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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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xx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适用范围1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方式2第四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4第一节评审组织管理4第二节评审条件4第三节内部评审程序8第五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10第六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规定13第七章附则1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总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xx年版)》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xx年版)》(邮银发〔xx〕252号),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遵循“评聘分开.谁用谁聘”原则。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前提条件,聘任职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聘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各级机构在岗合同制员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适用范围

第四条我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在下述专业技术系列中开展:经济.工程.会计.统计.审计.新闻.翻译.档案.律师等系列。其

中,以经济.工程.会计为主系列。

第五条经济系列职务设置由低到高依次为经济员(初级).助理经济师(初级).经济师(中级).高级经济师(副高).教授级高级经济师(正高)。

适用岗位人员范围:各级行从事经营管理.业务产品开发管理.市场分析研究.营销方案策划.风险管理.授信管理.法律合规.资产保全.审计稽查.采购管理.人力资源.党群纪检.安全保卫.工会以

及从事行政综合管理等人员。

第六条工程系列职务设置由低到高依次为技术员(初级).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适用岗位人员范围:各级行从事科技与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等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与工程相关人员。

第七条会计系列职务设置由低到高依次为会计员(初级).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高级会计师(副高).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正高)。

适用岗位人员范围:各级行从事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核算.出纳.预算管理.资金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税务筹划.审计稽查与统计工作等人员。

第八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适用岗位人员范围,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方式

第九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通过认定.考试.评审或考评结合等方式取得。

第条认定方式,是指对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专业一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直接认定:

(一)中专毕业参加工作满1年,可认定为初(员)级;

(二)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满1年,认定为初(员)级,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可认定为初(助理)级;

(三)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1年,可认定为初(助理)级;

(四)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可认定为初(助理)级;

(五)获得博士学位可认定为中级。

根据国家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有关政策规定,经济(中级).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和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不能直接认定。

第一条考试方式,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二条评审方式,是指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我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或具备评审资格与条件的系统内外评委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条考评结合方式,是指按照国家关于“考评结合”的规定通过考试.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四条按照管理权限,人力资源部门对参加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凡未经审核同意报考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不予聘任。

第四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

第一节评审组织管理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委外评审”为主,包括委托邮政企业评审。邮政企业可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包括经济系列高级和工程系列高级.中级.初级。根据集团办法规定,经济系列高级和工程系列高级由集团评审。省分行现暂不组建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工程系列的中级.初级委托省邮政企业代为评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要求参加考试或委托评审。能够系统内部评审(含委托邮政企业评审)不得委外评审。

第六条省.市分行组建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委员会(同时履行高级职务申报推荐委员会职能),负责本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资格条件鉴定和推荐工作,以及本行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考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

员1-2人,委员由5-7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行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副行长担任,委员由人力资源.信息科技.财务管理以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专家组成。二级分行委员会名单须报省分行人力资源部备案(见附件1)。

第二节评审条件

第七条邮政企业评审条件依据邮政企业的评审规定执行;参加社会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

(二)外语和计算机: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专业研究能力: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掌握本专业技术领域发展动向和前沿技术,能够开展本专业技术领域前沿研究,撰写高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原则上须在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四)专业业绩成果: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中取得突出成绩,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取得重要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持过1项集团级或2项省级科研项目,并通过审查验收;提出具有

创新性和应用价值的专业技术研究成果,能够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问题,得到省级及以上企业的鉴定认可。

第九条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及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

(二)外语和计算机: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专业研究能力: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功底,熟悉本专业技术领域发展动向和前沿技术,能够开展本专业技术领域课题研究,撰写较高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原则上须在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提交1篇高水平.具有应用价值的专业学术论文,得到半数以上评委会专家的认可。

(四)专业业绩成果: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中取得较大成绩,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取得较好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持或作为项目主要成员承担过1项省级或2项地市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验收;提出具有应用价值的专业技术研究成果,能够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得到地市级及以上企业的鉴定认可。

第二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年及以上。

(二)外语和计算机: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专业研究能力: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功底,了解本专业技术领域发展动向和前沿技术,能够承担本专业技术领域课题研究,撰写和提交1篇专业学术论文,并得到半数以上评委会专家的认可。

(四)专业业绩成果: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中取得较好成绩,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参与过地市级及以上项目研究;提出具有应用价值的专业技术研究成果;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有创新,能够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一条申报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及以上;或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年及以上。

(二)专业研究能力:具有基本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了解本专业技术领域发展动向,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专业业绩成果:能够胜任本专业技术工作,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对于在职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从取得学历后算起。

