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评优奖励细则(终)

合集下载

中学学校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中学学校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XXXX中学学校学生评优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或者在德、智、体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依据本暂行办法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鼓励的原则。

第二章荣誉称号的设置和奖励方式第四条学校设立以下个人奖项(一)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标兵对于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授予“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对于品学兼优、社会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三)优秀毕业生对于大学期间一贯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第五条学校设立以下集体奖项(一)先进班集体对于班级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班集体,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二)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对于学风建设成绩突出、学风优良的学生班集体,学校授予"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办法另行公布。

第六条其他奖励凡有其他突出成绩、先进事迹或特殊贡献的集体及个人,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特别表彰或奖励。

第七条对获得上述奖励的个人与集体,学校酌情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一)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奖状或证书;(二)给予嘉奖或通报表扬;(三)颁发奖金或纪念品;(四)其他方式。

第三章评选条件与比例第八条评选范围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业已按时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均可参加个人奖项的评选。

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集体奖项的评选。

第九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当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一)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者。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评优评奖加分细则(最终版)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评优评奖加分细则(最终版)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随着我院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学生素质要求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地引导和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协作、向上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需求人才,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评优评奖和就业推荐提供参考依据,现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特修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试行)》,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如下:
一、品德素质评价
三、补充规定
◇。

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

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

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优秀学生奖励是为了激励和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

通过明确的奖励规则,可以激发学生争取优秀学生称号的渴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质和积极向上的心态。

二、奖励内容1.优秀学生奖评选出每个年级的优秀学生奖,主要根据学生在学科学习中的成绩和学习态度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选细则为:(1)学科成绩:以学期为单位,各学科从学期开始每月末考试成绩为基准进行综合评定,将每个学生各科本学期的平均分进行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入选优秀学生奖。

(2)学习态度:根据每学期学生的出勤率、作业完成情况、上课积极参与等方面进行评分,将每个学生的各项得分进行加权,学习态度得分排名前10%的学生入选优秀学生奖。

2.优秀班干部奖评选出每个班级的优秀班干部奖,主要根据学生在班级管理和组织工作中表现出的能力和贡献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选细则为:(1)班级管理:根据每学期班级干部对班级事务管理的情况进行评分,包括班级纪律、卫生、文明礼仪等方面,评分占比60%。

(2)组织工作:根据每学期班级干部在组织班级活动、参与学校活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分,评分占比40%。

根据以上评分,分别在每个班级评选出优秀班干部奖的前三名,并给予相应奖励和荣誉。

三、奖励方式和措施1.优秀学生奖(1)颁发荣誉证书:对入选优秀学生奖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由校长签字盖章,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以及通过班级会议方式予以通报。

(2)班级荣誉展示:在学校的明显位置,以班级为单位设立“优秀学生奖”展示墙,展示入选学生的照片和介绍,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和激发斗志。

2.优秀班干部奖(1)奖励措施:对优秀班干部分别给予荣誉证书、奖金和奖杯等奖励措施,并通过班级会议方式予以通报和表彰。

(2)学校领导接见:学校领导接见优秀班干部,表彰其在班级管理和组织工作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并鼓励其再接再厉,为班级和学校做出更多贡献。

学生奖励实施细则

学生奖励实施细则

学生奖励实施细则学生奖励是一种为了鼓励和激励学生而设立的制度,旨在促进学生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学习。

为了更好地实施学生奖励制度,特修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如下:一、奖励类型和标准1.学业进步奖励:对于取得进步的学生,可以根据其进步程度设置不同的奖励等级,如班级进步奖、年级进步奖等。

2.学业成绩奖励:对于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以根据其成绩水平设置不同的奖励等级,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

3.品德表现奖励:对于表现出良好品德的学生,可以根据其品德表现设置不同的奖励等级,如先进个人奖、先进集体奖等。

4.社会实践奖励:对于参加并取得优异成果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如社会实践先进奖等。

5.其他奖励:针对其他特定的学习和表现情况,可以设立相应的奖励种类和标准。

二、奖励方式和周期1.奖励方式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物质奖励可以是实物奖励或财政补助;荣誉奖励可以是证书、荣誉称号等。

2.奖励周期一般为学期或学年,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评定和确定。

三、评定和确定奖励的程序1.学校设立评审组织,由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组成,负责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定和确定奖励。

2.评定的依据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学生表现的综合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评定和确定奖励的程序为:提出奖励申请→评审组织评定→奖励结果公示→奖励发放。

