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办法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4篇)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保密工作管理制度(4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1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保密工作的原则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省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队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有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一)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办主任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管理,维护国家、社会和单位的安全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机关单位包括中央和地方机关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3.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的保密工作管理,包括人员安全、信息安全、保密教育等方面。
二、职责分工1.机关单位保密委员会是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核心组织,负责制定保密工作计划、监督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等。
2.机关单位负责人是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推进保密工作的开展。
3.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是保密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的保密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审核保密项目等。
4.机关单位保密管理人员是机关单位内部的保密工作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保密工作,包括信息采集、整理、保管以及与保密相关的指导、培训等。
5.机关单位全体员工是保密工作的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保密责任,保护国家和单位的秘密。
三、保密工作措施1.保密审查制度(1)所有机关单位的文件、资料等需要送达有关部门的,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确保不违反国家保密法规。
(2)机关单位向外部提供涉密信息的,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提供方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电子媒介。
(3)机关单位内部涉密信息的传递必须采用安全通道和加密方式,保证信息的安全传输。
2.人员管理制度(1)机关单位应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保密法律法规教育等。
(2)机关单位应严格把关员工的选拔和录用,确保能够胜任保密工作的人员进入单位。
(3)机关单位应对离职人员进行保密审查,离职人员必须如实交代工作期间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擅自带走机关单位的文件或资料。
3.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采集、传输、存储、销毁等方面。
(2)机关单位应采取技术手段保护信息安全,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数据加密等。
涉密人员保密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涉密人员保密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一、总则
为加强涉密人员保密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的保密工作制度,
规范涉密人员的保密行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二、对象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涉密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涉密人员。
三、保密责任
涉密人员应认真执行保密工作制度,加强保密意识,保守国家
机密和商业秘密。
相关人员在签订保密协议前应进行保密知识培训,以了解涉密工作中需要遵守的规定并承担保密责任。
四、保密措施
1. 保密室:设立保密室,变更密码和密钥不少于一年一次,并
定期对涉密资料进行清点、检查和保管。
2. 文件传输:涉密文件应使用特定的加密软件进行加密后传输,使用网络传输的应使用加密通信协议。
3. 外部交流:涉密人员应保证在外部交流过程中不泄密,交流的文本应当进行安全加密,并使用特定设备进行传输。
4. 硬件保护:涉密人员应在办公设备上设置电子密码,并不能随意更改设备设置,禁止将设备带到不安全的环境中。
五、保密违规制度
当涉密人员违反保密工作制度时,相关部门应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惩罚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直到被取消涉密资格。
六、其他
本制度由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本方案的主要内容,全体涉密人员应认真执行,一旦发现泄密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应特别注意保密事项,严把信息安全关。
保密人员工作制度

保密人员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密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人员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的保密人员。
第三条保密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保密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二、保密人员的职责第四条保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制度,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二)负责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复制、借出、清退、销毁等工作。
(三)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保密培训和业务指导。
(四)协助领导落实保密措施,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问题,向领导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任务。
三、保密人员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保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忠诚可靠,严守保密纪律。
(二)熟悉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制度,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三)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四)身心健康,能够承担保密工作的压力和责任。
第六条保密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不得利用保密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复制、传播、销毁涉密信息。
(四)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工作内容。
(五)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使用非保密通信工具。
(六)不得将涉密资料带入非保密场所。
(七)不得擅自离岗离职,确需离职的,应办理保密手续。
四、保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第七条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人员管理制度,对保密人员进行考核,对不履行职责的保密人员及时调整。
第九条单位应当为保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法

为保护机关单位的秘密,落实保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 1 第一条本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书长 ( 副主任 ) 、机要局长、保密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办公室保密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
第二条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法规、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泄漏党和国家秘密。
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管理工作。
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应按规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窃密 ; 存储在各种介质中的涉密文电、资料由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登记、处理,工作调动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 ; 按规定控制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 外出开会、办公不得携带涉密文件,确属工作需要的须经领导同意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密级文件和资料,要在规定场所阅读,不准将涉密文电、资料带出办公室,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其锁入保险柜内 ; 须送负责同志住所的密级文件,阅后应及时收回,不得让文件在办公场所之外过夜 ; 不准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涉密文电、资料,确需复制、抄录的,省委秘密级以下文电、资料要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省委机密级以上及中央文电要经省委办公厅或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清退和销毁工作。
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电资料,要按规定定期清退。
销毁涉密文电、资料要经分管秘书长、主任批准,逐件核对清楚、履行登记手续后,由市公文资料监销中心统一销毁,禁止未经批准私自销毁涉密文电资料,禁止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禁止将涉密文电资料送销毁工作机构和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销毁。
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职、兼职、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二)责任到人原则:明确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三)预防为主原则: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四)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机关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保密工作。