第二三条对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等奖励;或在本专业技术领域为我行作出重大贡献,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或专业技术成果在全国邮政企业推广应用的项目主持人,可破格申报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破格申报只限使用以下三项破格条件中的一项:

(一)学历为大学专科;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提前1年;

(三)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可略低于本省规定的分数线,降低分数原则上不超过10分。

第二四条对于因工作调整,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一致的,可申报转评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转评须在现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申报同时转评并晋升的人员,在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基础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取得中级资格累计6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取得初级资格累计5年及以上。

第三节内部评审程序

第二五条个人申报。员工根据评审条件及相关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2),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六条基层单位推荐。员工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对申报人员的思想素质.工作态度.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在评审表上填写基

层单位推荐意见。申报破格评审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破格推荐意

见并说明理由。

第二七条人力资源部审核。按照管理权限,相关行人力资源部根据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参评资格进行审核,并填写《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

第二八条推荐委员会推荐。推荐委员会在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阅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议,并在

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同时按照推荐顺序

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

第二九条评委会评审。根据评审权限,各级评委会按照审阅材料.量化打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打分表》见附件5,《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打分表》见附件6).综

合评议.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综合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7)。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比例原则上不超过80%(具体评审名额根据每年申报情况确定),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比例和名额由评审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公示。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三一条发文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集团公司发文公布,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组织评审单位发文公布。

第三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集团公司每年6月份布置申报工作,8月底前完成推荐及材料报送工作,10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11月底前下发通知公布评审结果。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委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审时间。

第三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系统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审费由个人缴纳,其中高级400元,中级300元,初级200元。委托评审费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第五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

第三四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省分行.市分行分级管理。各级行人力资源部门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评聘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相关指导检查。

第三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条件

(一)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四)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六条申报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的,有效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各省(区.市)自定合格标准的当年有效。其中,申报工程系列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分别参加外语A级和B级考试,其他系列参加外语B级和C 级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要求,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三)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四)年龄男55周岁及以上,女50周岁及以上的;

(五)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六)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七)在少数民族地区和长期在艰苦偏远地区工作的申报者,可执行当地省级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的免试规定。

第三七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须分别参加相对应的高.中.初级全国或省(区.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试合格条件和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第三八条对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按其资格证书聘任相应职务时,其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必须符合第四章规定的学历和资历要求。其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年及以上。

第三九条聘任程序

(一)员工申报根据本办法,对符合任职资格初定聘任条件的员工,由本人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见附件8);对通过考试.评审或考评结合等其他方式获得任职资格的员工,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见附件9)。同时,员工将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所在部门(支行)。

(二)部门推荐所在部门(支行)负责初审本单位申报员工的材料,对符合聘任条件的员工就其履职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对评价合格的汇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聘任对象花名册》(见附件10),同员工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分行人力资源部。

(三)资格审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申报员工的学历.资历.业绩.外语.计算机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后,提交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委员会认定,并提交行长办公会议审议聘任。

(四)认定聘任对符合任职资格初定聘任的员工,由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委员会审议认定。对通过任职资格认定的员工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员工,经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聘任,聘任以发文形式公布。

第四条员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一般每年组织一次。

第四一条员工因岗位变动需调整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按新岗位系列条件重新考核评审取得新的任职资格,并按照聘任规定重新予以聘任,原有专业技术职务津贴自调动之日起保留两年。

第四二条社会招聘.外单位调入和岗位身份变化人员,从事与原来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岗位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按相关聘任管理规定续聘或聘任;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参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相关规定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述人员从事非本专业技术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工作,按照跨专业系列转评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三条员工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内,如年度评价结果在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上的,自动续聘。

第四四条员工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资格或自动解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但保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待相应情况消失后重新予以聘任。

(一)年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不称职)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第四五条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单位有效,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待遇。初级职务津贴:员级110元/月.助理级160元/月;中级职务津贴220元/月;高级职务津贴:副高级职务280元/月.正高级职务360元/月。管理岗位人员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不享受专业技术津贴。享受职业技能鉴定津贴人员获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按就高原则享受一项津贴。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津贴自解聘次月停发。

第六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规定

第四六条对同时适用两个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岗位人员,只能参加一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

第四七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第四八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按相关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由员工自行报名参加,由各分行人力资源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核资格和出具证明。

第四九条对于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算起。对于通过参加全国或地方统一组织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最后一次考试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所记载时间算起。对于通过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符合认定条件的次月算起。

第五条集团公司统一制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模板。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

