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平的意义
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旨在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的目标。
它强调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的和睦相处、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
在当今世界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环境中,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维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和谐社会是人类共同向往的目标。
人类是社会性动物,我们生活在一个复杂多样的社会网络中。
在这个网络中,人们需要互相依存,贡献和协作,以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共同利益。
和谐社会的建设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尊重和关爱,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并尊重个体的权利和自由。
只有在一个和谐社会中,人们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潜力,并获得幸福和满足感。
其次,和谐社会促进了经济的稳定与繁荣。
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合作和信任关系将得以加强。
这将有助于有效地推动经济的发展和增长。
和谐社会中的人们会相互支持,共同努力,在竞争中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此外,和谐社会还能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如犯罪率的上升和社会冲突的增加等。
这些不稳定因素会妨碍经济发展,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第三,和谐社会对环境的保护有着重要意义。
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谐社会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意味着人们要尊重自然的规律,并采取可持续的发展方式。
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滥用和环境污染已经给地球带来了严重的生态危机。
只有在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上,人类才能与自然共同生存,并保护地球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和谐社会还有助于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的实现。
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每个人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并受到公正的对待。
这意味着没有人因为个人的身份、性别、种族、宗教等原因受到歧视和剥夺权益。
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制定和执行公平的政策,来保护每个人的利益和权利。
最后,和谐社会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人们彼此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事务,并为社会的良性发展做出贡献。
这将有效地减少社会冲突和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社会公平与正义研究的实验方法和意义

社会公平与正义研究的实验方法和意义社会公平与正义一直被视为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话题,不仅在学术领域引起广泛的关注与讨论,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
为了更深入地理解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本质与作用,需要进行实验研究。
一、实验方法1.实验设计针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研究,可以采用虚拟实验和现实实验两种形式进行。
(1)虚拟实验虚拟实验利用计算机技术构建出一个模拟的社会情境,并设定不同的实验组和对照组,通过调节变量来观察其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影响。
例如可以通过模拟不同的资源分配情境,让参与者在虚拟空间中进行实验,观察他们对于不同分配方式的接受程度。
(2)现实实验现实实验则是通过在真实的社会环境中进行实际操作,观察和记录参与者的行为和反应。
例如可以在真实的社群或组织中设立实验条件,然后进行不同资源分配或公平与正义决策的实践,通过观察参与者的行为来研究其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态度和行为。
2.参与者选择实验的参与者应该具备一定的社会背景和素质,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可以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从社会不同群体中选择参与者,使得实验结果代表更广泛的社会群体。
3.实验设计与实施根据研究问题的需要,设计不同的实验条件和操作流程,并确保实验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实验过程应具备以下环节:介绍实验目的、让参与者明确自身角色、操作时应保证匿名性和隐私,实验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以及结论的推论。
二、意义1.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现状的了解通过实验研究,可以客观地观察和记录参与者在资源分配和公平正义决策中的行为和态度,从而获取一定的客观数据,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现状进行科学的研究和了解。
实验结果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帮助他们更好地制定政策,推动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
2.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意识的增强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验研究可以通过参与者的实践经验,增强他们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认知和理解。
通过实验过程中的观察和分析,可以让参与者更深入地思考公正与不公的界限,提高他们对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关注和重视,促进社会意识的转变。
司法公正的作用和意义

司法公正的作用和意义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
司法公正的作用和意义不仅体现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上,还涉及到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增强国家的法制形象等方面。
首先,司法公正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司法公正能够确保法官做出的判决不被个人意志左右,而是依据法律、证据和案情进行公正的判断。
