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图书馆管理规定
校园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校园图书馆的规章制度一、图书馆简介校园图书馆是为了方便师生查阅图书资料,开展学术研究和学习而设立的公共设施。
图书馆由管理员管理,师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阅读图书、借阅资料等。
二、开馆时间1.图书馆的开馆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8:00,周末和节假日闭馆。
2.在开馆时间内,师生可以自由进出图书馆,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三、进馆须知1.师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职工证进入图书馆,并在入口处登记。
2.师生进入图书馆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
3.在图书馆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食品饮料进入,保持环境整洁。
四、借阅规定1.借阅图书需要出示学生证或职工证,借书期限为两周,逾期需按规定支付罚款。
2.每人最多可借阅5本图书,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3.如遗失或损坏借阅的图书,需按照图书馆规定进行赔偿。
五、阅览规定1.师生可以在图书馆内自由阅读图书、资料,但不得擅自损坏图书、乱放书籍。
2.阅览期间,不得将图书带离图书馆,如需复印资料,需遵守复印规定,不得侵犯知识产权。
3.在使用电子阅览设备时,需遵守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更改设置或下载非法软件。
六、安全保障1.师生在图书馆内需自觉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轻易将贵重物品放置在桌面上。
2.如遇突发事件,需保持冷静,遵守管理员的指示撤离现场,确保安全。
3.禁止在图书馆内进行违法活动或传播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的行为,管理员有权予以警告、劝阻或禁止进入图书馆,严重者将提交学校纪律委员会处理。
2.对于损坏图书馆设施、侵犯他人权益或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上是我校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希望师生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环境。
祝大家在图书馆里阅读愉快,获取更多知识和信息。
校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校图书馆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校图书馆资源,维护校园学习环境,保障读者权益,校图书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校图书馆面向全校师生及其他读者开放,读者需要携带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图书馆,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三条:进入校图书馆的读者应主动出示有效学生证或借书证,经工作人员检验后方可入内。
第四条:读者在借阅图书时应严格按照借阅流程办理手续,如发现有意或无意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条:读者在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喧哗、嬉戏或其他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保持图书馆内的安静和整洁。
第六条:读者在图书馆内应爱惜书籍和设施,不得随意涂抹、破坏或盗窃图书和其他物品,如有破坏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读者应遵守借阅图书的期限,并按照规定时间归还借阅图书,逾期的读者将被追究责任并受到相应处罚。
第八条:读者应保护个人财产,不得随意将私人物品留置在图书馆内,如果有财物遗失应及时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
第九条:读者可在图书馆内使用电脑和网络资源,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浏览和传播违法信息,保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条:读者在图书馆内需维护良好的阅读秩序,不得占用他人阅读位置或干扰他人学习,合理使用阅览室和阅览设备。
第十一条:读者在图书馆内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或问题,应及时向图书馆工作人员报告,保障图书馆环境和秩序。
第十二条:校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读者进行劝阻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暂停进入图书馆或者其他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校图书馆将不定期进行规章制度宣传和教育,以提高读者的自觉遵守意识和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经校图书馆确认后即刻生效,并对所有进入校图书馆的读者具有约束力。
校图书馆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希望全体读者能够遵守并共同维护校园图书馆的良好秩序。
校园图书馆规章制度范本

校园图书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图书馆管理,维护学术秩序,提升学术氛围,保障图书馆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校园图书馆是服务全校师生学习、科研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所有师生都必须遵守图书馆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校园图书馆的管理实行“公开、平等、自愿、有序”原则,对大家开放。