四、奖励的宣传和表彰1.对于获得奖励的学生,学校应及时进行宣传,以激励其他学生的学习和努力。

2.定期组织颁奖仪式和表彰活动,对获奖学生进行隆重表彰,鼓励他们继续保持优异表现。

3.通过校报、校刊、校园电视等方式进行集体表彰和宣传,提高学生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五、奖励与惩罚的结合1.奖励与惩罚相结合,既要对学生的积极奖励,也要对不良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2.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可以对不同的行为进行不同的奖励和惩罚,以激励学生的积极向上和纠正不良行为。

六、评估和调整1.学校应定期对奖励制度进行评估,了解学生的反馈和意见,及时调整和完善奖励制度。

2023年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

2023年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

2023年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一、奖励目的和原则优秀学生奖励是为了激励和表彰在学业、德育、科研等方面成绩突出、表现出色的学生,通过奖励鼓励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和全面发展。

奖励原则:1.公正公平:遵循公正公平原则,不偏袒个人或某一群体。

2.突出特长:注重发现并奖励学生在学习、科研或文化艺术等方面的特长。

3.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奖励不仅限于学习成绩,还包括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二、奖励对象奖励对象包括各年级的学生,根据不同年级和学科设置不同的奖项。

三、奖项设立根据学生的不同特长和表现,设立以下奖项:1.学业奖项(1)学习进步奖:奖励在一段时间内学业成绩有较大提升的学生,每个年级设立1-2个奖项。

(2)学科优秀奖:奖励在各个学科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每个学科设立1-2个奖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

(3)学业全能奖:奖励在各学科中均表现优异的学生,每个年级设立1-2个奖项。

2.德育奖项(1)道德模范奖:奖励品德表现优秀,且积极主动帮助他人、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的学生,每个年级设立1个奖项。

(2)社会实践奖:奖励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学生,每个年级设立1个奖项。

3.科研创新奖项(1)科学研究奖:奖励在科研领域表现突出,获得科研成果的学生,每个年级设立1个奖项。

(2)创新设计奖:奖励在艺术、设计等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每个年级设立1个奖项。

4.文体艺术奖项(1)文学艺术奖:奖励在文学、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有出色表现的学生,每个年级设立1个奖项。

(2)体育健将奖:奖励在体育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每个年级设立1个奖项。

四、奖励评选和发放方式1.评选方式(1)学校将全面考察学生的成绩、品德、实践经历等方面的表现,形成奖项的候选人名单。

(2)学校将组织评审团队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2.发放方式(1)学校将在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2)获奖学生的优秀表现将在学校官方网站、校报校刊上进行宣传。

中学学生评优奖励条例

中学学生评优奖励条例

中学学生评优奖励条例
包括以下内容:
1. 学生评优奖励的目的: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学校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努力进取,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和学习动力。

2. 评优奖励的级别和标准:将评优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励。

一等奖励适用于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杰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如学科竞赛获奖、艺术节表演优秀等;二等奖励适用于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较好、取得良好成绩的学生,如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优秀、班级工作突出等;三等奖励适用于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一般、取得普通成绩的学生,如积极参与学校活动、班级贡献一般等。

3. 奖励的形式和内容: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如颁发奖状、奖品、奖金等,以及在学校网站、校报等媒体上公布学生评优名单。

4. 评优奖励的程序:学生评优奖励由学校设立评选小组,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评选小组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科竞赛成绩、参与学校活动情况等进行评判,并将评选结果上报给校领导。

5. 评优奖励的要求:优秀学生评优奖励应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

评选过程应严密规范,评审人
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评优奖励的监督机制,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6. 评优奖励的效果:评优奖励的实施应该形成良好的导向作用,激励其他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竞争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7. 评优奖励的周期:评优奖励可以设定固定的周期,如一学期、一年,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评选。

总之,中学学生评优奖励条例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努力进取,为学生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动力和激励。

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XXXX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榜样,激励大学生奋发学习和健康成长,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校学生评优与奖励办法。

一、总则(一)学生评优项目:先进个人奖项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标兵(学习标兵、科技标兵、精神文明标兵、文化艺术标兵、体育标兵);先进集体奖项有:文明班级。