这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其次,司法公正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司法公正能够有效地化解争议和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通过公正的司法审判,能够使得各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普遍接受,从而减少社会矛盾的激化。
司法公正还能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安全和和谐。
再次,司法公正对于增强国家的法制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公正是法治国家的重要体现,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司法公正得到充分的发扬,才能使国家的法制形象更加完善,提高国际社会对国家法制水平的认同和尊重,进而增强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话语权和地位。
此外,司法公正还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具有积极意义。
只有司法机关在审判时坚持公正,才能使得法律平等,保证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司法公正能够减少特权和不公现象的出现,使得社会资源的分配更加均衡,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司法公正对于维护社会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当司法机关坚持公正的原则,依法行事,可以起到以案释法、以案促法的作用,引导全社会积极遵守法律。
司法公正能够对传统观念和社会风气进行引导和改造,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
最后,司法公正还是保护人权和人道主义的基本保障。
司法公正能够遵守人权的保护原则,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在司法程序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并不受歧视或虐待。
司法公正还能遵循人道主义的原则,在刑事审判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使得司法审判更具人性和尊严。
辨析公平_公正_正义的基本含义_周庆国

2009年10月第42卷第5期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 f Yanbian U niversit y(So cial Science)O ct.2009V ol.42N o.5辨析公平、公正、正义的基本含义周庆国(仰恩大学管理学院,福建泉州362014)摘要:在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大调整的变革时代,对公平、公正和正义的含义予以再辨析,不仅有一定的理论价值,而且更具有现实意义。
公平一般是指对于以利益分配对称为核心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做出的价值评判,合理划分利益是公平的深层本质;公正是/权利(利益)的平等交换0,其核心要求是/不偏不倚、一视同仁0、在同一标准规则下的相同对待;正义的基本内涵是人们各守其位,各司其职,各取所值,做当做之事,得当得之物,其核心意旨是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负担、权力和责任之间达到基本的均衡(平衡)。
关键词:公平;公正;正义;含义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311(2009)05-0108-07收稿日期:2009-05-08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2008B086)作者简介:周庆国(1963)),男,河南南阳人,仰恩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公平、公正和正义自古以来就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崇高理想,同时也是人类世代相传的价值目标和道德原则。
那么,公平、公正和正义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对此,人们众说纷纭、见解迥异。
这不但不助于达成基本的学术共识,也不利于建构比较明晰的政府政策取向和公众观念导向。
因此,在当今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大调整的变革时代,对公平、公正和正义的含义进行再辨析,不仅有一定的理论价值,而且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公平之析古代中国人所说的公平是指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各种事物,为/公0而求/平0,做到不偏袒、无私怨的意思。
英语中的fair或fairness的一般含义是公正而正直,不偏私、无偏见。
那么,在当下的语境中,我们该怎样比较准确地理解公平的内涵呢?笔者立足于界定公平的本质内涵,对之做出一般意义上的基本阐释。
公益事业的社会价值与意义

公益事业的社会价值与意义公益事业是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而进行的非营利性活动。
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凝聚社会共识为宗旨,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价值与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公益事业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同群体之间的社会差距逐渐加大,公益事业通过关注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与支持,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实现自身价值。
公益事业可以通过提供教育资源、医疗援助、扶贫帮困等方式来纠正不平等现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二、增进民生福祉公益事业对于提升民生福祉具有重要作用。
公益事业可以在医疗、教育、环保、文化等领域为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服务,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
例如,公益医疗项目为贫困地区提供免费医疗服务,使更多的人享受到医疗资源,改善健康状况;公益教育项目为贫困学生提供奖学金和教育援助,帮助他们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提升文化素养。
三、凝聚社会共识公益事业在社会中发挥重要的凝聚力作用。
公益事业关注社会的共同利益与福祉,通过传播公益理念与价值观,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形成人人关注公益、人人参与公益的良好氛围。
公益事业的开展,能够激发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增强社会凝聚力与向心力。
四、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公益事业为社会进步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动力和保障。
借助公益事业,社会可以发现和培养人才,激发社会创新力和创造力。
公益组织可以吸引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通过开展公益项目、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推动社会进步和创新,提升社会的发展水平。
总之,公益事业的社会价值与意义不可忽视。
