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键岗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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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关键节点重要部门岗位和关键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关键节点重要部门岗位和关键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关键节点重要部门岗位和关键人员管理办法1. 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医院的关键节点重要部门的岗位设置和人员管理,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服务。

2. 岗位设置2.1 关键节点重要部门的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部门职能和运作需求,并与医院整体组织结构相匹配。

2.2 岗位设置应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各个部门的职能衔接和协同合作。

2.3 岗位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关键人员选择和管理3.1 关键节点重要部门的关键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才能,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3.2 关键人员的选拔和任命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确保选任的公信力和合理性。

3.3 关键人员应受到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定期进行岗位考核和绩效评估,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3.4 关键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程序公正、合法的原则。

4. 奖惩措施4.1 对于表现优异的关键节点重要部门岗位人员,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4.2 对于工作不力或严重失职的关键节点重要部门岗位人员,应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和惩处,确保责任落实和工作效果。

5. 监管与评估5.1 医院应加强对关键节点重要部门的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部门的正常运行。

5.2 定期对关键节点重要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部门改进和优化的依据,推动工作的不断提升。

6. 其他事项6.1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如有必要,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6.2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医院的关键节点重要部门岗位和关键人员管理。

以上为医院关键节点重要部门岗位和关键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述,具体操作细则和流程将在后续文件中详细阐述和规定。

企业(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一)为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关键岗位人员勤奋工作和廉洁自律,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二)规范和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培养人才、防范风险,实现关键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直接涉及人、财、物、纪检监察、营销、工程项目管理等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包括:物资管理部:采购组全员,库管班长,物流班长计划管理部:主管财务部:会计、出纳总经理工作部: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购、车辆管理、主管,食堂采购,食堂会计人力资源部:人事招聘管理、社保公积金管理,薪酬绩效管理;纪检监察部:全体岗位;质管部: 质量工程师、原材料、出厂产品取样业务岗位;各事业部:项目主设、项目经理证券部:证券管理研发部:主管,课题组组长市场营销:主管(二)其他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

(三)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层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监督责任(一)公司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及专业管理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负主要责任。

(二)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第四条聘用管理(一)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聘用需经过推荐、考察和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二)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推荐由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从全公司适合人员中选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三)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的考察,专业知识的考察,业务能力的考察,组织协调及综合能力的考察。

(四)在考察和集体研究决定关键岗位人员过程中,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聘用领导干部亲属为关键岗位人员时,不得与领导干部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

第三章关键岗位的管理第五条关键岗位的管理(一)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要定期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应建立和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档案,记录关键岗位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问题,对不再适合从事关键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管理办法

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管理办法

附件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管理办法(2023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本行内部控制和管理体系,强化岗位监督和约束,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关键岗位是指对本单位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承担风险控制、防范的重要职责,或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集中,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的岗位。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岗位轮换是员工调离现工作岗位,在不同岗位或不同部门之间进行调整的工作安排。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强制休假是根据风险控制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见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临时强制要求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休假并暂停行使职权,同时对其进行离岗审计或离岗检查。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全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管理,各用人部门负责本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的实施,相关部门负责针对本业务领域的特点制定关键岗位工作交接、顶岗的规范要求并予以检查监督。

第二章实施原则第七条实施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遵循的原则:(一)有效制衡原则。

充分考虑业务结构与人员结构的特点,合理安排,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实现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主要目的。

(二)不相容回避原则。

不得在不相容岗位之间轮换,岗位轮换双方以及强制休假人员与顶岗人员有亲属关系或长期合作共事关系的应予以回避。

(三)平稳过渡原则。

应结合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经验及能力,优先安排工作内容、性质相近岗位予以轮换,避免因岗位轮换或强制休假影响工作及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强制执行原则。

关键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原则上不必征得员工同意,人力资源部可会同相关管理部门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金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工程质量安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主导专业,下同)、监理员。

第四条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五条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安监站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委托手续及施工许可时,应将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纳入重点审查内容,查验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检查人员配备到位、人证相符,检查与投标书的一致性,并及时将其录入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

第六条除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本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由建筑施工企业任命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XXXXXX有限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1.目的1. 1为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关键岗位人员勤奋工作和廉洁自律,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和“着眼防范、关口前移,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工作原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1.2规范和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培养人才、防范风险,实现关键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2.1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直接涉及人、财、物、纪检监察、营销、工程项目管理等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包括:物资供应部:全体岗位;计划经营部:全体岗位;财务部:基建项目核算、成本核算、预算、费用报销、废旧物资回收处理、销售结算、固定资产管理、出纳岗位;公司办公室: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购、车辆管理、会议接待岗位;人力资源部:人事招聘管理岗位、薪酬管理;纪检监察部:全体岗位;生产技术部: 质量工程师、原材料、出厂产品取样业务岗位;2. 2 其他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

