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建构与研究
第五章 政府间关系 地方政府管理

2、立法控制 立法控制包括两个基本方面:第一,中央政 府通过规范地方政府权限行使的各种法律, 要求地方政府遵循。第二,中央政府监督地 方政府的立法。
3、行政控制
行政控制则是中央政府在地方政府活动过程中 所进行的经常性控制,通常是由中央行政机关 行使这种控制。 由于地方政府所承担的事务性质和各国具体情 况不同,行政控制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事务上 呈现出差异。
中央与地方权限的划分,涉及两个领域:政治 的和行政的。政治领域内的权限划分有两种情 况,一种涉及到主权,反映在联邦制国家中; 另一种与主权无关,反映在单一制国家中,表 现在中央政府与混合体地方政府、自治体地方 政府的关系上。 中央政府与行政体地方政府不存在政治领域的 权限划分问题。
行政方面的权限划分表现为国家对社会公共事 务的权限划分:谁对这些社会事务的公共管理 做出决定,谁去执行决定和进行管理。
与国家整体利益相关事务、与当地居民利益相 关、与国家整体利益相关但须在地方执行实施。
2、联邦政府权限的来源
成员政府的权限是自身固有的,并不来自联邦政府; 相反地,联邦政府的权限则来自于成员的授予。成 员政府基于建立联邦的目的,将与之有关的部分主 权授予联邦政府。在成员政府管辖的地域内,成员 对其保有的权限,拥有最高的权威,即拥有相对的 主权。 联邦政府与成员政府的权限划分以宪法规定的形式 进行。
1992年,浙江对13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扩 权,扩大了县级政府机关在基本建设 、技术改造 和外商投资等项目的审批权。 2002年8月17日,313项属于地级市经济管理的 权限被下放到20个县级行政区头上。涵盖了计划、 经贸、外经贸、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等12大类 扩权事项。 随后一条更显决心:对国务院有关部委办文件规定 的,须经市审核、审批的事项,原则是也要放。
当代中国府际关系

当代中国府际关系(中央与地方)的现状与对策一、写作目的和意义府际关系,亦称政府间关系,既指国内不同层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分工关系,也指国家间各级政府之间的交往合作关系,而此次在文章中所提到的府际关系是指狭义上的,也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国政治、行政关系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而这种关系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主要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彼此职责权限的划分,它构成了政府内部的纵向权力结构,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基本的和主要的方面。
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合理配置行政的纵向权力结构, 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和行政活动的稳定有序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府际关系实际上是政府之间的权力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关系,理顺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对于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加快经济发展和稳定社会秩序,乃至加速实现现代化,都有重要的作用。
二、研究现状(一)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现状1.闾小波在《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一书中提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逐步得到调整,这些变化体现在:(1)政治性分权。
政治性分权主要是指从国家立法体制上解决中央和地方关系方面的问题,包括:对宪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提高了各级人大在行使最高权力中的地位;制定颁布了地方组织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实行了县乡两级人大的直接选举制度等。
(2)行政性分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围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行政分权方面的主要措施有:扩大了国务院的职权,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扩大了地方权限,加强了地方政府独立主体的地位;减少管理层次,合并重叠机构等。
(3)经济性分权。
在改革高度集中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实行经济型分权方面,主要重点是:改革财税体制,扩大了地方的财权;改革了计划与投资体制,扩大了地方的投资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
(4)社会性分权。
社会性分权主要体现在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方面的调整,包括:改革教育科技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等。
唐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以三类地方官为中心

唐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以三类地方官为中心一、本文概述唐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的时代,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在这个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它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统稳定和发展。
本文以唐代的三类地方官——刺史、节度使和观察使为中心,深入探讨唐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变和特点。
本文将对唐代地方官制度进行简要介绍,明确刺史、节度使和观察使的职权和地位。