通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凝聚社会共识和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等方面的努力,公益事业为社会带来积极的影响与推动。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自身做起,关注公益事业,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有关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以及对我国的意义

有关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以及对我国的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收入差距拉大所导致的诸多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公平问题也引起了我国学术界的重视。
自古以来,人人都希望能建立一个公平的社会。
在我国古代,儒家创始人孔子有句名言:“吾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顺。
”一、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思想(一)公平的内容和性质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公平作为道德和法的观念,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们从主观上和道义上确立的“应然”标准,它体现的是处于不同经济地位的人们对待利益调节关系的最起码的价值态度和价值取向,即由于人们所处的经济地位不同,对利益分配中的公平标准也必然不同。
所以,公平作为道德和法这种社会意识,它的性质和内容只能由现存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即经济基础决定。
而在历史上,唯心主义法学家们总是把公平作为各种法律体系中所共有的永恒价值,却看不到隐藏在法律体系身后的经济关系。
如法国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代表人物蒲鲁东就把公平归结为“至高无上的原则”,并把它视为能够“支配一切其它原则的原则”和“人类自身的本质”。
针对他的唯心主义观点,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明确地指出,蒲鲁东在重大问题上看不到经济联系时,就逃到法的领域中去求助于永恒的公平,“以此来掩饰自己在经济学方面的无知和无能。
”马克思则更加严厉地批评指出:“这就给一切庸人提供了一个使他们感到宽慰的论据,说商品生产形式像公平一样也是永恒的。
”可见,任何社会的公平都不是永恒不变的,它随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而发展,要科学正确的理解公平,首先必须同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公平观划清界限。
(二)公平是具体的、相对的、阶级的和历史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公平从来都是具体的、相对的、阶级的和历史的,不存在任何超越特定历史条件、超越阶级的抽象的“永恒公平”。
在马克思主义以前,资产阶级思想家们总是以基本权利、基本自由为人性作为前提始而论述公平,区别于这种先验方法论,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出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站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立场上,对资产阶级的公平观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批判。
社会公平正义的意义

社会公平正义的意义社会公平正义是指人们在社会中享有公平和正义的权利和机会,这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在当今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探讨社会公平正义的意义,分析其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并提出实现公平正义的途径。
一、社会公平正义对个人的意义首先,社会公平正义对于个人的意义在于公平机会。
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机会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发展。
公平机会可以消除不平等的现象,为每个人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种族和性别,每个人都应该有同等的发展机会,才能实现个人的潜能和价值。
其次,社会公平正义对于个人的意义在于公平待遇。
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公平和平等的对待,不论他们的背景和状况。
公平待遇可以确保每个人在社会中享有同等的权利和资源,避免不公正的待遇和歧视。
公平待遇不仅能够提高个人的幸福感,还能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最后,社会公平正义对于个人的意义在于人类尊严的实现。
每个人都应该被尊重和平等对待,无论他们的经济地位、教育程度或者其他任何方面。
人类尊严的实现需要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基础,这样才能建立一个人人享有尊严的社会。
二、社会公平正义对社会的意义首先,社会公平正义对社会的意义在于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社会不平等和不公正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只有实现公平正义,消除不平等现象,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能够减少社会冲突和不满情绪,提高社会的稳定性。
其次,社会公平正义对社会的意义在于增强社会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能够赢得人民的信任和认可,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相反,如果社会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现象,人民会对社会产生不满和怀疑,从而削弱社会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最后,社会公平正义对社会的意义在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能够给予每个人实现自己潜力的机会,从而促进全社会的发展和繁荣。
公平正义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益的公平分享,激发每个人的动力,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主义本质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本质的重大意义社会主义是一种社会制度,它的本质是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社会制度。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为了满足人民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追求人民的福祉和社会的进步。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富者愈富,穷者愈穷,阶级矛盾激化,社会不稳定。
而社会主义通过实现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促进人民共同富裕,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追求社会公平正义。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追逐利益的本能使得社会存在着各种不公平现象,社会资源分配不均,社会阶层固化。
而社会主义通过实现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消除剥削和压迫,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追求人的全面发展。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追逐利益的本能使得人的全面发展受到限制,人们往往只注重物质利益的追求,忽视了精神层面的需求。