第四条图书馆管理工作由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由图书馆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进行管理。
第五条图书馆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0:00,节假日照常开放。
具体开放时间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第二章进馆规定第六条进入图书馆必须凭借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等。
第七条进入图书馆时,需要将个人物品寄存于寄存柜中,不得携带包或书包进入阅览室。
第八条进入图书馆的师生必须遵守安静、无烟、无香味、无吃食等规定。
第九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图书馆。
第十条进入图书馆的师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配合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章阅览规定第十一条图书馆内的图书、资料、设备等资源,是为广大师生学术交流和学习服务的,不得擅自携离图书馆。
第十二条在图书馆内阅读时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电话,不得影响他人阅读。
第十三条在图书馆内阅读时要文明用语,不得谩骂、辱骂、挑衅他人。
第十四条在图书馆内阅读时要保持阅读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第十五条在图书馆内阅读时要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
第四章借阅规定第十六条图书馆的借阅服务只对校园内的师生开放,外校师生不得借阅图书。
第十七条借阅图书时要凭有效证件,并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八条借阅的图书,应按照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逾期不还将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第十九条借阅图书时要爱护图书,不得涂写、折叠、撕毁图书。
第二十条借阅的图书如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需依照规定进行赔偿或处理。
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校园图书馆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暂停借阅权、停止借阅权等处罚。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定与流程模板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定与流程模板一、图书馆开放时间为了满足广大师生的学习和阅读需求,学校图书馆制定了以下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12:00下午:14:00 17:30周六至周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 17:00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期间,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图书馆借阅规定(一)借阅权限1、本校教职工:可借阅图书 15 册,借阅期限为 60 天。
2、在校学生:可借阅图书 8 册,借阅期限为 30 天。
(二)借阅流程1、读者在图书馆内找到所需图书后,将图书和本人借书证一同交给图书馆工作人员。
2、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在借书证和图书管理系统中记录借阅信息。
3、读者确认无误后,即可携带图书离开。
(三)续借1、读者如需续借图书,应在借阅期满前办理续借手续。
2、续借可通过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到馆办理,续借期限为原借阅期限的一半。
(四)归还1、读者应在借阅期满前归还图书,如逾期未还,将按每天每册 01 元收取滞纳金。
2、归还图书时,读者将图书交给图书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检查图书是否完好无损,并在系统中办理归还手续。
三、图书馆图书管理(一)图书采购1、图书馆根据学校的教学科研需求、师生的阅读兴趣以及馆藏情况,制定图书采购计划。
2、采购人员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图书,确保图书的质量和正版性。
3、新采购的图书经过验收、分类、编目等加工处理后,方可上架流通。
(二)图书分类与编目1、图书馆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对图书进行分类。
2、对每册图书进行编目,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年份、ISBN 号、馆藏地点等信息,以便读者查询和借阅。
(三)图书排架1、图书按照分类号和书次号进行排架,确保图书摆放整齐、有序。
2、定期对书架进行整理和调整,保证图书的查找便捷。
(四)图书盘点1、图书馆定期对馆藏图书进行盘点,核对图书的数量和信息。
2、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及时进行处理,并补充新书。
四、图书馆读者服务(一)阅览服务1、图书馆设有多个阅览区域,为读者提供舒适的阅读环境。
高校 图书馆 规章制度

高校图书馆规章制度一、进馆规定1. 持有效学生证的本校学生和教职工可以进入图书馆。
2. 非本校学生可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办理临时读者证方可入馆。
3. 各类陌生人员、小孩以及带宠物的人员不得进入图书馆。
4. 进馆人员需接受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图书馆。
二、图书借阅规定1. 所有读者借书前必须进行实名认证,违者视为盗借图书。
