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顶岗实习生的规章制度

顶岗实习生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公司顶岗实习生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增强实习生的职业素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实习生是指公司聘用的暂未毕业或即将毕业的学生,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实际工作经历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三、实习生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努力工作,积极学习,做到勤学、乐群、刻苦。
第二章实习生招聘和转正一、公司将根据实习生的招聘需求,通过官方网站、校园招聘会等途径招聘实习生。
二、招聘实习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年龄在25岁以下,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能力。
三、实习生经过一定时间的工作适应期后,公司将对其表现进行评估,符合公司要求的实习生将有机会转正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四、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表扬,以鼓励其学习和工作。
第三章实习生的工作要求一、实习生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假期、加班等规定,严格按时上下班。
二、实习生应当尊重公司上级的安排,服从工作安排,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三、实习生应当细心、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不推诿责任,不怠慢工作。
四、实习生应当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五、实习生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实习生的培训和学习一、公司将为实习生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机会,帮助其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二、实习生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努力学习,不得懈怠。
三、实习生可以向公司专业人员请教,争取更多的学习机会,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
四、公司将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评估和考核,鼓励实习生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五章实习生的考核与评优一、公司将定期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和学习成绩评定其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实习生转正的重要依据,优秀的实习生将有机会获得转正的机会。
三、公司将设立实习生优秀奖,每年对表现突出的实习生进行评选,给予奖金或奖品作为鼓励。
(完整版)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其他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是毕业生走上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
为了规范学生的毕业顶岗实习,加强对我院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顶岗实习的目的在于开阔学生的视野,使学生将所学知识及技能应用于岗位实践,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行业运行情况,较全面地获得本专业生产实际中最常用的技术知识、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独立工作能力,激励学生的敬业、创业精神,为就业做好心理准备,为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三条毕业顶岗实习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全院毕业顶岗实习工作规划和规定的制定、检查、评估及重大问题的处理。
系具体负责各专业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毕业顶岗实习采取学校安排双向选择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
无论是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实习协议应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
第五条实习单位负责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并与学校保持联系,定期接待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走访,客观真实地向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反映学生在单位的实习情况。
第六条实习单位为顶岗实习学生提供对口的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岗位。
实习期满后,实习单位应对实习学生做出书面鉴定,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
第七条无论是学校安排还是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纪或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八条教务处负责毕业顶岗实习的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实习的规划和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二)负责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总结和交流;(三)协调各系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处理各种重大问题。
第九条各系负责毕业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定实习大纲,组织指导教师制定学生实习计划。
实习生管理办法(顶岗实习)

实习生管理办法(顶岗实习)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顶岗实习生的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顶岗实习生的来源顶岗实习生:未取得正式毕业证书,作为公司人才储备而引进的本年度即将结业的应届毕业生。
1、与公司签订有教学实习基地协议院校的学生;2、与公司有密切往来,校企双方达成实习协议的在校学生。
二、顶岗实习生的接收单位(部门)顶岗实习生的接收,由各公司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及人员需求,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正常的人员招聘需求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安排顶岗实习生进入实习。
三、实习生录用规定1、在校学生;2、年龄在18-25周岁;3、与公司工作要求直接相关的专业;4、学历不低于中专;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录用前有相关健康证明);6、符合的价值观。
四、顶岗实习生录用手续办理程序:A.顶岗实习生通过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办理顶岗实习手续。
根据年度人才储备计划,安排至相应岗位顶岗实习,并结合实习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持续考核的结果,择优录用为公司试用员工。
B.顶岗实习生须按公司规定提交学校学历证明、大中专毕业生推荐表(原件)、体检表(健康证)及身份证,签订《实习协议书》后方可进入实习。
五、顶岗实习生实习各阶段安排第一阶段:见习阶段(1-2天)1、实习生到公司报到,由人力资源本部职员安排介绍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文化及实习要求等,熟悉公司的环境。
(可以座谈会的形式与实习生及带队老师做互动沟通)2、有计划地安排实习生到各单位(部门)实习,由各单位(部门)主管对实习生进行本单位(部门)基本情况介绍及工作要求,落实各实习生对应的辅导员,并辅导员与实习生共同制订实习计划。
第二阶段:实习阶段1、实习生根据实习计划,与实习辅导员在各工作岗位实习,并按要求写周总结、月报告。
2、短期内,相近部门顶岗实习生达5人以上的,可组织以下项目:A、实习期间应由辅导员按周组织实习生进行周总结座谈会。