而社会主义通过实现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民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条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追求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市场经济的波动和危机使得社会发展不稳定,经济周期性波动较大,人民的生活水平难以得到持续提高。
而社会主义通过实现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追求人民的幸福和安定。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水平受到经济周期性波动和市场竞争的影响,人们的幸福感和安定感难以得到保障。
而社会主义通过实现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民提供更多的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提高人民的幸福感和安定感。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社会制度。
它追求人民的福祉和社会的进步,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追求人的全面发展,追求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追求人民的幸福和安定。
社会主义的本质具有重大的意义,它是实现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公平的意义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激发和调动人民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①能促使社会合作取得成功,有利于社会合作的不断延续;②能促进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③能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减少或避免社会冲突,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胡锦涛“社会公平观”的深刻内涵和深远意义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9月1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
胡锦涛强调,亚太区域合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应该携起手来,充分运用亚太经合组织这一合作平台,深化合作,拓展合作,不断朝着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目标迈进,不断造福亚太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
(据9月17日《人民日报》报道)在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中,我们看到这样的一段话:“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笔者相信,这是一段令许多人欢欣鼓舞的话语,这是一段让我们对未来充满着期待与希望的话语。
胡锦涛主席强调“坚持公平正义”的深层含义值得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深思,更值得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
解读这段话,我们与公平正义及民生走得更近,与人民群众走得更近。
“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这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解放思想,提高机关效能,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权力真正的服务于民;“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俯下身子去关注民生、体恤民情,让勤奋履职、坚持清正廉洁成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之举。
“公平正义”,这样的词语早就在今年的两会期间让我们心情激漾。
今年的两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当时,温总理说了一句“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此话引起了网络的热议,更成为了社会公平正义彰显的一次大讨论。
如今,胡锦涛主席强调“坚持公平正义”,是对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把握,是对党与政府廉政履职、务实为民的承诺,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未来的一次有力诠释——我们相信,“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期许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的经济社会必定能够迈上新的台阶,我们党与国家的事业必定能够扎实有效推进!(陈谊军)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与社会意义[摘要] 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其主要内涵包括人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不平等”的矫正);反对各种形式的教育特权。
教育公平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反映了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是现代政治民主化的重要内容,体现了现代社会文化价值观。
教育公平是现代社会的基础性公平,教育公平的实现和扩大对于促进整个社会公平程度的提高、保障人的发展的起点公平、消除知识鸿沟以迎接知识社会的挑战都具有重要意义。
[ 关键词] 社会公平;教育公平;教育机会;知识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社会公平是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体现。
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公平不仅是一种美好的价值理想,更是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和日常生活秩序得以建立的价值基石,是保障现代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鉴于教育在整个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地位,教育公平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平,在整个社会公平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一、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在法律上,是人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在教育政策领域,是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在教育活动中,是人人受到平等地教育对待,人人具有同等的取得学业成就和就业前景的机会。
为了真正体现和维护教育公平所蕴含的平等精神,在实际教育活动中,教育公平还必需包括:在客观上存在着社会发展不平等的历史时期,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不平等”的矫正);在现实层面上,反对和遏制旨在破坏教育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的教育特权(“平等”的维护)。