2. 3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层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 监督责任3. 1公司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及专业管理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负主要责任。

3. 2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4. 聘用管理4. 1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聘用需经过推荐、考察和公司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4. 2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推荐由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从全公司适合人员中选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 3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的考察,专业知识的考察,业务能力的考察,组织协调及综合能力的考察。

4. 4 在考察和集体研究决定关键岗位人员过程中,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篇: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促使关键岗位人员提高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

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关键岗位人员为,经营接单、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管理、外包外协管理、财务资金管理、人事管理人员;其他与本单位之外有钱、物等业务往来的有关人员。

第三章岗位轮换第五条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六条岗位轮换期限(一)定期轮换。

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

依据岗位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轮换期限分为1年、2年、3年、4年、5年共5个档次。

第 1 页(共 5 页)在同一职位任职满3年的中层正职原则上要进行轮岗交流,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各办公室直接从事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人员,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3年的(特殊情况不超过5年),要进行轮岗交流。

岗位交流轮换,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所在部门制定具体方案。

(二)不定期轮换。

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七条岗位轮换方式(一)本机构或本部门内轮换;(二)跨机构或跨部门轮换;(三)更换管理或服务对象;(四)其他方式。

第八条岗位轮换流程(一)制定轮换计划。

各部门每年年初制定部门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轮换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

(二)宣布轮换决定。

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

关键工作岗位管理规定

关键工作岗位管理规定

关键工作岗位管理规定1. 引言关键工作岗位对于组织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为了确保关键工作岗位的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定义2.1 关键工作岗位:指在组织中具有关键性职责和影响力,直接关系到组织的核心业务和战略目标的岗位。

2.2 关键工作岗位管理:指对关键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绩效和发展进行全方位和系统化的管理。

3. 关键工作岗位的设置3.1 关键工作岗位的设立应根据组织的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在组织架构中明确划分出来。

3.2 关键工作岗位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到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确保该岗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要求。

4. 关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要求4.1 关键工作岗位的职责应明确具体、清晰明了,确保员工能够清楚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

4.2 关键工作岗位的要求应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要求,以及与组织价值观和文化相符的个人品质要求。

5. 关键工作岗位员工的选拔和任命5.1 关键工作岗位的选拔和任命应严格按照组织的人事政策和程序进行,确保岗位的正常运作。

5.2 在选拔和任命关键工作岗位员工时,应综合考虑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领导能力以及适应能力等多个因素。

6. 关键工作岗位的绩效管理6.1 关键工作岗位员工的绩效评估应按照组织的绩效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6.2 绩效评估结果应作为岗位晋升、薪酬调整、培训发展等方面的依据,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7. 关键工作岗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7.1 关键工作岗位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应得到重视,通过培训和发展计划,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领导能力。

7.2 组织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研究资源,帮助员工不断适应岗位要求和发展需求。

8. 关键工作岗位的变更与调整8.1 如需对关键工作岗位进行变更和调整,应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评估,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

8.2 变更和调整后的关键工作岗位应及时更新相关的岗位职责和要求,确保岗位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某某公司关键岗位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关键岗位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关键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培养人才、防范风险,实现关键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关键岗位指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对公司生存发展起重要作用,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密切相关,承担起重要工作责任,掌握企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能,并且在一定时期内难以通过企业内部人员置换和市场外部人才供给所替代的一系列重要岗位的总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子公司除质量、安全关键岗位的所有岗位。

质量、安全关键岗位的管理参照《质量、安全关键岗位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关键岗位的确定第四条组织机构(一)设立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关键岗位管理工作。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人力资源部成员:各业务部门领导(二)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承担以下责任:1、讨论修改、审核、审批公司关键岗位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2、监督和指导公司关键岗位管理系统运行,指导、监督关键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对关键岗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重大活动进行决策;3、组织各个业务部门评审关键岗位并下发关键岗位清单。

4、根据工作需要,如有新增关键岗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更新关键岗位清单。

(三)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职责:1、配合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确定本部门关键岗位名称,提出并确定关键岗位职责、岗位标准、任职条件。

2、按照《公司关键岗位管理办法》,对拟聘用的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对在岗的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

