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小区停车费下 起有新规 附投诉办法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2022年)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8.10•【字号】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号《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修订)经2022年6月14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2年7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8月10日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2011年8月23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22年6月14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2022年7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
公共汽车、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等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等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路内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建设工程配建的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共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是指为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居住区、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停车场等。
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围内施划设置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车行道停车泊位和人行道停车泊位。
第四条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建管并重、社会共治、便民高效、确保交通畅通的原则。
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通知

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根据《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法规〔2016〕1189号)规定,结合我市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现状,经2016年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一)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指除别墅以外的所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由低到高(从一级到四级)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为:1、多层不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0.5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0.6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0.7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0.8元/月·平方米。
2、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0.8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1.1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1.5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2.0元/月·平方米。
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3)》(新建标函〔2013〕14号)执行。
每个物业服务质量等级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
(二)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协商确定。
(三)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自主协商确定。
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月。
乌鲁木齐小区停车费下月起有新规 附投诉办法

乌鲁木齐小区停车费下月起有新规附投诉办法物业服务,关系到我们普通百姓每天的生活;私家车增多,小区停车难,不同小区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甚至引发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居民遇到这些问题,怎样解决、找谁解决、有什么依据,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让这些问题的解决有了依据,或许能得到有效、快速的解决;今年底,由市发改委牵头的完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机制出台;新规定的一大亮点是――物业收费、小区停车收费将进行市场化调节;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物业收费和停车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物业收费根据服务质量分为四个等级,最贵收费是高层住宅的一级服务,2元/月/平方米的基准价,可上下浮动10%;小区停车收费也分为四类情况,占道停车收费每车每月不超过64元;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物业收费和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和物业企业根据服务质量协商确定;此举被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乌鲁木齐市物业收费正式放开的标志; 