在此基础上,分析这三类地方官在唐代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以及他们与中央政府的互动关系。
本文将通过梳理历史文献和考古资料,分析唐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化过程。
特别是在安史之乱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与演变将成为本文关注的重点。
本文将总结唐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特点和影响,探讨这一关系对唐代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
通过对唐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深入研究,为今天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提供历史借鉴和启示。
本文旨在通过对唐代三类地方官的研究,全面揭示唐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变和特点,为深入理解唐代历史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二、唐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概述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灿烂的时代,其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文化繁荣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这一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呈现出一种复杂而微妙的动态平衡。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互交织,既有中央对地方的严密控制,也有地方对中央的适度反馈和互动。
这种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与唐朝的政治制度、社会背景和历史传统密切相关。
在唐代,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管理主要通过设置各类地方官来实现。
这些地方官不仅负责地方行政事务,同时也是中央政策在地方的执行者和监督者。
通过他们,中央政府得以对地方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然而,唐代的地方官并非完全受制于中央。
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拥有自主权和决策权,能够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应对。
这种自主性不仅体现在地方事务的处理上,也体现在对中央政策的执行和监督上。
当中央政策与地方实际出现冲突时,地方官往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变通,以维护地方利益。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放权和分权的思考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放权和分权的思考摘要:政治及政府的必不可少,在每一个伟大的政治哲学家那里都有不同的论述,其中契约论和自然法学派在洛克那里首次以有限政府理论给人类展示了政府的目的及范围。
自从人类开启立宪模式起就认为公权力和个人自由权利的冲突并不是不可调和,相反在联邦党人看来,人类社会是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的。
关键词:放权;分权;自由;宪政;发展自从人类开启立宪模式起就认为公权力和个人自由权利的冲突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相反在联邦党人看来,人类社会是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的。
笔者认为以良好的方式追求自由乃是政治的最终目标,而宪政乃是一系列因素产生的结果,尤其表现在人的经验领域,“宪政首先需要关心的问题是为什么必须使用权力,然后才是如何防止权力的滥用。
”[1]宪政被认为是良好的维护和发展自由的政治体制。
因为政府是必须的,“最大的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管理被统治者,然后才是政府管理自身。
”[2]笔者认为自由乃是宪政乃至人类政治的终极价值,宪政的制度设计及良好的运行对发展存在积极作用,而关键的问题是在于如何从宪政的纬度去规范权力的行使。
“一个能方便地包含这四个方面——宪法、理法、判例和司法解释、政治权统一的术语就是宪政体制。
”[1]一、概念的界定首先本文将放权与分权置于中央与地方关系中来看。
对于两者的概念,一种分权的概念是:“分权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行政学概念,通常是指从中央政府及其部门向次级政府、半自治公共机构、区域性或功能性实体、非政府性的私人或自愿者组织转移计划、管理权责并进行相应的资源筹集与分配的活动.它主要包括授权(deconcentration)、委托(delegation)、放权(devolution)以及私有化(privatization)。
”这一概念应该是宽泛的定义分权,但它并不能把分权和放权的实质——这一本文讨论的重点区分开来。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现状及对策

21郭佳睿 周杨康(南昌大学 江西南昌 330031)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现状及对策摘 要:我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上长期实行的高度中央集权体制的弊端日益暴露。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民主意识的增强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改革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越来越迫切。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调整只有在法制化和制度化的基础上,才能培育出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的关系,对此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体制改革,明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划分;二是构建中央与地方政府相互合作、优势互补的关系;三是完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四是提高中央政府权威及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合理分权。
