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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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八五普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八五普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序言】八五普法是中国进行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然而,八五普法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推动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评估八五普法的问题】1. 效果不明显:部分地区和群体对八五普法的了解和参与度不高,导致普法效果不明显。

2. 内容单一:现有的普法内容主要侧重于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缺乏实际案例和法律应用的深度探讨。

3. 参与度不够:在普法过程中,社会各界的参与度不够,缺乏合作共建的理念和行动。

【对八五普法存在问题的对策】1. 多层次、多角度普法:通过各级政府组织和社会机构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普法活动,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

2. 案例教学、生活融合:在普法中增加实际案例教学,引导人们将法律知识和实际生活相结合,增强法治观念。

3. 推动社会各界共建共享:鼓励学校、企业、媒体等各个社会机构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普法活动,提高全民参与度。

【论述八五普法的重要性】八五普法是推动法治建设,提高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途径。

全面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不仅有助于人们理解和遵守法律,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发展。

【个人观点与理解】我认为八五普法是一项重要的法治建设举措,但在推行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我们需要更多地从实际出发,结合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供更加深入、贴近社会生活的普法内容。

需要通过多方合作,共同推动全民参与普法活动,提高普法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总结回顾】八五普法是一项重要的法治建设举措,但在推行过程中仍面临一些问题。

为了更好地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我们需要从多层次、多角度进行普法,并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推动法治建设。

期待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够看到中国的法治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八五普法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增强人民的法治意识,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

然而,八五普法的推行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推动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普法工作现状及对策思考

普法工作现状及对策思考

针对不同群体
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 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 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效果 。
完善法律法规普及体系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0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机制,确保法律法规的制定和
实施符合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
完善法律法规的普及途径
02
通过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途径,普及法
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
援助覆盖面不广
目前的法律援助工作主要集中在一些大城市和发 达地区,对于一些偏远地区和贫困人群的覆盖还 存在很大的不足。
03
对策思考及建议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01
02
03
创新宣传形式
采用多元化的宣传形式, 如法律讲座、法律咨询、 法律知识竞赛等,提高公 众对法律的兴趣和认识。
拓展宣传渠道
利用媒体、网络、社交平 台等渠道,扩大普法宣传 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响力
未来发展展望与建议
发展方向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如与法院、检察院等合作开展案例分析和法律 解读活动
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展定制化普法宣传活动,如针对青少年、老年人 等不同群体的普法宣传
未来发展展望与建议
• 加强线上普法宣传,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社交媒体 等渠道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播和互动
未来发展展望与建议
经验总结与启示
成功经验总结 宣传内容贴近生活,容易引起居民共鸣
宣传形式多样,符合不同人群需求
经验总结与启示
• 志愿者团队积极参与,提高普法工作效率
经验总结与启示
01
启示
02
03
04
应注重宣传内容的实用性和生 活化,让居民感受到法律与自
己息息相关

乡镇普法工作现存问题及对策

乡镇普法工作现存问题及对策

乡镇普法工作现存问题及对策“乡镇指导、村主抓、单位配合”是推动乡镇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途径。

但多年来,村主抓普法工作收效甚微,普法工作都由乡镇一抓到底,而作为重要普法内容的农村普法教育,它的成功与否,是维系乡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若这一局面继续维持下去,势必严重制约乡镇普法工作特别是对农民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

为解决这一痼疾,我对乡镇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

一、乡镇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1、乡镇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

2、个别村对普法工作存有偏见。

他们认为,农民对法律知道多了,“刁民”就多了,工作就难以开展了。

所以在开展法制宣传时,对农民的义务宣传多,对自己权利宣传多。

3、村普法干部自身法律学习不够。

在村普法干部中,经常学法的只有二人,有些根本没有法律书籍。

由于自身学法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有时造成村民在村里听到的“法律”与在法庭、法律服务所听到的“法律”不一样,久而久之,村里宣传的法律,在村民眼中“真亦是假”。

4、村干部法律宣传不够。

由于不是“专职”普法干部,加之学法不够,不少村干部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5、普法工作农村面临的新问题对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由于社会变革加快,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传统的普法形式、陈旧的调解方法、僵化的行政手段已不适应农民学法用法的新需求。

6、农村普法经费不足。

农村普法经费的列支,主要依附综治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

7、农民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

由于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乡镇农村剩下老弱病残留在家中,他们学法氛围不浓,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群众普法学习会难以召开。

二、改进乡镇普法工作的对策经过深入调研后,结合乡镇普法工作实际,为解决乡镇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办法:1、切实加强乡镇普法干部的选聘、培训工作。

普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报告

普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报告

普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报告一、引言近年来,普法教育在我国得到了充分重视与普及。