责印制.发放与管理,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评审单位负责印制.发放与管理。

第五一条对于专职从事党务.思想政治工作,符合政工系列专业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由各级行统一委托当地宣传部门开展评审工作,并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实施聘任。

第五二条各分行须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按国家.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和省分行工作要求执行,建立员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管理台账。省分行将不定期对各分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员工或主要责任人将依照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五三条本办法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五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如出台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关于报备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的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

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打分表

6.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打分表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汇总表

8.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

9.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10.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聘任对象花

名册附件1 XX分行关于报备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的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人力资源部: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我分行于X月X日组建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专此报备。

附件:XX分行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 XX分行 X 年X月X日 xx分行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序号委员会职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时间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附件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任职资格:填表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

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1~8页由被评审者填写,9~11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 内容填写要具体.真实.清楚。

3. “参评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4.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姓名现名性别民族照片曾用名出生日期出生地标准工资参加工作时间身体状况参评学历毕(肄.结)业时间学校专业学制学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学习培训经历(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起止时间专业或主要内容学习地点证明人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单位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职务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起止时间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一)起止时间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二)起止时间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日期

名称及内容提要出版.登载获奖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合(独)著.译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日期考试种类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组织考试单位答辩情况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单位推荐意见基层单位意见公章负责人:年月日呈报单位意见公章负责人:年月日评审审批意见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签字:年月日评审组织意见总人数参加人数表决结果备注赞成人数反对人数公章主任签字:年月日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批意见公章负责人:年月日附件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一.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供的评审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3份;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览表》纸质版(网上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3.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4.本人撰写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发表论文期刊的原件和相关页复印件(封面.目录和论文);5.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6.岗位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7.评定为邮政人才的相关文件复印件;8.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应文件复印件;9.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粘贴在评审表的相关页),或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和免试证明材料的原件;10.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1.专业技术研究成果得到地市

级及以上邮政企业鉴定认可的证明材料原件;12.其他能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业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除

1.2.3.11项外,其他材料原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退还本人,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二.人力资源部向评委会提供的评审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览表》;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按照推荐顺序排序)一式3份;4.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5.申报人撰写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发表论文期刊的相关页复印件(封面.目录和论文);6.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7.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8.评定为邮政人才的相关文件复印件;9.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相应文件复印件;10.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粘贴在评审表的相关页),或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和免试证明材料的原件;11.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2.专业技术研究成果得到地市级及以上邮政企业鉴定认可的证明材料原件;13.其他能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附件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人力资源部门(章)序号申报资格名称工作单位及部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历学位外

语考试计算机考试现工作岗位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是否破格综合排序填表人:填表时间: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注:“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栏填写“合格”.“不合格”或“免试”。

附件5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打分表姓名:申报任职资格: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标准分评分内容专家评分基本情况35分学历5 博士研究生毕业5分;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本科双学士学位4分;大学本科毕业3分任职年限5 任职满规定年限3分,每超1年加0.5分考核情况6 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全部为合格及以上的3分,每获一次优秀加1分岗位证书等级5 高级岗位资格证书5分;中级岗位资格证书3分;初级岗位资格证书2分人才层级6 高级人才6分;中级人才4分;初级人才2分荣誉称号8 近5年,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奖项的8分;获地市级荣誉称号或科技奖项的6分,获县级荣誉称号的2分专业研究能力30分论文5 结构完整.格式规范.字数在5千字以上的5分;结构较为完整.格式较为规范.字数在3千字及以上的4分;结构和格式一般.字数在3千字以下的1-3分15 研究难度大.有创新观点的8-10分;研究难度较大.体现创新观点的5-7分;研究难度和创新一般的1-4分。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一篇加5分,在省部级刊物(包括《中国邮政》和《邮政研究》)上发表的一篇加3分10 联系邮政企业实际,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的8-10分;对工作具有一定指导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聘任必须在各单位(部门)管技人员编制定员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岗位设置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原则: (一)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结构优化的原则; (二)岗职相符的原则,即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和岗位职责要求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范围: (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安全、生产、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经营管理、人力资源

