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进货验收、使用管理、储存制度2018资料讲解
消毒用品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为规范消毒药品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即日起开始实行。
消毒药品管理总负责人:消毒用品日常使用记录及维护负责人:一.消毒药品进货管理制度1.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3. 购进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a. 加盖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b. 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成质量保证协议;c.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d. 从生产企业购进的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监原检验机构公章;4. 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成质量保证协议。
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检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特殊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5. 购进进口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盖有供货单位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6. 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7. 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实际购货情况的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最,做到票、眼、货相符,购进记录内容,应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
购进票据和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二.消毒药品检查管理制度1.购进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由质量验收员负资。
从事药品验收人员应经县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药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 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包括企业注册
信息、生产许可证等,确保供应商具有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资质。
2. 产品质量检查:对所进货的消毒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包括外观、包装完好无损、标签齐全、有效期未过期等。
3. 产品合规性检查:对消毒产品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包括产品
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是否取得相关认证和验收报告等。
4. 抽样检验:对进货的消毒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以确保产品的
质量和有效性。
5. 文件及记录审核: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记录进行审核,包括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物流记录等,以确保产品的生产和
流通环节符合规范和标准。
6. 清点验收:对进货的消毒产品进行清点验收,确保进货数量
与实际数量一致。
7. 退换货制度:建立完善的退换货制度,对于质量问题的产品
及时退换货,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8. 供应商评估:定期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产品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等方面,及时调整合作关系。
以上是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一些建议,根据具体情况
和要求,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要加强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消毒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消毒管理办法2018 (2)【精选文档】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3月28日卫生部令第27号公布根据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和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以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其他需要消毒的场所和物品管理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消毒监督管理工作.铁路、交通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毒的卫生要求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
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第十条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卫生安全的日益重视,消毒产品的使用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环节。
为了保证消毒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建立一套完善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消毒产品进货的检查验收内容、流程和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一、进货检查验收的内容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包装和标识:检查所购买的消毒产品是否具备合格的包装和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厂家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的完整清晰度。
2. 外观质量:通过检查外观来判断产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包括外观是否整洁,瓶盖是否完好无损等。
3. 成分检测:对产品标称的有效成分进行检测,确保产品所含的成分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包装完整性: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整,防止包装破损导致产品受到污染。
5. 证件查验: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检验证明、质检报告和生产许可证等证件进行查验,并核对证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6. 配送温度:查看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是否严格控制产品的温度,避免产品因温度问题而导致质量下降。
二、进货检查验收的流程消毒产品进货的检查验收流程应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采购人员在接收消毒产品时,应当首先核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清单和期望数量,并进行基本包装的外观检查。
2. 针对外观、包装完整性、产品有效成分进行初步检验,判断产品是否满足基本质量要求。
3. 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检验证明、质检报告和生产许可证等证件进行逐一核对,并对证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评估。
4. 针对成分检测和包装完整性进行详细检查,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必要的测试和分析。
5. 对温度要求较高的消毒产品,应当在运输过程中进行温度监控,并在验收时检查温度记录。
6. 检验合格后,签署验收单,并在验收单上注明产品的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
三、进货检查验收的标准为了保证进货的消毒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合适的进货检查验收标准至关重要。
消毒管理办法2018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3月28日卫生部令第27号公布根据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和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以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其他需要消毒的场所和物品管理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毒的卫生要求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
