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常见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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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通知单的办理流程

红字通知单的办理流程

红字通知单申请(综合窗口办理)购买方申请:1.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发票管理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书。

将文件打印一份后自动保存,点击导出到U盘或桌面。

(红字发票申请书请加盖购买公章。

)2. 打开绿色通道,网上办税服务厅-我的信息-我的办税事项-其他申报事项,点击新建上传。

3. 发票联和抵扣联复印件加盖购买方公章,并写上“与原件一致”。

4. 涉及退货,折让的需双方相关的退货,折让协议。

(协议要双方盖章);涉及开票有误需出具情况说明;5. 对应发票“进项转出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购买方公章。

★出口企业见黄色说明6. 在下月申报附表二的20行:“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进项转出税额。

销售方申请:1.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发票管理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书。

将文件打印一份后自动保存,点击导出到U盘或桌面。

(红字发票申请书请加盖销售方公章。

)2. 打开绿色通道,网上办税服务厅-我的信息-我的办税事项-其他申报事项,点击新建上传。

3. 发票联和抵扣联复印件加盖销售方公章,并写上“与原件一致”。

4.A、若该发票已交给购买方或已经隔月,由购买方出具“拒收证明”。

证明上写清:发票代码,号码,拒收理由,写清“未认证未抵扣”,加盖购买方公章。

B、若该发票未交给购买方,在发票开具的次月,由销售方出具证明。

证明上写清:发票代码,号码,写清“发票尚未交付给购买方”,加盖销售方公章。

5. 原蓝字发票原件需提供查验以上第1、第2点都是指有IC卡、金税卡或税控盘的由金税公司服务的税控企业。

其他企业请忽略这两点,取号“综合服务”,须携带公章,到窗口手工填写“红字发票申请书。

”手工清卡需带的资料:1、IC卡或报税盘2、所报月份的发票开具汇总表(在开票系统内打印)3、所报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表(网上办税厅打印)4、所报月份最后一张发票和下月的第一张发票5、公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2014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开具货运专票后,因开票有误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需要开具红字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直接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货运专票。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企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购买方申请开具1、开具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2所示。

图1-2购买方申请开具流程(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申请开具1、开具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3所示。

图1-3销售方申请开具流程(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红字通知单系统

红字通知单系统

附件:1、红票通知单系统的相关政策、流程及申请单;2、通知单样式。

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相关政策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专门下发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对于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出了新的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要求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购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销售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销方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中规定,对于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办法,通知单第二联交代开税务机关。

1、目前需要依据税务机关的《通知单》才能开具红字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受《通知单》的管理,其中对应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通知单》上没有打印税额,左上角打印了“废旧物资”字样。

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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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2.如果企业的开票系统在升级为V6.13之前已经取得了手工通知单,升级后需开具该张红字发票,此时是否需要重新申请通知单?
答:不需要,企业可以根据已获得的手工通知单来开具该张红字发票,只需取手工通知单编号的后6位,并在其前加上1234569911即可。对于手工通知单编号不足6位的手写通知单在其前填0补齐。
3.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点击“负数”后需选择“直接开具”或“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分别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常见问题解答
4.在利用“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功能开具负数发票时,选择了XML文件,但系统提示“通知单号校验未通过”,是何原因?
答:这是由于选择的XML文件不是从税务端导出的通知单文件造成,例如可能选择的是本企业开具后导出的红字发票申请单文件。从开票系统中导出的红字发票申请单文件命名规则为:‘税号’+‘_’+‘开票机号’+‘_’+‘年月’+‘序号’,而从税务端导出的红字发票通知单文件命名规则为:‘税号前6位’+‘年月’+‘序号’+‘校验位’,对两者应加以区分。
常见问题解答
10.销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知单?
答:①由于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②由于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必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销售方应该及时发现开票错误,若开票当月发现的则作废处理,次月发现的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若下下月才发现错误则可与购买方协商按照拒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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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系 统 介 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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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常见问题解答

红字发票相关问题

红字发票相关问题

红字发票相关问题1、红字发票申请单在哪开具?答:进入系统后点击“发票管理”,在屏幕最上面一行菜单栏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即可。

