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办理指南【模板】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办理指南(公建)
一、类别:行政许可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发件
三、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验收)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附图(原件各1份),缺原审批图纸的需提供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原审批图纸(复印件1份);
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测绘院(住建委A109室办理,联系电话:********)出具的建设工程放线验线记录单;
已办理房产证的该项不需,另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1份);
4.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测绘院(住建委A109室办理,联系电话:********)出具的建筑竣工测量成果(包括竣工测量报告及竣工测量图,要求明确:建筑总面积、底层建筑面积、各单层面积、各功能面积、±0.000、室内外高差、底层及各层高度、建筑高度各立面照片、角点坐标等),另附光盘1张;(注:属私宅类不需提交竣工测量报告)
5.市城建档案馆(住建委B201室办理,联系电话:********)出具的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6.申请规划验收的建筑正、背、侧立面现场照片(8寸彩色照片各1张,需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名称、建设地址后过塑);
7.土地证(复印件1份)。
8.原审批总平图CAD电子文件(光盘一张)
注:①以上复印件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②数据文件以光盘提供。
四、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五、办理机构、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市永福东大街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委窗口)
联系电话:********。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是指在规划项目完成施工后,进行验收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以确保规划项目的质量和合规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标准格式。
一、验收前准备1.确定验收范围:根据规划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确定验收的范围,包括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施工合同等。
2.组织验收人员:确定验收人员的职责和数量,包括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部门等。
3.编制验收方案: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的时间、地点、程序、要求等。
二、验收程序1.资料审查:对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2.现场勘察:对规划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确认施工是否按照规划设计文件进行。
3.工程检查:对规划项目的各项工程进行检查,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等,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运行:对规划项目中的设备进行试运行,检查其运行是否正常,并记录相关数据。
5.环境评估:对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噪音、污染等,确认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6.安全评估:对规划项目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消防设施、人员疏散通道等,确认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7.验收报告:根据上述步骤的检查结果,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的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验收标准1.法规和规范要求:验收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包括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2.技术要求:验收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包括工程质量标准、设备性能要求等。
3.安全要求:验收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包括消防安全、人员安全等。
4.环保要求:验收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包括噪音、污染等的控制要求。
四、验收结果1.合格验收:如果规划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经验收人员一致认可,则判定为合格验收。
2.不合格验收:如果规划项目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验收人员将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复验: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后,进行复验,确保整改后的规划项目符合要求。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一、背景介绍规划竣工验收是指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规划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标准格式。
二、程序步骤1. 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在完成规划项目的实施后,向主管部门提交规划竣工验收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规划竣工验收报告、规划设计图纸、规划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等相关文件。
2. 材料审查主管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规划方案的合法性、科学性、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等方面。
如发现问题或者不合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3. 现场勘察主管部门根据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勘察的重点是对规划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包括土地利用、建造结构、环境保护等方面。
4. 报告编制根据勘察结果,主管部门编制规划竣工验收报告。
报告应包括规划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
报告应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报告审核主管部门完成报告编制后,将报告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等方面。
如有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 竣工验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建设单位将规划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材料提交给规划主管部门。
规划主管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查,如无异议,则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的内容包括规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
7. 验收结果规划主管部门根据竣工验收情况,作出相应的验收结果。
如果规划方案符合要求,将发放规划竣工验收证书;如果存在问题,将通知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
8. 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对已经验收的规划项目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规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三、数据示例以一座城市的规划竣工验收为例,建设单位申请规划竣工验收,提交了规划竣工验收报告、规划设计图纸、规划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等相关文件。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标题:规划竣工验收程序引言概述: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是指在规划项目完成后的最后一步工作,通过对项目的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达到可交付使用的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内容和步骤。
一、确定验收标准1.1 确定项目的设计要求和目标在进行验收程序之前,首先要明确项目的设计要求和目标,包括项目的功能定位、规模、质量标准等内容。
1.2 确定验收标准和指标根据项目的设计要求和目标,确定验收标准和指标,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性、环保要求等内容。
1.3 制定验收方案根据验收标准和指标,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的时间节点、验收的内容和程序等。
二、组织验收人员2.1 确定验收人员名单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验收标准,确定验收人员名单,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监理单位代表等。
2.2 培训验收人员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验收标准和程序,提高其验收能力和水平。
2.3 制定验收任务分工明确验收人员的任务分工,确保每个验收人员都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任务,协调配合完成验收工作。
三、进行验收检查3.1 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工程质量、材料使用、施工工艺等方面。
3.2 检查项目资料和文件对项目的资料和文件进行检查,确保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等完整、准确。
3.3 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四、评估验收结果4.1 汇总验收结果根据验收检查情况,对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汇总验收结果。
4.2 制定整改措施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3 确定验收结论根据整改情况和验收结果,确定项目的验收结论,是否合格并可交付使用。
五、编制验收报告5.1 编写验收报告根据验收结果和结论,编写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项目的验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内容。
5.2 提交验收报告将验收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项目的验收情况和结论。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一、规划放线(5—7个工作日)1.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放线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经审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等技术资料、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原件(已盖规划审核章)等相关材料向规划分局申请放线。
