶污染应急计划,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
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二篇)

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1、船舶接到危险品货单后,必须通过代理从发货人处取得危险货物鉴定主管机关签署的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或相关资料,其内容必须包括:危险货物名称、联合国编号、理化性质、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积载要求和积载注意事项、装卸及运输注意事项。
2、积载计划一定要按照《国际危规》积载隔离要求合理配载,性质相抵触或消防方法不同的货物不得同舱积载;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积载要与一切热源有足够的距离;遇湿产生有害气体或自燃的危险货物应装载在舱盖水密,舱内水管不渗不漏,通风良好的货舱。
3、船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部署及消防急救等应急措施,积载计划与安全措施应在装前会上详细说明,使有关人员明确任务职责,全体船员要熟知牢记。
4、按规定备足消防淡水、防毒面具、呼吸器、消防器材、急救药物、防护用品、监测仪器及衬垫加固材料等,指定专人保管,并组织船员学会使用方法。
5、用高压空气检查试验烟火探测器、报警器及各舱而、二氧化碳管路系统,使之通畅无误,检查各种活动灭火器及消防皮龙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6、检查各舱通风设备,保证良好状态并清洁、活洛、加油通风道封闭装置,保证万一采取二氧化碳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不泄露。
7、危险品在船期间一定落实防火措施。
甲板及舱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及时收放并妥善安置舱口灯,当班驾驶员和船员必须在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认真监装,严格把关。
8、在装载危险货物期间,当班驾驶员要安排水手按港口规定悬挂或显示规定的信号。
船长和大副不得同时离船,并应保持足够的留船人员。
所有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提高警惕严防火灾。
9、船舶在装载危险货物过程中,若发生撒落、落水或其它事故,船长应迅速报公司和港口有关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10、船长应根据危险货物的主要特性、海区水文、气象的具体条件和情况,精心设计航线,制定周密的航行计划,若有疑难应立即报告公司航运部门,以便得到协助和指导。
装载危险货物积载时的安全要求范文

装载危险货物积载时的安全要求范文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可能对人、物产生安全隐患的物质。
对于这些危险货物的运输,有着严格的安全要求。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装载危险货物时的安全要求。
一、正确选择货物运输工具正确选择货物运输工具是装载危险货物时的第一步。
运输工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具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利用包装技术和封闭式运输工具,确保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和散布,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危害。
二、保证货物包装的完整性包装是装载危险货物时的一项重要环节。
货物包装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用性,以承受潜在的振动、碰撞和其他运输条件带来的压力。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且能有效地防止泄漏和避免包装破裂。
在装载过程中,应仔细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如有破损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更换或进行修复。
三、合理堆放和固定货物在装载危险货物时,需要合理堆放和固定货物,以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滑动、倾倒或碰撞等情况。
货物的堆放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超过运输工具的负荷限制。
在堆放货物时,应根据货物特性和运输工具的结构进行合理安排,并使用专门的固定设备进行固定,确保货物稳定。
四、注意运输工具的通风条件危险货物往往具有气味浓重、易挥发的特点,需要特别注意运输工具的通风条件。
车辆和船舶等运输工具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以有效地排除危险货物产生的有害气体和蒸气。
同时,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适当的呼吸器具和防护服,在货物装载和卸载过程中减少暴露风险。
五、禁止与其他危险物质混装装载危险货物时,禁止与其他不相容的危险物质混装。
不同种类的危险货物之间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火灾、爆炸和有毒物质等安全风险。
因此,在装载危险货物时,应对不同种类的货物进行分类和分隔,确保其相互之间的隔离。
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装载危险货物的安全要求是根据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制定的,处理危险货物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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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的要求
当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装载危险货物的处所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舱内不得留有酸、碱、煤、棉、油脂及有机物地脚。
2)装运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时应做到最后装,最先卸,装毕即开航。
3)当危险货物在舱面积载时,应不影响腹腔的安全操作和船舶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通道畅通。
甲板货物应与消防栓、测深管道等设施保持一定的距离。
货物要绑扎牢固,防止任何移动。
4)在舱内堆码时,应有与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铺垫。
如钢桶包装,每层之间应用木板衬垫,以防滑动。
装运爆炸品、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时,应用木板与舱内铁器部位围栏衬垫,以防摩擦产生火花。
装运易自燃物品,每层间应用木板、竹片隔垫,以便通风散势。
塑料容器的堆码不应过高,每层间须用木板衬垫。
因塑料容器的强度受外界温度影响较大,气温低时,易使材质变脆;气温高时,易使材质变软。
在积载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以防止压载过重使容器破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