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文之核安全规章制度
核与辐射处室规章制度

核与辐射处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核与辐射处室的管理,确保核安全和辐射防护,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核与辐射处室是指具有核设施或者使用辐射源进行工作的场所,包括核电厂、核研究所、放射治疗中心等。
第三条核与辐射处室管理遵循“保护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核与辐射处室的管理者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质,对处室的安全管理负有全面的责任。
第五条核与辐射处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者的指挥,维护核与辐射处室的安全稳定。
第六条核与辐射处室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不定期进行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七条核与辐射处室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在危机时刻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八条核与辐射处室的管理者应认真核查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和资质证书,避免外来人员未经审批进入核与辐射处室。
第九条核与辐射处室的安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条核与辐射处室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和控制核和辐射的浓度,确保处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章辐射防护第十一条核与辐射处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培训,掌握辐射防护知识,做好辐射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核与辐射处室应设立辐射防护区域和辐射监测点,严格控制辐射泄漏的范围。
第十三条核与辐射处室的工作人员应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避免辐射对人体造成伤害。
第十四条核与辐射处室的工作人员在接触辐射源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五条核与辐射处室应定期开展辐射环境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核与辐射处室应建立辐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减少事故危害。
第十七条核与辐射处室的工作人员在疏散逃生时应按照预定的逃生通道和逃生点有序疏散,不得慌乱。
核安全管理规定

核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核能领域的安全和稳定发展,维护核能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核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核安全的背景和意义、管理机构、核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核安全的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核安全的背景和意义1. 背景核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然而,核能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
核事故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巨大破坏给世界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如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福岛核事故。
这些事故引起了国际社会对核安全的高度关注。
2. 意义核安全是指在核能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中,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规定,保障核能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核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
核安全的意义在于确保人类和环境的安全,维护能源供应的稳定性,促进核能的可持续发展。
二、核安全的管理机构1. 国家核安全管理机构每个国家都应设立独立的国家核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核安全政策、规定和标准,监督和管理核能设施的运行。
该机构应具备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由政府设置,并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密切合作。
2. 核安全专家组织核安全专家组织是由各国核安全领域的专家和科学家组成的机构,旨在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意见,协助国家核安全管理机构开展核安全工作。
该组织应依托于国际机构,具备国际视野和专业素质,对核能领域的技术发展和创新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三、核安全管理制度1. 法律法规各国应制定并完善核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核能开发和利用的基本原则和安全要求,以及违反规定将受到的惩罚和法律责任。
2. 核安全标准核安全标准是核能领域保障安全的基本要求,涵盖了核能设施设计、建设、运行和退役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指南。
各国应根据自身国情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核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3. 安全评估与监管核能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管。
安全评估应覆盖设施的安全设计、建设和运行,确保核能设施达到国际标准和要求。
核能安全管理制度

核能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核能安全是一个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问题。
现代社会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核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形式,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应用。
然而,核能的使用也伴随着一定的安全风险,一旦核能发生事故,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灾难性后果。
因此,建立科学的核能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核能在安全的条件下有效利用,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核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1.核能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能源形式,其事故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因此,要保证核能的安全使用,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范。
2.核能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核能设施的安全稳定性,降低事故风险。
3.核能安全管理具有全球性的重要性,任何一个国家的核能事故都可能对全球环境和人类生存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完善的核能安全管理制度不仅是每个国家的责任,也是全世界的责任。
