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贯彻落实《河北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贯彻落实《河北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09•【字号】衡政办字〔2015〕104号•【施行日期】2015.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关于印发衡水市贯彻落实《河北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衡政办字〔2015〕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贯彻落实〈河北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衡水市贯彻落实《河北省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衡水市贯彻落实《河北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3、衡水市贯彻落实《河北省金融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4、衡水市贯彻落实《河北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5、衡水市贯彻落实《河北省商务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6、衡水市贯彻落实《河北省旅游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7、衡水市贯彻落实《河北省文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8、衡水市贯彻落实《河北省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9日附件1衡水市贯彻落实《河北省物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5-2017)为贯彻落实省文件,推进我市物流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17年,力争全市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物流业增加值突破100亿元,物流总费用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较2014年下降0.5个百分点,物流业整体运行效率明显改善,社会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农业融合发展,适应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协作发展要求,初步建成京南商贸物流基地。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衡政办字〔2017〕132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衡政办字〔2017〕1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衡水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6日衡水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为进一步遏制结核病流行,减少结核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目标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服务体系,提高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实现结核病患者早发现和全程规范治疗,提供公平可及的预防、治疗、康复等公共卫生服务。
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
1.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
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
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
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
2.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3.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
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25•【字号】衡政办字〔2017〕8号•【施行日期】2017.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衡政办字〔20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25日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加快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主要阐明“十三五”期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是今后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按照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要求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部署,继续实施“项目立市、工业强市、三产兴市、农业升级、绿色崛起”发展战略。
围绕我市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的发展定位,立足国家中小城市改革试点和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市的发展机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开创经济强市、美丽衡水的新局面,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做出更多贡献。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节能“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节能“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3•【字号】衡政办字〔2017〕94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节能“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衡政办字〔2017〕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节能“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3日衡水市节能“十三五”规划为确保实现“十三五”节能约束性目标,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奠定基础,依据《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河北省节能“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一)现实基础“十二五”期间,全市上下把节能降耗作为治理大气污染、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强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压减煤炭消费,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持续推进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能效水平大幅提高。
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0.93%,超过省下达目标4.93个百分点。
2015年煤炭消费比2012年减少81.5万吨,超额完成省下达到2015年压减煤炭消费30万吨任务。
全社会节能意识进一步增强,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与此同时,我市节能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是能效水平偏低,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煤炭消费比重过大,节能管理和执法水平有待提升;节能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市场交易制度和平台亟待建立。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落实意见》的通知-衡政办字〔2016〕14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落实意见》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01.29施行日期文号衡政办字〔2016〕14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落实意见》的通知衡政办字〔2016〕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落实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29日衡水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落实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河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精神,深化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发挥标准化对全市经济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要意义标准化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标准化的作用和地位日趋突出,已成为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核心要素。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已成为我市发展新型工业与现代农业、繁荣发展服务业的一项紧迫任务。
我市正处于综合配套改革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树立品牌,还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字〔2015〕22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衡水市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字〔2015〕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4月1日衡水市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重大产业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省委、省政府决定2015年在全省开展“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活动,全年抓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包括续建、新开工和前期谋划项目)1500个以上,并将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分解到我市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4个,年终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为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攻坚推进力度,全面完成省确定的任务目标和市重点建设任务,参照省的做法,制定《衡水市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将我市重点项目“四个一百”工程和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进行量化分解。
一、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实施项目立市战略,把项目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压推进、强化保障,加快实施一批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示范的重大项目,为我市实现跨越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战略支撑。
