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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2017年、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

为做好传承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通过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传承工作室,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连续3年,自公布确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之日起。

三、建设内容(一)条件建设。

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

面积不小于20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工作程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2.名老中医药专家示教观摩室。

面积不小于30m2,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

3.名老中医药专家资料室(阅览室)。

面积不小于50m2,在查阅资料功能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展示名老中医药专家论文、论着、临床医案、处方等原始资料。

4.配置计算机、网络宽带、声像采集系统(摄录设备和编辑系统等)、实时记录设备(录音笔、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传承工作建设。

1.收集资料。

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典型医案(教案)、处方等原始资料,以及开展传承工作过程中的跟师笔记、跟师医案、读书临证心得等相关资料,建立临证经验和文献数据库。

2.整理分析。

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与目标本项目旨在通过建设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集结与传承各大流派的经验和智慧,提高中医学术流派的传承能力和学术水平,为中医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项目内容与组织1.建设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与协调。

2.邀请各大中医学术流派的传承人作为专家顾问,参与工作室的建设与指导。

3.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中医学术流派的调研与收集整理,制定中医学术流派的传承和发展规划。

4.开展培训活动,邀请各流派的传承人开设讲座、挂号诊疗等活动,向广大中医爱好者传授流派独特的医术理念和临床经验。

5.建立中医学术流派传承人资料库,收集整理传承人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建立中医学术流派传承人的数据库。

6.组织中医学术流派的交流与合作,举办中医学术流派交流会议、座谈会和展览等活动,促进各流派之间的互相学习和借鉴。

三、项目实施步骤1.筹备阶段(1-3个月)(1)成立项目组,明确项目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书及预算。

(2)邀请相关专家参与项目筹备工作,对工作方案进行修订和优化。

(3)确定工作室的建设地点,并进行装修和设备购置。

2.建设阶段(4-6个月)(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邀请各大中医学术流派的传承人作为专家顾问,参与工作室的建设和指导。

(3)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中医学术流派的调研与收集整理,制定中医学术流派的传承和发展规划。

(4)建立中医学术流派传承人资料库,收集传承人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3.培训阶段(7-12个月)(1)邀请各流派的传承人开设讲座、挂号诊疗等活动,向广大中医爱好者传授流派独特的医术理念和临床经验。

(2)举办中医学术流派交流会议、座谈会和展览等活动,促进各流派之间的互相学习和借鉴。

(3)扩大工作室的影响力,拓展合作伙伴,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

四、项目预算1.建设费用:包括场地租金、装修、设备购置等,预计约XXX万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9.22•【文号】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265号•【施行日期】2020.09.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2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局确定了99所重点中医医院纳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储备库。

根据《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指导意见》,重点中医医院应开展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与探索。

中医经典病房应在充分风险评估及有效生命支持的基础上,运用经典中医理论与名老中医经验指导临床,以中医主导治疗疑难危重病症。

项目实施后,项目医院对中医经典病房建设进行了探索,但我们发现目前仍存在对中医经典病房的定位理解不准确,推进缓慢等问题。

为指导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更好地推进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与管理,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能力,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附后),供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在中医经典病房建设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中参考使用。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要充分认识中医经典病房建设的定位和重要意义,把建设中医经典病房作为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将中医经典病房积累的成功诊疗经验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医院以中医为主治疗疾病的能力与水平。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重点中医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建设的指导和推进力度,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注重挖掘和发现典型经验并积极推广。

附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20年9月22日附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为进一步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能力、创新中医药临床诊疗模式、提升中医临床科研能力,开展中医经典病房建设工作,根据《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指导意见》,制定本指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启动会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启动会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启动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7.04•【文号】中医药办人教函[2013]89号•【施行日期】2013.07.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启动会的通知(中医药办人教函〔2013〕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大力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加强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经研究,我办定于7月下旬在广州市召开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启动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部署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思路和工作要求;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推广基地及理事会,探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交流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发展经验。

二、参加会议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各1名;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负责人各1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推广基地组成单位及理事会成员。

三、会议时间2013年7月30日,7月29日报到,会期1天。

7月29号晚8点在宾馆白云楼二楼贰号厅召开传承推广基地理事会会议,全体理事会成员参加。

四、会议地点广东省迎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603号电话:************-5116)五、其他事项1.请各单位参会人员填报回执(附件2),于7月22日前传真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2.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宾馆。

