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大金融法规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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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规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第一章

一、1 B 2 A 3 C 4 D 5 D 二、 1 ABC 2ABD 3 AB 4 ABCD 5 ACD 三、1 × 2×3√4√5×

第二章

一、1 A 2 A 3 B 4 D 5 A 二、1 AB 2 ABCD 3 ABCD 4 ABCD 5 BCD

三、1√2×3√4 √5 × 四、(一)1、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性质。

2、侵犯著作权,要给以查封、销毁。

(二)P实务指导书3页

第三章

一、 1A 2A 3 C4A 5B 二、1ABCD 2 ABD 3 ABCD 4 AB 5ABD

三、1 ×2×3√4×5×四、(一)P实务指导书31页(二)P实务指导书31页

第四章、

一、1 B 2C 3 D 4 D 5 B 二、1 AB 2 ABCD 3 ABCD 4 BD 5 ABCD 三、1 √ 2 √ 3 √ 4 × 5 √ 四、(一)P实务指导书8页(二)P实务指导书14页

第五章、

一、1 C 2 C 3 B 4 A 5 C 二、1 ABCD 2 ABC 3 BCD 4 ABCD 5 CD 三、1 × 2 ×3 √ 4 √ 5 × 四、P实务指导书30页

第六章

一、1 A 2 B 3 C 4 C 5 D 二、1BCD 2 ABC 3 ABCD 4 ABC 5 ABCD

三、1 × 2 × 3 × 4 × 5 √

四、(一)1.按照《商业银行法》第19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上述案例中的行为不符合本条的规定。

2.无锡分支机构不能承担独立承担责任。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但分支机构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二)、首先,《商业银行法》禁止利用拆人资金发放房地产贷款或者投资,而Y银行却

将拆人的资金用于发放房地产贷款。

其次,《商业银行法》禁止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由于A 公司经理李某和Y银行行长王某是近亲属关系,因此李某以及李某担任经理的A公司都是Y银行的关系人,而Y银行给A公司发放信用贷款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第七章、

一、1 C 2 D 3 A 4 D 5 C 6 A 7 C 8 B 9 D 10 C 二、1 ABC 2 ABCD 3BCD 4 ABCD 5AD

6 CD

7 ABCD 8CD 9 ABCD 10 ABCD 三、1√ 2 √3 × 4 × 5× 6×7×

8 ×

9 √ 10 √

四、(一)、(1)A银行不能拒付。理由是:依据票据法原理,票

据行为具有无因性,票据一旦成立,就与其原因关系相脱离,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无效为由对善意持票人主张抗辩,就本案而言,无论购销合同有效与否,都不会影响该汇票的有效成立和流通。(2)此时A银行可以拒付。依据《票据法》第12条:“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本案中,甲公司以欺诈手段取得票据属于手段违法,不享有合法的票据权利。

(3)汇票贴现是一种票据转让方式,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资金时,将其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转让给银行,并贴付利息,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汇票持有人的票据行为。

(4)B银行依据的是追索权,当汇票到期得不到付款时,善意持票人可行使该权利,所有的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且这种追索不分先后顺序。

(二)、(1)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行为人变造他人留存在票据上的签章属于伪造票据的行为。

(2)若该汇票上银行承兑签章是伪造的(对此该银行应负举证责任),承兑银行不要负票据承兑责任,该银行以票据瑕疵抗辩拒付是合法的。

(3)乙公司因对其签章被伪造存在疏忽管理的过错,应向甲公司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其业务员由于在伪造票据上并无个人的签章,

故一般不负票据责任,但由于他伪造票据签章,应依票据法和刑法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若给其他票据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则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丙公司的背书行为有效。依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故丙公司作为真实签章人应依票据文义负票据责任。

第八章、

一、1 B 2C 3B 4 A 5 A 6 B 7 C 8 C 9C 10 C 二、1 BCD 2 ABCD 3 ABCD 4 ABCD 5 AC

6ABCD 7 ABD 8 ABC 9 ABCD 10 BD 三、1√ 2 ×3√4√5√6√7√8×9√10√

四、(一)、答:(1)B公司的拒绝有法律依据。由于保证合同中约定B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因此,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由于该笔贷款A公司以其价值50万元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因此存在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保证的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规定,B公司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因此,B公司应承担50万元的保证责任。

(二)、答:(1).有理。

《担保法》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

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北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理应将获赔的保险金作为抵押财产。

(2).或是提前偿还建行的债务。或是交双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获赔保险金是180万元,债务是100万元,超过部分仍归北鑫房地产开发公司。

(3).可以。

(4).可以。

《担保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因此,租赁权对一个已出租的财产上设立的抵押继续有效,所以承租人可以对抗房屋新的所有人--建行的要求。

第九章、

一、1 C 2 D 3 C 4 C 5 B 6 B 7 B 8 C 9 A 10B 二、ABD 2 ABD 3 ABD

4 AD

5 ABC

6 AC

7 AB 8 ABC 9 AB 10 BD 三、1× 2 √3×4√5×6√7×8√9×10√

四、答:(1)按照《担保法》的规定,设立抵押权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权到达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抵押物的所有权就转为抵押权人所有,这种抵押合同称为绝押合同。

(2)国的《担保法》禁止绝押合同。我国《担保法》第4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所以,该抵押合同中的绝押条款不受法律的保护,某银行无权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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