B、在实习阶段,由辅导员每周组织实习生与在职员工进行文娱活动(歌舞、演讲、篮球、乒乓球、气排球比赛等)第三阶段:总结鉴定(1-2天)1、在顶岗实习将近3-6个月时,顶岗实习生需提前一个星期以书面的形式向辅导员提交实习总结报告;2、由辅导员根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对每个实习生做好实习鉴定,并填写《实习生月度考评表》。
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毕业顶岗实习的质量和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
一、实习单位选择
(一)学生可以选择符合自己专业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实习单位。
(二)实习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实力,有足够的实习岗位和安全保障条件。
(三)学生需提前向实习单位提交实习申请并得到对方的书面确认。
二、实习内容
(一)实习内容应当与所学专业知识相符,学生需在实习开始前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内容、实习期限、实习报酬等事项。
(二)实习期间,学校将根据实习单位和学生的反馈情况进行实习监管和指导。
三、实习安全
(一)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有特殊
工种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
(二)学生在实习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安全措施,注意自身安全。
四、实习考核
(一)实习单位应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价,并将实习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
(二)学校根据实习单位的反馈以及学生的实际表现,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审查和考核。
五、其他
(一)学生和实习单位应当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
(二)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其他损失,应当及时将情况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反映,并及时寻求帮助。
总之,毕业顶岗实习是学生与实际工作环境结合的一次尝试,旨在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所学专业的具体运用情况,同时也能为实习单位带来新的人才。
因此,学生和实习单位应当充分沟通,相互理解,携手共同完成好本次实习任务。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一、引言顶岗实习是指在校学生进入实践单位进行实习或实践活动,通过参与实际工作来提高专业能力和适应社会需求。
顶岗实习是高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保障顶岗实习管理的有序进行和学生权益的保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顶岗实习的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根据遵守实习规定、成绩优良和个人素质,公平评选实习名额。
2. 依法原则:实习过程中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
3. 保障原则: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利益,提供必要的保险和安全措施。
4. 协调原则: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共同协调,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
5. 责任原则:明确各方的责任,确保顶岗实习管理的有效推进。
三、顶岗实习的程序1. 选择实习单位:学生可通过学校提供的资源和发布的实习信息,自主选择实习单位,并填写实习志愿,经学校审核确定实习单位。
2. 签订实习协议: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待遇和双方权责等事项。
3. 提交实习计划:学生在实习开始前需向学校提交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4. 实习过程监督:学校安排专人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督,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价。
5. 实习总结与报告:学生需在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总结,并向学校提交实习报告,学校对学生的实习成果进行评价。
四、学校的责任和制度建设1. 提供实习信息:学校应公开发布实习信息,包括实习单位、实习地点、实习要求等,为学生提供选择实习单位的机会。
2. 筛选实习单位:学校应建立实习单位库,对实习单位进行审核,确保实习单位具备一定的实习条件和培训能力。
3. 定期监测评估:学校应定期对实习单位进行监测评估,重点关注实习单位的实习安全、教学质量等方面。
4. 实习指导和服务:学校应指导学生填写实习志愿、制定实习计划,并提供实习过程中的指导和服务,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在学生学习期间,通过参与实际工作,增加实际经验,提高综合能力的一种培养方式。
为了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套管理办法,保障学生的权益,并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
下面是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一、实习基本要求1.实习时间: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实习时间最长不超过8周。
2.实习报名:学生需要提前报名参加顶岗实习,报名表中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实习期望岗位等。
3.实习地点:学校将与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确定学生实习的具体地点,并提供相关的实习机会供学生选择。
4.实习岗位: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实习的岗位,尽量与学生的专业相符合。
5.实习导师:每个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将分配一位实习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解答学生的问题,并定期进行实习情况的跟踪与评估。
二、实习过程管理1.实习计划:学生和实习导师一起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等,并在实习开始前进行详细说明和安排。
2.实习责任书:学生和实习导师需要签订实习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实习过程中的权益。
3.实习安全:学校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和必要的实习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4.实习过程督导:学校将派出专门的督导组负责对学生实习的过程进行督导和指导,确保实习过程的规范与顺利进行。
5.实习成果展示:学生需要在实习结束后进行实习成果展示,包括实习报告、实习心得、实习项目成果等,并由实习导师对其进行评估。
三、实习评估与奖惩制度1.实习评估:学生实习结束后,实习导师将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实习态度、实习成果、实习能力等方面。
2.实习证书: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习评估结果,颁发相应的实习证书,以表彰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努力和成果。
3.奖励机制:学校将设立奖励机制,对在实习过程中表现出色的学生进行奖励,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4.违规处理:对于在实习过程中违反规定和纪律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应的纪律处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终止实习资格等。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贯彻我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关键性教学环节,也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提高学生的综合岗位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与职业岗位零距离接触,牢固树立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
