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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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司差旅政策的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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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司差旅政策的通知模板【公司名称】关于调整差旅政策的通知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差旅事务,提高企业的行政效率和员工出差的工作质量,经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我们将对公司的差旅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出差申请流程调整为了提高出差申请的审批效率,自即日起,员工出差申请流程作如下调整:1. 员工需提前至少X个工作日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直接上级提出出差申请,同时抄送至行政部门备案;2. 直接上级或所属部门主管在X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回复出差申请;3. 行政部门将根据审批结果安排相应的差旅事宜,包括机票预订、住宿安排等,并在X个工作日内告知员工。

二、差旅费用报销标准调整为更好地控制公司的差旅费用,调整差旅费用报销标准如下:1. 机票费用:员工出差所需的机票费用将按照经济舱标准报销;2. 住宿费用: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将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标准报销,超出标准的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3. 餐饮费用:员工在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将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报销;4. 交通费用:员工在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将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报销;5. 其他费用:员工在出差期间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需提前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直接上级申请,并经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出差期限和审批权限调整为了更好地控制公司的出差情况,调整出差期限和审批权限如下:1. 出差期限:员工日常出差的总期限不得超过X天,超过的部分需经所属部门主管或直接上级特批;2. 审批权限:出差期限在X天以内的出差申请由所属部门主管或直接上级审批,超过X天的出差申请需由公司高级管理层批准。

四、差旅报销时限和要求调整为规范公司的差旅费用报销流程,调整差旅报销时限和要求如下:1. 报销时限:员工应在出差结束后X个工作日内将差旅费用报销申请及相关凭证提交至行政部门;2. 报销要求:员工进行差旅费用报销时,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要求填写报销单,并提供相关费用凭证,如发票、行程单等;3. 报销审批:行政部门将在收到员工的报销申请后,X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进行报销。

公司差旅费用报销通知

公司差旅费用报销通知

公司差旅费用报销通知
公司差旅费用报销通知
尊敬的全体员工,
根据公司政策和程序,现向大家发布关于差旅费用报销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管
理和控制差旅费用,我们需要大家遵守以下要求:
1. 报销范围:
- 差旅费用报销仅适用于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支出。

- 个人因私出行的费用不得纳入报销范围。

2. 报销标准:
- 交通费用:
- 公司将根据出差目的地和交通工具的不同,制定相应的交通费用报销标准。

- 出差期间使用私人车辆的员工,可按照公司规定的公里数标准报销油费和
过路费。

- 住宿费用:
- 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将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报销。

- 餐饮费用:
- 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将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报销。

3. 报销流程:
- 员工需在出差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报销申请表和相关票据
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 报销申请表和票据需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 人力资源部门将在收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报销。

4. 注意事项:
- 报销申请表和票据的原件需保留备查,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出标准报销,需提前向直属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报销。

- 对于虚报、冒领或其他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请大家务必遵守以上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政策和程序进行差旅费用报销。

如有
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谢谢大家的合作!
人力资源部门
日期:。

财政部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

财政部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

财政部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2006]31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本《办法》在公务⼈员出差等⽅⾯进⾏了重⼤改⾰,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度重视。

⼆、本《办法》从2007年1⽉1⽇起实施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作需要⼀段时间完成。

在此期间,出差⼈员住宿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

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

出差⼈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员每⼈每天600元、司局级⼈员每⼈每天300元、处级以下⼈员每⼈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各地区饭店定点⼯作完成后,将另⾏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反映及时反馈我部。

⼆○○六年⼗⼀⽉⼗三⽇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保证出差⼈员⼯作与⽣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补助费和公杂费实⾏定额包⼲。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具的,超⽀部分⾃理。

(⼀)出差⼈员乘坐交通⼯具的等级见下表:出差⼈员乘坐交通⼯具的等级表(⼆)出差⼈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篇一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差旅原则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

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

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财政部制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制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制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2.05.20•【文号】[92]财文字第070号•【施行日期】1992.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1996年1月6日实施日期:1996年2月1日)废止制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92]财文字第070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物价调整的影响,现行差旅费开支规定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实际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使之符合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我们重新制定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本规定自1992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财政部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奖励,超支不补的办法。

总额包干办法适用于司(局)长及其以下人员,副部长以上干部及随行一人在各自的规定标准内实报实销。

实行总额包干办法后,各单位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定包干费用控制数。

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下列出差人员不实行总额包干办法:(一)到基层单位实(见)习、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二)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包括订货一类会议)和各种训练班的人员;(三)各单位认为不宜实行总额包干的执行特殊任务的出差人员。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3.12.31•【文号】财行[2013]531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部2013年12月31日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4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4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一、差旅费报销规定1.住宿费:住宿标准为经济适用型酒店,费用标准参考当地如家快捷酒店经济型客房均价。

