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房地产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工程全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房地产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坏、伪造、篡改档案。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反映工程的真实面貌。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4. 利用性原则:便于档案的查询、利用和交流。
5. 保密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房地产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房地产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3. 负责房地产工程档案的鉴定、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 负责房地产工程档案的保密工作。
5. 负责房地产工程档案的培训、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六条各级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负责房地产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3. 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规范进行整理。
2. 档案整理应保证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3. 档案整理应便于查询、利用和保管。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选择适宜的档案保管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
房地产中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房地产中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不遗失、不损毁。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反映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实际情况。
3. 系统性原则:档案分类科学、有序,便于查询、利用。
4.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房地产中介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基本信息、购房记录、租赁记录等。
2. 房源档案:包括房源基本信息、产权信息、交易记录等。
3. 合同档案:包括购房合同、租赁合同、代理协议等。
4. 财务档案:包括收入、支出、税费、佣金等财务记录。
5. 管理档案: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员工培训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要求:1. 归档材料应真实、完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并编制目录。
3. 归档材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连续性。
4. 归档材料应进行编号,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盗。
2. 档案柜应使用防火、防盗、防潮的专用档案柜。
3. 档案材料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排列,并定期检查、整理。
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霉处理。
第七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信息。
2. 档案利用者应按照档案利用权限进行查询、复制。
3. 档案查询、复制应填写《档案查询申请表》,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后办理。
4. 查询、复制档案材料应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整理第八条档案销毁要求:1. 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机构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房地产公司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件档案工作用办公室总负责,各部门协助管理。
二、文件档案的处理
(一)各类公文材料收文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公文的签收、拆封、筛选、登记、拟办、呈阅、付阅、分办、催办、收集、立卷等工作。
(二)各类文件档案得整理、利用、统计、保护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及价值的发挥。
(三)政府部门下发的盖红章的文件正本必须交办公室存档。
(四)各部门每月月底前将重要的、有价值的文件、合同等编号、分类登记造册,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五)各部门的各类专业档案,如工程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由各部门自行管理。
各部门应在立档后,将总目录及卷内目录交办公室一份,以便查阅、利用。
(六)各类文件档案要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机要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避免泄露、丢失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部门上报的行文,要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格式执行,具体详见《关于行文程序的管理规定》。
四、各类公文办理程序
(一)一般下级报上级部门的请示类文件,应在三天之
内回复,紧急文件应当天回复。
(二)上级对下级的指示类文件,应按指示精神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房地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资料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中产生的各类房地产资料档案。
第三条房地产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归档及时,完整准确;(三)安全保管,便于利用;(四)依法保护,确保权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房地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指导、监督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三)负责房地产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四)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档案意识;(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销毁和更新。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房地产资料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二)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登记证明等权属证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房屋销售、租赁等相关文件;(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材料应按照时间顺序、内容性质、项目类别等进行分类;(二)档案材料应填写规范,标签清晰;(三)档案材料应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四)档案材料应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同步管理。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虫、防霉;(二)档案柜架应按档案类别、编号摆放整齐;(三)档案材料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丢失等问题及时处理;(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二)档案利用者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复制、拍照、摘抄档案;(三)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必要的档案查询服务,确保档案利用效率。
房地产开发档案管理制度3篇

房地产开发档案管理制度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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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项目档案的收集、归档、借阅、使用等工作流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二)集中统一,方便查阅;(三)科学分类,规范归档;(四)提高效率,方便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室,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三)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四)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五)参与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六)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图纸、照片等;(二)项目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三)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四)项目财务、审计、税务等文件;(五)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
