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改版)
石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石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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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完整版)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上传文件)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社会化评审,企业自主聘任”的规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评,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根据《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方法、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
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科研、管理动态,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或审查工作方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实施方案的骨干力量。
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或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写出有指导意义或推广意义的论文。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革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保障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被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由上海市人事局确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新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从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在职工人和社会上闲散人员中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实行聘用合同制。
第四条实行聘用合同制的专业技术人员,与所在单位原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等权利。
第二章聘用第五条聘用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聘用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具备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的专业技能等基本条件。
第七条聘用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应规定试用期。
试用期由聘用单位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需要确定。
第八条对实行聘用合同制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聘用手册》制度。
《聘用手册》由上海市人事局统一印制,作为聘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重新应聘和领取待业救济金的证件。
第三章聘用合同第九条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受聘人员)签订。
签订聘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十条聘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聘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给聘用单位,一份给受聘人员,一份送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事局所属调节机构备案。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受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聘用合同签订后,不得因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终止或解除。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所聘用岗位的任务指标或工作目标;(二)试用期限、合同期限;(三)工作条件、工作纪律和技术保密要求;(四)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五)违反聘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六)其他事项,如住房、培训费用和兼职等。
专业技术职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2010-05-19 16:07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是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保证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市、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第五条市及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指导性控制幅度》,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负责审定本级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并根据事业单位发展情况,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动态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
设置岗位要依据下列原则:㈠正高级岗位,主要设置在市所属的技术性强、人才密集的事业单位的主系列,辅系列一般不设。
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除卫生、工程、农业等系列经批准可少量设置正高级岗位外,其他系列一般不设。
㈡主系列岗位职数,一般不低于总职数的80%。
第七条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具体制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权限和聘任条件,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
第八条受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是:㈠一般应具备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㈡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㈢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九条受聘人员除具备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必须符合单位制定的与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岗位任职条件。
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技术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促进技术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技术研发、技术支持、技术管理等相关岗位的员工。
第二章任职资格标准第三条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专家级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职责和能力要求。
一、初级技术人员1.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
2. 工作年限:1-3年。
3. 知识要求: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4. 技能要求:具备基本的操作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常规技术任务。
二、中级技术人员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
2. 工作年限:3-5年。
3. 知识要求: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先进技术和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
4. 技能要求:具备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复杂技术任务。
三、高级技术人员1. 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
2. 工作年限:5年以上。
3. 知识要求:精通本专业领域,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 技能要求:具备卓越的创新能力,能够引领技术发展方向,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
四、专家级技术人员1. 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
2. 工作年限:10年以上。
3. 知识要求: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具备国际视野和跨学科知识。
4. 技能要求:具备卓越的领导力、决策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带领团队攻克重大技术难题。
第三章任职资格评审第四条任职资格评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评审程序如下:1. 技术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审。
3.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结合实际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4. 评审结果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四章任职资格管理第五条任职资格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任职资格评审,确保其资格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管理办法完整版.doc