(二)评选比例:三好学生为参评学生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为参评学生人数的3%;学习标兵、科技标兵、精神文明标兵、文化艺术标兵、体育标兵根据条件评选,必须有突出事迹;文明系推选校级文明班级的比率不超过系班级总数的20%,其他系推选校级文明班级的比率不超过系班级总数的15%o(三)参加评优的学生必须是我院全日制专科学生。

(四)各项评优和奖励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时间在每年的九月中旬至九月底结束。

(五)获得各种奖励在满足各项专门条件时,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4.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各种课外活动,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前50%名。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1.德、智、体、美、劳综合发展,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15%名。

2.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所学课程必须全部及格,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5%名以内。

德育课和政治课成绩必须良好。

3,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

4.得到班级80%以上同学拥护和多数任课教师拥护。

(二)优秀学生干部1.自觉遵守、带头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贝L表率作用强。

团结同学,热情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2•积极配合班级和辅导员开展各项工作,在日常管理、思想教育、文明建设、学风建设和素质教育等方面,为学校做出了较大贡献,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2024年中学评优、表彰奖励办法

2024年中学评优、表彰奖励办法

2024年中学评优、表彰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励中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在中学就读的学生。

第三条中学通过评优、表彰奖励的方式,对在学业、体育、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激励和奖励。

第二章学业表现奖励第四条对学业成绩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分为综合奖、学科奖和班级奖。

第五条综合奖分为优秀学生奖和进步学生奖。

优秀学生奖评选标准包括学科成绩优异、升学率高、参加政治、思想品德、阳光体育、社会实践等方面活动得分较高。

进步学生奖评选标准包括学科成绩、综合素质、日常表现等方面在一学年内有显著进步。

第六条学科奖分为理科奖和文科奖。

理科奖评选标准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等理科学科成绩较好的学生。

文科奖评选标准包括语文、历史、地理等文科学科成绩较好的学生。

第七条班级奖评选标准包括班级活动表现突出、班级协作能力较强、班级风气良好的学生。

第八条学业表现奖励可以给予荣誉称号、奖状、奖金等形式的奖励。

第三章体育表现奖励第九条对在体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分为个人奖和团体奖。

第十条个人奖评选标准包括体育项目成绩突出、身体素质较好、体育精神表现积极的学生。

第十一条团体奖评选标准包括参加团体体育项目取得好成绩、团队协作能力较强的学生。

第十二条体育表现奖励可以给予荣誉称号、奖状、奖金等形式的奖励。

第四章文化艺术表现奖励第十三条对在文化艺术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

第十四条个人奖评选标准包括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十五条团体奖评选标准包括参加团体文化艺术活动获得好成绩、团队协作能力较强的学生。

第十六条文化艺术表现奖励可以给予荣誉称号、奖状、奖金等形式的奖励。

第五章社会实践奖励第十七条对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

第十八条个人奖评选标准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贡献度较高的学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0级学年评优奖励评分标准一、奖学金奖项设置及申请条件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学生总人数中排名在前5%以内。

二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学生总人数中排名在前20%以内。

优秀学生干部: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学生总人数中排名在前30%以内.同时必须担任学生干部(详见“三、申报说明”)三等奖学金(单项积极分子奖):学习积极分子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学生总人数中排名在前20%以内。

单项积极分子奖包括: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社会实践积极分子,体育积极分子,文娱积极分子、学习积极分子二,评选办法1、一等奖学金及二等奖学金:申请人填写“申请登记表”,由班级进行初审,年级进行复审(详见审核办法)。

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将由班级根据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及“综合测评分计算方式”进行综合测评的加和计算,经过年级确认后进行排序,择优评选。

一等奖学金的人数控制在专业人数的2%以内,二等奖学金的人数控制在专业人数的10%以内。

说明:一等奖学金及二等奖学金的设置主要根据申请人的学习绩点及各个方面的综合发展,所以申请人可以填写大一一年参加的及获得奖项的所有活动,根据上年的活动类型及举办次数,将活动分为体育类、文娱类、社会活动类、其他(班级,集体加分+被观众加分+学习类(即学习积极分子中所列举的活动)),在以下的综合测评计算方式中,体育活动累计最高分是指此类奖项的申请人中体育活动所得的最高分。

综合测评分计算方式:综合测评分数= (个人学年平均绩点/专业学年平均绩点总分最高分者的分数)×70+(个人体育活动总分数/体育活动累计最高分者的分数)×7.5+(个人文娱活动总分数/文娱活动累计最高分者的分数)×7.5+(个人社会活动总分数/社会活动累计最高分者的分数)×7.5+(其他 /其他类的分数累计最高分的分数)×7.5如:甲申请一等奖学金。