第七条档案归档要求:(一)档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类整理、归档;(二)档案归档时,应注明档案名称、归档日期、归档人等信息;(三)档案归档后,应定期进行清理、核对,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四章档案借阅与利用第八条档案借阅对象:(一)公司内部员工;(二)项目相关人员;(三)外部单位及个人。
第九条档案借阅程序:(一)填写借阅申请表,注明借阅目的、档案名称、借阅期限等;(二)档案室审核借阅申请,确认借阅资格;(三)借阅人持借阅申请表及有效证件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四)档案室提供档案,借阅人签字确认;(五)借阅期满,借阅人应将档案归还档案室。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二)档案利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档案,防止损坏、丢失;(三)档案利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档案。
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篇一」一、档案库房门窗牢固,及时关闭上锁。
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二、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必须有本室人员陪同。
三、库房要配备好“六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强光),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物品。
四、库房内橱具排列要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五、做好室内外温湿度记录,除湿,降温。
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规范分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适用于分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3职责3.1行政部负责分公司的文件、资料的打印、归类、发放及登记工作,并保存分公司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3.2各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3.3分公司总经理负责上报分公司文件、对外公开文件的发放审批工作。
3.4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已过保存期档案资料的销毁工作。
4实施程序4.1归档保存的文件4.1.1分公司在管理服务或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外来文件、报告、质量记录及与工作有关的图表、统计资料等。
4.1.2在工作中形成的图纸、操作说明书等技术档案。
4.1.3在专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档案,如:会议纪要、声像档案、工作记录等专项档案。
4.2文件、资料归档的要求。
4.2.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标准。
4.2.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齐全。
4.2.3每类建设工程竣工必须有兼职资料档案管理员参加,对其文件材料(含有关图纸等)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鉴定和验收。
4.2.4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并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号。
4.2.5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并区分保管期限。
4.3档案资料的保管。
4.3.1所有档案资料均由资料管理员管理。
4.3.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在排列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部门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房地产售楼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售楼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售楼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售楼部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售楼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售楼部业务活动的实际情况;(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不得遗漏;(三)准确性原则:档案资料内容准确无误;(四)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五)及时性原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应及时进行。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售楼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销售合同类:包括购房合同、销售协议、付款凭证等;(二)客户资料类:包括客户基本信息、购房意向、成交记录等;(三)项目资料类:包括项目介绍、宣传资料、工程进度、验收报告等;(四)内部管理类:包括员工考勤、培训记录、会议纪要等;(五)其他类:包括政府文件、行业政策、媒体宣传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二)整理:将收集到的档案资料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整理;(三)编目:为每份档案资料编制档案目录;(四)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档案目录顺序进行归档;(五)归档登记:归档完成后,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柜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资料受潮、霉变;(二)档案资料应按照分类存放,便于查找;(三)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缺失等问题及时修复或补充;(四)严禁擅自借阅、复制、涂改、损坏档案资料。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爱护档案资料;(二)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明确借阅目的、时间、归还日期;(三)档案利用者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需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四)档案利用者需按时归还档案资料,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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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地产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公司档案管理的统一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档案的有效作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止档案丢失、损坏、被盗、受潮、蛀蚀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二)《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三)《XX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划》(四)《XX企业网、机关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二、总则(一)公司档案是指各职能部门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所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查考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档案是公司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行政管理、营销策划、工程开发建设、财务审计、人事劳资、设备等。
(三)档案是公司的宝贵财富,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按照《档案法》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
(四)公司档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分管,行政隶属总经办。
(五)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应遵照本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二、归档范围:(一)行政管理,归口单位总经部。
1、本级组织所形成的各种会议记录、总结、报告、文件资料及上级组织下发的文件资料等;2、本公司总经理工作会、司务会、专题会、工程协调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3、本公司中长远规划、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规章制度等;4、本公司的资质证书、工商、税务登记、营业执照等各项证书;5、本公司形成的各类行政性经济合同、民事案件等;6、本公司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呈送的请示、报告及汇报资料及其上级批示等;7、本公司的《简报》、机构沿革、大事记等;8、上级及本公司法律事务等工作的资料;9、公司《章程》法人治理结构的便宜,议事规则,董事会、监事会的预案、议案、决议等。