(一)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作为现代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教育公平意味着在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凡具有同等公民资格的人包括青少年学生,不因为他们的性别、种族、地域、健康状况或家庭背景等因素的不同而在教育上受到不同对待,反对形形色色的教育排斥或教育歧视。
这项权利已经明确地写入现代国家法律之中,成为一项受到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1954 年)。
后来历次宪法修正案中(1975、1978和1982 年)都保留了这一条款,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第46 条将这一条款扩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宪法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 作为现代社会的普遍人权,教育公平体现了《世界人权宣言》(1948)的基本精神。
《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
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
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
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 其他的一些得到国际普遍承认的人权公约,如《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76)、《儿童权利公约》(1990)等,也明确地将人人享受平等教育权利作为基本人权加以确认,认为其基础源于人的固有尊严与平等的要求,源于此项权利与其他基本人权之间的内在关联。
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在现代社会中,如果人人不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那么他们彼此之间就不能享受同等的生存权、发展权以及其他各项基本人权。
在此意义上说,教育不公平损害的不仅是人们之间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而且是人们之间的平等人权;不仅是部分人的人权,而且是整个人类的人权体系。
(二)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人人享受同等教育权利在公共政策领域主要表现为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
从性质上说,公共教育资源是指由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所支持和提供的教育资源,具有鲜明的公共性、共享性和开放性,不同于私人或个别团体所提供旨在满足个别人或某一团体需求的教育资源;从类型上说,公共教育资源包括由政府所提供的入学机会、生均公共经费、课程资源、师资条件、教学设备、信息技术支持等。
这些资源是公共教育事业发展和青少年素质形成的重要社会条件,是公民或儿童教育权利实现所指向的实际内容。
因此,依法平等享受教育权利就意味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能够依照法律或政策规定,平等地享有各种类型公共教育资源,不因为自己的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而受到不同对待。
在此意义上,教育公平是现代教育制度与政策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价值原则,旨在倡导、维护和实现人人享受平等的公共教育资源。
在各种各样的公共教育资源中,教育机会是最核心也是最重要的教育资源,它意味着一个人接受某种类型和阶段教育的可能性。
因此,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最直接地体现在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机会。
比较普遍的认识是,教育机会均等包括了入学机会均等、参与教育过程的机会均等、教育结果的机会均等以及教育结果对未来生活前景的影响均等。
根据教育的阶段或层次,又可以将教育机会均等划分为学前教育机会均等、初等教育机会均等、中等教育机会均等和高等教育机会均等。
从这方面说,教育公平即是不同类型或阶段的教育机会在不同社会人群之间的平等分配,或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缩小业已存在的教育机会差距。
(三)公共教育资源的配置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无论中国还是外国,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种种复杂的地理、历史与经济社会和家庭等原因,在事实层面上,并非人人享有的公共教育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两方面都是平等的。
公共教育资源的供给或配置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地域、城乡、性别乃至种族的不平等,不同学校、不同性别、不同家庭背景和身体健康状况的青少年儿童也往往受到不平等的对待。
因此,教育公平所要求的人人享受平等受教育权利、人人平等享有公共教育资源要想真正地得到实现,就不能简单地停留在法律或政策文本中,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矫正历史形成的教育不均衡,减少不同地域、城乡、性别、种族及学校类型等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整个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更加均衡和协调地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公平不仅要求平等地分配公共教育资源,还要求公共教育资源的分配适当地向各种社会处境不利的弱势群体倾斜。
从政治哲学的角度上说,前者体现了分配正义的要求,后者体现了矫正正义的要求。
矫正正义是分配正义的补充和完善,建立在矫正正义理念基础上的弱势补偿使得真正的社会公平包括教育公平得以可能。
(四)反对各种形式的教育特权教育公平的实现要求反对各种形式的教育特权。
形形色色的教育特权是威胁与破坏教育公平、引发社会舆论公平性抱怨的现实因素。
特权是崇尚身份差别和阶级不平等的传统社会的产物。
特权的实质就是要求社会不平等、崇尚特殊待遇。
教育特权的实质是要求公共教育资源的分配违背公平正义的原则,按照权力大小、财富多少或关系远近来分配,以满足个别人或少数强势利益集团的特殊教育需求。
我国是一个具有漫长封建专制历史的国家,在社会文化心理层面,特权思想比较顽固。
尽管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政治领域、文化领域和教育领域开展了持续的反对特权的斗争,并且取得了显着的成绩,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平等的意识,消除了特权赖以存在的社会制度基础。
但是,勿庸讳言的是,直到今天,在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反对特权的斗争还很难说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在公共教育领域,个别人或少数强势利益集团热衷于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财富或各种社会关系,试图影响或牺牲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以实现自身教育利益的最大化。
因此,从思想上、制度上、社会舆论上加快教育民主化进程,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有效地遏制教育特权、预防教育腐败成为维护和实现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