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挂职锻炼管理注意事项
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参考模板)

教师进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参考模板)一、指导思想为切实提高教师专业实践技能和服务区域发展能力,规范教师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管理工作,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的“双师素质”专业教学团队,满足学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根据《教师进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二、实施对象和要求(一)教师进企业挂职实践的实施对象重点是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实施范围为在编专任教师和人事代理专任教师。
(二)教师参加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方式分为全脱产和不脱产两种形式。
专业教师每五年必须进企业挂职实践锻炼累计不少于6个月(学校从行业企业引进的教师,如已有累计2年及以上相关行业经历,进校之后3年内可免企业经历要求)。
公共课教师每五年必须到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基地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实践锻炼累计达 3 个月及以上。
分散在学期中间挂职锻炼的时间可以累计,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参加锻炼。
(三)教师进企业挂职实践的单位由二级学院(部)统一安排,综合考虑实践单位、实践岗位、实践内容与专业、课程建设的吻合度、实践内容的针对性、实践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和预期效果,明确进企业实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四)教师参加挂职锻炼应选择与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和岗位,并围绕教学实际问题深入挂职单位第一线进行实践活动。
教师脱产挂职锻炼3个月及以上,必须带项目进行,项目范围包括横向科技服务、校企合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
(五)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的相关制度和安全规程,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离开企业,需向企业和所在学院(部)履行请假手续。
(六)教师进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经历归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
(七)以下情形之一者,视同企业挂职实践:1.由学校统一选派教师到政府相关部门挂职,视同企业挂职实践。
2.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连续担任 1 个月及以上全日制指导教师,视同企业挂职实践。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荆楚理工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为加快培养中青年教师,进一步提高工科类中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学水平,促进教师向双师型教师转型,规范教师赴企业实践学习和挂职锻炼工作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赴企业实践锻炼的基本条件1、在编在岗,年龄在45岁以下;2、实践锻炼的岗位与教师所教专业具有关联性;3、近三年内未到企业或单位实践锻炼。
二、赴企业实践锻炼的方式与时限挂职锻炼一般采取离岗或利用寒暑假进行,实行顶岗工作,承担企业的工作任务,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同时,利用学院教学科研资源和教师知识优势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研发.挂职锻炼的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在医院从事临床教学工作的教师,也统筹在实践锻炼之内。
三、赴企业实践锻炼的申请审批1、申请。
申请挂职锻炼的青年教师填写《荆楚理工学院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申请表》,一式三份。
2、审批。
所在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并征求相关意见后审核批准。
院(部)还应与挂职锻炼企业或单位签订《荆楚理工学院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协议书》,一式两份,院(部)存档。
3、办理.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四、赴企业实践锻炼的组织管理1、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期间实行挂职企业或单位和所在院(部)双重管理。
2、挂职锻炼期间青年教师应遵守挂职企业或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挂职锻炼期间的日常考勤由挂职企业或单位负责,考勤结果每月书面报告所在院(部)。
所在院(部)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报告挂职教师考勤情况。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事先向挂职企业或单位和所在院(部)履行相关手续,院(部)按考勤管理规定予以办理;如无故缺岗,按院(部)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五、赴企业实践锻炼的考核评定1、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的考评考核由所在院(部)负责组织。
2、挂职锻炼结束后,挂职企业或单位要对挂职教师作出鉴定,填写《荆楚理工学院青年教师挂职锻炼鉴定表》。
挂职教师要向所在院(部)提交挂职工作总结,所在院(部)对挂职教师的任务完成情况作出评价.考核资料由所在单位存档,并将《荆楚理工学院青年教师挂职锻炼鉴定表》报人力资源部。
学校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挂职锻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挂职锻炼的质量和效果,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国内外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挂职锻炼的人员。
第三条挂职锻炼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锻炼。
第二章挂职锻炼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挂职锻炼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向学校提出挂职锻炼申请。
第五条学校挂职锻炼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挂职锻炼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二)挂职锻炼的目的、时间、地点、单位及岗位;(三)挂职锻炼期间的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