记者从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办了解到,全市有物业公司管理的专业化小区1个;截至2014年底,全市有业主委员会213个;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专家认为,物业服务收费包含小区停车收费属于市场竞争较充分行业;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供给较为充足,业主自我管理、主动维权的机制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比质比价,选聘服务质量好、收费标准低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多层住宅从四级到一级分别收费元、元、元、元,高层住宅分别收费元、元、元、2元;具体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新建住宅小区业主在办理入住时,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的前期物业服务费不得高于普通住宅三级物业服务标准;即: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小区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小区内占道停车每车每月最高64元,小区内专用停车场停车每车每月最高80元,租用地下停车库车位每车每月最高300元,已购买车库车位停车每车每月15元;住宅小区的业主缴纳以上停车服务费后,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物业费到底咋收文件摘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记者采访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新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与2004年实施的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中一样,已经11年未做改变;2016年新规定试行后,同样的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将迈进第12个年头;克拉玛依西路金阳小区于2001年就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现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安新伟说,小区物业费十多年没有变,一直是元/月平方米;想要改变物业收费标准,需要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与物业企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现阶段操作性还比较难,居民肯定是希望“高服务、低收费”,因此物业费会继续维持现状;同时,记者采访的多数物业企业表示,市场调节价的最大好处是,居民享受到的物业服务质量和缴纳的物业费是成正比的;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小区,可以按照“以质论价、质价相符”的原则,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物业收费一年两次公示文件摘要文件摘要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着位置每半年当年7月31日之前,次年1月31日之前公示一次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等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着位置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小区绿化花费多少、保洁花费多少、物业能提供哪些服务……2016年起,这些内容需要在小区内显着位置进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收益收支公示前,须经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核;记者采访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部部长丁玉军说,多数物业企业已经做到了公开价目表、公示物业成本等,但与收费标准对应的物业服务内容不太细致,比如一级物业服务每天需要打扫小区楼道卫生两次等;接下来,广汇物业会把这部分内容补充完整;目前,乌鲁木齐市已建立区县、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三级投诉受理体系,居民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实现三级投诉机制;小区临时停车1小时内不收费文件摘要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车辆,1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记者采访今年1月份,滨河中路有色明园小区的老人,因为子女来探亲要交多少停车费与物业发生了纠纷;新的小区停车收费规定实施后,将避免此类纠纷;听到这个消息后,家住嘉和园小区的老人许成德高兴了,他说,“儿女工作不容易,回家的停车费能省一点是一点;”新疆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分公司负责人说,对于小区探亲车辆,以前就一直执行24小时最多收10元停车费,以后将严格执行1小时内停车不收费的新规;记者从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了解到,物业收费和小区停车收费一直是价格举报投诉的热点,今年前11个月,这两项收费的投诉占据总数的六成多;新规实施后,两项收费有了明确规定,将切实保护居民利益;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更人性化2013年,乌鲁木齐实施的停车新政:未停满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2016年1月1日起,小区内临时停车不满1小时,免收停车费,让人感到新政越来越人性化;首府市民秦爱强经常开车给不在一个小区住的父母送些日常用品,有时拿的东西多些,放下就得走;听说,小区临时停车不满1小时,可以不缴费,他很高兴:“这下送完东西,可以和父母聊上几句家常了;”小区内临时停车不满1小时,免收停车费也许会让更多的子女回家看父母;1小时,虽然不长,但和父母吃顿饭的时间够了,也不用担心要付停车费;这样经常回家不仅能和父母沟通,还能让老人感到一种亲情的温暖;今年6月,上海一小区给凡是不住在本小区、回家看望父母的有车族,办一张停车照顾卡,全年停车只需200元;很接地气,也很暖心; 停车不满1小时不收费,看似微小,实则是政府人性化管理的真实体现;投诉建议价格举报:12358网络问政平台:登录乌鲁木齐红山网网络问政平台进行相关投诉。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对乌鲁木齐市部分普通居民住宅小区室内(地下)机动车停车场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对乌鲁木齐市部分普通居民住宅小区室内(地下)机动车停车场服务费标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2.01.15•【字号】乌市价房字[2002]4号•【施行日期】2002.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对乌鲁木齐市部分普通居民住宅小区室内(地下)机动车停车场服务费标准的批复(乌市价房字[2002]4号二00二年一月十五日)乌市新润发物业、电信物业、雅园服务公司、金和物业、家友物业、新疆广厦物业、国瑞物业:为了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室内(地下)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规范停车场的收费秩序。
根据自治区计委新计价房[2001]1585号文《自治区计委关于核定乌鲁木齐市居民住宅区室内(地下)机动车停车服务费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对提出申请的七个居民住宅小区的室内(地下)停车场进行审核,现将乌市新润发物业朗润苑、雅园服务公司北京路小区、金和物业天府花园、家友物业明慧园、新疆广厦物业泰僖小区地下停车场、电信物业西虹路高层车库的室内(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1、临时停放的车辆3元/小时·车;2、临时停放的车辆(采暖期内)3.5元/小时·车;3、固定停放的车辆20元/天·车;4、固定停放的车辆(采暖期内)22元/天·车;5、固定停放的车辆(包月制)200元/月·车;6、固定停放的车辆(包月制、采暖期)250元/月·车;以上批复的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届时我局另行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并做以下几项规定:一、各公司收文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小区室内停车场的基础建设和车辆管理,完善制度。