三、核能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法制化原则:依法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核能安全管理符合法律要求。
2.科学性原则:依据科学技术的最新进展,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核能设施的安全水平。
3.透明度原则:对外公开核能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接受监督,确保管理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4.人本原则:以人为本,关注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培养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
5.综合性原则:将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措施整合起来,形成一套完整的核能安全管理制度。
四、核能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法律法规的确立:制定相关核能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明确核能安全的管理权限和责任。
2.安全核能设施的规划建设:依据核能设施的特点和周围环境的条件,制定规范的建设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核能设施。
3.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以安全为核心的人才培训机制,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4.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建立完善的核能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核能事故,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施的稳定性。
核能安全管理规范

核能安全管理规范导语:核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形式,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领域。
为了保障核能的安全运营和管理,制定和执行核能安全管理规范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核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组织结构、安全控制措施、应急响应和培训认证等方面探讨核能安全管理规范。
一、核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核能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核能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核能系统、设备和运营的安全性。
核能安全管理规范是为了保护公众、员工以及环境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措施。
核能安全管理规范的合理制定和有效执行,可减少核能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和环境的风险。
二、组织结构核能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确保核能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根据核能安全管理规范,核能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核能安全管理计划、监督核能系统运行、处理安全事件等。
该部门或委员会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经验。
三、安全控制措施核能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制定和执行一系列安全控制措施,保障核能系统的正常运行。
核能企业应制定安全工作手册,详细说明核能系统的运行程序、安全检查要求、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
此外,核能企业还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设备检测,确保核能系统的安全性。
四、应急响应核能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核能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应急程序和措施。
应急预案应详细描述各级应急响应组织的职责和权限,指导员工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行动。
五、培训认证核能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核能企业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和认证。
核能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核能安全管理规范,能够独立应对核能系统运行中的各种问题。
核能企业应建立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小结:核能安全管理规范是保障核能系统、设备和运营安全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执行安全控制措施、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和进行专业培训和认证,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核能事故的发生,确保公众、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核安全规章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核设施和核活动的安全,预防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核能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核设施和核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核电站、核燃料循环设施、核废物处理设施、核技术利用设施等。
三、核安全组织与管理(一)核设施和核活动单位应建立健全核安全组织,明确核安全责任,设立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核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核设施和核活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核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核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评估和培训等工作。
四、核安全管理制度(一)核设施和核活动单位应制定核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核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操作规程等。
(二)核设施和核活动单位应建立健全核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核安全责任,确保核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核设施和核活动单位应制定核事故应急响应预案,确保在发生核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四)核设施和核活动单位应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核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核安全监督与检查(一)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核设施和核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核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核设施和核活动单位进行核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核事故的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核安全培训与教育(一)核设施和核活动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核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核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核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核安全法律法规、核安全管理制度、核安全操作规程、核事故应急处理等。