第六条学校成立挂职锻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挂职锻炼人员的审批、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挂职锻炼申请经学校挂职锻炼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学校领导批准。
第三章挂职锻炼期间的管理第八条挂职锻炼人员应遵守挂职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学校形象。
第九条挂职锻炼人员应按照挂职锻炼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挂职锻炼期间,挂职锻炼人员应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问题。
第十一条挂职锻炼人员应积极参加挂职单位的各项活动,增进与挂职单位同事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挂职锻炼期间,学校将对挂职锻炼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锻炼效果。
第四章挂职锻炼的考核与评价第十三条挂职锻炼结束后,挂职锻炼人员应向学校提交挂职锻炼总结报告。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挂职锻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挂职锻炼期间的工作表现;(二)挂职锻炼成果;(三)挂职锻炼期间的学习、交流情况;(四)挂职锻炼期间的纪律遵守情况。
第十五条挂职锻炼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挂职锻炼人员的重要依据,纳入其个人档案。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挂职锻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创建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目的
围绕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双能型”师资培养,通过按有计划、分批次、逐步实施,鼓励支持教师挂职锻炼,丰富教师实践经验,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进校企、校地合作,更好地培养应用型人才。
挂职教师要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和业务专长,积极参与挂职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及技术研发活动,熟悉相关岗位的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为挂职单位提供智力支持与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及应用,了解社会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政策措施
1.各院系应有序选派教师对口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等地挂职锻炼(女教师孕产假和哺乳期间不安排挂职)。
教师挂职锻炼工作纳入院系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2.选派教师挂职锻炼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由学校或院系选派到挂职单位正式任职或顶岗工作、以兼职方式向挂职单位提供科技咨询或服务、与挂职单位联合开展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或项目攻关、在校外实验实训基地从事实践性工作,。
教师挂职锻炼的经验与教训

教师挂职锻炼的经验与教训前言教师挂职锻炼作为一项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重要途径,在教育行业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本文档旨在总结教师在挂职锻炼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为教师提供参考,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教育挑战。
一、经验1.1 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挂职锻炼过程中,教师应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以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通过观摩优质课堂、参与教育教学讨论、撰写教育教学反思等方式,不断积累教育教学经验,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1.2 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积极参与挂职学校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
通过参与各项工作,了解学校的运行机制,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
1.3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在挂职锻炼过程中,教师应注重与同事、领导、学生及家长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助于教师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训2.1 缺乏沟通与交流在挂职锻炼过程中,教师应注重与同事、领导、学生及家长的沟通与交流。
缺乏沟通与交流可能导致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受阻,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2.2 忽视学生个体差异教师在挂职锻炼过程中,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忽视学生个体差异可能导致教育教学效果不佳,影响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2.3 教学方法单一在挂职锻炼过程中,教师应注重丰富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教学方法单一可能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三、总结教师挂职锻炼是一次宝贵的学习与成长机会,教师应充分把握机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同时,教师还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丰富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就是关于教师挂职锻炼的经验与教训的总结,希望对教师朋友们有所帮助。
在实际操作中,教师还需根据自身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以实现自身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专业教师到企业(学校)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专业教师到企业(学校)挂职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校企(校)合作,促使学校课堂教学与社会生产实践紧密结合,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激活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热情,提高课程质量及利用度,加快青年教师培养,丰富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经验,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学水平,建立真正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校鼓励教师到相应的企业(学校)挂职锻炼。