2、开具申请单时“打印”按钮无法点击,点击“√”不生效。

答:请查看数量和金额输入的是否为“负数”,数量和金额必须是“负数”。

3、购方开具申请单时是否能调出发票信息?答:不能。

由于购方数据库中没有此发票信息,所以无法调出。

销方开具时,若数据库中有此发票明细数据,可以直接调出。

4、开具负数发票的流程是什么?答:首先现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处开具申请单,然后到所属税局审批,税务人员根据申请单开出“红字发票通知单”,企业拿到通知单后即可开负数发票。

5、拿到红字发票通知单后怎么开具负数发票?答:(1)“发票管理”→“发票填开”,核对发票代码和号码后,在票面上点击“负数”按钮,选择“直接开具”,输入两遍16位的通知单号(在通知单的右上角),按照通知单的实际情况输入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若通知单上没有则不需要输入),点击“下一步”弹出相应提示,核对信息无误点击“确定”后即可到票面上,再次检查无误即可打印发票。

(2)若点击“下一步”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负数,但在当前发票库中没有找到相应信息”,说明当前没有对应的发票信息,点击“确定”出现空白票面,需要手工选择客户信息及商品信息,数量和金额需要输入负数。

(3)若通知单是电子的,则可以选择“导入通知单”导入通知单后可直接生成负数发票,核对无误打印即可。

6、购方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时,选择了“已抵扣”,则对应的正数发票代码和号码无法输入?答:此情况不需要输入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即可。

7、打印申请单时只打印一半?答:一般情况下是打印机属性的纸张规格不正确引起的,点击电脑屏幕左下角的“开始”→“设置”→“打印机和传真”,鼠标右键单击连接本地默认打印机的驱动图标→“属性”→“常规”→“打印首选项”→“高级”→“纸张规格”,将“航天信息纸张”改为“A4”后再打印即可。

红字(负数)发票操作说明

红字(负数)发票操作说明

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V6.13版本红字发票操作说明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V6.13中,利用直接开具功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必须输入通知单编号,同时提供了申请单开具功能,具体新增和改进的功能详述如下。

一、红字发票申请单1、申请单填开操作步骤:【第一步】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如图1-1所示。

图1-1 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第二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①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②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如图1-2所示。

图1-2 购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2)销售方申请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弹出如图1-3所示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如图1-4所示。

图1-3 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图1-4 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第三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中,填写纳税人信息、选择商品名称,输入商品数量、申请理由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弹出打印界面,如图1-5所示。

图1-5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界面注意: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单价必须为正数。

使用空白纸张打印申请单时,要选择‚全打‛选项2、申请单修改查询操作步骤:【第一步】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修改查询”菜单项,系统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查询”界面,如图1-6所示。

图1-6红字发票申请单查询界面【第二步】设置好查询月份后,点“确定”按钮,系统显示如图1-7所示。

财税实务:开具红字发票有4大问题-您一定要知道!

财税实务:开具红字发票有4大问题-您一定要知道!

开具红字发票有4大问题,您一定要知道!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部分纳税人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申请、怎么开具、遇到问题如何解决等并不是很清楚,本文就来说说红字发票那些事儿。

 1.什么情况要开具红字发票? 不久前,税务人员Z接到一个咨询电话,对方说:“公司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已经认证通过了,但是刚刚供货方打来电话说这张发票金额开错了,他们又给作废了,这张发票我们该怎么处理呢?” 正如纳税人所关心的,这样的发票该怎么处理,是否能开具红字发票呢? 引导员说:已经作废的发票是不能申请红字的,购买方认证的这笔税款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要作进项税转出,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正确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 (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2.如何申请红字发票?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错误,在系统中不能作废了,该怎么办?”这是纳税人经常会遇到的问题。

 税务人员表示,当月开具的发票在抄报税之前可以作废,若发票信息已报送至税务局端系统就不能作废了,这种情况下要申请红字发票。

 那红字发票要如何申请呢? 引导员说: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四步:红字信息表填开、上传信息表至税务局端系统、下载生成编号的信息表、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

 目前纳税人使用的金税盘和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具体的红字申请路径略有不同。

财税实务红字发票出现这三种错误的解决方法

财税实务红字发票出现这三种错误的解决方法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红字发票出现这三种错误的解决方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上传不成功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1)在上传红字信息表时提示蓝字发票有认证记录,不能上传事实上,系统里有认证记录就说明该张发票已经被购买方认证了,应该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然后将审核通过并生成了编号的红字信息表交于销货方,由销货方开具负数发票。