(三)核安全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如讲座、实操、模拟演练等,确保培训效果。
七、核安全信息与报告(一)核设施和核活动单位应建立健全核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向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核安全相关情况。
核安全管理规定

核安全管理规定核能作为一种高度复杂且潜在风险极大的能源形式,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核能在各行业的使用中达到最高的安全标准,制定了一系列的核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以此为主题,对核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全面的探讨。
一、基本介绍核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护核能使用过程中的人员、环境和设施安全而制定的一套标准和规范。
它包括核设施运行管理、核材料的安全储存和使用、核废料处理和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核安全管理规定的出台,旨在提高核能系统的安全性,防止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核设施运行管理核设施运行管理是核安全管理规定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包括核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监控等方面,要求各个核设施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管理层面的规划、组织、协调和资源配置等等。
此外,核设施还需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三、核材料的安全储存和使用核材料的安全储存和使用是核安全管理规定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核材料的安全储存要求对核材料进行分类、定期检查和保管,以防止核材料被非法获取或滥用。
核能行业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核材料管理制度,确保核材料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四、核废料处理和处置核能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核废料是一种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废弃物。
核废料处理和处置规定了核废料的分类、处理和最终处置方式。
核能行业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核废料管理制度,确保核废料的安全处理和妥善处置,以防止核废料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五、核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核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是核能行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核安全培训要求对从事核能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核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也需要通过教育和宣传,增强公众对核能使用的安全性的认知和理解,消除公众对核能的不安全感和误解。
六、核安全审查和监督核安全审查和监督是核能行业中的一项必要工作。
核安全审查要求对核设施、核材料的安全储存和使用、核废料处理和处置等进行定期的审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核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核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核设施,包括核电站、核燃料循环设施、核技术利用设施、核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等。
第三条核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核安全责任体系,实行科学管理,确保核设施的安全。
第四条国家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核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核设施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核安全责任第五条核设施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核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核安全措施,保障核设施安全运行。
第六条核设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核安全负总责。
第七条核设施单位应当设立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核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核设施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核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核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核安全管理第九条核设施单位应当制定核安全计划,明确核安全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核设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核安全制度,包括核设施安全运行规程、核安全应急预案、核安全检查制度等。
第十一条核设施单位应当对核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核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核设施单位应当建立核事故应急体系,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核事故的能力。
第十三条核设施单位应当加强核废物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妥善处理和处置核废物。
第四章核安全监督第十四条国家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核设施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对核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核设施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核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核安全监管机构,提高核安全监管能力。
第十六条核设施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接受核安全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核设施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国家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核安全的作文

关于核安全的作文篇一《核安全就在身边》说起核安全,可能很多人觉得离自己很遥远。
但其实啊,核安全说不定就在我们身边的某个角落默默发挥着作用。
我就给你们说个真事儿。