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效能原则教师到行业企业(学校)参加实践锻炼必须紧密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实际需求和提高教师实践能力进行,必须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第二条对口原则原则上鼓励教师就近到大中型企业和相应行业以及校企(校)合作的实习实训基地等专业对口单位参加实践锻炼。
第三条计划原则各系部应根据本系部专业建设实际和教学工作需要,在每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教师参加行业企业锻炼的计划,并报教研处、教务处备查。
第四条组织原则挂职锻炼所涉及的教师应充分理解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方案》及本文件精神,致力于提高自身素质,完善知识结构,支持教研处及各系部工作,服从学校安排,尽自己能力完成好任务。
第二章实践锻炼的对象第五条赴企业(学校)挂职锻炼的对象,原则上为年龄不超过50周岁、承担实践性较强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含教师、实验实训教师)。
实践性较强课程是指教学目的旨在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教学内容具有实践技能的操作性,教学过程具有实践性、开放性,教学方法强调实践技能的示范性的课程。
第六条选派对象学校选派赴企事业单位(含小学)挂职锻炼的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
2 .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 .身体健康,适应挂职需要。
4 .近5年没有企事业单位(含小学)相关社会实践经历。
5 .所挂职岗位与本人所从教的学科、专业紧密相关。
6 .挂职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实践锻炼的周期和形式第七条根据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周期原则上为五年。
XXXX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挂职)锻炼管理办法为鼓励中青年教师到行业企业或中小学、幼儿园实践(挂职)锻炼,造就一支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加快建设以教师教育为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科学计划,统筹安排。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应用性、实践性较强非师范学科的中青年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实践(挂职)锻炼。
(二)专业对口,讲求实效。
实践(挂职)工作任务应与教师所从事的教学工作紧密相关,通过实践(挂职)锻炼,不断提高专任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应用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三)政策引导,突出重点。
从全员聘用第二个聘期开始,45岁以下的应用型、实践性较强非师范学科中青年教师,首聘副教授原则上应有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经历;45岁以下的教师教育课程教师首聘副教授应有到中小学、幼儿园实践(挂职)锻炼经历。
二、实践(挂职)锻炼对象教师到行业企业或中小学、幼儿园实践(挂职)锻炼采取学校选派、二级学院选派两种方式。
(一)学校选派。
根据《**大学青年教师培训计划》,学校主动对外联系落实的挂职锻炼任务。
优先考虑符合挂职岗位需要的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教师,或承担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任务的青年教师。
(二)二级学院选派。
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任务和师资队伍实际,着眼于学校和单位事业的长远发展,主动与有关行业企业或中小学、幼儿园联系对接,自行确定实践(挂职)锻炼人选,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三、实践(挂职)锻炼期限由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和实践锻炼工作单位需要商定,脱产实践(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个月,最长不超过两个学期。
四、实践(挂职)锻炼形式按以下三种形式进行。
(一)挂职式。
教师在行业企业或中小学、幼儿园里安排一个职位,进行独立工作。
教师除完成具体工作外,还应参与行业企业或中小学、幼儿园员工的培训和研究项目,在贡献自己知识和技术的同时,不断学习吸收管理经验,提高自身能力。
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为适应高等教育对教师实践技能的迫切需要,加强学校教师的“双师”素质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为广大教师职称晋升创造条件,学校将根据教学工作和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参加行业实践。
为了加强实践管理,规范挂职锻炼行为,确保教师实践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工作需要原则各系(部)应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拟定教师“双师”素质培养计划,同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选派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荐教师挂职锻炼。
挂职单位原则上选择与我校签订有实质性合作协议的企业、行业或在XX及周边地区有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
(二)择优推荐原则各系(部)应当优先选派德才兼备、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教师参加挂职实践,逐步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管理原则挂职锻炼是培养教师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学校对选派参加挂职锻炼的教师实行校、系(部)两级制度管理,服从安排,严格考核,确保效果。
(四)灵活控制原则各系(部)部根据师资队伍培训规划,在优先满足教学安排的基础上,可以全脱产或半脱产的形式选派教师挂职锻炼。
教师挂职期间若遇学校有重要工作需要召回,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
二、基本要求(一)挂职对象与基本条件挂职锻炼主要针对在岗专任教师,基本条件如下:1.遵纪守法、热爱职教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工作认真,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验,有培养潜力。
(二)挂职形式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采用全脱产、半脱产或寒、暑假短期锻炼等方式集中或分段进行,挂职锻炼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教师所在系(部)根据教学和专业建设需要确定。
教师到企业、行业挂职锻炼有以下几种形式:1.在企业或行业担任一定的职务,参与企业的运营管理工作。
2.在企业或行业参与多岗位锻炼,承担具体业务。
3.在企业或行业担任我校学生的实习指导教师,并参与岗位锻炼。