2. 本科生借书数量不超过5本,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3.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教职工借书数量不超过10本,借期为60天,可续借两次,每次续借期限为30天。
4. 图书丢失、损坏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或修复。
5. 图书逾期未还,每天将产生一定的逾期费用。
6. 图书被借走后,发现有问题或遗漏的内容,需在借书当天或第二天进行报告。
三、图书馆行为规范1. 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聊天。
2. 禁止在图书馆内吸烟、喝酒、嚼食等行为。
3. 禁止在图书馆内践踏、污损书籍、损害设施设备。
4. 不得随意移动图书馆内的桌椅。
5. 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需保持音量适中,不影响其他读者。
6. 不得在图书馆内进行商业活动。
7. 严禁抄袭、偷窥他人、破坏安静的行为。
四、图书馆安全管理规定1. 防火安全: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使用明火。
2. 突发事件:如果发生紧急情况,请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撤离。
3. 保护财物:携带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一切遗失概不负责。
4. 图书馆内禁止带宠物入内,儿童需在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下进入。
五、处罚规定1. 违反图书馆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措施。
2. 恶性违规者将被限制使用图书馆服务,直至取消借书资格。
以上就是高校图书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图书馆的秩序,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让广大读者在安静、整洁的环境中进行学习和研究。
希望广大读者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图书馆的良好秩序。
图书馆各种规章制度

图书馆各种规章制度一、入馆规定1. 图书馆对所有读者实行实名制管理,读者须出示有效证件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2. 未满18周岁的读者需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图书馆。
3. 携带大件物品进入图书馆应接受安检,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险物品。
4. 不得携带食品和饮料进入图书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食,请到指定区域。
5. 无论何种原因,读者不得将图书、资料或其他物品藏匿于图书馆内。
6. 陌生人进入或在图书馆内进行商业活动的,应当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获得许可。
二、阅览规定1. 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具体时间以实际公告为准。
2. 图书馆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任何打扰他人正常阅读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3. 借阅须知:读者如需借书,需先到借书处进行借书手续,借书时间限制以实际规定为准。
4. 禁止随意挪动图书馆内的图书资料,如需查阅,请妥善归还。
5. 严禁在阅览区吸烟、乱丢烟蒂、乱扔垃圾等行为。
6. 严禁在阅览区摄影、录像、录音,如需将资料复制,请到指定区域操作。
三、借还规定1. 还书期限:借书期限应按照馆内规定执行,逾期未归还的读者将被列入黑名单,限制借书。
2. 遗失或损坏图书:如借书人遗失或损坏图书,应当按照图书馆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 批量借还:部分单位或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批量借还图书,但应提前与图书馆协商。
4. 图书丢失与盗窃:如发现图书丢失或遭盗窃,应立即向图书馆工作人员报告,提供相关信息,配合调查。
5. 借还手续:借还书需要出示有效证件进行办理,读者应当自觉排队候借。
四、违规处理1. 发现有读者违反规章制度的,图书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借书资格、警告、罚款等。
2. 对于恶意破坏图书馆设施、扰乱秩序、损坏图书资料等行为,图书馆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若因个人原因对他人造成损失或纷争,应及时向图书馆工作人员报告,协助调解解决。
五、其他规定1. 图书馆内设有阅览区、借书处、电子资源区等多个功能区域,读者应按照规定使用。
韶关学院图书馆简介

电子文献资源
2001年起先后引进了维普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维普外文报刊文摘题 录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Springer和Ebsco西文期刊全文数 据库、“书生之家”和“超星数字图书馆”电子图书数据库、万方中国优 秀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及《人民日报》五十六年全文数据等多种数据库资 源。图书馆还积极开展资源共享,加入了广东省网络图书馆,成为广东省 网络图书馆十大镜像站点之一。此外,我馆还自主研发了“韶关学院科研 成果全文数据库”、“韶关市地方特色文献数据库”、“池田大作研究全 文数据库”、“石景宜先生专题文献数据库”和“图书馆非书资料数据库” 等,为学院教学与科研的需要构建了文献信息资源保障系统。
v为支持本科毕业生考研学习的需要,创 新地开设了考研自修室。
v书库、阅览室实行全开架管理,馆内大 开放、提供全方位服务,使新图书馆时时处处 都体现了以读者利益至上,服务本科教学为中 心的宗旨,深受师生读者的良好评价。
