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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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学院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简称实习单位,下同)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集体(不少于5人)到顶岗实习单位实习的简称集中顶岗实习,学生要求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实习简称分散顶岗实习。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稳定就业。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按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的1个“严禁”、27个“不得”内容。

第五条顶岗实习由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顶岗实习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合作完成。

第七条分管副校长负责审批全校顶岗实习计划;领导全校的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之间相关顶岗实习工作的配合与协调,组织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与协调下,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所分工顶岗实习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制订学校层面顶岗实习工作方案,提前准备三方协议、工作手册等;组织各二级学院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指导情况,抽查顶岗实习学生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简称指导教师,下同)考核情况;协同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顶岗实习工作情况。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模版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模版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在专业实习基地开展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依法依规进行,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经验为目的,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和违规行为。

第四条学生顶岗实习由学校负责组织安排,实习基地提供实习岗位和必要的实习条件。

第五条学生顶岗实习实行自愿报名、自主选择的原则,学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专业要求进行选择。

第六条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实习环境。

第七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应根据学生的年级、专业、实习基地的具体情况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八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应做到及时跟踪、严格评估和有效反馈,根据实习成果对学生进行评定。

第二章实习基地的要求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实习基地的课程体系和实践环境,提供符合实习要求的实习场所和设备设施。

第十条实习基地应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合格实习岗位,能够满足学生实习的需求。

第十一条实习基地应配备符合实习岗位需求的实习导师,负责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十二条实习基地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处置预案,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实习基地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

第三章学生顶岗实习的程序第十四条学校应提前发布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告知学生实习的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

第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前,学校应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学生的实习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基地应在学生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筛选和匹配,并通知学生分配结果。

第十七条学生顶岗实习开始前,学校应与实习基地签署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八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基地应指派实习导师对学生进行岗位指导和成果评估。

第十九条学生顶岗实习期满后,实习基地应向学校提供实习成绩评价和学生实习证明。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大学生在校期间,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际工作岗位的实习活动,以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经验,为顶岗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实习组织管理1. 实习委员会设立实习委员会,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实习位置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的指派、实习计划的编制等。

2. 实习计划根据实习单位的需求和学生的专业要求,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应明确实习的具体内容、实习时间和工作岗位,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实质性和目标性。

3. 实习岗位的安排根据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专业要求,确定适合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

实习岗位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匹配,既能发挥学生的专业优势,又能提供适当的挑战和锻炼。

4. 实习指导老师的指派为每个学生安排一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

实习指导老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能积极引导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三、实习过程管理1. 实习协议学生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实习协议应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报酬等具体事项,保证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 实习考勤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按时记录学生的实习考勤情况。

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应按照实习计划来安排,学生要按时到岗实习,并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3. 实习报告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应详细记录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果和个人收获,反映学生的实习实质和实效。

4. 实习评估实习单位应针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

实习评估可包括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估,旨在评价学生的实习绩效和能力提升。

四、实习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实习单位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包括有关实习岗位的安全注意事项、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等。

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2. 实习保险学校应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身体和生命安全。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学生实习,是指学院内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和高职各专业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各系安排或者经系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知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知实习是指学生由系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系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学院各系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安排组织好学生实习工作。

第二章实习组织第五条学院成立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教务科研处处长担任副组长,教科处、学工处、各系为成员单位,成员由成员单位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院教务科研处负责顶岗(跟岗)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各系具体负责和实施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并及时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为切实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规定各专业在学制规定的时限内必须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

为了加强顶岗实习管理,确保顶岗实习取得良好质量和效果,加强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并强化各部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顶岗实习为各专业的必修课程,实习期间,学生在企业顶岗工作,既是企业的(准)员工,同时又是学校注册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校企双方均担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职责;第三条一般情况下,顶岗实习安排在各专业的最后一学期,因特殊需要,也可自行安排其他时间进行顶岗实习。

各专业必须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不得低于半年。

第四条各系在选择顶岗实习单位时优先考虑学生签订的就业单位,对于在第五学期末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按照相对集中和就近原则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实习岗位要求和学生所学专业对口。

学生也可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及岗位,由学生本人填写《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自主选择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1),经家长和实习接收单位签字同意后,由所在系审批,由系汇总后存档。

第五条各系要督促实习学生办理实习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督促实习单位对实习生进行岗前技术、安全培训,按规定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第六条在顶岗实习的同时,要以就业为导向,与毕业设计(论文)紧密结合,力求做到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就业三者的有机结合。

第一章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第七条顶岗实习工作遵循按级管理的原则,分级落实,相互配合,责任到人。

学生的顶岗实习与就业密切相关,各个部门要全员动员,积极支持。

第八条学校设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办、产学联络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系主任和书记。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5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5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实训向校外的延伸,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校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在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