二、工作目标以加快结构调整、激发发展活力、提高发展质量为目标,实施重点项目“四个一百”工程,落实省分解到我市的104个10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任务,对全市投资增长和经济发展形成强有力支撑。
(一)全年实施重点项目“四个一百”工程,即全市重点抓好100项计划开工项目,100项续建保投产项目,100项推进前期项目,谋划100项10亿元以上立市立县重大项目(2015年衡水市重点项目“四个一百”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23•【字号】衡政字〔2016〕21号•【施行日期】2016.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衡政字〔2016〕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衡水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衡水市人民政府2016年8月23日衡水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对促进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动力、把握发展主动权,更好引领新常态、加快创新型衡水和富民强市建设步伐意义重大。
为此特编制《衡水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科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有效整合科技资源,积极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科技工作活力明显增强,较好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十二五”科技发展主要成效1、科技创新能力逐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全市建成2个国家级、6个省级区域特色产业基地,建成1个省级重点试验室,培育了1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全市有18项科技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励。
全市累计专利申请量达到12933件,专利授权量9086件。
我市与清华大学、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等一批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以成果转化和自主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关系,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多形式产学研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衡水市市本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衡政办[201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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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衡水市市本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正文:----------------------------------------------------------------------------------------------------------------------------------------------------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衡水市市本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衡政办〔2014〕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抢抓我市作为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市的机遇,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衡水实际,以“科学论证、下放到位、承接有力”为原则,衡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衡水市市本级向县市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衡水市市本级向开发区(园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确定市本级向县市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8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项,行政监管项目36项;市本级向开发区(园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1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项,行政监管项目1项。
经2014年7月25日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下放的审批事项中,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机关为设区市管理部门的,或下放开发区(园区)的,市直部门要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履行好委托手续,确保下放依法合规。
附件:1、衡水市市本级向县市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衡水市市本级向开发区(园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年8月1日附件1:衡水市市本级向县(市、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涉及13个部门,共68项,其中:行政许可28项,非行政许可4项,行政监管36项)部门:衡水市交通运输局(6项行政许可,11项行政监管)序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备注1农村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行政许可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对应交通运输局第8项“农村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下放至县(市、区),市级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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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三
五”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衡政办字[2017]56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13
【实施日期】2017.06.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7〕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衡水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衡水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推动全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根据《河北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衡办发〔2016〕30号),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包括公共文化服务、文艺创作演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化市场监管、对外文化交流等内容。
一、总体目标
推动全市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围绕打造“文化衡水”的战略构想,着力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大力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使文化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文化艺术产品更加丰富多彩,文化市场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进一步加强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涌现。
文艺精品工程实施不断深化,创作演出管理机制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创作一批体现本土文化特色的在全省乃至全国较有影响的原创精品力作。
--优秀文化传承体系不断完善。
进一步充实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推进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初步形成全市文化遗产资源的战略性培育和整体性运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更加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文化市场管理不断加强。
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方式,提升文化市场管理能力,文化市场管理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统一开放、竞争有
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文化市场监管格局初步确立。
--对外文化交流水平不断提高。
对外文化交流机制更加灵活,平台支撑更加有力,“走出去、请进来”项目合作类型更加多元化,衡水文化影响力日益扩大。
--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文化人才队伍培养体系更加合理,专业类型多样、层次分布科学、老中青衔接有序的文化人才队伍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精准供给、有效供给,拓宽供给渠道。
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工作,逐步扩大免费开放范围。
扩大全民阅读、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
建设特色文化小镇,积极培育地方特色文化品牌,逐步实现一市多品、一县多品、一乡一品和一村一品。
推进红色文化、社区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社会文化业态。
2.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全面落实《衡水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衡办发〔2016〕30号)精神,健全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
积极推进冀州区开展省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发挥其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达标县创建工作。
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等服务标准,对设施与环境、服务对象与开放时间、服务内容与方式、服务管理与监督等进行统一规范,提高服务效能。
3.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国有剧团要常年开展流动文化服务。
实施精准扶贫,以基础设施建设、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落实国家在贫困县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取消县及以下配套资金政策。
重点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人员、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点对象,鼓励公共文化单位开办老年大学、残疾人课堂,建立基层农村文艺辅导基地、图书馆馆外基层服务点。
充分利用京津冀公共文化示范走廊发展联盟这一平台,深度融入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同发展。
4.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科技水平。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推进文化与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