关键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地方分权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体制,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上实行一种自上而下的高度一体化的等级控制模式。
改革开放后,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出现了重大调整,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传统关系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地方分权的力度和广度。
近些年,随着我国政府愈来愈强调行政问责和阳光政府,强调政府职能的转变,如从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政府机构的精简等,都表明了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所谓的“垂直化管理浪潮”。
因此通过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实践演变,研究当前政府间纵向关系的现状,正确处理这两者关系 ,合理配置行政的纵向权力结构 ,对一个国家政治和行政活动的稳定有序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展之间的矛盾。
但是新时代矛盾的转化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改变,我国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这是阐明了我国发展的主要症结和发展阶段的规律;新战略,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深化改革,协调社会主要领域同向发力,宣布了“十四条坚持”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这是对社会发展战略统筹规划本质规律的揭示。
必须深刻把握新时代、新矛盾以及新战略的精神实质,才能科学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和规律,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
中国斜向府际关系探究:建构中央部委与地方政府关系

府际关系是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政府间秩序的构建是权力关系的权衡定位。
各级政府处于动态变化中,在不同的角色中谋求发展空间,法律上必须限定行政主体的责任与使命。
法政框架下的政府间平等对话是必要的,此举将推动政府间良性互动。
实际情况往往事与愿违,多元行政主体因利益不同而在资源争夺、政绩考量中产生冲突,降低了服务公众的水准并阻滞了国家的发展。
囿于传统思维的科层制已不合时宜,别出心裁的斜向府际关系则是应时之需。
斜向府际关系涵盖不同级别、互不隶属的中央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地方政府及地方部门之间的关系,力求超越条块型府际关系的窠臼,描述多元交叉的府际关系,建构起多元互动的网络型府际关系。
后现代语境的斜向府际关系打破行政层级,促进促进区域一体化和和中央部门的整合,这与大部制改革方向不谋而合;整合新部委依旧要面对府际关系问题,而斜向府际关系则摆脱了衡定行政级别之忧。
在治理主体和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的境地下,斜向府际关系破除科层制束缚,促成政府与社团订立服务合同,实现服务主体的无界化,从宪政层面上保障多中心和谐共治,促进我国政府间关系步入良性循环。
一、当前基于科层制的府际关系之困局基于科层制的府际关系难以应对公共服务诉求,构建新的超然于金字塔式行政框架体系成为情势使然。
府际关系相生相随于政府的发展历程。
学界对府际关系的内涵各有看法,但一般都基于条块思考府际关系。
林尚立认为政府间关系是各级地方政府间和各地区政府间的关系,包括纵向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关系、地方各级政府间关系和横向的各地区政府间关系;纵向关系即中央与地方关系是政府间关系的中轴;横向关系是地方政府间关系、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谢庆奎认为府际关系是政府之间的关系,指政府之间在垂直和水平上的纵横交错的关系以及不同地区政府之间的关系;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各地区政府之间的关系。
官僚制自身的局限性决定了府际关系处理只能从横向和纵向研究,而现实中的府际争议早已日趋多元化、网络化,条块型府际关系逐渐式微。
三层互动_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正和博弈

三层互动_中央政府与地⽅政府的正和博弈三层互动:中央政府与地⽅政府的正和博弈⽅忠张华荣(福建师范⼤学, 福建福州 350007)摘要:根据对弈双⽅的合作程度,博弈可分为⾮合作博弈和合作博弈,也称零和博弈和正数和博弈。
以往的中央与地⽅关系研究往往是建构在零和博弈的基础上。
在这种分析框架下考察中央与地⽅的关系,很难实现中央与地⽅的良性平衡,即使实现了也难以长期保持。
因此,有必要提出⼀种新的中央与地⽅关系范式,即正和互动范式。
⽂章从博弈论的⾓度来分析实⾏正和互动范式的可能性,并提出把社会引⼊到中央与地⽅当中,形成中央、地⽅、社会的三层互动。
关键词:中央政府;地⽅政府;博弈中图分类号:D63 ⽂献标识码:B ⽂章编号:1008-5947(2005)01-0022-03 ⼀、博弈论的导⼊所谓/博弈0,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赛者或者参与者选择能够共同影响每⼀参加者的⾏动或战略的⽅式。
01即参加竞争的各⽅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化⽽采取的策略。
可见,博弈现象的产⽣主要是源于现实⽣活中利益及追求利益最⼤化的理性/经济⼈0的普遍存在。
换个⾓度说,/利益0及趋利的/经济⼈0概念是我们理解博弈内涵的两个基本前提。
这其实也就是博弈论的两个基本假设:⼀是强调对弈者的/个⼈理性0,假设当事⼈在进⾏决策时能充分考虑到他所⾯临的局势,即他必须能够充分考虑到⼈们之间⾏为的相互作⽤及其可能影响,能够作出合乎理性的选择。
⼆是假设对弈者最⼤化⾃⼰的⽬标函数,通常选择使其收益最⼤化的策略。
博弈论正是基于⼈们对⼈类的/经济⼈0本性的客观评价⽽得出的利益关系互动论。
⼀般来说,博弈论包含以下⼏个因素:对弈者(⼜称局中⼈或参与者)、有关博弈的相关信息、博弈⽅各⾃可选择的策略和⾏为组合、对弈者从各种策略组合中获得的效⽤⽔平,也称为⽀付,也是对弈者最为关⼼的⼀个因素。
⽽且由于⽀付函数是策略组合的函数,所以⼜被称为⽀付函数。