二、各小区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把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应承担的费用公布在停车场醒目的位置,明码标价,以利于监督。
乌鲁木齐停车收费标准

乌鲁木齐停车收费标准
乌鲁木齐作为新疆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城市交通日益繁忙,停车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规范停车收费,提高停车管理水平,乌鲁木齐市政府制定了停车收费标准,以便更好地满足市民和游客
的停车需求。
首先,对于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乌鲁木齐市根据停车位置的不
同划分了不同的收费区域。
在市中心繁华地段,如人民路、南湖南
路等地,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小时10元;而在市郊或者人流量较少的
地方,收费标准为每小时5元。
对于超过规定时间未缴费的车辆,
将按照一定的违规金额进行处罚。
其次,对于停车场收费标准,乌鲁木齐市规定了不同类型停车
场的收费标准。
对于室内停车场,首小时收费为5元,之后每小时
递增2元;对于室外停车场,首小时收费为3元,之后每小时递增
1元。
同时,对于停车场的收费时间也有所规定,夜间停车费用相
对较低,以鼓励市民选择停车场停车。
再次,对于特殊车辆的停车收费标准,乌鲁木齐市也有相应规定。
对于残疾人车辆和军队车辆,可免费停放在指定区域;对于公
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可在指定区域享受免费停车待遇。
最后,对于停车收费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乌鲁木齐市交通管理
部门加强了对停车收费的监督力度,确保停车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
市民和游客如对停车收费标准有异议,可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将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总的来说,乌鲁木齐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停
车秩序,提高停车管理水平,方便市民和游客的停车需求。
希望市
民和游客能够遵守停车收费标准,共同维护城市的交通秩序和市容
市貌。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发文字号】乌发改医价[2017]62号【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日期】2017.02.03【实施日期】2017.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17〕62号)各区(县)经发委、规划房产局(建设局):根据《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法规〔2016〕1189 号)规定,结合我市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现状,经2016 年市人民政府第34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一)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指除别墅以外的所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由低到高(从一级到四级)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为: 1、多层不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0.5 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0.6 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0. 7 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0.8 元/月·平方米。
2、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0.8 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1.1 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1.5 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2.0 元/月·平方米。
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3)》(新建标函〔2013〕14 号)执行。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正文:----------------------------------------------------------------------------------------------------------------------------------------------------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矛盾,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公共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根据《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范围:将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城区道路按照人流和机动车辆密集程度划分为三类:一类地段:为人流和机动车密集道路,包括:中山路、人民路、红旗路、民主路、建设路、建设西路、文艺路、解放路、健康路、新华北路、长江路、友好路、光明路、扬子江路、奇台路、钱塘江路、黄河路、黑龙江路、南湖南路、南湖西路、和平路、西北路、龙泉街、五一路、伊宁路、棉花街、炉院街、阿里路、经二路。
二类地段:为人流和机动车较密集道路,包括:新华南路、西虹路、鲤鱼山路、克拉玛依路、新医路、新民路、红山西路、幸福路、体育馆路、北京路、南昌路、河南西路、南湖东路、苏州路。
三类地段:为人流和机动车稀少道路,包括:除一类、二类地段以外的道路二、收费标准(试行)为:1、一类地段白天停车由现行的每车每小时1.5元调整为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每半小时每车按2元计费;夜间停车按每小时每车1元计费,最高不超过每车10元计费。
二、三类地段白天停车由现行的每车每小时1.5元调整为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夜间停车按每小时每车1元计费,最高不超过每车10元。
乌鲁木齐市市区停车难与停车收费举报现状调查
停车难与停车收费问题该如何解决?——乌鲁木齐市市区停车难与停车收费举报现状调查近些年,老百姓的生活条件好了,买车的人越来越多。
然而,车倒是买来了,开着也很顺心,可是,却遇到了一个大难题:停车难,同时引发了收费难。
居民小区内车满为患,甚至占了道;出去购物,商场前汽车却排起了长龙;驱车上班,有的单位根本就没处停车。