管理等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四)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计划、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六)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七)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八)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九)其余专业技术职务要根据岗职相符的原则,设置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五条集团公司机关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 (一)董事会秘书处(法律顾问室)设经济、法律专业技术职务; (二)综合办公室设政工、经济、档案专业技术职务; (三)财务资产部设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职务; (四)经营管理部设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五)规划发展部设经济、工程、统计专业技术职务; (六)党群工作部设政工、经济、新闻专业技术职务; (七)人力资源部设经济、成人教育专业技术职务; (八)审计部设审计、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九)安全监察部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专业技术类人才学历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技术类人员; 三、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学历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教育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学历进修深造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两年(含)以上; (2)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4)同等条件下,申请包括国内、外知名大学或机构,公司优先考虑/推荐; (5)工作业务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申报程序 (1)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是指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员工参加的指定学校、专业及课题的学历进修教育; 申请人须根据公司要求的学历教育的学校、专业等相关内容,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部门负责人、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公司总经理逐级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2)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对于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的院校和专业,员工应凭招生简章和《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先经本部门负责人业绩考评初审,初审通过者经公司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对其工作能力、业

绩表现、报考学校、报考专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1)对于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非脱产类、半脱产类)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2)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批准; (4)凡公司资助的在职学习(培训)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在公司履行5-8年的服务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人才流动。其中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8年,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5年; (5)员工在学历教育培训期间按照比例享受公司在岗职工薪资福利待遇。 1、凡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由公司承担全额学习费用,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食宿费等必要的学习费用,申请人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费用申请: (1)申请人填报《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费用借款预算/费用报销申请表》,附《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程序,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评审条件和省人事厅、交通厅、教育厅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立足本院实际,突出高等职业学院特色;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逐步破除职称终身制,建立评聘分开、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我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高效精简,按需设岗,从严申报,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的原则。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聘任。做到有利于吸引人才、稳定骨干、鼓励创新;有利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 (二)坚持“扶优保特,扶新保重”的原则。岗位设置优先满足我院重点建设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新办专业的需要,在坚持聘任条件,保证聘任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聘任上述学科专业的教师、实验和工程人员。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聘约管理的原则。公开专业技术岗位和任职条件;公开评聘办法、程序;公开评聘结果;在推荐、评聘等环节实行公示制;实行聘约管理。 三、加强评审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领导,并下

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程序 申报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评审程序。在本院评审的技术人员由组织人事处审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严格评审条件,做好申报审查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评审条件和省人事厅、交通厅、教育厅关文件,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业绩、任现职年限、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要求具备的职称考试合格成绩,任现职期内获得的科研成果及名次、正式出版的著作(著作名称、本人撰写的字数、何处出版、出版书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在职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本院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学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按照山东大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有关条例。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唯文凭论,对符合条件,成绩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应破格评审和聘任相应职务。 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申请高一级职务资格评审者,必须参加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范围内规定的外语、业务考试和专业技术考核。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材料的准备: (一)递交个人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递交任现职以来证明个人业绩的实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 (三)申请高级职务者应递交任现职以来的主要论文,供院内外专家评审。 (四)递交外语水平资料。 六、评审程序 (一)根据学校下发的各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

数额,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在院内公布。 (二)在科室推荐的基础上,医院组织进行个人申报。 (三)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组,严格按照各系列各级职务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意见提交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四)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中级评聘委员会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数额进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的评审推荐,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对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副高级职务评审结果报高级评聘委员会审定,中级职务评审结果报学校人事处职聘办备案。 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 (五)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由学校统一将中级评聘委员会推荐的正高级职务人选的代表性论著送校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有两名及以上专家提出明确同意意见者提交学科评议组评审。 (六)学科评议组评审 各学科评议组对通过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进行评审,按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向高级评聘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 (七)各系列评审结果公示。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规定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规定 第一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分离。评聘分离,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资格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之一,有专业技术资格而未聘到相应技术专业岗位的人员,可以使用该专业技术资格参加有关学术活动,但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任的岗位确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各级卫技人员由院评聘审核小组根据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整 体结构比例,贯彻双向选择、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的原则予以聘任。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条件。聘任包括同级聘任、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1、同级聘任,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取得的专业技术 资格相一致。同级聘任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

务; (4)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主要指中级高聘为高级)。低职高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必备条件: (1)德才表现突出,确属出类拔萃,具备所聘岗位职务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工作业绩和水平能力明显优于或高于具有同级聘任资格的应聘人员。 (3)任本职务满四年及以上; (4)学历在本科及以上。 备选条件: (1)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及以上为“优秀”的; (2)获市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 (3)获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 (4)个人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5)论文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凡具备以上的必备条件,同时满足备选条件中3项者,由评聘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半数及以上通过者,可聘副高或正高级,享受相应的所有待遇,并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3、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低于取得的专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修改)