(最新版)学院教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学院教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行业职业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挂职选派类型(一)上级部门和学校委派。
由上级部门下文,学校委派干部到政府部门、行业部门或其它事业单位进行挂职。
(二)二级单位选派。
二级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派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挂职单位应以大中型国有企业,区域内行业龙头或骨干企业,大中型民营、私营股份制企业等管理规范的企业(公司)为主,原则上选择与我校签订有校企合作协议的行业、企业。
二、挂职形式和时间(一)挂职锻炼的形式分为脱产、非脱产两类。
(二)学校鼓励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时间进行挂职锻炼;确因工作需要,需脱产参加挂职的,五年内脱产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由上级部门和学校委派的挂职锻炼时间按文件或学校办公会执行。
三、选派原则及基本条件(一)选派原则1.应用性原则。
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好,实践技能强的双师型教师。
2.择优推荐原则。
优先选派德才兼备,有一定教学、科研能力或行政管理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教师参加挂职锻炼。
3.专业相关性原则。
选派教师要结合学科专业发展特点和学校发展需要,参加与专业紧密相关的挂职锻炼。
4.统筹安排原则。
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挂职锻炼以不影响校内正常工作为前提。
(二)基本条件1.学校在岗在职教职工,身体健康,能满足挂职单位工作需要及基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及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3.近五年无行业、企业相关社会实践经历(不脱产挂职不受此条件限制)。
四、选派程序及名额(一)上级部门和学校委派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各基层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选,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选拔并派出。
(二)二级单位选派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各单位(部门)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工作需要,每年可选派脱产挂职教师数不超过部门教师总人数的5%(不脱产挂职不受此比例限制)。
《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台学院发…xx‟45号关于印发《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学院xx年9月28日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学校办学定位,提高教师实践技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挂职锻炼。
第二条挂职锻炼是培养“双能型”教师的有效途径,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制定相应计划,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
第三条挂职锻炼人选范围。
凡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属于应参加挂职锻炼的范围。
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未在企业、医院、中小学等单位正式工作两年以上的中青年教师以参加全脱产挂职锻炼为主,其他教师以利用寒暑假或教学间隙时间参加挂职锻炼为主。
第四条挂职单位选择。
挂职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台州地区范围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由各二级学院选择落实,报人事处备案。
第五条挂职锻炼任务布置。
各二级学院要给参加挂职锻炼的教师制订科学合理的目标,布置实质性任务,并在《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协议书》中明确其通过该阶段的学习锻炼后,专业技术、实践能力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即应完成的任务或取得的成果,并将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挂职锻炼时间确定。
教师利用教学时间全脱产参加挂职锻炼的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一般为1年,如挂职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个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可延长—2—一年,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
教师在全脱产挂职锻炼期间原则上不能安排教学任务(在挂职锻炼单位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及校外实践的除外),如确实因教学需要,必须回校上课的,应安排在挂职单位上班时间以外。
教师利用寒暑假或教学间隙时间参加不脱产挂职锻炼的,以半年为一个申请周期,每个周期在挂职单位实际上班锻炼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的,在认定“双能型”教师资格时实际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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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挂职锻炼管理注意事项
一、挂职管理注意事项
1.各院系应有序选派教师对口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等地挂职锻炼(女教师孕产假和哺乳期间不安排挂职)。
教师挂职锻炼工作纳入院系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2.选派教师挂职锻炼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由学校或院系选派到挂职单位正式任职或顶岗工作、以兼职方式向挂职单位提供科技咨询或服务、与挂职单位联合开展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或项目攻关、在校外实验实训基地从事实践性工作,以及在校内其他部门从事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管理或教
辅工作。
3.挂职单位的选择可以由校、院系组织安排,也可由教师本人联系,原则上挂职单位地址为山东省内,以烟台市(县、区)为主。
各院系要按照人岗相适、专业对口、发挥专长的原则,结合挂职教师意愿与挂职单位充分协商,科学合理安排挂职岗位。
4.教师挂职时间一般为半年,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学校和挂职单位同意可适当延期,最长至一年。
学校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和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业余时间进行挂职锻炼。
由学校或上级部门提供资助的挂职锻炼,每位教师仅限一次。
5.教师在挂职期间要以挂职岗位工作为主,保证在挂职单位必要的工作时间,承担学校教学任务原则上每周不超过二次课,并且不再安排其他访学进修、学习培训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