(2)蓝字发票不是本月或上月开具的,不能上传销货方在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时勾选了“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

只有本月或上月开具的、尚未交付购买方的发票,在申请红字信息表时才能选择这一项。

不属于这个情况的,要勾选“因开票有误买方拒收的”才能完成上传。

(3)红字信息表金额大于蓝字发票金额出现这个提示时,首先要核实信息表的金额是否准确,若无错误,则是因为对同一张信息表重复上传。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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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常见问题汇总1.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知单》时,分哪几种情况?答:①专用发票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②专用发票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购买方填报《申请单》时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③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④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销售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知单》?答:①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方应该及时发现开票错误,若开票当月发现的则作废处理,次月发现的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若下下月才发现错误则可与购买方协商按照拒收处理。

)3.目前哪几类发票需要依据税务机关的《通知单》才能开具红字发票?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受《通知单》的管理,其中对应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通知单》上没有打印税额,左上角打印了“废旧物资”字样。

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不受《通知单》管理的限制。

4.同一份《通知单》可以对应多份红字专用发票吗?答: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通知单》与红字专用发票必须要一一对应。

目前,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校验输入的《通知单》编号是否已开具过红字专用发票,从而避免一份《通知单》重复开具多份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况。

5、《通知单》编号是全国唯一的吗?答:是的,在防伪税控税务端系统填开《通知单》时,系统自动生成《通知单》编号,共16位,第1-6位是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第7-10位是年份月份,第11-15位是《通知单》顺序号,第16位是校验位,对前15位数字进行编码规则校验,可有效防止企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随意录入《通知单》编号。

6、《通知单》上最多可填列几行商品?答:8行,与专用发票票面上的商品行数一致。

7、当蓝字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密文有误”或“认证时失控”或“认证后失控”时,还能开具《通知单》吗?答:对于上述的问题发票已经转协查处理,防伪税控系统对蓝字专用发票认证结果进行查验,发现为问题发票的将不允许开具《通知单》。

8、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通知单》如何进行“一窗式”比对?答:企业在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时,防伪税控系统自动判断该企业是否在当月申请开具了《通知单》,是否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的企业进行“一窗式”比对,比对内容为: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3栏数据减去第14、15、16、17、18、19、20栏后的余额,与防伪税控系统提供的企业当月因开具《通知单》而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数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为前者大于或者等于后者。

9、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如何对《通知单》进行核销处理?答: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企业纳税申报时,系统自动进行比对,用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采集的每张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以及对应《通知单》编号,与该张红字发票对应的《通知单》上注明的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的系统自动核销《通知单》。

10、对于购买方是小规模企业或者非国税管户的企业,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没有企业档案信息,如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通知单》,如何处理?答:仅对应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情况,系统处理时在购方税务机关只查找专用发票的认证记录,如果没有,则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买方税号和销售方税号,传递到销方税务机关查找报税数据,看该份专用发票是否为《通知单》所列销售方开具的,《通知单》所列的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与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一致,若一致则给予开具《通知单》。

11、在开具《通知单》时因某种原因未保存,再建立新的《通知单》时,《通知单》编号按顺序继续往下跳,为什么?答:由程序设计编号分配机制决定的,填开《通知单》时,为解决冲突问题先分配了编号并显示在单据上,不保存则跳过此号。

12、对于非征期报税时,系统未提示《通知单》的核销处理情况,后续还会处理吗?答:在下月征期报税时,系统会继续处理。

13、购买方申请开具《通知单》当蓝字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相符时,系统自动选中“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在实际中,遇到固定资产发票已认证或企业发票虽已认证,但因各种原因未抵扣进项,将无法开具《通知单》,如何处理?答:可通过业务处理,先做一笔进项税再转出。

14、对于购买方所属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以及因开票有误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等情况,在蓝字专用发票未认证情况下开具《通知单》后,购买方又进行认证了,如何处理?答:开具《通知单》后,系统自动查验90天后该份蓝字专用发票是否认证,若认证了则系统给出异常情况提示,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15、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是实时处理《通知单》的吗?答:对于购销双方均是本省企业时,系统实时自动处理《通知单》,企业提交申请单后可立即开具《通知单》。