根据“综合测评分计算方式”和“活动分类及加分方式”,甲学年平均绩点是3.5,专业学年绩点最高是4.0,甲又在体育类得分16分,所有通过一等奖学金申请审核的申请人中体育类最高得分是30分。

则甲的综合测评分数=(3.5/4.0)*70+(16/30)*7.5备注:1、根据“活动分类及分数设定”进行分数加和2、一、二等奖学金按个人综合测评排名选取,不得有重修记录。

2、三等奖学金申请人填写“申请登记表”,由班级进行初审,年级进行复审(详见审核办法)。

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将由班级根据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及“单项个人得分计算方式”进行加和计算,经过年级确认后进行排序,择优评选。

三等奖学金的总人数控制在专业人数的13%以内。

单项个人得分计算方式:⑴学习积极分子:申请人填写“申请登记表”由班级进行初审,年级进行复审(详见审核办法)。

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将由班级根据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及“学习积极分子计分方式”进行综合测评的加和计算,经过年级确认后进行排序,择优评选。

学习积极分子计分方式:总分=(个人平均学分绩点/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最高)×80+(学习竞赛单项/学习单项累计最高者分数×20)如:甲申请学习积极分子。

甲绩点3.5,专业最高绩点4.0,根据“活动分类及分数设定”中的学习类活动,甲在学习类得分20,申报学习积极分子的申请人中,学习类得分最高40分,则甲的总分数=(3.5/4.0)*80+(20/40)*20。

其他非学习类活动均不给分。

备注:1、申请学习积极分子的申请人不得有重修记录2、在“申请登记表”上的申请理由上只需填写与学习类有关的活动⑵其他单项积极分子的:申请人填写“申请登记表”,在“申请理由”项只需填写与申报单项相关的活动,由班级进行初审,年级进行复审(详见审核办法)。

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将由班级根据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及“活动分类及分数设定”进行直接的加和计算,经过年级确认后进行排序,择优评选。

如:甲申请文娱积极分子。

根据“活动分类及分数设定”中的文娱类活动,甲参与了活动A, 得分x,在活动B中获得一等奖,得分y,则甲的总分数=x+y。

其他非文娱类活动均不给分。

三、申报说明1、申报不限名额,以自愿申报为原则、符合对应要求的每一位同学均可申报。

2、申报同学须准备好相关奖项、证书、职务证明书(如工作证)等材料复印件一套,缴交申请表和材料时复印件可以暂不缴交;待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进行加分核对时再统一收取。

注:职务证明书上需注明任期以及社团相关负责人签名和联系方式,如职务证明书(如工作证)等材料已经由社团回收,可开据有所在社团盖章的证明代替。

3、申请人可申请多个奖项,分别填表。

在规定时间内缴交登记表和材料到班委的负责人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4、(1)学生干部包括党委、团委、学生会系统(含级委、班委)、校社联、校青协的干部,院社联,其他组织、社团均不纳入此范围。

(2)有薪酬补贴等待遇的学生助理不参加二等奖及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的加分或评选,其中,有明文规定认可的学生行政助理除外。

学生行政助理认定办法为:学生助理必须为公开招聘且必须在学生行政助理招聘启示的相关待遇中,明文规定该生被视为校级学生干部。

此部分学生均能以校级干事级别进行加分。

此外的其他学生助理均不得参加此项加分或评选。

四、加分细则1、班级,集体加分(全班同学加分)校优秀团支部6分学院学风建设优秀班集体 5分年级学风建设优秀班集体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 2分(注:若同时获得学院学风建设优秀班集体和年级学风建设优秀班集体的取最高分一项。

)实验技能与创新学术节——化学知识竞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团日活动方案获奖班级——校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院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院三操汇演——(搏击操,南拳,恰恰。