博弈论的经典理论推演是关于/囚徒困境0的案例分析。
浅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

浅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摘要: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是国家政治生活中最基本的关系之一,它构成了一个国家国内政府间关系的中轴线,并且决定着整个国家政府间关系的基本格局。
大体而言,自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产生以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问题就是世界各国政府都无法回避的重要的、甚至是核心的问题。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绝大多数情况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理顺与否和一个国家或王朝的兴衰成败呈正相关关系: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比较协调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比较兴旺和强盛;而当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相互对抗矛盾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受到一定的阻碍,陷入动乱和衰退之中。
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一部国家史或王朝史就是一部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历史。
一、历史回顾中央集权制度确立于秦朝,它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对此后2000多年的中国政治与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自汉代以来,通过打击诸侯王势力,削弱武将军权,分割地方官权利,中央集权日益加强.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大一统的局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大权利的过于集中也带来了,外戚宦官专权等弊端,致使政局长期动荡.到了宋代,通过杯酒释兵权,收精兵,消实权,制钱谷等措施,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的藩镇割据的分裂局面,维护了国家统一安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然而,另一方面,宋初中央集权的强化,却造成了冗官,冗兵,冗费的国家财政危机,导致了积贫积弱的结果.地方分权的活动:汉初的七国之乱,唐中期的安史之乱以后出现的藩镇割据的局面,后来进一步发展为五代十国,至北宋初年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藩镇为体才得以解决。
北宋以后中央在与地方分权的斗争中已处于绝对上风.影响:积极--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有利于稳定政局,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消极--高度的中央集权,造成地方官对中央的依赖和服从,地方缺乏自主权,难以实施有效管理二,西方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模式西方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模式大体有三种:联邦分权模式、单一集权模式、单一分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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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1.1 选题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一.研究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大意义1.在一定意义上,一部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就是一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但在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哪一个王朝能够真正解决好中央与地方关系这个政治难题;2.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世界现代化和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3.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央权利的逐步下放,地方政府的自主意识开始觉醒,由于自身利益驱动,地方要求扩张权力的呼声日趋高涨,但是传统的中央高度集权政治体制惯性作用阻碍了两者关系的合理化,科学化;4.由于改革前期的放权让利政策使得“诸侯经济”形成,损害了中央权威。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一)拉焦尔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三模式论1.政治性分权:多属联邦制模式,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比例为1:1,即两者权力对等。
特征:地方领导人由民主选举产生,地方在财政上高度自主。
2.行政性分权3.行政权转让(二)罗斯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构想罗斯指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应是丰富多彩的,它们之间可分为如下模式:1.相互独立模式;2.相互依存模式;3.单方依存模式。
(三)艾伦词条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类型1.合伙型,又称合伙论或合作关系论。
2.代理型。
三.中央与地方关系,是指中央与地方之间彼此职责权限的划分,主要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利配臵体现出来。
实质是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关系。