一号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我矿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状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全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学知识、钻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更好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特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结合我矿专业技术人员成才成长实际情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素质提升为目标,以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依托劳模工作室等创新平台,强化自主学习,加强岗位培训,加大人才考核力度,促进专业与岗位对接、理论知识与现场实际对接、专业素质提升与终身学习对接,大力培养符合矿井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复合型人才。 二、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党委副书记副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室主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由矿总工程师牵头负责;生产技术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汇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考评直接由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评定。 三、考核遵循基本原则 1.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2.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职责 (一)高级职称职责 1.工程类 (1)完成岗位业务工作。 (2)了解行业技术动态,关注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参加专业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应用于工作实践。 (3)主持或参与拟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或提出建议。 (4)撰写、发表至少一篇本职专业方面的论文或专题调研报告,发表期刊必须为省级以上有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 (5)主持拟定本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参加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6)每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科研项目。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试行) 根据国家和地方人社部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党组研究通过,拟定了学校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试行。 一、正高职三级岗位评聘条件 1、具备人社部门规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岗位评聘资格。 2、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较高学术成果,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至少获市、厅级表彰一次。 3、在引进、示范和推广高新技术成果或教学科研工作中,起主要作用并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一次、或获市、厅级社科类成果一等奖前3名一次。 4、近两年年度考核平均98分以上。 二、正高职四级岗位评聘条件 1、具备人社部门规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级岗位评聘资格。 2、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较高学术成果,为学校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在引进、示范和推广高新技术成果或教学科研工作中,起主要作用并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一次、或获市厅级社科类成果一等奖前3名一次。 4、近两年年度考核平均97分以上。 5、未达到第3项条件的,但为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者可破格

聘用。 三、副高职五级岗位评聘条件 1、具备人社部门规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级岗位评聘资格。 2、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并获市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三等奖前3名一次、或受市厅级表彰一次、或被评为省厅级教学能手一次、或获市政府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或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年引资百万元或取得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上的纯利润)。 3、近两年年度考核平均96分以上。 四、副高职六级岗位评聘条件 1、具备人社部门规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级岗位评聘资格。 2、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中取得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并获市厅级奖励一次或三等功一次以上、或嘉奖三次以上。 3、近两年年度考核平均95分以上。 五、副高职七级岗位评聘条件 1、具备人社部门规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七级岗位评聘资格。 2、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工作业绩考核成绩较为突出,并获省校以上表彰两次以上、或被学校确定为学科带头人。 3、近两年年度考核平均94分以上。 六、中职八级岗位评聘条件 1、具备人社部门规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八级岗位评聘资格。 2、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并获省校以上表彰三次。 3、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无重大责任事故者优先聘用。

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办法

XX工程有限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业人才管理,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视专业人才的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充满生机与活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第三条专业人才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开发为重点,以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为核心,以吸引、培养和用好人才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落实待遇为保证,充分激发专业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人才引进 第四条人才引进原则 (一)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原则; (三)计划管理、重点引进原则。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急需或工程技术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 (三)具有公司所需的特殊技能人才。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程序和方式 (一)公司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并界定本单位的急需专业。 (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引进由公司统一组织到相关院校进行招聘; (三)对拟引进的公司外部各类专业人才,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市场化招聘,考核(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既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在公司选择任职单位,也可挂职或聘用,还可采取不离开原单位来公司兼职、咨询、进行科研与技术合作等柔性流动的方式。 第三章人才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 (一)聘任职务必须与本人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相一致; (二)聘任与考核相结合,先考核、后聘任,考核结果必须在胜任以上方可聘任; (三)副处级以上职务人员不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二、聘任程序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各单位提出聘任报告,经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司行文聘任;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公司机关、直属项目部由本单位提出聘任报告,经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聘任;二级公司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提出聘任意见,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二级公司行文聘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聘任资格审查 (一)对考取国家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资格证书专业与岗位一致且满足聘任资格审查条件的,可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对参加国家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满足聘任资格审查条件的,可以聘任与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聘任资格审查内容: 1、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2、初级:大学本科毕业满一年,大学专科毕业满三年,中专毕业满六年。 3、中级:大学本科毕业满五年,大学专科毕业满七年,中专毕业满十年。并且有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 (四)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考取国家(内蒙)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 四、考核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为一年。每年年底进行考核,考核后进行聘任。 (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爱岗敬业、工作态度、工作能力; 3、与本岗位相适应的知识体系,包括专业知识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 4、工作业绩,包括承担的工作职责、创造的经济效益,解决施工生产中的难题; 5、新技术、新工艺、新理论、新信息、新知识、新方法的学习与应用; 6、传授专业技术,指导帮助低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职务考核须填写《年度技术业务考绩表》。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四个档次,考核为优秀人员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考核为基本胜任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应低聘一级;考核为不胜任的人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 五、凡专业技术资格与本人工作岗位不一致人员的聘任,由各单位提出聘任意见,报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后确定。 六、待岗专业技术人员重新上岗,工作满六个月并经年度考核达到胜任以上者,可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满六个月或虽满六个月但未经年度考核的,按其专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聘任机制,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与社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贯彻实施公司人才培养战略,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政策导向,提升员工的科研、管理和技术水平,提高标志性、高水平科研、管理成果的产出能力,为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创造优良环境和条件。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四条公司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分离制度。员工自行取得由国家授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由公司进行聘用任命。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并颁发证书。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根据个人岗位、职系不同,自主参加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为: (一)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组织。

