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案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中学一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规定的教学常规及纪律行为;能积极钻研教学,坚持进行教学反思,有1篇典型课例或学习体会文章在校内外交流。
2、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知识经验,基于学生基础设计教学,有较强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幅度较大。
2015年度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名单

3
山东省实验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研究室、实验室等部门的实验技术人员。高级实验师资格
省教育厅
4
山东省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
山东省中医药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在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检验、标准化、计量工作岗位上工作并具有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35
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科研、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技术咨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
省司法厅
31
山东省法医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司法鉴定机构中从事法医技术的人员。主任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资格
省司法厅
32
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会计师资格
省财政厅
33
山东省审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在审计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审计师资格
省审计厅
34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6
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利工程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
省水利厅
37
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道路与桥梁、汽车运用、港口与航道、船舶运用、水上交通、海上救助打捞、船舶检验工程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突出以用为本,注重实践,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科学化水平。
突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绩效表现、实际水平和创新能力综合评价,把政治思想、职业素养、知识更新、专业能力、实际贡献等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的重要条件。
充分发挥能力业绩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引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立足本职、干事创业。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岗位总量管理和岗位结构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管理与业绩条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业绩条件考核与工作表现考查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系列评审与校级评聘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即评聘条件公开、评聘程序公开,评聘结果公开。
三、范围及方式2015年7月1日前,符合吉林省教育厅规定的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场站全民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一)高校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研究系列(含管理系列)、实验系列实行评聘结合。
(二)其他系列如图书、出版、档案、卫生、会计、工程、农艺、畜牧(兽医)等系列,根据岗位空余及工作需要情况,确定向各省级高评委推荐人选。
评审通过后由学校进行聘任。
(三)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我校教职工必须在学校申报评审,不在学校申报评审的,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和兑现工资待遇;对达到离退休年龄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我省不再对其进行职称评审和核准发证。
四、评聘条件(一)评聘结合人员在有空岗情况下予以申报。
一岗可多人竞争。
(二)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基本条件和学校调整的部分评审条件。
1、为体现公平竞争,各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条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基本评审条件基础上,调整到不低于高校教师系列标准。
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办法

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办法一、背景介绍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是中学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职业素质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从职称评聘的意义、评聘条件和程序以及评聘的效果等方面展开。
二、职称评聘的意义高级教师职称的评聘是衡量教师教学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评价教师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的重要标准。
评聘的主要目的在于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推动教师的自我发展和职业成长。
三、评聘条件评聘高级教师职称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
首先是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其次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还需要有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和成果,并在教学活动中表现出对学生的爱心和关怀。
四、评聘程序高级教师职称评聘的程序一般包括申报、初审、材料审查、组织考核和终审等环节。
首先,教师需要填写职称评聘的申报表,提交相关材料。
然后,经过初审和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将进入组织考核环节。
最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确定教师是否符合高级教师职称的评聘。
五、评聘的效果职称评聘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评聘高级教师职称可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自我提升。
职称评聘还可以形成一种优秀师范,提升整个学校的教育水平和声誉。
六、存在的问题在职称评聘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评聘标准不够明确和具体,导致评审结果主观性较高。
其次,评聘过程中存在一些不正当的行为,如学术造假和利益输送等。
此外,评聘结果对教师职业发展的影响不够明显,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
七、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进措施。
首先,完善评聘标准,明确各项指标和评分标准,避免主观性评价的发生。
其次,加强评审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聘的公正和公平。
此外,建立评聘结果的反馈机制,给予评聘合格者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八、职业发展的重要性职称评聘只是教师职业发展的一个环节,教师在职业发展中还需要关注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问题。
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2015年职评工作通知

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方案一、申报对象、条件:1、按照恩市教师文【2015】11号文件规定的条款执行(已发至QQ群共享)2、一些具体问题的政策规定(1)学历、资历的年限和个人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到2015年9月15日止。
(2)编制未在本校的教师不能在本校申报。
(3)2015年新招录未转正的教师不在此列。
(4)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证上的任教学科与职称申报专业必须一致;申报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职称的,高中和初中教师按“大文、大理”划分,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职称申报专业要求一致。
(5)凡申报参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的对象,均需提交2015年春季学期的教案(精选5份,手写、打印均可,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申报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职称的无需提交)。
(6)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
(7)申报教师职称评定的老师须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职称时可申请免试:A、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B、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C、年满50周岁者。
(8)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需参加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水平能力测试的专业与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专业必须一致。
2013、2014、2015年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今年参加评审有效。
(9)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申请直接认定一级教师职称的,不占本单位中级参评指标。
(10)凡以职后非全日制学历作为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职称申报学历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定报告》。
因学历认定报告需要向省教育厅申请,认定周期较长,对于没有《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定报告》的,职改部门同意变通。
即由州教育局人事科认定后的学历,可以不再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定报告》。
二、个人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要求:见恩市教师文【2015】11号第五条。
三、分配到我校的职数:中高6人;中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9月17日—22日中午12点半。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实施方案