第二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在校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通过实践锻炼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

通过实习,使学生全方位了解社会行业,并达到社会对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素质的基本要求,达到就业零适应期。

第三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应当在学生完成校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学生参加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年。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____月—____月为实习岗前准备、岗前教育和岗前训练,并下达实习教学任务、安排指导老师等;____月至次年____月为实习、毕业实习鉴定撰写等;____月毕业考核及鉴定等。

自主联专业科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在第四学期末时填写“实习单位联专业科函”并交学校校企合作办,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原则上必须接受学校的安排。

第六学期末,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并返校参加毕业考核和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各专业科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事先必须报校企合作办审批。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四条顶岗实习是学校正常的教学环节,成绩不合格属未完成规定学业,学生需申请参加下一年级的顶岗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第五条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中职学生形象、学校声誉、社会公德的活动。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3篇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3篇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精选3篇(一)顶岗实习工作是指学生在企事业单位进行的一段时间的实习,通过实际工作来提高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下面是顶岗实习工作的实施细则:1. 实习岗位确定: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兴趣,实习单位确定适合学生实习的岗位,并与学校实习办公室进行沟通。

2. 实习时间安排:根据实习单位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实习的时间安排。

一般实习时间为2个月到6个月不等,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实习任务和目标:学生进行实习前,实习单位与学校实习指导老师确定实习任务和目标。

实习任务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相关,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实际性。

实习目标应明确,以便学生在实习期间有目标地进行学习和工作。

4. 导师指导:实习期间实习单位指派专门的导师来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

导师应具备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指导和建议。

5. 实习记录和评估: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认真记录实习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心得体会等,并按要求进行实习报告的撰写。

实习单位和学校实习指导老师会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估和打分。

6. 实习报告和总结:实习结束后,学生需要根据实习的内容和经验撰写一份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应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任务和目标、实习过程、实习结果和心得体会等。

7. 实习证明和评价: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会为学生颁发实习证明。

同时,学校实习指导老师会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

通过以上的实施细则,可以有效地组织和管理顶岗实习工作,使学生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能力。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精选3篇(二)在顶岗实习工作的过程中,我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下面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1. 学习能力很关键:作为一个实习生,我常常需要迅速学习和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

因此,我学会了高效学习的方法,例如快速阅读、记录重点等。

这不仅有助于我更好地适应工作,并且提高了我的学习能力,为将来的工作做好了准备。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职成[2010]9号文件关于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为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本细则适用于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顶岗实习目的与组织形式(一)顶岗实习的目的顶岗实习是在学生完成了校内专业知识学习和基本实践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开展的系统性专业实习,其目的是依照教育部教职成[2007]4号文件、[2009]2号文件与教职成[2010]9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促使学生认识社会,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行业、企业的工作氛围,有效加强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形式顶岗实习应尽可能在相对集中的实习、实训基地完成;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实习前均须由实习单位和学院、学生监护人和学院或者实习单位、学院、学生监护人三方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安全、顺利地进行。

三、顶岗实习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为保障顶岗实习工作深入科学开展,学院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进行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指导、督查、协调,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学工处处长、校企合作办公室全体成员、各系部主任、各系部分管教学副主任、各系部分管学管副主任、各系部学生科科长、各系部教务科科长共同组成。

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

(二)成立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为保障对顶岗实习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各系部成立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小组成员由系部主任、分管教学副主任、分管学管副主任、学生科全体成员、教务科全体成员、班主任、学校(企业)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三)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与实习单位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岗位的渠道;2.与实习单位合作制订本单位各专业顶岗实习发展规划、顶岗实习工作程序文件、顶岗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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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顶岗实习的总体要求1.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

顶岗实习属于教学范畴,因此系部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实行“三师制”:校内指导教师为顶岗实习学生的专业导师,校外指导教师为顶岗实习学生的企业导师,辅导员为顶岗实习学生的职业导师。

2.加强内涵建设,关键是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教学效果。

3.学生在企业的顶岗实习尽量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岗位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1.顶岗实习工作由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领导。

2.系部要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具体管理、组织、指导各专业顶岗实习工作。

3.顶岗实习基地的建立程序第一,由系部首先联系并考察实习单位,符合实行顶岗实习教学的基本条件的,系部和实习单位草拟实习基地共建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实习时间、地点、人数、实习岗位、导师安排、学生食宿及学习等生活安排、校企相互职责、安全责任、劳动报酬及管理办法等。

第二,报请教务处审核后提请学院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无异议并主管院长同意后,院长或主管院长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

第三,协议一式三份,教务处、系部各存档一份,实习单位一份。

顶岗实习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积极性。

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期间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要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共同管理。