怎么办?总不能把车停在半空中吧?即便是我们想停在半空中,也要停的上呀。
套用一句古文来形容当前停车难的问题:停车难,难于上青天。
那么,停车难,又是如何形成的呢?又当如何应对和解决呢?停车难的形成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有停车车位严重不足。
车辆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原先的设计,而且既有建设对车位设置严重不足,特别是繁华区域,停车资源建设难以适应容积率大幅度提高的需要。
据悉,国内汽车以平均每年15%的速度快速增长,而道路建设里程每年增幅却仅为3%-5%,车路供需矛盾日益激化。
通常情况下,机动车10%的时间在路上走,90%的时间停着。
停车难就是一个城市发展所必需经过的一个阶段,也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是车位资源尚未充分利用。
目前,很多社会单位设立的内部停车场为满足自身需要,不对外开放,特别是晚间常常是"门里空空,门外满满",造成了停车资源浪费。
另外很多修建的地下停车场等设施被挪作他用。
就拿商场的地下停车场来说,本身地下停车场的修建就是解决停车难的一个好举措,可是很多商场为了牟利,把停车场变成了“大型超市”、“商铺”等等。
所以,车也就没有地方停了。
三是停车交通标识设施不足,没有注明是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找停车场所不便。
四是对车辆乱停乱放的交通执法不严格。
就是不文明的停车风气,导致乱停乱放,有的车直接就停到人行道上,有的干脆把店面给堵了。
不仅小汽车乱停放,大货车乱停放问题也比较突出。
由于缺乏处罚力度,于是,很多停车资源被浪费掉了。
五是市场经济杠杆作用未充分发挥。
2023年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改善道路交通状况,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的服务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
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建设的、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以及通过临时占地设置的,供社会公众停放机动车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施划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所。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机动车停车场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其所属停车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
发展和、规划、财政、国土、公安、建设、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管理、配套建设、方便群众、确保城市交通畅通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第七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引导系统等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
鼓励和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等手段管理机动车停车场。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应当会同发展和、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编制机动车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应当按照机动车停车场配建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建、补建机动车停车场。
配套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机动车停车场配建标准和设计规范,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未按照配建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建、补建机动车停车场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小区停车费维权方式及小区停车费标准最新规定
小区停车费维权方式及小区停车费标准最新规定小区停车费涨价需要业主同意吗?住宅小区公共停车设施的价格,由代表业主权益的业主大会、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或停车服务企业来商议决定。
涨价须‘双过半’业主同意,即小区要有超过一半住户(以户为单位)同意涨价,而且同意的住户所占面积超过一半。
停车费涨价还需符合相关流程,物业公司拟上调管理费,需根据经营状况核算后公告小区业主,征得业主大会(召开会议或者书面形式)同意后,将涨价方案上报至相关部门备案,物价部门进行最终核定。
因为停车费其实涉及到全体业主的权利,不管是共有部分的车位还是说开发商留下来没有计入公摊的这些车位,收费服务的变更都应该是经过业主大会,跟业主经过充分协商之后,取得业主同意才能够变更的。
有关于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一般来说都要由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公司单方公示或通知涨价对业主没有约束力,收费调整无需重新签订合同,可以变更或补充合同条款。
小区停车费随便涨价如何维权?1,避免个人单独与车位经营者去谈判。
“大鱼吃小鱼”,分散的个人永远无法与一个机构进行博弈。
看看自己的小区有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开放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的一个重要假设是,大部分的居民小区已经有了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和聘用的物业管理公司。
业主委员会是社区自治的重要组织,得到法律保障和政府支持。
通过业主委员会去谈判,避免与物业管理公司或开发商“不对等博弈”。
2,搞清楚车位的所有权。
如果是小区的公共停车设施,收入也是小区的,定价应该有业主委员会决定,当然需要有物业管理公司愿意提供管理服务。
如果是小区里开发商自留的停车物业,这个停车收入是属于开发商的,但是停车服务定价也要业主委员会与他谈判定——对这个开发商而言,这个车库是小区建设配套的一部分,所有的客户都在这个小区。
3,还是找个律师顾问吧。
居民小区的一切物业纠纷,皆在于业主是上班族,不可能拿出专门的时间和精力,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去博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乌鲁木齐小区停车费下月起有新规(附投诉办法)物业服务,关系到我们普通百姓每天的生活。
私家车增多,小区停车难,不同小区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甚至引发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居民遇到这些问题,怎样解决、找谁解决、有什么依据,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让这些问题的解决有了依据,或许能得到有效、快速的解决。
今年底,由市发改委牵头的完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机制出台。
新规定的一大亮点是――物业收费、小区停车收费将进行市场化调节。