学校名称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
校长和分管组织人事、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分别任主任、副主任,成员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系部负责人和部分副高级职称人员参加(申报职称的回避)。
二、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任职年限、论文成果、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及外语、计算机水平等基本条件进行(见附表一)。
三、公布推荐评审的人员范围、推荐人员数量(一)评审范围为我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经市人社局批准的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人数。
四、推荐评审程序(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提出申请,并报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以申报材料为依据,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审核资格,公示3天。
(三)基本量化赋分(见附表二)1、计算出申报人员的基础分、工作量化分。
2、对工作量、学术、年度考核、班主任、荣誉等项目进行核分。
3、教工代表民主测评,党委成员组织测评。
4、行政处室人员兼课数量原则上予以限定,中层正职每周不超过4课时,中层副职每周不超过6课时,科员每周不超过8课时。
5、本校教师职称评审与班主任工作待遇挂钩,具体标准以《日照市高级学校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为准。
(四)确定拟推荐人选计算出总分后,按分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出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公示5天。
(五)上报材料附件一:《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参考表》附件二:《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表》附件一年度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参考表附件二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表。
2015年四川省中学高级教师评审结果公示(非试点地区2015)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高中教师 高中教师 初中教师 初中教师 初中教师 高中教师 高中教师 高中教师 高中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在少数民族县工作的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阿坝州 若尔盖县红星乡中心校 泽郎斯基 女 阿坝州 松潘县城关小学 赵正富 男 女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阿坝州 松潘县大寨乡中心小学校 万春
中学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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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武汉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
288企业生产经营管理
中学生命安全教育
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
中学劳动与技术
专业课
学前教育
小学生命安全教育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英语
小学道德与法治
小学科学
小学体育
小学音乐
小学美术
小学信息技术
小学劳动与技术
小学综合实践
少先队辅导员
731小学心理健康
注:湖北省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进度不一。
水产专业仍使用2000年条件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鄂职改办[2015]88号
(中级实行全国统考)待省修订印发
年条件;艺术、群文、文博专业2019年7月新修订印发的省文件中明确自2020年1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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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案
根据市人社局职改办《关于开展二○一五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XX职改办[2015]30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工作的指导意见》(XX教师[201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使高职评审步入程序化良性轨道,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我校专任教师队伍的实际,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良好导向作用,坚持面向教学一线、面向优秀骨干教师,为提高全校教师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服务。
二、评审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申报对象2014——2015学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学教师。
四、申报必备条件
1.符合《XX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
2.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3.任中级职称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刊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验证确认的正规刊物。
或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指国家教育科学研究院、XX省教学研究室、XX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举办的优质课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二是在省级及以上教
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音乐、美术竞赛活动中辅导学生获奖的。
五、操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根据职评申报条件,个人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二)上交材料:相关计分成果、荣誉等必须是任职期间的有效证件,交证件时原件和复印件2份一并上交,学校将复印件予以公示,参评者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
(三)评分办法:学校从评委库随机确定评委,组成评审组,评审组严格根据个人申报材料按以下方式核定计分:
1.工龄分(设工龄年数为n):计n分。
(用年号减年号,以档案资料为准,以下同)
2.学历、专业分(设学历年数为n):中专(高中)0.5n分,专科0.8n分、本科n分,研究生1.2n分,分段计分之和。
3.任中一年限分(设任职年限为n):计n分(其他相当于中一职称的计0.5n分)。
4.行政表彰分【(1)+(2)】:(1)任中一期间,国家级表彰计8分、省级表彰计6分、市级表彰计4分(以部、厅、局或政府文件为准,取最高分)。
(2)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优秀或校级行政表彰,一项优秀或表彰计1分(最高计4分)。
5.业务能力认定分(取最高分):任中一期间,国家级骨干教师5分省级骨干教师4分,市级学科带头人3分,学校首席教师2分,教学标兵1分。
6.优质课比武分:任中一期间(取最高分),优质课(现场作课):国家级一等奖5分,省级一等奖4分,市级一等奖2分,市级二等奖1分,优秀奖视为同级三等奖,二三等奖分别降低等次下靠积分,录像课和现场说课降低一个等次。
7.绩效考核分:以当学年绩效考核分为依据,在年级(行后)前10%的教师加3分,前11%至25%加2分,前26%至40%的加1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8.行政职务分(不重复计分):近三年以来,担任XX二中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教研组长(含备课组长)的按以下办法计分(设任职年限为n):
(1)任校级领导按4.5n计分;(2)任中层干部正职按1.5n计分,任中层干部副职按1.3n计分;(3)任班主任按1.3n计分;(4)任教研组长(含备课组长)按0.8n计分。
(四)对象确定
按市下派指标数,根据评定积分顺序,确定当年职评对象。
(1)如积分出现并列,依次按“①工龄优先;②任中一年限优先;
③学历优先;④年龄优先”确定。
(2)因种种原因受到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