(二)负责制定或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三章聘任程序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类别 公司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两大类:工程技术类和管理类,其中管理类分为管理研究序列、经济师序列、会计师系列和统计师序列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分类具体见下表: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必须同时符合必备条件和任选两项的附加条件才能申请聘任相应等级技术职务。工程技术类及管理类具体聘任条件如下表:

说明:1.认定期刊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海外正式期刊及被SCI或E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 2.发表论文以正式出版为准,不包括仅有录用证明的情况。 第十条个人申请 凡符合条件并在相应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任职的员工,均可提出申请,填写《***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附表一),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行政人事部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管理办法(可修改).doc

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02年3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二、选聘程序 (一)医院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 由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的工作需要和在编人员的比例情况, 按岗位需要定出低职高聘的名额数。 (二)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 (三)医院组织评审委员会, 根据科室发展需要, 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报人进行测评,同意票为2/3以上者为有效。 (四)根据评审结果,由科主任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任。根据医院标准由科主任和专业技术人员双方签定聘约, 由人事部负责办理有关聘任手续。 (五)引进人才需低职高聘者直接报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审批。 三、聘约与待遇 (一)聘约 1.履行岗位职责, 服从科主任安排, 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如有违约,可以解聘。 2.高聘人员聘期内应在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 l 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聘期 1 年, 晋升职务后聘约自然终止。 (参加2 次低职高聘仍未能正常晋升职务者取消继续低职高聘资格) 。 (二)待遇 1.低职高聘人员享受高聘后职务的待遇 ( 包括专家门诊、专家查房 )。 2.晋升职务时优先推荐, 并作为一项重要评审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一)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 (二)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低职高聘评审委员会。 五、要求 (一)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的原则, 实行“六公开”制度, 即公开专业技术岗位;公开低职高聘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述职报告;公开成果材料;公开聘任结果, 以加强民主监督, 增强低职高聘工作的透明度。 (二)在聘任工作中强化人才意识, 不搞论资排辈。严格条件, 坚持标准, 严肃纪律, 坚持原则, 引进竞争激励机制, 建立科学的人才梯队, 为培养和造就跨世纪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卫技人才打好基础。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改版)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修改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设计有限公司 号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80-2006、公司质量作业文件《技术岗位任职资格规定》(BVAD-C2-2012)及2014年公司管理机构、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各设计所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颁布以下实施细则: 一、公司管理机制改革决定自2014年起实施各专业人员的12等级职级管理制度。各专业职级的申报、审批基本要求及与国家正式技术职称的对应关系等,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相关文件。 二、各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应满足各设计所承担的工程设计的需要,因此各设计所应积极支持与组织本所人员参加专业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参加技术职称升级评定和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执业考试。 三、每年三月份各设计所技术人员申请职级晋升的技术人员填写职级晋升申报表(见附表1)在网上进行申报,经评审、批准(评审、批准方法见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文件)后方能根据本办法四款规定任职相应技术岗位。新调入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和各专业总工讨论确定其试用期暂定职级,进行项目设计工作;待其试用期结束后,在系统上填写试用期转正单,经过正式审批后确定正式职级。五级以下由人力资源部审批,五级以上(含五级)经过技术委员会审批。 四、工程项目设计各专业、各阶段、各技术岗位任职的最低职级要求见下表(工程等级见附表2):