为加强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目的与要求笫二条学生应通过顶岗实习,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增强感性认识,实现在学期间与企业、岗位的零距离接触,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获得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的基本训练,从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通过顶岗实习深入了解企业实际,认识社会,养成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质量意识、效益意识、竞争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择业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全院各专业均应安排半年以上顶岗实习教学环节。
顶岗实习内容应做到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校内实训基地训教、与就业岗位具有关联性。
各专业顶岗实习为必修课程,学生完成顶岗实习并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第四条各专业必须充分认识到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内涵建设,从形式和内容上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改变顶岗实习管理松散状况,不断总结管理经验。
第五条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就是企业的准员工(或实习员工),接受企业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第六条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第三章教学文件第七条顶岗实习标准是进行顶岗实习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要求,与企业指导教师共同编制顶岗实习标准。
其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要求、考核标准、考核细则等。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万能版)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学生的顶岗实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顶岗实习,是指我校根据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我校对三年级学生学完本专业的理论课程后,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专业对口单位的服务一线参加的实习工作。
第三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统一安排。
学生顶岗实习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第四条组织领导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牵头,各专业教研组具体安排与实施,办公室、政务处、团委等相关处室做好协调和配合。
顶岗实习的日常学生管理由班主任和企业共同承担。
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组长:李庆富副组长:贺国林、冯文凯、崔伏生、徐永明、组员:各班班主任第五条顶岗实习生管理1、学生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
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明确实习指导教师,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巡回检查实习情况,加强实习指导,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六条学校、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实习学生职责(一)学校职责1、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科学设计《顶岗实习实施方案》,加强实习工作监督检查,对学生顶岗“工作”期间的学习,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并认真进行考核。
协调有关部门和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3、主动加强与实习单位和实习生的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实习生的实习状态,解决实习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实习单位职责1、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学系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培养高职学生实践能力的主要教学环节,对于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工作管理,提高实习工作质量,确保实习效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教学计划安排顶岗实习工作环节,属于必修课,不得免修。
实习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保证实习质量。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实习是指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顶岗实习。
第二章顶岗实习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顶岗实习工作在学校教务处领导下,实行校、系二级管理体系,以药学系管理为主体。
第五条主要职责
(一)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订实习大纲,编制实习计划,在实习一月前报教务处审批或备案;
(二)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具体负责实习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工作;
(三)组织开展实习前的专题培训和动员,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强化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加强实习检查,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保证实习经费的预算安排;
(五)负责制定实习成绩考核标准与评定办法;
(六)负责实习工作的过程检查、总结与交流,加强实习材料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第六条实习必须有完善的毕业实习大纲和相关配套的管理制度。
毕业实习大纲由药学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订,经学校组织专家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毕业实习大纲主要内容包括:(1)实习目标;(2)实习总体要求;(3)实习具体要求;(4)实习时间的安排;(5)实习成绩的评定等。
《实习手册》(以下简称“《实习手册》”)是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当次实习
的工作实际制订。
主管领导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实习手册》主要包括: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流程、业毕业实习大纲、学生毕业实习守则、学生毕业实习考勤制度、药学专业学生各岗位实习内容及考核鉴定表、药学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报告评定表、药学专业毕业实习考核鉴定表。
第八条毕业实习主要以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进行。
集中实习有药学系安排进行;分散实习要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实习生自行联系实习地点,对实习工作和生活自我管理。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必须满足大纲的要求,保证实习质量。
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需要填写《药学专业学生自主联系毕业实习申请书》,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都需与学校签订《安全承诺书》。
第三章顶岗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