3、根据公司关键岗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相关培训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将其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适时培训需求,报培训中心和人力资源部。

4、按照经批准的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将相关培训记录及时归档.第五条关键岗位识别(一)由关键岗位管理委员会组织各个业务部门评审关键岗位,每两年进行一次.根据岗位在核心流程中承担的角色和为公司目标实现所起的作用来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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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键岗位管理办法
一、目的:
作为过程质量保证,关键工位质量保证能力尤为重要,关键岗位控制的重点在于人员管理,为清晰界定车间关键岗位员工的管理,加强关键岗位员工岗位能力的提升,提升过程工序保障能力,同时加强关键岗位员工的管理,增强关键岗位员工质量意识和危机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车间关键工序及关键工序员工。

三、关键岗位定义
指形成产品关键重要质量特性、易波动、重复故障多、对员工操作技能要求高,并且对产品和下道工序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岗位。

关键岗位包括:
1、在线检验岗位;
2、关键工序操作岗位;
四、管理细则
1、总体原则: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原则: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岗位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经过品质部资格认可后方可上岗操作,车间严禁未经资格认可人员进入关键岗位操作,严禁随意对关键岗位员工调岗和轮岗。

2、关键岗位人员选拔及上岗
➢一线员工至少进厂一个月以上,方可参与关键岗位后备人员的选拔(如进厂时已具备上岗资格可直接申请参加理论\实操考试)
➢在线检验员由质量主管进行选拔。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岗位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经品质部资格上报:总经理
认可后方可进人岗位操作
3、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和资格认可
➢车间工艺主管负责关键工序操作岗位员工产品知识、工艺知识、岗位技能等相关知识的培训,负责培训资料的编制。


➢品质主管负责车间检验员岗位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负责培训资料的编制。

➢关键岗位员工必须经过车间产品知识、工艺知识、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分为岗位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理论考试由质量主管监考;实操考试由工艺主管、巡检组长监考),并考核合格,经品质部资格认可后,由品质部进行备案。

车间对考核不及格人员进行重新培训,连续两次考试不合格者将不具备该关
键岗位任职资格。

➢对关键岗位员工由于自身原因,出现批量质量事故的以及连续三天出现同类自错的,取消其关键岗位人员资格。

4、关键岗位人员储备
➢车间负责关键岗位员工的人员储备(包括检验人员的储备)。

➢车间除正式关键岗位人员、检验人员外,相同岗位必须储备1个以上的后备关键岗位员工,以便于在该关键岗位正式员工请假、离职等情况下顶岗操作;
决不允许调用其它岗位员工顶岗操作。

➢后备人员经车间选拔、品质主管确认后,由车间按关键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品质部进行资格认可。

➢具备后备关键岗位资格的员工,超过一个月未从事关键岗位操作的,必须重新进行实操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关键岗位人员档案建立
➢品质部负责建立检验人员动态表、各分厂负责建立关键岗位人员动态表,以实时统计关键岗位员工、后备关键员工变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更新。

➢档案须包括人员基本资料、进厂时间、以及储备人员姓名等。

➢品质部各分厂品质主管负责关键岗位中的检验岗位人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

上报:总经理
➢车间主任负责关键工序操作员工的档案建立和管理。

同时报品质部备案。

6、关键岗位人员标识和管理
➢根据品质部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认可,车间主任负责按品质部下发关键岗位资格认可对关键工序岗位人员进行标识,品质主管负责对检验员进行标识。

➢车间班长负责关键工序操作员工标识日常维护和回收,品质主管负责检验人员的关键岗位标识的日常维护和回收。

➢关键岗位人员在岗操作必须佩戴关键岗位牌。

车间主任对日常标识佩带情况进行监控,在品质部组织的品质稽查过程中对发现未规范佩带的对相应班组长进行绩效考核10元。

7、关键岗位人员考核
➢没有经过品质部资格认可(已经过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上报品质部走流程的除外),直接上岗,给予车间50元/人/次负激励;
➢未经过相关部门同意私自变更生产线关键岗位,给予车间50元/人/次负激励。

➢未经过品质部门同意,私自调换关键岗位人员,给予车间50元/人/次负激励。

➢没有按要求建立关键岗位人员档案,做好人员储备的,给予车间100元/人/次负激励
➢未规范佩带关键岗位牌的对相应班组长进行绩效考核10元。

➢上述考核纳入每周过程稽查中,每周进行一次通报,月末汇总统一报行政组实行。

8、附件
《挤塑车间关键岗位人员清单》
上报: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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