然而,随着普法教育的推进,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普法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并从多个方面寻找其原因。

二、普法宣传不到位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在普法教育中存在宣传不到位的现象。

许多人仍然对普法教育缺乏足够的了解。

一方面,有的地区在宣传方面投入不足,导致知识传达效果较差;另一方面,在具体内容呈现上缺乏可读性和吸引力,难以引起公众的关注和乐于参与。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来改善宣传工作。

首先是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普法教育平台,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普法知识。

其次,应加强对各级政府和学校等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并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最重要的是,普法教育内容应该注重与日常生活和实际问题的结合,以增加公众的参与度。

三、普法知识晦涩难懂另一个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是知识的晦涩难懂。

现行的普法教育体系中,许多知识点过于抽象和复杂,给公众带来困惑。

许多人感到无从下手,并且对法律条文等内容感到威胁,导致他们对普法教育失去兴趣。

为解决这个问题,在教育者制定课程时应更加关注受众群体的特点和需求。

一方面,可以引入案例分析和真实场景模拟等方式来使得知识更具实际性;另一方面,通过减少专业术语的使用、简化表达方式和提供大量实例来减轻知识学习的负担。

四、参与度不高普法教育虽然在各地广泛展开,但由于参与度不高,效果并不理想。

有部分原因是由于公众对此更为冷漠,在日常行为中缺乏意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缺乏相关资源和机会,无法参与到普法教育的活动中。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进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可以加大对普法教育的投入,提供更多便利的途径供公众参与,例如通过组织义务性法律咨询、开设免费普法课程等。

此外,在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场所也需要加强普法教育的落实,为公众提供更多参与和了解的机会。

五、地区差异较大在我国不同地区之间普法教育存在显著差异。

人社部门普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人社部门普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人社部门普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人社部门普法工作是指通过普及宪法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遵守和依法行动能力。

然而,当前人社部门普法工作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解决。

首先,人社部门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目前,人社部门普法宣传主要以政府官方网站、文件通知等形式进行,而这些宣传途径对于一些普通民众来说难以接触和理解。

因此,需要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全民普法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

其次,人社部门普法工作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

人社部门作为政府机构,应该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其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同时,还需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律教育,让他们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增强识别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三,人社部门普法工作的多样性不足。

普法工作需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和需求,采取多样化的普法方式和手段。

例如,可以开展人才市场普法大讲堂,组织专家讲解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解决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解答劳动者的疑惑和困惑;同时,也可以在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环节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法律素养。

第四,人社部门普法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不完善。

人社部门应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各级人社部门的普法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通过对普法工作成效的评估,及时调整普法策略和措施。

第五,人社部门普法工作的重心不够突出。

在当前法治建设的背景下,人社部门普法工作需要更加注重防护和规范的力度,加大对侵害劳动者权益和打击违法用工行为的力度。

同时,可以通过开展劳动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援助机构等方式,帮助劳动者维权,保护其合法权益。

为解决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通过建立人社部门普法宣传平台,提供多样化的普法宣传资料,制作易懂、生动的普法宣传视频,组织法律知识讲座等方式,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一章:引言随着社会发展,法治国家建设已经成为中国政府的重要目标。

为了推进这一进程,普法宣传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被广泛采用。

然而,在目前的普法宣传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其效果的发挥。

本文将分析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第二章: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2.1 宣传形式单一当前大多数普法宣传形式以宣讲讲座、培训班等传统方式为主。

这种形式无疑缺乏创新性,难以引起年轻人和大众群体的兴趣。

因此,部分人对于普法宣传活动产生抵触心理或者漠视态度。

2.2 宣传内容过于专业化现有的普法宣传更多地聚焦于专业领域和具体条款解读,语言复杂、沉闷,难以被非专业人士理解和接受。

这导致宣传效果不佳,甚至产生反效果。

2.3 宣传渠道有限普法宣传的渠道主要集中在学校、政府机关等有限的场所,很难涉及到社区、农村和乡镇等人口较为分散而基础法律知识缺乏的地区。

因此许多人,尤其是边远地区居民仍然对基础法律知识了解甚少。

第三章:解决问题的建议3.1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除了传统的宣讲讲座和培训班,应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线上普法宣传。

通过开展微视频制作比赛、短视频播放和互动,在各类社交媒体平台举办相关活动,吸引年轻人和大众参与其中。

同时可以将普法知识融入娱乐节目、综艺节目中,增加受众曝光度和感兴趣程度。

3.2 简明易懂的宣传内容应当注重制作简明扼要、生动形象的系列普法漫画或图文并茂的公益广告,将复杂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普通民众也能够理解和接受。