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强化情报和教育职能
整合图书馆网站,构建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
为了加强网络信息服务,图书馆对网站 的总体框架进行了全面改版。目前,图书 馆网站已成为一个以学术性为特点的资源 网站,基本实现了在图书馆网页同一界面 中将本馆资源与互联网上异地各种资源结 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可同时检索、存取馆 藏和网上各地数据库、文献信息、全文信 息以及超文本信息的信息港,成为学校数 字化校园中信息资源中心。网站开设了在 线信息咨询、馆长信箱及意见箱,为图书 馆与读者交流建设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为 全校教学、科研起到了很好的的信息导航 作用。
2005年,与中大、海洋大学等图书馆开展了资 源共享服务,为读者索取中外文期刊论文的原文和 查检《EI》、《SCI》的收录情况,弥补了我馆资源 不足的缺陷。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四篇)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学院图书馆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管理制度是保证图书馆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的内容:1. 开馆时间:学院图书馆的开馆时间应根据学生和教师的需求确定,并在学校网站或其他途径及时公布。
2. 借阅服务:借阅服务是图书馆最基本的服务之一,学院图书馆应提供借书证办理、借阅流程和借阅期限等相关信息,同时规定借阅规则,包括借书证的申领条件、借书数量限制、借书期限和续借规定等。
3. 馆内阅览:学院图书馆应提供充足的阅览座位,并确定阅览规则。
规定馆内阅览区域的安静要求,保持良好的阅读环境。
4. 图书捐赠:鼓励教职员工、学生和社会爱心人士对图书馆进行图书捐赠。
图书馆应制定图书捐赠的收入、整理和管理制度。
5. 图书选购和订购:图书馆负责根据学院教学和研究需要,定期进行图书选购和订购。
确定图书选购的原则和标准,如关注学科前沿、注重经典著作等。
6. 预约服务:学院图书馆可提供图书预约、咨询预约、研修室预约等服务,以便读者能够在需要时得到便捷的服务。
7. 图书馆违规处理:对于恶意破坏、盗窃、损坏图书等行为,学院图书馆应制定违规处理制度,包括处罚措施和相应的申诉机制。
8. 图书馆活动:学院图书馆应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读者活动,如阅读分享会、图书展览、学术讲座等,以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和参与度。
9. 反馈渠道:学生和教师对图书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是改进和提升图书馆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学院图书馆应设立相应的反馈渠道,如意见箱、网上反馈平台等。
10. 环境管理:学院图书馆应保持图书馆环境的整洁和安全,定期进行清洁和维修,并提供相关设施,如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
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的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的概述,具体的制度内容和管理方式可以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二)一、入馆须知(一)凭借书证或工作证等有关证件进馆。
(二)讲文明礼貌,请用文明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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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图书馆书库、阅览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充分发挥本馆藏书的作用,本着加速图书流通和有利管理的原则,我馆对所有书刊实行全开架借阅服务。
为进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一楼自修室、休闲阅览室、学术报告厅、学术演讲厅和学术沙龙厅外,其余库室读者须凭借阅证或有效证件入内。
第三条入各库室前,书包等个人物品应放置在存包柜内,并自行上锁。
入室阅览可携带笔记本。
第四条读者可在东区二楼以上各书库自由找书,找书时不得乱架,不借的图书应放回原处或放在就近的阅览台上,借还书统一在二楼大厅办理。
第五条报刊阅览室、工具书库、学生参考书库、教学指定参考书库的书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须押证入室,阅览时每次限取二册,阅毕放回原处或就近阅览台上。
第六条教师参考书库只对教师和毕业班学生开放。
对学生读者仅提供阅览服务。
第七条古籍书库一般不对外开放,如有需要,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利用古籍,仅供室内阅览,不得随意拍照和复印。
第八条爱护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印描等,严禁撕剪。
读者如有污损、毁坏、遗失、偷窃书刊等行为,除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罚款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和处分。
第九条读者在借阅书刊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情况,应找管理人员在污损处加盖污损印章,以分清责任。
第十条自觉维护图书馆借阅环境和学习秩序,一人一座,不得抢占座位,不得无理取闹,尊重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十一条读者若复印资料,需经管理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借出复印的书刊必须在本单元时间内归还,否则予以罚款。
(韶学院〔2006〕113号附件6 2006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