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差旅费等回单位报销。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人:曾兴水张欣霞联系电话:138******** 010-********传真:************电子邮箱:***************.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推广基地办公室联系人:余丽娟贺振泉联系电话:138******** 020-********传真:************邮箱:*****************.cn附件:1.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启动会交流发言单位2.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启动会回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3年7月4日附件1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启动会交流发言单位上海市顾氏外科流派传承工作室--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陆金根龙砂医学流派传承工作室--江阴市致和堂中医药研究所顾植山安徽新安王氏内科流派传承工作室--安徽中医药大学王键中医扶阳流派传承工作室--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刘力红附件2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启动会回执注:请将本回执于7月22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教司师承继教处,传真:************,电子邮箱:***************.cn。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1.11•【文号】发改办社会〔2017〕54号•【施行日期】2017.0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7〕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总体部署和《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6〕2439号)有关要求,为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全面振兴发展,服务“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现就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十三五”时期,通过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支持一定数量的省市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和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含民族医药科研机构,下同)能力建设,推动中医药服务资源和临床科研有机结合,中医药传承创新条件明显改善、能力显著提升、机制更加健全、成果不断涌现,促进中医药全面振兴发展。

二、建设原则坚持服务国家战略。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建设工程。

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中医药领域交流与合作,构建京津冀中医药领域全方位合作新格局,充分发掘长江经济带相关地区特色中医医学流派。

坚持传承创新融合。

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方法,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推进中医药诊疗水平不断提高,在创新中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永葆中医药薪火相传。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

加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探索建立适合中医药特点和临床科研有机结合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不断彰显中医药优势,扩大中医药国内外影响,为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中医药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12.01•【文号】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同时依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和县级基地建设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我局组织制定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时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项目,重点建设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和县级基地。

为了更好地加强基地建设,确保项目取得实效,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用5年时间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逐步建立起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形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

二、项目条件推广基地分为省级基地和县级基地。

(一)省级基地是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的枢纽,也是各省(区、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龙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实施⽅案的通知⽂号:国中医药办⼈教发[2015]24号颁布⽇期:2015-07-28执⾏⽇期:2015-07-28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有关省、⾃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学:为加强国医⼤师学术经验的传承与发展,发挥国医⼤师在中医药⼈才培养中的作⽤,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和⼈才队伍建设,我局将组织开展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

为做好项⽬的组织实施⼯作,制定了《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实施⽅案》(以下简称《实施⽅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实施⽅案》是组织开展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的指南和依据,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组织⼯作室⼈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要协调明确⼯作室的依托单位和⼯作室负责⼈,为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周期,由各⼯作室根据前期开展的全国名⽼中医药专家传承⼯作室建设项⽬完成情况,结合本《实施⽅案》要求⾃⾏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有关依托单位按《实施⽅案》要求,填报《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任务书》(附件)⼀式5份(A4纸单⾯打印、普通装订),于8⽉17⽇前寄送⾄我局⼈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同时将任务书电⼦版⽂档发送⾄电⼦邮箱scjjc@。

五、在执⾏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局⼈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联系⼈:曾兴⽔黄峰联系电话:010-********邮箱:scjjc@附件: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任务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5年7⽉28⽇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实施⽅案为贯彻落实《医药卫⽣中长期⼈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深⼊开展第⼆届国医⼤师学术经验传承⼯作,我局2015年将组织开展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推广基地建设方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推广基地建设方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推广基地建设方案一、项目背景中医药作为我国传统医药文化的瑰宝,承载着丰富的医学知识和治疗经验。

然而,在现代医学的冲击下,中医药面临着许多挑战,部分中医学术流派的传承和推广工作面临困难。

为了保护和传承中医药的宝贵遗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建设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推广基地,推动中医药发展,促进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的交流与融合。

二、基地建设目标1.保护中医学术流派的传统文化和知识,推动其传承与发展。

2.培养和选拔中医学术流派的优秀人才,提高中医药治疗技术水平。

3.开展中医学术流派的研究和创新,促进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融合。

4.推广中医学术流派的疗效和特色,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信任度。

5.促进中医药与现代医学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医药在现代医疗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基地建设内容1.资金投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投入适当资金用于基地建设,并鼓励社会各界捐款支持。

2.基地选址:基地选址应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和自然环境,建议选择在中医学术流派传承较为丰富的地区,如湖南、湖北、四川等。

3.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现代化的综合楼群,包括教学楼、科研楼、实验室、会议室等,提供良好的学习、研究和交流环境。

4.人才培养:设立专门的人才培训项目,邀请各流派的知名中医师承为学员进行传授,通过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中医学术流派的优秀人才。

5.科研创新:建立中医学术流派的研究机构,组织学术研讨会和论文交流,鼓励中医师承开展科研项目,推动中医药理论和临床实践的创新发展。

6.诊疗服务:建设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药疗养中心,提供中医师承的诊疗服务,开展中医药康复和健康管理,为公众提供一流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7.宣传推广:通过互联网、传统媒体和社交平台等多种渠道,宣传中医学术流派的理论特点和疗效,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信任度。

四、运行模式1.建立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推广委员会,负责基地内外事务的组织与协调。

2.成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基地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人才培养、科研项目管理、诊疗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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