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第十条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为了确保消毒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且适用的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以确保所采购的消毒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一、制定检查验收标准1.1 销售许可证首先,检查所购买的消毒产品是否具有合法的销售许可证。
销售许可证是消毒产品合法销售的必要证明,它确保了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 产品标签检查产品标签上的信息是否齐全准确。
产品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主要成分、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确保产品标签信息清晰可见,并且没有模糊或错误的内容。
1.3 包装完好检查消毒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
破损的包装可能会导致产品受到污染或变质,从而影响产品的使用效果。
1.4 产品说明书检查所购买的消毒产品是否附有产品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应包含产品的详细信息、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确保产品说明书清晰易懂,并没有疏漏或错误的内容。
二、检查产品质量2.1 外观检查通过外观检查来评估产品的质量。
消毒产品应具有统一的外观,无明显的色差、斑点或异物等。
2.2 味道判别消毒产品通常具有特殊的气味,使用前应该仔细嗅闻并检查其是否符合正常的气味。
若产品味道异常或存在刺激性气味,可能存在问题,需要谨慎使用。
2.3 清洁效果进行一定的消毒效果检测,确保所购买的消毒产品能够达到预期的清洁效果。
可以选择适当的测试样品进行实验,评估产品的消毒效能。
三、记录及验收流程3.1 进货记录建立健全的进货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所购买的消毒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供应商、品牌、规格、数量、进货日期等。
以备后期追溯和管理。
3.2 验收流程制定明确的验收流程,包括验收人员、验收时间和验收标准等。
验收人员应仔细检查产品并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3.3 不合格品处理如发现所购买的消毒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退货、更换或索赔等。
消毒管理办法(2018修改版) (1)

消毒管理办法 (201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以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其他需要消毒的场所和物品管理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毒的卫生要求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
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第十条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二条出租衣物及洗涤衣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物品及场所进行消毒。
第十三条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实验的器材、污染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消毒,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医疗用品、消毒药械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购入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药械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2、采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索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医
疗器械注册登记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复印件及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消毒剂、消毒器械必须索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部颁发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加盖卫生部章)、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进货验收严格检查、核对证件是否有效;许可证有效期与产品有效期是否一致;产品类别与许可类别是否相符;使用方法、适用范围是否与许可一致;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批件一致;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剂型是否与批件一致;查验厂家证件复印件是否加盖公章。
5、认真查验消毒产品3个月内的检验报告(必须是国家指定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
6、紫外线灯管、食具消毒柜(限于符合GB179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
的产品)、压力蒸汽灭菌器、75%单方乙醇消毒液、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产品、抗(抑)菌制剂、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消毒产品不需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但应索取卫生安全
评价报告。
7、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不符合卫生质量安全的消毒产品严禁购入。
城关镇春场杨爱巧诊所2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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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进货验收、使用管理、储存制度
2018
消毒产品进货验收、使用管理、储存制度
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是消毒产品的一部分,是需要卫生许可证的。
一、消毒产品和一次性物品管理的部门不同,消毒产品由产品卫生部管理,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管理,由于管理的部门不一样,索取的证件也不一样,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是不需要卫生许可证的。
而消毒产品必须有卫生部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下列有效证件:
(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二)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看是否有每年的年检章。
(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必须连同附件一起使用,例如:“产品规格”“使用范围”“注意事项”或“产品禁忌症”等等。
(五)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
二、购进消毒剂的标签说明书必须是按《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标识,使用时严格按说明规范使用。
三、消毒剂入库前应检查消毒剂标签,要有(年号)卫消准字,说明书中应注明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使用说明、使用浓度、作
用时间、注意事项,有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和厂址联系方式。
查验者应在查验记录单上签字。
四、消毒液必须按要求储存,以免降低消毒液效能,消毒液按批号先进先出,并分区存放,不得与其他内服、外用药物混放。
五、使用者应在用前根据消毒目的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选择适宜消毒剂和适宜消毒方法。
六、使用中的消毒剂容器外表应注明消毒剂的品名、浓度、启用时间。
七、暂时存放于科室的消毒药剂应妥善保管,与其他物品药剂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不得用其他不清洁容器盛装。
八、做好使用中的消毒剂的浓度监测以保证消毒效果。
九、任何消毒剂(包括酒精)不得在配膳室等部门使用和储存。
十、科室不得存放过期或禁止使用的消毒药剂。
十一、过期或作废的消毒药品不得作为生活垃圾随意处置,必须将过期的消毒药品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按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