五、为统一公司设计质量把关标准、提升设计质量把关能力,各专业技术委员会对本专业审定人员的审定资格和审定能力进行了核实,并确定了本专业的审定人员。各专业审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录入公司信息管理系统供项目组人员策划选用。各专业审定人名单如下: 建筑专业: 结构专业: 设备专业: 电气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1. 总则 为保证为专业技术人员开辟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使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与经营管理人员同等的待遇和晋升通道,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技术创新的热情,特制定本办法。 2. 聘任权限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由集团总部、二级集团、公司分别组织实施。 3. 聘任范围 凡在公司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经济管理工作、技术管理工作的员工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 4. 聘任原则 4.1公司聘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简化的原则,突出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4.2 坚持评聘分开的原则,对于没有相应的社会职称人员可以参加集团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对于已具备社会职称的人员,高职可以低聘,低职也可以高聘。 4.3 竞聘人员应具有高尚的品德素质,忠诚于力诺事业,尽职尽责,富有奉献精神。 4.4 竞聘人员须在工作岗位上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或业务工作。 4.5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序列。技术职务级别或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化和调整者,执行新的岗位工资或工资序列。 4.6 有经营管理职务者可受聘高于其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 4.7 聘期为一年,到期不聘者,其职务自然免除。 4.专业技术职务类别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为工程技术、经济等系列。 5.1 对于技术管理、技术研发岗位设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资深高级XX师(薪酬相当于主任级):资深高级工程师、资深高级经济师等; 高级XX师(薪酬相当于副主任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 资深XX师(薪酬相当于部级):资深工程师、资深经济师等; XX师(薪酬相当于副部级):工程师、经济师等; 助理XX师(薪酬相当于主管级):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等。 (对于其他技术岗位可参照以上系列进行。)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四章考核 第五章待遇 第六章继续教育 第七章流动 第八章退、离休管理 第九章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各岗位

中建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或公司)专业 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加强评聘工作管理,规范评聘工作程序,确保评 聘工作质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系统内各单位。 1.3管理体制 公司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开的管理 体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相应的评审条件经过授权的评 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或经过考试取得的资格,用人单位 根据岗位设置和任职资格进行岗位任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从 取得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列和级别 公司可开展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列有工程、经济、会计、 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系列分为初级、中级、高级3个 级别。初级分为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工程系列 在国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基础上设置正高级,名称为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 1.5评审权限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 计师、高级政工师以及总部和部分没有自评权限单位的中高级工程师、 政工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有条件的二级单位,经总公 司评估授权可对相关专业任职资格进行评审,自评结果报总公司人力 资源部复核;经济及会计系列中级任职资格全部实行社会化考试。 1.6人员范围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仅限于系统内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达到离 退休年龄的人员和返聘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职责分工 2.1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统一协调管理中建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具体包括: 2.1.1依据管理权限,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定和实施细则,并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2.1.2组建总公司评审各专业系列评审委员会; 2.1.3组织实施总部及没有自评权限单位相关专业的评审工作; 2.1.4审批自行评审单位评审权限和评委会; 2.1.5复核自行评审单位评审结果。 2.2授权评审单位 2.2.1根据总部评审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内部相关规定和办法; 2.2.2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相关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 2.2.3证书情况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3管理学院 2.3.1负责总公司评审各专业的资料收集、整理和评审会的组织工作; 2.3.2负责证书制作; 2.3.3申报表归档; 2.3.4补办证书和各类评审资料。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履行 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须严格坚持 国家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含试行条例)或等级标准中所规定的 能力、业绩、资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 基本任职条件。 3.1学历、年限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doc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1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签发人: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实施的决定 为了更好实现对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组建高效、科学、合理的优秀人才梯队,同时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公平、合理、广阔的晋升平台,使员工的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发挥,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投入到公司未来的宏伟蓝图建设中,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公司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对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实施以下管理办法: 见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年月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实施决定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年月日印发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用人机制,鼓励员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建设合理人才梯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在对公司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人力资源状况充分考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从制度上为刻苦钻研业务并在本岗位取得成绩的员工创造上升台阶,并营造一个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有利于员工的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展现的用人环境。本管理办法制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岗位职务系公司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序列。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部门系公司所属各专业设计部及市政分院,其中建筑师评聘含景观、规划专业,工程师含设备专业、结构专业、市政专业。 第二章岗位职务序列和设置 第五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序列 助理建筑(工程)师→建筑(工程)师→高级建筑(工程)师→副主任建筑(工程)师→主任建筑(工程)师→部门副总建筑(工程)师→部门总建筑(工程)师→公司副总建筑(工程)师→公司总建筑(工程)师→公司首席总建筑(工程)师 第六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的设置 公司下设以下岗位职务: 1、公司首席总建筑(工程)师一名以及总建筑(工程)师、副总建筑(工程)师。