此外,还可利用互动游戏、知识测试等形式,增加参与性和趣味性。

3.3 拓宽宣传渠道除了在学校和政府机关进行普法宣传之外,应充分利用社区场所、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居等,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可以组织定期的法律知识讲座,邀请专门人士前来宣讲,并提供相应的问答服务。

同时,还可积极配合媒体开展多样化的普法报道活动,如创办法制报纸、开设电视广播节目等。

普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

普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

普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普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正文:1. 引言普法工作作为现代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普及和弘扬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然而,我们不可忽视的是,当前普法工作在一些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深入探讨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以期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2. 普法教育资源不均衡普法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是普法工作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目前,普法教育主要集中在一些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而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的普法教育资源相对匮乏。

这导致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相对较低,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不足。

3. 普法工作形式单一普法工作形式单一也是普法工作存在问题的一个因素。

当前的普法宣传主要以传统的讲座、宣传册和宣传片为主,缺乏创新和多样化的形式。

这种形式单一的普法工作模式难以吸引广大群众的参与和关注,也难以提高其法律素养。

需要创新普法工作形式,例如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新媒体手段,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普法教育活动,提高普法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4. 普法宣传内容不具体实用普法宣传内容一般过于抽象和宏观,缺乏具体实用性,也是普法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之一。

许多普法宣传活动过于追求传递法律概念和原则,而忽视了普通人日常生活中面临的实际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

这导致了普法宣传的落地性和实用性不足,无法真正满足人们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普法工作需要更加贴近实际,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并提供实用的法律指导。

5. 普法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普法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也是普法工作存在问题的一个根本原因。

由于普法工作的推进责任分散、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导致各部门、地区的普法工作难以形成合力。

特别是在跨部门、跨领域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方面,缺乏一个整体统筹、协同配合的机制。

需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普法工作局面。

6. 总结与展望普法工作的发展与改进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农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普法工作是维护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但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普法宣传覆盖面不足。

目前的普法宣传主要集中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很少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

因此,普法宣传应该更广泛地覆盖到农村地区,扩大宣传范围。

其次,普法宣传形式单一。

目前的普法宣传主要以传统的宣传方式为主,如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等。

但是,这些传统方式在今天已经不太能够满足人们对信息获取的需求。

因此,普法宣传应该多样化,采用多种形式,如宣传视频、微信公众号等。

除此之外,农村普法工作还存在着法律知识普及不足、法律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如建立农村普法机构、设置普法服务站等,以加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综上所述,农村普法工作的现状存在不少问题,但只要采取正确的对策,就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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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朱世余从1986年开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展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四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即“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全民普法教育活动。

在一个封建专制思想影响较深的国度,进行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声势浩大、时间长久的普法“补课”活动,可谓亘古未有的创举。

近二十年的“补课”,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效,“法”字已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形成和提高。

进入新世纪,继续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虽然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距离形势的发展、人民的需要、社会的需求等还有很大的差距,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一些地方和单位部门对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不高,对这项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有些公民甚至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不强,遵守法纪、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的问题屡有发生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效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建设还不健;普法教育中侧重公民义务的教育,忽视了公民权利的教育等等,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与时俱进地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

一、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

主要表现在:(1)是少数干部群众认为,普法工作开展十多年,但违法犯罪现象仍屡禁不止。

因此,出现了“普法无用”的模糊认识;(2)是一些地方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普法工作看成是软任务,存在着“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这样一种倾向,认为其他工作抓好了,看得见,摸得着。

普法宣传工作没有硬指标,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序上难以衡量,不用着急。

因而把普法工作当作可抓可不抓,可多抓也可少抓的事情看待;(3)是少数部门的领导认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部门行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领导无关,可以事不关已、高高挂起;(4)是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着“普法工作搞多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就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就会越来越难做,怎能让群众懂得太多的法律的?”的错误思想。

二是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近二十年的普法教育,积极推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模式,但这种运行模式的保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存在许多不足。

⑴是普法工作未纳入法制化轨道。

国家至今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来规范普法宣传教育;⑵是检查考核力度不强。

大多数地方、部门检查考核力度不大,没有建立检查考核机制,使普法工作仅仅停留在“购一本法律书、听一堂法律课、记一次学法笔记、参加一次法律考试”走过场的形式上;⑶是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保障。

普法宣传经费标准无依据,经费来源无保障,有些地方有限的经费也不能专款专用,致使普法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

普法宣传形式的单一,特别是对外来人员普法、农民普法、群众普法形式的单一,阻碍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发展。

主要体现在:⑴是普法宣传教育依然采用上大课、满堂灌、照本宣科的讲法形式。

讲解者口干舌燥,旁听者枯燥无味,很难提高学法兴趣;⑵是有些地方、有些单位仍满足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设宣传台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收到怎样的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很难评价。