4 .各专业应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对现场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担任专业教师、企业导师和职业导师,负责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专业导师主要负责顶岗实习的组织及毕业设计(论文)等的业务指导工作;职业导师主要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5.顶岗实习的指导方式可以根据专业性质和实习方式的不同,采取“全程式指导”或“巡回式指导”方式。

采取“全程式指导”方式的,原则上应安排专业导师进行实地指导;采取“巡回式指导”方式的指导老师可采取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实地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要求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联络每周不少于1次,实地探访每学期不少于2次;各种方式的指导老师应将指导过程、指导内容及存在问题及时做书面记录,每月向系部汇报。

无论采取何种指导方式,指导老师均应作好指导记录。

6.在实习过程中,系部要派管理人员到各实习地点进行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制订顶岗实习计划、教学方案、指导书、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等,负责顶岗前对指导教师、辅导员、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与学生签订安全协议书。

在顶岗实习前督促学生缴纳学费和教材费,组织学生参加毕业信息采集。

积极和实习单位协商,联系保险公司,为顶岗实习学生办理相关安全保险。

加强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等方面的教育。

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就学生实习内容、安全、生活、交通等方面进行协调。

8.落实实习岗位并按要求配备专业导师、职业导师、企业导师;负责与实习单位沟通;检查本系部各专业顶岗实习过程管理情况,检查顶岗实习质量,总结、交流实习教学经验;处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完成成绩评定、资料归档等工作;整理保管实习教学材料,并按规定上报有关材料。

9.实习点学生中党、团员人数超过5人的成立临时党、团组织,党、团员人数未达到5人者,实习学生的党、团组织活动随实习单位进行。

10.系部要根据学生实习情况制定《顶岗实习学生操行考核办法》,未能带队参加实习的辅导员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协助专业导师做好本班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要经常与实习学生沟通,并及时向系(部)学生科反映学生顶岗实习情况。

顶岗实习结束后辅导员要及时与实习指导教师(专业导师、企业导师)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操行考核工作。

11.与实习单位共同进行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与推广。

三、学生顶岗实习的纪律和安全要求1.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了解实习任务。

2.学生顶岗实习前要交清第三学年学费和教材费。

3.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确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实习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和家长同意证明,经实习单位批准,报系部备案。

未经专业导师(职业导师)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4.学生可通过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每周至少与专业导师(职业导师)保持联系一次。

注意校园网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信息,因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和家长,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

5.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一名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如果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6.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在实习期间,必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7.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8.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实习学生应牢记“安全第一”,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实习学生本人要负全责。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9.顶岗实习学生应积极办理有关保险手续。

集中实习的学生,系部要与实习单位联系为学生统一办理有关保险手续,自主实习的学生系部要积极督促学生个人办理保险手续。

四、对学生的考核1.成绩考核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双方考核制度。

(1)顶岗实习(毕业综合实践)考核分二部分:一是企业导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50%;二是专业导师对学生的实习过程、实习报告、成果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50%。

(2)企业导师应对学生在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主要包括实习岗位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应用能力,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评价表》,企业导师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3)专业导师要对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主要包括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任务书内容完成情况及实习课题成果等,综合评定成绩。

(4)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

评分标准如下:优秀(90-100分):实习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成果突出。

良好(75-89分):实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成果明显。

及格(60-74分):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成果较好。

不及格(0-59分):实习态度不端正,未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未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未有实习成果。

2.顶岗实习学生操行考核(1)顶岗实习学生操行成绩以学生实习成绩为主,结合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实习单位的评价意见,依据系部制定的学生顶岗实习操行评定标准,给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操行成绩。

考核成绩分设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标准如下:优秀:能严格遵守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成绩优秀;能在实习期间经常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受到实习单位及上级单位表彰;实习日志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相关理论对实际问题加以深入的分析。

良好:能自觉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态度端正,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纪守法;按实习计划要求,完成了实习任务,实习成绩优良;能自觉与校内指导老师联系,实习日志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实习内容;无违纪现象,无安全事故。

合格:能遵守实习管理规定,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基本上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要求,实习成绩合格;能虚心接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建议,实习日志有主要的实习材料,内容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违纪现象和安全事故。

不合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操行考核不及格。

未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实习缺勤三分之一以上者;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被实习单位辞退者;擅自终止实习者;违反实习规定给学院和实习单位造成严重后果者。

(2)顶岗实习期间学生操行考核只进行学期考核,不进行月考核;每学期结束时辅导员要通过学生自评、实习学生互评、指导教师评议三者相结合给出学生量化考核分数,再确定等次。

(3)按学院规定各学期操行考核综合平均得分不合格或者最后一学期得分不合格不准毕业,延长半年考核。

3.学生在实习期间实习、操行考核都不合格的学生,由系(部)联系实习单位进行补习半年,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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