每种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第六名2分)院运会:优秀队列,精神风貌奖3分,总分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第六名3分,第七---八名2分实验技能和创新学术节优秀组织奖2分年终星级宿舍五星级 6分四星级5分(所在获奖宿舍的4人加分)女生节系列活动总分:第一名3分,第二—三名2分,第四---六名1分2、被观众课件制作大赛英语演讲比赛为了明天模拟课堂三操汇演校级校环境知识竞赛(决赛)创新型实验终审答辩会阳光体育闭幕式校级啦啦操比赛科技创新技能亚运火炬传递,手球比赛,马拉松比赛,自行车比赛华师大亚残运会志愿者出征誓师暨迎新晚会创业学院开幕式残疾人全国巡回演讲(以上每项都加1分,最高可加到4分,必须由班长或团支书确定参加与否)团代会、学代会代表1分,监票员1.5 (凡是监票员的代表只加监票员的分数)3、活动分类及分数设定1、社会工作类(社会工作积极分子):⑴职位:党支部副书记---12分党支部委员---10分党校兼职班主任---10分综合班联合会——干事10分团工委、校学生会、校青协、校社团联合会——干事10分师大青年、新活广播站、校艺术团和新浪通讯社---9分院学生会.院团委、院社联——干事8分团总支12分,正级长12分,级委8分,正班长8分,团支书8分,其他班委6分校司仪队,礼仪队7分院艺术团团员,、司仪队,礼仪队队员——6分校协会、院协会——干事5分各种协会,社团的队员—3分青马班,青创班 6分⑵个人称号:校级:优秀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长,优秀团支书,优秀团干 12分优秀团员:10分校优秀志愿者、亚残优秀团员,社团活动积极份子,社团工作积极分子(这两项积极分子必须由校学生会系统,校社联评选出的各种积极分子) 8分军训优秀个人 8分院级:优秀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支书 10分优秀团员:8分各项活动、工作积极分子:院社团工作积极分子,院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这两项积极分子必须由院社联统一评选出的各种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学风建设积极份子、学业成绩优胜个人 6分团校毕业2分年级:优秀学生干部4分,先进个人4分⑶活动类:校系统方案设计大赛,校公关系统模拟商务谈判大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清洁毕业生宿舍(3分)调查东莞活动大运河水质调查活动(3分)2.社会实践类(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校特色调研比赛参加3分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此项由文娱单项改为社会实践单项)社会暑期实践心得: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 分社会暑期实践调研报告: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只记获奖作品上的参赛人员)暑期三下乡4分:若所在队伍获得省级优秀团队每人另加2分,校级优秀团队每人另加1.5分,院级优秀团队每人另加1分;优秀个人、杰出个人奖每人另加1分;校级则另加2分。

)(若同一暑期跟随两支队伍进行三下乡则可累加2次,若同一暑期跟随同一只队伍则只记1次。

要求每次下乡天数需超过一周)大学生之家(每次2分)星级宿舍评比人员(3分)迎亚运宿舍楼道打扫(2分)参观可口可乐公司(2分)(只记由化环院团委组织前往的)献血(有证书)4分清洁毕业生宿舍3分(若评综合测评,只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中取一次,对申请单项则无影响)志愿者活动:1.广交志愿者、城市志愿者、广东科学中心志愿者、义工等一次2分(本项合计不超过5)2.亚运,亚残开志愿者 3分(非工作人员)3,校,院各种服务性质的社团(如青协),协会的干事,会员参加的志愿活动,服务活动均不加分,若非该组织人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每次加2分,本项合计不超过5分,必须有组办单位的公章证明)3.体育类(体育活动积极分子)⑴省市级参加比赛省级6分,市级5分,得奖省10分,市8分⑵校级:1、校运会——参加比赛2分,第一名6分,第二名5.5分,第三名5分,第四~八名4.5分;2、阳光体育节(排球,足球,乒乓球,篮球,)——参加2分,第一名6分,第二名5.5分,第三名5分,第四~八名4分;3、四院篮球赛——参加2分,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5分,第四名4分;4、校级搏击操——第三名5分;5、校级南拳、恰恰舞——参加比赛4分6、校阳光体育节啦啦操比赛——5分⑶院级:1、院运会—参加1个项目1分,第一名4.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5分,第四~八名3分;2、“新生杯”(篮球,足球)比赛——参加1分,第一名4.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5分;3、“欢送杯”(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比赛——参加1分,第一名4.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5分;4、“欢送杯”、“新生杯”、四院篮球赛计分员、计时员、裁判助理、裁判1分(1天)。

阳光杯排球赛裁判1分(1天);5、院运会裁判助理、医疗小组(非学生会工作人员)1分;6.最佳运动员,最佳守门员,最佳射手2分4、文娱类(文娱活动积极分子)备注:申请人若以艺术团或礼仪队名义参与的活动均不再进行加分活动:以下活动参加者,获奖都必须出示证明,参加者2分(除有特殊说明),按照名次,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为三等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