四是侧重义务方面的教育,忽视了权利方面的教育。

用现代法律理念去审视我们现行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不难发现,不论是教育内容的设定、还是教育对象的选择及教育目的的追求上,无不是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义务、不得违法犯罪放在首位。

正是在这种传统理念指引下,我们将普法的目标只能定位于老百姓的知法、守法上,普法也就必然是单纯的、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只是授之以鱼,而忽视了如何授之以渔。

也就使全体公民无法树立现代法律理念,更无法实现法治的目的,甚至会成为法治的障碍,普法就失去了本意。

五是侧重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养成认为普法就是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只是注重公民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

例如:我国全民普法教育从“一五规划”到“四五规划”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的学习内容。

如“一五普法规划”规定:“普及法律常识的基本内容是:我国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他与广大公民有密切关系的法律常识。

”毋庸置疑,这种自上而下的“把法律交给人民”的工作重心之确定完全基于我国公民法律知识贫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感到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里的重要性。

然而,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法律条文再背的滚瓜乱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还是于事无补。

六是机构设置不合理。

“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大多数地方的普法工作都是由普法领导小组领导,普法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办公室都是临时机构,办公室挂靠在司法行政部门。

这种机构设置和挂靠,表现出许多弊端。

⑴是普法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因是临时机构,组成人员又都是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人员多,人事变动快,造成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都有挂挂名的临时思想,没有真正负起责任;⑵是办公室挂靠司法行政部门,因职责、权限、编制的限制,造成普法机构人才难进、职责不明、权限不清,工作起来缺乏力度;⑶是由于办公室挂靠在司法行政部门,造成社会上的人们普遍认为普法工作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而依靠司法行政部门的力量难以推动全社会普法工作。

二、抓好普法工作的几点对策要解决当前普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我们首先必须提高对普法重要性的认识,用科学发展观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向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宣传普及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努力实现“四五”期间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

抓好普法工作时不我待、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领导机制,确保依法治理的顺利实施。

建立以党委、政府为核心的各级党政领导责任机制,是落实依法治理各项措施,确保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

因此,在实践中要做到“两个坚持”、“五个到位”。

即坚持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坚持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发展规划;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

从而把依法治理的直接责任压在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肩上,有效地解决“两头热”、“中间梗塞”等问题,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步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

当前应着重抓住健全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赋予职权,实行“三定”。

普法工作已走过二十个年头,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地位与其担负的任务,职能十分仍然不协调,处在“小马拉大车”酌尴尬境地。

一个工作机构如果有责无权,地位提不高,威信上不去,工作自然难以开展。

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不仅仅是一个办事机构,同时也是一个管理机构,应明确职责,赋予职权,在机构改革中实行定编制、定职责、定岗位的“三定”方案,使其真正起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承上启下的中枢作用,协调部门开展工作的纽带作用,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作用,推动依法治理的排头兵作用。

三是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一)要在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的结合上突出现代手段。

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并以其快速、直观和容量大、覆盖广的优势占领了新的领域和阵地,也越来越凸显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和作用。

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网页)、节目,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脑。

(二)要在集中教育和日常宣传的结合上重视日常宣传。

诚然,利用各种纪念日进行大规模的宣教活动易于产生影响,营造氛围。

但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需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因而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法治历史较长的西方国家也是如此。

如英国,在不同的场所,选择最适当的形式,设置不同的法律警语、告示,使人们能切身感悟到法律的真谛,比我们“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去一套套法律全书或一本本法律读本效果会更直接。

(三)要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法治实践活动。

普法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仅仅靠说教、灌输来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是不够的,要让人们从法治活动体验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

法制宣传教育不仅是让人们知道法律的内容,最终的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

所以,要引导和指导公民积极参与立法活动,领悟法律的本意;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根治于法治实践中。

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且效果远远胜过百次空洞的说教。

四是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保持依法治理的强劲态势。

依法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涵盖面广,渗透点无处不在。

同时,依法治理又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要由党委牵头,对依法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依法治理政绩进行考评。

通过签定依法治理年度责任目标,兑现奖惩,实施党政监督;通过人大代表视察,年度评议,实施法律监督;由政协不定期协商,对口评议,实施社会监督;聘请监督员,定期反馈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实施群众监督。

四是强化措施,建立强有力的激励和保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对在依法治理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认真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和奖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把其作为考核班子整体水平和考核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对依法治理政绩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重用;对组织实施工作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或政绩平平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必要的处罚,不予提拔和重用。

同时,依法治理工作必须有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健全办事机构,有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会宣传、会发动、会协调、会总结,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独挡一面开展工作的人员,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努力改善交通工具、宣传设备和办公条件.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需要整合社会资源,走社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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