我家附近有个医院,就是那种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医院。
有一次我陪我一个亲戚去做检查,无意间就走到了放射科那一块儿。
这时候,我就看到那些门上都有个特别的标志,字儿写着“小心放射性物质”什么的。
在我看来,那就是核安全的一个小小体现啊。
我就好奇地在旁边瞅了瞅,发现那儿的医护人员可谨慎了。
有个小护士,她就像守护宝贝一样守着放射科的机器和药品。
每次医生要用放射性的药剂做检查的时候,她都会反复核对设备的安全防护设置。
我就看到那个设备有着厚厚的铅做的防护,护士在旁边仔细检查各种线路和防护门的密封性,确保没有一丝射线能在不该泄漏的时候泄漏出来。
从这个小例子其实就能看出来,核安全真的不是啥玄乎的东西。
哪怕在这么个小小的医院放射科,都要严格对待。
这就好比我们家里用电,要是电线乱搭,就容易出危险。
核放射这东西更厉害更危险呢,如果不好好防护,就可能影响到病人,甚至是其他医护人员。
这小小的放射科,就像一个小小的核安全岛屿,在整个医院里小心翼翼地运作着。
所以说,核安全不是高高在上的东西,而是就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个小角落,守护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
篇二《核安全那点事儿》核安全这话题一听起来就觉得特别高大上,感觉和咱们老百姓搭不上边。
嘿,我要一说啊,肯定会改变你这个想法。
就拿我上次旅游来说吧。
我去了一个海边城市,风景那叫一个美啊。
我到海边的小渔村闲逛的时候,碰见了一个当地的老渔民。
这老渔民啊,那是相当的能聊。
他就跟我说,这海可金贵着呢。
我就纳了闷了,这海有啥金贵的啊,不就是有鱼能游泳嘛。
他看我那一脸懵的样子,就跟我说,这海里啊可有着监测核安全的大用场呢。
原来啊,有一队人老是在这海边检测海水的情况。
我就跟着他走到海边一块特别的地方,那有个小房子,房子里面就放着一些检测设备。
那些设备看起来挺复杂的,老渔民告诉我,这些设备就是用来查看海水里有没有受到核污染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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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规章制度【篇一:核安全文化的总结】核安全文化的总结核电工程项目是一项投资巨大、技术复杂、单位众多、物流密集、接口频繁、场地集中的特大型工程项目。
核电工程项目技术密集复杂,包括核岛、常规岛、辅助设施各类专业,系统复杂,接口繁多,而且建设周期很长。
由于核电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使得其安全风险因素众多,影响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的或间接的.显性的或隐性的,突发性的或惯性的.而且各风险因素引起的后果也各不相同。
核电工程建设是一个危险性大、事故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
同时,核安全要求和环境要求特别高,公众的敏感性特别强。
为对公众负责,政府专门设置独立的核安全监督机构,通过推行核安全法规和标准、实施多项许可证制度,以及定期的、经常的安全检查,对核电厂建设的全过程及建成后的运行实行严格的监督。
像这样由政府部门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实行如此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是任何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所没有的。
对核安全与质量的特殊要求构成了核电工程项目管理的最突出的特点。
安全是核电建设过程中的高压线,任何人不得触碰这条底线。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核安全文化作为一项基本管理原则加以推广,提升全体对核安全的重视与关注,帮助我们形成正确的思维习惯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最大限度的提高安装质量和减少安全事故,是非常有必要的。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是核电建设的总方针,也是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和控制的基本原则。
安全与质量就像一对孪生子,总是联系在一起。
任何一个安全事故都会给我们造成各方面的影响和损失,安全不能保证,我们什么也做不了,更不用谈质量了。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核安全就得不到保证,即使问题暂时没有暴露,但已留下安全隐患,时间越久,危害越大。
安全与质量直接关系着企业的效益,不注重安全与质量的企业,国内有三鹿,国外有丰田,迟早会走向衰败。
作为国内走在前列的核电安装单位,我们始终把安装质量放在首位,保证施工安全,产品安全,将核安全文化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中,做到工程质量让业主满意,工程安全让业主放心,才会获得最大的企业效益,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核电安装行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在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过程中,要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就必须严格按照各方案程序进行施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四个凡事”则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牢牢遵循的原则。
“四个凡事”是核电行业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宝贵经验凝练而成,也一直是我公司所宣贯的,无论哪个部门、专业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必须严格遵守“四个凡事”。
核安全文化既是态度问题,又是体制问题,既和单位有关,也和个人有关,是核电建设人员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
核电厂任何问题在某种程度上都源于人为错误。
核电站超过50%的安全重大事件是人因错误导致。
核安全文化作为一项基本管理原则加以推广,以防止和减少人因错误。
当每个人都致力于“减少或防止人为错误,充分发挥人的积极影响”这一核安全共同目标时,才能获得最高水平的核安全,因此核安全文化强调个人行为的体现。
具体到个人,体现核安全文化需要在方方面面下功夫,我认为总结成一条的话,就是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凡事”。
1、凡事有章可循就是每一项工作,每一项施工都要依据相关方案程序来进行,个人经验不能凌驾于法定程序之上。
已制定好的方案程序是公司在20年核电安装中经验的总结和积累,它描述了我们完成某项工作的最合适和有效的方法,都是经过反复推敲,并经过现场实践证明科学可行的,其中的一些程序更是建立在血的教训基础之上。
按照程序执行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违反程序则往往会“事倍功半”,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可以看到现场很多事故都是因为没有认真遵守安全方面的制度而造成的。
阳江安全培训教材“核电项目典型安全事件∕事故经验反馈汇编”中,很多典型事故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如施工之前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嫌程序麻烦,走捷径,结果导致人身受到伤害,设备遭到破坏,给公司造成极坏的影响与损失。
凡事有章可循,实际上从一开始就避免了事故苗头的产生,准备工作做好,预防工作做好,施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安全质量自然能够保证。
所以为了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与施工安全,也为了自身的安全,我们必须严格遵循各项工作程序及规章制度。
2、凡事有人负责核电工程项目工程量巨大,技术复杂,施工单位众多,而且在ap1000的建设过程中交叉施工频繁,完成这样一项工程,必须计划周密,分工细致,权责明确。
只有将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明确到人,每一个方面都有人负责,这样才能将计划的每一步落实到人来执行,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按照计划去实现工程的总目标。
个人的力量是微弱的,一项工程没有团队的协作是不可能完成的。