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物业收费和停车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中,物业收费根据服务质量分为四个等级,最贵收费是高层住宅的一级服务,2元/月/平方米的基准价,可上下浮动10%;小区停车收费也分为四类情况,占道停车收费每车每月不超过64元。
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物业收费和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和物业企业根据服务质量协商确定。
此举被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乌鲁木齐市物业收费正式放开的标志。
记者从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办了解到,全市有物业公司管理的专业化小区1391个。
截至2014年底,全市有业主委员会213个。
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专家认为,物业服务收费(包含小区停车收费)属于市场竞争较充分行业。
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供给较为充足,业主自我管理、主动维权的机制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可以通
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比质比价,选聘服务质量好、收费标准低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多层住宅从四级到一级分别收费0.3元、0.4元、0.5元、0.6元,高层住宅分别收费0.8元、1.1元、1.5元、2元。
(具体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新建住宅小区业主在办理入住时,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的前期物业服务费不得高于普通住宅三级物业服务标准。
即:多层住宅0.4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1.1元/月?平方米。
小区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小区内占道停车每车每月最高64元,小区内专用停车场停车每车每月最高80元,租用地下停车库(车位)每车每月最高300元,已购买车库(车位)停车每车每月15元。
住宅小区的业主缴纳以上停车服务费后,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物业费到底咋收文件摘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记者采访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新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与2004年实施的《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中一样,已经11年未做改变。
2016年新规定试行后,同样的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将迈进第12个年头。
克拉玛依西路金阳小区于2001年就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现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安新伟说,小区物业费十多年没有变,一直是0.6元/月平方米。
想要改变物业收费标准,需要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与物业企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现阶段操作性还比较难,居民肯定是希望“高服务、低收费”,因此物业费会继续维持现状。
同时,记者采访的多数物业企业表示,市场调节价的最大好处是,居民享受到的物业服务质量和缴纳的物业费是成正比的。
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小区,可以按照“以质论价、质价相符”的原则,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
物业收费一年两次公示文件摘要文件摘要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
服务区域内显着位置每半年(当年7月31日之前,次年1月31日之前)公示一次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着位置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小区绿化花费多少、保洁花费多少、物业能提供哪些服务……
2016年起,这些内容需要在小区内显着位置进行公示。
物业服务
企业公共收益收支公示前,须经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核。
记者采访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部部长丁玉军说,多数物业企业已经做到了公开价目表、公示物业成本等,但与收费标准对应的物业服务内容不太细致,比如一级物业服务每天需要打扫小区楼道卫生两次等。
接下来,广汇物业会把这部分内容补充完整。
目前,乌鲁木齐市已建立区(县)、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三级投诉受理体系,居民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实现三级投诉机制。
小区临时停车1小时内不收费文件摘要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
车辆,1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记者采访今年1月份,滨河中路有色明园小区的老人,因为子女来探亲要交多少停车费与物业发生了纠纷。
新的小区停车收费规定实施后,将避免此类纠纷。
听到这个消息后,家住嘉和园小区的老人许成德高兴了,他说,“儿女工作不容易,回家的停车费能省一点是一点。
”
新疆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分公司负责人说,对于小区探亲车辆,以前就一直执行24小时最多收10元停车费,以后将严格执行1小时内停车不收费的新规。
记者从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了解到,物业收费和小区停车收费一直是价格举报投诉的热点,今年前11个月,这两项收费的投诉占据总数的六成多。
新规实施后,两项收费有了明确规定,将切实保护居民利益。
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更人性化2013年,乌鲁木齐实施的停车新政:未停满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
2016年1月1日起,小区内临时停车不满1小时,免收停车费,让人感到新政越来越人性化。
首府市民秦爱强经常开车给不在一个小区住的父母送些日常用品,有时拿的东西多些,放下就得走。
听说,小区临时停车不满1小时,可以不缴费,他很高兴:“这下送完东西,可以和父母聊上几句家常了。
”
小区内临时停车不满1小时,免收停车费也许会让更多的子女回家看父母。
1小时,虽然不长,但和父母吃顿饭的时间够了,也不用担心要付停车费。
这样经常回家不仅能和父母沟通,还能让老人感到一种亲情的温暖。
今年6月,上海一小区给凡是不住在本小区、回家看望父母的有车族,办一张停车照顾卡,全年停车只需200元。
很接地气,也很暖心。
停车不满1小时不收费,看似微小,实则是政府人性化管理的真实体现。
投诉建议
价格举报电话:12358网络问政平台:登录乌鲁木齐《红山网》网络问政平台进行相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