(二)财务审计,归口单位财务部1、财务工作计划、总结、上级及本公司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办法、通知;2、有关财务、税费检查的文件资料;3、各类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工资表等;4、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报废、核资的请示、批复等文件资料;5、上级及本单位关于审计工作的决定、规定、请示、批复等;(三)人事劳资,归口单位:人力资源部1、有关本公司机构设立、撤消、合并、更名和改变关系的决定、通知等文件;2、有关本公司定员、定编的文件资料;3、有关本公司干部任免、聘用文件资料;4、本公司人员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资料;5、本公司临时短聘人员聘用计划、考核及聘用工资待遇、解聘等;6、关于本公司人员退职、退休、调动、奖惩等资料;7、本公司工资计划、报表、奖金、津贴、福利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四)新征,归口单位:行政部1、新征受让土地选点、评估、洽谈、科研报告、董事会(董事长)批复等原始资料;2、新征受让土地合同、法律文书等原始资料;3、新征受让土地规划、国土进窗报批等全部原始资料;4、规划许可证、国土证、红线图等全部原始资料;5、拆迁公告、差遣补偿等资料。
(五)住宅营销分配,归口单位:总经部、财务部1、入园人员资格界定资料;2、购房人员购房申请、户型选定、交纳认购保证金等资料;3、《购房须知》、《楼书》;4、住宅预售报告、批复及证书;5、首付款有关资料;6、住宅分配到户及个人银行按揭等资料;7、住宅房价结算等资料;8、办理产权证书等形成的全部资料。
(六)工程技术部分,归口单位:工程部、行政部1、征地受让土地手续办妥后,工程启动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批复;2、规划设计任务书、设计、图纸文件、报告、审查与批复;3、工程可研、环评报告与批复;4、初勘任务书及出勘资料;5、初设任务书及初设图纸文件(含概算)初设审查与批复;6、施工详勘及详勘资料;7、施工设计任务书及施设图纸、文件(含预算)、资料审查与批复;8、工程进窗报建报批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文件、证书;9、工程建设各阶段验收报告;10、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11、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物资材料等招标全过程形成的所有请示、报告、批复、纪要等资料;12、在项目委托过程中所形成的方案、工程量计算、确认签证等资料;13、所有设计修改、变更中形成的全部资料;14、设备、材料、产品出产证书、技术参数指标、开箱验收等资料;15、工程各类款项支付审批手续等资料;16、工程审计、决算等全部资料。
(七)电力土木建筑分会1、分会章程、组织机构沿革、分会组成领导成员名单等;2、分会工作规则、各会议工程报告等;3、分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4、各类专业会议形成的全部资料;5、各类课题论文及评审意见;6、土建分会评审专家库的全部资料。
四、归档要求(一)档案资料的形成是全过程的产物,而不是事后追索。
因此,必须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系统性,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因工作贻误而造成资料档案的遗失或流失。
(二)所有归档的图纸文件资料必须符合永久保存条件,凡圆珠笔、铅笔填写或复印资料均不能作为永久保存条件归档。
(三)工程技术档案按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四)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计算书、说明书及设计文件必须先交档案室签收,然后再按有关规定分发。
任何个人不得中间截留。
(五)设备物资开箱资料必须由物资部和档案室工作人员共同签收后归档。
五、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管理的方式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网络化管理。
2)公司人力资源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在没有人力资源部授权的情况下,各部门、经办人不允许保存应当归档的资料。
3)财务档案管理由财务部负责,营销客户档案及业务经营文件资料管理由所在业务部门负责,管理方式应与公司其它档案保持一致,行政部定期检查各业务部归档管理情况。
4)档案一律存放在档案盒或档案袋里,然后放在专门的档案柜里。
档案柜应有门锁,未使用时必须上锁。
5)公司及各部门、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6)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
7)档案工作由公司行政经理统一领导,行政部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由指定的由行政部保管的档案和提供其利用工作,并监督各部门、各下属子公司、各参股公司、各合资合作公司的档案工作。
8)行政部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六、档案的管理1)整理办法:①方法:以问题特征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②步骤:A.收集①文书档案: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
②企业科技档案类: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B.整理根据分类和成立时间整理。
C.分类根据下述分类方法分类D.立卷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
2)过程管理:①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各部门的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在每季头一个月的五日前将上季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行政部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②部门保管的档案:在每季头一个月五日前汇编成册上报行政部,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将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行政部。
3)在业务中对外签署的各种经济合同按《合同管理规定》处理。
七、归档要求或条件1、代表公司发展历史的2、有参考、存查价值的3、对将来工作有延续性4、有保密等级要求的5、劳动人力资源档案6、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办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归档时,各部门或经办人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整理立卷,一般在某事项完成后一个月内,办理移交手续。
通常情况下,归档文件为原件,相关部门或人员可以保存复制件。
有多份原件时,相关部门或人员可以持有原件,但“绝密”、“机密”级文件除外。
几个部门联合办理的文件,由牵头部门立卷归档。
八、档案分类及编号公司档案的分类及编号:指定资料员经人力资源行政部培训后,按有关档案分类及编号要求操作:1)公司档案暂时分为政策法规批文类、公司文件类、工程类、合同类、人力资源类、行政类、信息类和其它类。
档案分类可在1~2年调整一次。
2)档案编号:“档案”二字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类别+日期,即DA-类别-×××-××。
日期以年月日表示。
例2009年7月1日人力资源档案:为公司所属员工人力资源档案,在编号前以“G”(公司);具体为“档案”二字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人力资源两字的第一个大写字母+G编号,即DA+RS+G×××。
3)查阅档案时以档案目录与档案编号对照一致即可。
九、保密等级划分及保存期限公司档案分绝密、机密、秘密三个密级,其余为普通级。
绝密、机密文件应标明份数和序号。
密级的确定由文件的起草人或经办人提出,由核签收人或签收人审定。
档案保存期分永久保存、十年保存、五年保存、一年保存期。
需要永久保存的有: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规章制度、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财务报表、政府机关核准文件、不动产所有权状况及其它债权凭证、工程设计图、核心技术,其它经核定需永久保存的资料。
十年保存期的有:预决算书类、会计凭证、计划资料;企业发展规划、其它经核定需十年保存的资料。
五年保存期的有:期满或解除的合约及其它经核定需五年保存的资料。
三年保存期的有:生产记录、销售记录、规划报建资料。
一年保存期的有:工作事项完成后,确认无长期保存必要的。
十、档案查、借阅和复制1)因公司需要借阅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随意外带有关公司重要的文件材料,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所属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2)具体规定如下:①公司“秘密”级、普通级档案,公司任何员工都可以在行政部登记后,进行查阅;查阅时,一般不允许将档案带出,若要带出时,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②查阅公司“绝密级”、“机密”级档案,必须经所属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一般不允许带出档案室。
③借阅公司秘密级、普通级档案,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并登记。
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需继续借阅,应办理续借手续。
④借阅公司绝密级、机密级档案,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并登记。
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天。
若续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⑤公司绝密级、机密级档案,非经总经理特批,不允许复制,其它档案经部门负责人、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并登记。
⑥人力资源档案不允许自己查阅、借阅和复制。
⑦分级查阅:具体的查阅分档,公司拥有绝对的制定权。
十一、档案备份制度1)公司所有有价值的文件、报表、业务记录等必须备份。
2)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业务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