对于购销双方是跨省企业的,需要通过总局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传递《通知单》来进行数据校验,各省系统每天自动同步2~5次(根据应用服务器数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操作人员要告知企业第一天提交申请单,第二天有了数据校验结果后才能开具《通知单》。

为了提高数据同步次数,操作员可以每半小时同步总局数据一次。

16.“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的作用?答:“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是提供给《通知单》开具方使用的。

若选择购买方开具,开具后可对《通知单》进行查看、打印、发送、修改和撤销操作;若选择销售方开具,开具后可对《通知单》进行查看、打印、修改、检测、撤销和导出的操作。

另外还可以手工同步总局数据。

17.在“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中可以看到哪些《通知单》?答:可以看到状态为:未发送、已发送、已接收、已退回、待查证、查证通过和查证未通过7种状态的通知单,其他状态的《通知单》可通过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18.在“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中,哪些《通知单》可以打印?答:只有状态为“已接收”和“查证通过”的《通知单》才能打印。

19.为什么有的《通知单》开具之后,点击“发送”或“检测”按钮之后,马上就可以打印,而有的不行?答:如果《通知单》的购销双方属于同一省级税务机关,由于防伪税控系统已经省级集中,《通知单》在省内流转,因此点击“发送”或“检测”按钮之后,马上可返回《通知单》的验证结果,验证通过的可马上打印;反之,《通知单》需要通过总局的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进行省外流转,如果网络通畅且双方税务机关不进行人工同步总局数据的情况下,《通知单》在一天之内可得到验证结果,如果双方税务机关配合进行手工同步总局数据,则可在几分钟之内返回验证结果。

20.哪些《通知单》可以导出电子信息?答:只有销方开具,且状态为查证通过的《通知单》才可以导出《通知单》电子信息。

21.哪些《通知单》可做撤销操作?答:状态为未发送、已发送、已接收、已退回、待查证、查证通过和查证未通过7种状态的《通知单》可做撤销,即在“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中可以查询到的《通知单》都可以撤销。

22.哪些《通知单》可做修改操作?答:状态为未发送、已退回和待查证的《通知单》可修改。

23.在“红字发票通知单处理”菜单中可以看到哪些《通知单》?可分别做哪些操作?答:仅当销方税务机关处理接收到的《通知单》时使用该菜单,在此菜单中可以查询到由购买方申请开具且状态为已接收和已退回的《通知单》,对已接收的《通知单》可查看和退回,对已退回的《通知单》只能查看。

24.哪些《通知单》在报税之后需要等待蓝字专用发票90天认证期之后才会核销?答:由销货方申请开具的《通知单》和由购买方申请开具,原因是“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通知单》。

25.销售方申请开具的《通知单》,购买方如何查看?可做什么操作?答:销售方申请开具的《通知单》,购买方只能查询,无法操作,可通过相应的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26.如何知道自动与总局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同步数据功能是否正常?答:可利用“通知单查询/红字发票通知单同步日志查询”功能进行同步结果查看。

27.如果与总局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同步数据不正常,可能是什么原因?答:如果升级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之后,从未同步成功过,可能是由于配置存在问题;如果升级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之后,有时能同步成功,有时无法同步成功,可能是网络不稳定造成的。

28.报税时提示的成功销单数量小于包含的红字发票数量,如何处理?答:如果在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广期间,可能是由于存在手工《通知单》所致,需要核实是否属于此情况;如果不在推广期间,应该属于部分红字发票信息与《通知单》信息不一致,导致部分通知单未销单所致,可通过“通知单查询/存根联明细销单情况查询”菜单查看销单情况,通过“系统维护/未通过通知单处理”菜单对核销未通过的《通知单》进行处理。

29、一机多票企业自行升级,升级过程正常,并提示升级成功。

但升级后双击开票图标进入系统,在操作员登陆界面中选择操作员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应用程序错误”(如图一所示),继续点击“确定”按钮后,有些开票系统自动退出,有些开票系统弹出“主程序遇到问题需要关闭”(如图二所示),如何解决?图一图二答:方法一:检查输入法,如果是非美式键盘,将输入法切换成美式键盘后再进入开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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