第九条实习基地是保证实习教学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药学系按学校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和要求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与合作,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
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校内生产性实习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校内实习基地的育人作用。
第十条实习基地满足下列条件:
(一)专业对口,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有利于形成“学、研、产”相结合的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
(二)实习单位领导重视实习工作,业务技术强、管理先进,在规模、层次和水平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实习单位派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四)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教育学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五)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材料,有满足实习学生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六)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
第四章顶岗实习带教老师
第十一条实习带教老师分校内实习带教老师和校外实习带教老师。
第十二条校内实习带教老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对实习单位教学、生产情况较为熟悉的教师担任。
其工作职责是:(一)带教老师是实习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行使指导、管理、协调与服务职能。
要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搭建起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沟通的桥梁。
要做好学生组织纪律的管理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二)实习前要深入了解和熟悉实习单位情况,会同实习单位负责分管实习工作领导完善实习计划,协助、督促实习单位落实好实习生的实习和生活安排,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习工作,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确保各项实习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协助实习单位做好学生的实习鉴定和评优工作,实习结束后及时将实习材料,交药学系管理。
(四)带教老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好实习指导,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第十三条校外实习带教老师应由具有良好政治与业务素质、有较丰富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与经验、责任心强、有组织能力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或高级技术工人以上的人员担任。
其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实习手册》,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实施计划,对实习过程的各项工作负责。
(二)保证实习教学质量,因材施教,耐心指导,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
(三)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实习生活,爱护学生,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学生记好周记,实行逐日考勤制度,对违纪学生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实习。
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及时解决。
(四)审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对实习学生进行过程考核和目标考核,评定成绩。
第五章学生顶岗实习管理
第十四条实习过程期间,学生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实习。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及自己声誉;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到岗,不准会客,不准打电话,下班须经带教老
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带教老师批准;
(三)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安排,听从带教老师指导,虚心请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或带教老师,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四)严格遵守生产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五)在实习期间,执行《学生毕业实习考勤制度》,由所在实习单位的带教老师考勤;并将考勤情况表汇总上报辅导员;
(六)实习期间,学生未经允许不能擅自联系其它实习单位,如确需离开学校指定的实习单位,必须书面向学校申请及持有单位今后就业录用证明,待学校同意后方可离开实习单位,擅自脱离学校指定的实习单位,并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实习鉴定作不合格处理。
(七)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单位投诉,则实习成绩为不合格,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按规定及时上交实习手册。
学校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综合表现评定实习成绩。
生产实习成绩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不予毕业。
(九)如果有问题或遇到困难疑惑,可向实习单位人事部门或学校反映。
第六章顶岗实习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实习经费是指用于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中支付给实习单位
的带教教师的课时费。
第十八条实习费用按每人每月80元计算。
由药学系秘书核实上报,系主任批准,学校批准后发放。
第十九条学生每月进行一次4课时的职业生涯课程教学和毕业报告的辅导等,课时费按校内上课标准发放。
第二十条学生毕业答辩,需要的费用另订。
第七章顶岗实习成绩考核
第二十一条各实习岗位的带教老师,在学生完成本岗位实习后,填写《药学专业学生各岗位实习内容及考核鉴定表》
第二十二条各实习单位的负责人,应在实习结束前组织召开带教老师和实习学生参加的实习成绩评定会。
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和药学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报告,以及带教老师和科室老师的意见,集体综合评定出每个学生的成绩。
填写《药学专业学生毕业实习综合评定表》。
第二十三条根据学生各岗位实习考核成绩和毕业实习综合评定成绩,各占50%,确定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填写《药学专业毕业实习考核鉴定表》。
第二十四条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从严要求。
评为不及格的学生,应给予补实习,成绩评定及格后方能毕业。
学生凡参加毕业实习实际时间少于规定时间三分之一者,取消被评定资格,成绩记为不及格。
凡成绩不及格者,需实习重新进行实习,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费用一律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实习结束时,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药学系保管和存档。
将全体实习学生成绩汇总后,抄报给学校教务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药学系负责解释。
与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有不符的按学校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