四.中央与地方关系内容1.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2.中央与地方的政治关系;3中央与地方的法律关系。
第二节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建构原则一.几种代表性看法(一)“市场取向”的原则1.以市场为基础配臵资源;2.中央与地方权责对称原则;3.集中与分散协调原则,坚持适度集中和合理分散相结合,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发挥两个积极性;4.法律规范保护原则,明确中央与地方权利权限。
(二)“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统一原则统一性,主要体现在中央政府的作用和职能上;多样性,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的作用和职能上。
(三)“权责对称”理论1.宏观决策中央独统;2.微观决策地方自主;3.中央与地方责权要对称;4.发挥中央与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
(四)“两次分权”论指这些国家在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上都经历了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分权,经历了一个经济市场化和国家统一化的过程。
其中国家与社会的分权是中央与地方分权的基础。
二.新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建构原则(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坚持“稳重求变,变中求稳”的方针。
1.必须符合国情;2.必须适应一定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有助于社会进步和生产力发展;3.坚持“稳重求变,变中求稳”的方针。
(二)要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原则1.发挥中央的积极性就是必须坚持中央统一的领导,使中央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2.发挥地方积极性就是在统一指导下,赋予地方必要的权力,兼顾地方利益,调动地方主动性、创造性。
(三)中央与地方集分权均衡原则1.把握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具体国情,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谋求集分权适度平衡;2.要实现集权与分权的动态平衡,而且两者必须相互制约。
(四)中央与地方责权对称原则(五)中央与地方关系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原则1.科学化是指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权力划分和配臵,要经过科学论证做到合理化;2.民主化包括中央决策民主化和地方行政首脑选任的民主化;3.法制化就是要求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由法律规定。
(六)中央与地方关系静态定位与动态平衡原则1.静态定位,是指在一定时局下,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通过宪法和相关法律对中央与地方关系予以法律规定,而使中央与地方权限职能范围具有一个明确的定位;2.动态平衡是指中央与地方关系必须随着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变化。
中央与地方关系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保持动态平衡须具备三个条件:1.中央有充分的权威;2.中央政府要有明确的社会发展规划与科学决策能力;3.保持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权力分配、职能关系和组织结构的合理性与协调性。
第二章国家结构与集权分权第一节国家结构形式的一般分类国家结构是一国中央与地方、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权力之间的权力和职能关系。
一.单一制与复合制单一制是指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和一个中央政府,只有一个统一的宪法和国籍,在国家内部按地域划分行政区域,各行政区域的地方政府均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
复合制是保留独立主权的几个国家为了一定的军事、贸易、经济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国家联盟,其成员国均保留自己的主权。
主要有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
二.联邦制和单一制区别1.从性质上看,联邦制下地方政府是具有相对对立地位的政治实体;单一制下地方政府仅是中央当局统一管理的行政单位,只能是国家的创造物。
2.从法律体系来看,联邦制下,公民必须服从两套法律;单一制国家只有一部宪法。
3.从国家权力纵向分配来看,单一制意味着人民将国家权力完全委托给中央政府;联邦制国家力,人民将国家权力的不同内容分别授予联邦政府和成员政府。
4.从财政来源看,联邦制的成员以自主财政为主;单一制下,财政是中央控制与支配地方的重要手段。
第二节集权与分权的一般模型一.集权主义集权主义,是指决策权主要集中于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对地方有完全的指挥、监督之权力。
基本特征:是中央集权,强调中央政府的威权,中央政府在整个社会协调和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人们主张集权主义原因:1.集权能有效提供全国性公共物品和服务,保证领导权威,令行禁止;2.集权可以将跨地区外部效应内部化,将社会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配臵;3.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二)集权主义的短处1.中央政府会成为社会各种矛盾冲突的中心;2.局部的地方性的问题与冲突由于必须由中央政府插手解决而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的矛盾有可能加剧;3.集权可能导致决策过程的非理性化,对各方信息的了解太粗糙,无法因地制宜,缺乏生机和活力。
二.分权主义分权主义的核心是权力的均衡与地方自治。
(一)横向分权,又称“首府分权”,是指政府权力在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纵向分权,指政府权力在不同地域之间的分割,亦称“地方分权”。