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各市(州、地)人事局(处)、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近年来我省在职称评聘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经研究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学历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经单位考核能够履行副高级职务职责,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报省职改办审核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够履行副高级职务职责,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报省职改办审核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 3、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合格,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确定其本专业中级职务。 4、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可申报评审(考试)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在评聘职称时可按研究生毕业(未获硕士学位)对待。 6、非本专业学历(相近专业学历除外)不能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若本人专业工作成绩突出,可破格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国家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按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执行。 7、先参加工作后取得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者,其上学前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上学期间所学专业和上学后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一致的,上学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但大学本科、专科、中专毕业转正定职确定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计算上学前专业工作年限。 8、国家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最低学历为本科毕业的中专教师及最低学历为大专毕业的高中教师,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再执行我省学历放宽条件。甘职改办[2000]13号文件第一条“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和少数民族州、市、县、乡(镇)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人员,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评聘单位有效、企业有效、兰外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不包括中专教师和高中教师。 二、关于外语 在县属(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晋升副高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晋升中级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

贵州省人事厅文件 黔人通【】290号 关于下发《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门,全省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通知 贵州省人事厅办公室 12月18日印发共印600份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 管理办法(试行)

为不断完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实际效果,推进继续教育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学时授予与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时要求 1月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制,继续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7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3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160学时。 二、学时授予标准 (一)经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各部门、单位、行业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种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经考核、考试合格,均按课程或内容规定的学时数计算;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不计算学时。 (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或进修,按实际学习学时计算。 (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设计、管理工作的获奖成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论著、译著等,均可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以下分值均是独立完成时的分值,若是合作完成的,需按其每人工作量比例分计学时)。

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申报材料要求及所在单位审核注意事项 一、预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报送时间 6月26日前,申报人员向学科所在学院(部)提交预申报材料,不允许个人直接将材料提交人事处。相关表格和要求均可以到人事处网站下载,请注意使用最新版的表格。所有纸质材料须按要求准备份数,并分类按序装订。 所在单位人事秘书汇总,并按教师姓名分别打包,于6月28日下班前统一交人事处,电子材料发至职称邮箱(zhicheng@https://www.360docs.net/doc/366344276.html,)(下同)。所在单位在提交材料前,须按照审核要求仔细核对申报者的材料。学院负责人须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对照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表格填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 (1)《评聘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 (2)申请人须在表内相应位置粘贴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在小结的“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 (3)评聘表电子版以本人名字命名,由所在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4)除高校教师、科研、实验、图书等系列,其他系列的推荐表采用本表,评聘表等相关表格的填写及材料的准备,按照系列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对照表》 (1)《对照表》一式一份,A4打印 (2)申请人须在表格上对照条件打钩,原则上全部符

合才能申报; (3)特殊人员(转聘、破格、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业绩条件请在备注栏处注明。 (4)《对照表》须提交学科所在学院,请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 3.《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汇总表》 (1)《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汇总表》内含3张表格,分别是:《预申报名册》《科研汇总表》《教研汇总表》。2018年度所有申报或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各系列评审、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等人员)均须填写。部分表格将在学科组会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会议作为专家评审材料,请务必准确、完整填写。 (2)除高校教师、科研、实验、图书等系列外,其他系列须在预申报名册的“备注”栏注明报名及考试(或评审)时间。 (三)佐证材料要求 1.论文、论著须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相关检索收录证明。预申报暂时不能提供原件的论文,可提供杂志收录原件,但在正式申报时须补齐原件,资格审核按正式出版日期为准。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业绩填报。 2.论文被相关索引收录,须由具备检索资质的单位出具检索收录证明;被学术刊物转载(如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等),须提供转载刊物原件。 3.所有课题项目须提供立项文件(合同书)、结题证明(证书)、参与证明(非项目主持人)。其中,立项文件中必须标明项目来源、立项时间、项目经费、主持人姓名等关键信息;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1、根据国家、xx关于深化职业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结合基地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基地专业技术职务均实行聘任制。 3、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中聘任。凡基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只在基地有效。 4、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基地领导、党委委员、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该机构主要职责是讨论审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和讨论决定基地专业技术职称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有关规定,督促检查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职称管理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具体承办。 5、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等。 6、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务聘任制和资格聘任制的双轨制。其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含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为本单位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以完成某项任务的需要而聘任的职务,受聘之后是完成该项任务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任务完成自行解聘。 7、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地专业技术复杂的二级单位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部经理级副职;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地各二级单位对于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经理级副职。 初级技术职称,不设技术职务岗位,凡取得资格均可实行资格聘任,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的系数。 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基地机关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务另设。所设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增加定员,根据基地的生产发展及各岗位实际工作需要,每年由基地职改领导小组通盘考虑,按部门、岗位的需求情况适当扩大聘任职数。 8、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聘任各种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见附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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