一般同性二人一起出差的,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

出差人员由单位接待或住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多开支的住宿、伙食、交通费等由个人自理。

2.城际交通费:高铁为二等座标准、其他火车为硬卧硬座标准。

员工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3.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以经济兼顾效率为原则,优先选择地铁、公交结合短程的出租车,报销票据日期应与出差日期吻合。

4.出差补贴:出差补贴原则为伙食补贴,填列在外埠出差费报销单上的住勤补助栏凭发票报销,标准为____元/天,其中分为早餐____元,午餐____元,晚餐____元。

若已报销陪同客户就餐的招待费,则扣除相应的餐费补贴。

5.手机话费:手机话费补助每月____元,凭发票报销。

为了工作的方便和便于联系,每月报销话费的手机不得少于规定的开机时间。

工作日:早8:00-晚21:____节假日:早10:00-晚18:00。

6.业务招待费: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应通过出差计划、客户拜访计划等事先上报并列明大致费用预算,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再报分管领导批准,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

7.礼品赠送:除了必须当面赠送或者不适宜邮寄的礼品外,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原则上由上海本部统一准备和寄送,以保证礼品的质量,加强管理。

必须当面赠送的礼品须在出差计划或者客户拜访计划中事先向领导提出申请。

二、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1.出差计划:出差前须提前三天提交出差计划给部门主管,详细列明拟出差的城市、拜访客户全称、接待人、接待人联系方式、拜访目的、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项目及费用预算等内容,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再出差。

2.出差报告:出差结束三天内须完整填写出差报告并发送给部门主管,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可使用同一张表格。

公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公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公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出差报销行为,保障单位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出差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

第三条报销范围:出差期间的交通、食宿、通讯、办公及其他合理费用。

第四条报销原则:经济、合理、真实、规范。

第五条报销依据:报销应提供有效的发票、收据或其他相关凭证。

第六条报销权限:各级负责人按照职责划分,设定不同的报销权限。

第七条奖惩制度:对违反本制度行为,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并追究责任。

第二部分:出差费用管理第八条交通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应提供车票、船票或机票等相关凭证。

第九条食宿费用:按照统一标准报销,应提供餐饮发票及住宿费用凭证。

第十条通讯费用:出差期间通讯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报销,应提供通讯费用明细及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办公费用:出差期间的办公费用应提供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及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其他费用:出差期间的其他费用应按照发生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第三部分:报销流程第十三条出差报销由出差人员填写出差报销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财务部门。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安排报销。

第十五条报销款项按照单位规定方式发放给出差人员。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及时核销相关出差报销账目,做好财务记录。

第四部分: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财务部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公务出差报销管理制度,望所有出差人员遵守执行,如有违反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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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
目的: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公司内部差旅费报销业务,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

一、办理程序
1、公司员工出差,必须由总经理派遣,或由分管部门经理提出、经总经办批准。

其他负责人无权派遣或批准员工出差。

2、员工因公需要外地出差的,必须先行开具《员工出差申请单》(见附件1),《员工出差申请单》中必须列明出差事由、路线及出差天数,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公司总经办审批后方可办理出差。

3、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部门经理考核意见的《员工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公司出差费用标准规定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他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如出差事项为培训,出差过程中若组织单位强制集中安排食宿交通等,则根据实际情况计发相关补助,若组织单位不安排,则按出差标准报销。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图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餐饮费实行“按标准报销,超支不补”的原则。

三、差旅费用报销原则
1、交通费用: 交通费用必须凭有效发票报销。

2、住宿费: 住宿费必须凭有效票据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标准部分自理。

住宿发票必须详细填写起止日期、天数、单价、金额。

为节约成本费用,如两人(两男或两女)同行时住一个双人房,标准按高者。

3、市内交通费: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起止时间实行不超过定额标准。

4、伙食补助:出差期间不分途中和住宿,按级别每人每天报销不超过定额标准。

如出差期间报销有应酬费的,不再发给当日的出差伙食补助,按业务招待费报销。

5、其他杂费: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订票费等其他杂费,一律凭票据实报销。

注:以上费用必须提供有效票据报销,如确实不能提供有效票据时请在列明原因加以说明。

差旅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每年财务部会同各部门进行企业差旅费用的年度预算,一般情况下,年度差旅费预算的增长额不得超过上年的5%,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在预算总额范围内,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出差人员,统筹使用差旅费用。

若差旅费超过预算指标,财务部不予报销。

费用报销实行不同职级,制定不同差旅费控制标准的办法。

四、报销期限
(一)一般情况的报销期限
一般情况下,出差人员应在出差返回后一周内(节假日顺延)制单交财务部,超过交单期限又没有特殊原因者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二)特殊情况的报销期限
特殊情况下的报销,应经部门经理和总经办签字确认,由财务部予以报销,但最长不得超过20天。

本规定自11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一:
员工出差申请单
填表日期:201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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