第五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订保密工作制度;(二)组织保密宣传教育;(三)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四)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应指定保密员,负责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保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宣传教育;(二)监督检查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工作;(三)处理本部门、科室的保密事件。
第三章保密宣传教育第八条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第九条保密宣传教育内容包括:(一)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二)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三)保密技术防范知识;(四)保密工作典型案例。
第四章保密工作制度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制度,确保国家秘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涉密信息及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信息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保密等级;(二)涉密载体实行编号、登记、备案、回收制度;(三)严禁将涉密信息及涉密载体带出工作场所。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采取技术防护措施;(二)加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物理安全防护;(三)定期对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一)公开信息前,必须进行保密审查;(二)严禁泄露国家秘密。
保密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保密岗位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保密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国家重要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涉密工作的人员,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保密岗位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守职业操守,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第四条保密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培训。
第五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管理机构负责执行,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纪律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保密岗位人员的选拔和任用第六条保密岗位人员的选拔和任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过合格的遴选和评定。
第七条保密岗位人员应当具备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责任心和纪律观念,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八条保密岗位人员应当接受相关保密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保密政策和措施,掌握保密工作的基本技能。
第九条保密岗位人员应当接受背景调查,经过保密审查和安全审查,确保其信任度。
第十条保密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经过单位保密管理机构的审查和认定,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章保密岗位人员的管理第十一条保密岗位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规定,严守职业操守,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十二条保密岗位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保密岗位人员应当积极支持国家的保密工作,配合有关保密机构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保密岗位人员应当加强对重要信息的保护,提高保密意识,做好保密防范工作。
第十五条保密岗位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积极配合有关保密机构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保密岗位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保密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保密能力和水平。
第十七条保密岗位人员应当保持健康的身心状态,确保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
第四章保密岗位人员的违规处罚第十八条保密岗位人员如果违反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国家机密,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严肃处理。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国家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保密工作制度。
二、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保密工作必须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严格遵守保密的法律法规。
2. 全面覆盖:保密工作覆盖所有工作和活动,包括机关单位的内部管理、外部交流、信息传递等各个方面。
3. 忠诚保密:保密工作人员必须忠诚于国家和机关单位,自觉保守机关单位的秘密,维护国家和机关单位的利益。
4. 需要保密的原则:凡属国家秘密、机关单位内部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都应当被视为需要保密的。
5. 保密责任: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由机关单位领导负总责,各部门、各岗位也有保密责任。
三、保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1. 机关单位领导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保密工作视为重要政治任务,定期组织保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策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
2. 保密工作应当有专门机构进行管理,设置保密处或保密科,负责机关单位的日常保密工作,承担信息核查、机密文件管理等职责。
3.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制度和保密档案,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确保保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4.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能力,确保保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四、涉密人员管理1. 机关单位应当对涉密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明确涉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证他们能够正确行使涉密权力。
2. 涉密人员的选拔和任命必须经过严格审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涉密人员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
3. 涉密人员应当有明确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必须遵守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保密教育和培训1.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能力,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保密素养。
2.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保密培训,培养和提高保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保密技能。
3. 机关单位应当注重保密宣传和普及工作,宣传保密知识,普及保密常识,营造良好的保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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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办法
1.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保密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履行保密职责,维护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2.机关工作人员基本保密守则
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将秘密材料带回家;不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3.遵循“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涉密信息系统与非涉密信息系统必须实行物理隔离,采取分级保护施;坚决不将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使用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不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存储介质;不使用低密级信息设备存
储、处理高密级信息;不在未采取技术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信息设备;不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共用打印机、扫描仪等信息设备;不在涉密场所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配备或安装麦克风、摄像头等音频视频输入设备;不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或配备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无线外围装置的信息设备处理国家秘密;不擅自卸载涉密计算机上的安全保密防护软件或设备。
4.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电话和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不得发送涉及国家秘密及工作秘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事项的资料及信息等。
5.档案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党委书记批准,并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涉密计算机的使用实行登记制度,使用涉密计算机时,党政办对使用人使用涉密计算机使用时进行适时登记。
7.如发现涉密文件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