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的评价,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明确职责、公开条件、严格程序、竞争上岗、分类考评、按岗聘任。
第三条公司职改办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专业技术职务包括与昆钢生产经营联系紧密的相关职业资格。
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等同于相同或相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聘任的职业资格外,与单位生产经营密切联系的相关职业资格,也可由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考核聘任。
第五条以上所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职业资格需经公司职改办行文确认为准。
第二章聘任分类第六条本办法所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两类:一类是竞岗聘任,一类为一般聘任。
竞岗聘任指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考核和竞聘达到岗位要求,由单位予以聘任享受相应薪酬待遇的聘任;一般聘任指是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经考核称职,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为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提供条件的正常聘任。
第七条竞岗聘任需进行岗位设置,根据岗位情况及要求进行竞争上岗,一经聘任享受相应岗位薪酬待遇;一般聘任无需做岗位设置,其聘任只作为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不享受相关薪酬待遇。
第八条竞岗聘任需规定相应的聘期年限,聘期届满后需重新考核聘任;一般聘任一年一聘,需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方能聘任。
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新考核聘任。
竞岗聘任的人员皆可一般聘任。
第九条竞岗聘任原则上需具有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聘任必须与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符。
竞岗聘任与一般聘任都须由单位组织考核,对考核称职并被聘任者,皆发予聘书。
第十条以下所称聘任,不特殊标明的,均指竞岗聘任。
专业技术序列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原创)

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转型发展需要,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通职工职业生涯发展路径,鼓励职工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地吸纳、留住有效人才,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有效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在岗职工.第三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选聘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积极向上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职工;(二)引入竞争机制,以水平能力高低和贡献大小为依据,择优聘任,对资格高、能力低者,可低聘或不聘;(三)职岗相符,职工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或经国家(或本市)统一考试取得任职或职业技能资格,且与所在岗位相符,方具备聘任的初步资格;(四)明确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的责任、权力和待遇,使职务技能与责、权、利相一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与企业分别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企业领导小组需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一)集团公司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订,审定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设置方案;制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企业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考核办法,对拟聘职工进行考核、评议、审核,负责与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三)日常聘任管理工作由企业组织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考核、续聘、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包括经济类、工程类、政工类、法律类、财会类、审计类、统计类、档案类等。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山东剑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为加强技术岗位建设,规范技术岗任职资格管理,切实提高技术人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生产组织及管理能力,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任职条件技术人员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直接指导者、问题的处理者、解决方案的提供者、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消耗优化产品提高质量的解决者,也是保证现场设备、工装安全运行的的责任者。
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是确保公司高效率生产和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关键。
1.思想素质条件。
热爱事业,关心企业发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履历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三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验、能力突出者可不拘于学历因素)。
3.安全素质条件。
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
4.业务素质条件。
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技能,熟知本岗位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能积极主动指导生产一线科学合理工作,具备本岗位所需技能基本知识。
5.组织管理条件。
服从组织领导,工作坚持原则,做事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6.身体素质条件。
身体健康,职业健康体检合格。
二、任用程序实行技术岗位定期聘用制(一年一聘),采取公开招聘、行政任命、民主选举、自我推荐或部门推荐等方式,真正将责任心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敢抓敢管、职工信赖的骨干充实到技术岗位上来。
1.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技术人员任职条件,一方面可从企业外部招聘报请公司领导面试后确定是否试用并确定相应薪酬级别;另一方面在公司内部可由本人提出竞聘申请,经组织资格审查后报公司领导议定,对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资格进行公示,组织相应笔试和面试,优胜者经张榜公示,履行组织任命程序。
2.行政任命程序。
由所在部门推荐,经组织资格审查和群众评议合格报公司领导议定后,进行发文公示,履行组织任命程序。
3.民主选举程序。
由所在部门组织、公司派人监督,采取组织提名、个人申报等方式确定人选,采取职工无记名投票或民主评议等方式选举,得票半数以上视为合格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对优胜者发文公示,履行组织任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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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修改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设计有限公司
号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80-2006、公司质量作业文件《技术岗位任职资格规定》(BVAD-C2-2012)及2014年公司管理机构、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各设计所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颁布以下实施细则:
一、公司管理机制改革决定自2014年起实施各专业人员的12等级职级管理制度。
各专业职级的申报、审批基本要求及与国家正式技术职称的对应关系等,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相关文件。
二、各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应满足各设计所承担的工程设计的需要,因此各设计所应积极支持与组织本所人员参加专业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参加技术职称升级评定和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执业考试。
三、每年三月份各设计所技术人员申请职级晋升的技术人员填写职级晋升申报表(见附表1)在网上进行申报,经评审、批准(评审、批准方法见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文件)后方能根据本办法四款规定任职相应技术岗位。
新调入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和各专业总工讨论确定其试用期暂定职级,进行项目设计工作;待其试用期结束后,在系统上填写试用期转正单,经过正式审批后确定正式职级。
五级以下由人力资源部审批,五级以上(含五级)经过技术委员会审批。
四、工程项目设计各专业、各阶段、各技术岗位任职的最低职级要求见下表(工程等级见附表2):
五、为统一公司设计质量把关标准、提升设计质量把关能力,各专业技术委员会对本专业审定人员的审定资格和审定能力进行了核实,并确定了本专业的审定人员。
各专业审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录入公司信息管理系统供项目组人员策划选用。
各专业审定人名单如下:
建筑专业:
结构专业:
设备专业:
电气专业:
附表2
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