但是团队协作存在一个前提,那就是分工,根据个人的长处对工作进行合理的划分,每一项工作明确到人,这样能避免大锅饭的现象,大家各司其职,各自发挥特长,形成一股合力使团队往前迈进。
也曾看到过团队因为内部关系没处理好,内部责任没有明确划分,致使面临工作交叉点时,出现人员扯皮现象,导致工作进行不下去或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出现这样的情况就会影响工程质量,产生安全隐患。
核电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环环相扣,任何一个小的环节出现问题,直接对后续施工产生连锁的影响,严重的就会出现安全问题。
虽然没到现场,但是在向老同志学习的过程中,也知道现场是可能出现窝工、停工现象的,根据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思考,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工作划分不够细致,出现交叉盲点,二是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主人翁的精神,碰到交叉工作便相互推诿,相互扯皮。
3、凡事有人检查就是一切工作,从前提条件到进行施工再到检查验收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来发现安全隐患,然后解决问题,保证质量。
检查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除了制度上的常规检查,如qc检查等,我们也应经常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检查出工作中的不足以得到及时纠正或改进,有效避免造成进一步的影响和损失,也非常有助于我们形成质疑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如很多高空坠落事故就是因为施工现场没有进行隐患自查,高处平台不规范,不按规定系挂安全带等,而安全制度对这些方面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造成类似事故的原因除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之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没有进行严密细致的检查,包括安全人员全程的检查和施工人员自身对工作环境的检查。
4、凡事有据可查就是任何工作都要有详细记录,形成的资料、文件要妥善保存。
方便在以后,有值得推广的做法可以查看原始资料进行提炼,出现了问题可以分清责任,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并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再次发生。
如何在工作中践行核安全文化1、加强自身的专业基础,扩充知识面无知者无畏,不懂或者似懂非懂的人才会犯了错误而茫然不知,这样的人是可怕的,是很严重的安全隐患。
只有切实掌握了本职专业及安全方面的相关知识,才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会知道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我们进入二三才两个月,目前掌握的知识离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所以要加强学习,尽快掌握各方面的知识,并在日常的工作中提高自己的能力。
【篇二:第二章核安全法规(24-43页)】第2章核安全法规2.1核安全法规体系我国核安全法规体系分五个层次: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指导性文件和参考性文件。
图2 1给出我国核安全法规体系的层次。
第一层次:国家法律图2 1中核安全法规体系的第一层次为国家法律,它包括:原子能法,环境保护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
1.原子能法(草案)这是调整和促进原于能事业发展的法律文件,它既规定了原子能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又规定了核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是在原子能领域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文件。
2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环境保护法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法律。
3.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是防止在核能开发、核技术应用及伴生矿物资源开发利用中由于废气排放、废液排放、固体废物以及贯穿辐射造成的环境污染,从而达到保护环境和保护公众健康的目的。
第二层次:国务院行政法规图2 1中核安全法规体系的第二层次为国务院行政法规,即国务院颁发的棱安全管理条例。
这些条例是规定管理范围、管理机构及其职权、监督管理原则及程序等重大问题的规章,具有法律约束力。
目前为止,已经发布的核安全管理条例包括:1.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 001,1986年10月)这是国家核安全局成立(1984年)后由国务院颁发的第一项与核安全有关的行政法规。
该条例是核安全部门对全国民用核设施执行核安全监督的主要法律依据。
它既授权国家核安全局对全国民用核设施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独立行使核安全监督权,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核设施安全许可制度,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制定和批准颁发核设施安全许可证件。
2核材料管制条例(haf 50l,1987年6月)为保证核材料的安全与合法利用,防止被盗、破坏、丢失、非法转让和非法使用,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国务院颁发此条例。
该条例规定国家对核材料实施许可证制度,并规定了国家核安全局、国防科工委等部门在核材料管制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
对于核电厂而言,拥有核材料许可证在首次装料前申请,具体由运行部门负责。
3.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haf 002,1993年8月)为加强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核事故危害,国务院发布此条例。
该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核电厂管理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活动以及国家政府部门的核事故应急管理职责。
在申请核电厂首次装料批准书时,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核电厂场内应急计划,具体由电厂运行部门负责编制。
但在选址阶段中必须考虑实施应急计划的可行性,在设计阶段必须落实执行应急计划所需的各种设施。
4.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500号令,2007年7月)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核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事业的发展,国务院颁发该条例。
该条例所称民用核安全设备,是指在民用核设施中使用的执行安全功能的设备,包括核安全机械设备和核安全电气设备。
第三层次:部门规章图2-1中核安全法规体系的第三层次为部门规章,由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具有法律约束力。
主要包括核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和核安全规定。
前者是针对核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具体实施办法的规章;后者是规定核安全目标和基本安全要求的规章。
1.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 001)的两个实施细则(1)核电厂安全许可证条件的申请和颁发(haf 001/01,1993年12月)该实施细则规定对核电厂实施厂址选择、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五个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并规定了这五个阶段安全许可证件申请和颁发的有关活动和必须遵守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