(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分权好处:1.有利于制度创新;2.地方分权能有效地防止专制统治的出现,不断扩大民众对当地社会事务管理的参与,大力推进培育市民社会的形成和民主政治的发展;3.有利于政府机构的精简;4.有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四)地方分权缺陷的主要表现1.分权会导致地方地方势力的兴起,形成“弱中央强地方”的局面;2.分权难以解决宏观调控问题,宏观调控的目标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及其结构的平衡;3.分权体制不利于解决收入在分配问题;4.分权会阻碍统一市场。
三.均权主义(一)我们认为,中央政府的角色应该是1.总揽内政、外交、国防和地区政策协调等方面的事权;2.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权;3.涉外经济权,统一制定方针、政策。
(二)均权主义认为中央与地方关系存在一种内在的相互依赖关系。
均权主义意味着两个方面的变革:自上而下的自觉性变革和自下而上自发性改革相结合,充分利用自发性变革的积极作用和地方的创造精神,提倡大胆创新、大胆实验,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
(三)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一般均衡表明:集权应该适度,而分权也应该适度。
(四)均权不仅体现在中央行政组织与地方行政组织的权力保持平衡,还体现在地方之间的均权。
第三节单一制、联邦制与集权、分权的组合一.联邦分权制(一)基本特征:分权1.中央与地方权利范围划分的法律化;2.中央与地方的纵向权力结构是一种分权协作型的结构;3.中央与地方权力运行机制的灵活性;4.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呈现出一个双重过程。
(二)集权倾向:由二元联邦主义到合作联邦主义二.联邦集权制三.单一分权制(一)地方自治;(二)集权趋向四.单一集权制(一)集权;(二)分权倾向五.西方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共同点:1.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中,中央政府占主导地位;2.地方政府具有相当的自主性;3.法制是这些国家规范和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手段和基本原则。
第四节国家结构与集权分权的比较分析一.西方国家结构集权与分权发展趋势(一)中央集权化与地方分权化并存(二)集权与分权共同增长(三)以建立相互依赖的政府均权结构为目标二.我国国家结构与集权分权探析(一)单一制国家结构符合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要求,也符合我国国家权力的本质1.从政治文化的角度来看,“大一统”思想长期在中国社会居于统治地位;2.从经济生产方式来看,中央与地方集权或分权的纵向权力结构的深层根源在于社会经济结构,长期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从经济生产方式决定了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选择;3.从国家政治权力结构来看,中国自秦汉以来,封建王朝一直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的统治方式(二)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但同时也是具有复合特征的单一制1.“一国两制”国家结构形式对传统单一制的突破与发展;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国家权力结构两元特征。
(三)我国是复合式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单一性是基础和本质,复合型又体现为补充性、自治性、现实性。
第三章中央、地方制度结构与国家兴衰第一节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考察一.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为什么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会以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两种模式螺旋式发展演化呢?1.封建经济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影响甚大;2.文化共同性和差异性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影响;3.中央与地方官府的权力结构的影响;4.地理环境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影响。
(二)历代王朝强化中央集权的手段1.控制地方人事;2.控制全国财政;3.调整地方机构;4.加强对地方的监督;5.文化的一元化传统。
二.民国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三.新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第二节中央与地方关系历史考察的启示一.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不能走极端(一)中央高度集权对国家不利(二)地方过度分权对国家亦有害各国地方主义的形成原因:1.因民族、种族、语言、宗教和历史文化差异而形成的地方主义;2.因分权而形成的地方主义;3.因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而形成的地方主义。
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应该相互平衡(一)西方各国在处理集权与分权问题时的指导思想比较一致:在充分保证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有效控制和协调的前提下,力求实现集权与分权的适度平衡。
(二)我国实行集权与分权平衡的客观条件1.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2.民族众多;3.东方文化背景。
第四章中央与省级政府间的关系第一节中央与一般省级地方政府的关系一。
一般省级地方政府的建制沿革二。
一般省级地方政府组织结构三。
中央与一般省级地方政府关系的协调四.设计和建构面向21世纪的新型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具体思路第一种思路:从资源问题入手建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合理框架。
第二种思路:从法治的角度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