注: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格式),提交复印件材料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审核。
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3. 钉桩、放线。
建设单位委托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可,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对建设工程进行钉桩、放线。
二、规划验线1。
规划初验。
(3-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施工放线后,应提交验线申请和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量报告向规划分局申请验线。
建筑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设置情况等。
市政管线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管线的平面坐标、管径或者断面尺寸等。
市政道路工程初验主要内容:道路中线坐标和边线、桥梁平面等。
规划分局到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初验,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建设单位拿到《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后,可按初验合格的灰线进行开挖施工。
2.工程规划复验(5-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到基础±0。
00时,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申请基础±0。
00复验。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市政管线工程在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管径、管底标高、管顶标高、覆土深度以及与相关管线的最小间距等。
市政道路工程在路面层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竣工验收阶段 办事指南

竣工验收阶段办事指南一、办理事项1、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监督2、验收测量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4、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5、建设工程消防验收6、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7、建设项目配套的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的竣工验收8、建设项目绿地率竣工验收9、建设工程档案认可二、申请材料、办理依据、申请受理机关、办理内容:(一)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监督1、申请材料:(各1份)注: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项目监理质量控制资料,竣工验收时存放备查。
2、办理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第7条☆《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18条3、申请受理机构: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4、办理内容:是否按合同约定施工;是否按施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施工;是否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二)竣工验收测量1、申请材料:(各1份)2、为加快验收进度,建筑物外脚手架落架后,具备测量条件的,即可申报竣工验收测量。
2、申请受理机构:厦门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1、申请材料:2、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41、42、59条☆《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4、37、40、48、52、56条3、申请受理机关:思明区、湖里区范围内的受理机关为市规划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范围内的受理机关为所在区的市规划局分局。
4、办理内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四)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1、申请材料:2、办理依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14条☆《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第22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37条3、申请受理机关:☆就地建设的项目,由市人防办验收。
☆易地建设的项目,建设项目在思明、湖里区的由市人防办验收,其他的由相关区人防办验收。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标题:规划竣工验收程序引言概述: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是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完成,达到安全、质量、环保等标准的重要程序。
通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可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
本文将重点介绍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具体内容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1.1 制定验收计划:确定验收的时间节点、验收范围、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
1.2 资料准备:收集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等相关资料。
1.3 人员组织:确定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
二、验收前检查工作2.1 现场勘察:对建设项目的各个部位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实际情况。
2.2 文件核查: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进行核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2.3 设备检测:对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测,确保符合验收标准。
三、验收过程3.1 安全验收: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3.2 质量验收:对建设项目的建筑结构、装修质量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3.3 环保验收: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污水处理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四、验收结果处理4.1 合格验收:如果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标准,可以进行合格验收。
4.2 不合格处理:如果建设项目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需要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4.3 验收报告:编制验收报告,详细记录建设项目的验收情况和结果。
五、验收后工作5.1 档案整理:整理建设项目的验收资料,归档保存。
5.2 审计核查:对建设项目的验收过程进行审计核查,确保程序的合规性。
5.3 效果评估:对建设项目的验收效果进行评估,为今后的建设项目提供参考。
结论: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是建设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严格的验收程序,才能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各个环节的细致准备和实施,都对最终的验收结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内容和步骤。
最新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流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我县所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均按照县发改委批复的建设批次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的用地范围进行验收,不再单体验收,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验收。
(原使用的《高台县单体建筑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不再使用)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3.《高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4.高台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5.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二、办理范围城乡规划区内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
三、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4.乡镇建设工程提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5.经审批的总平面规划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复印件)、《规划条件通知书》(复印件)、单体立面效果图(纸质和电子文档);竣工后的正立面、北立面、左侧立面、右侧立面照片(纸质或电子文档);6.建设工程放线审批表、放(验)线记录表;7.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有变更的须出具变更资料;8.林业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绿化工程验收意见;9.配建社区物业管理用房的建设工程需提供城关镇人民政府验收意见;10.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建筑面积测绘报告;11.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及测量图件(包括地下管线);(暂未定)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凭证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验收→发证;1.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报告和验收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报县住建局规划队306室;2.城乡规划设计队工作人员现场核实;3.下达规划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
五、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六、取得的审批文件《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换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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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
二、适用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主办处室:
兰州市城乡规划局法规监察处
四、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
3、《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
4、《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依法行政手册》(试行);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五、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查阅原件、提供复印件);
2、申请报告(说明审批和建设的基本情况,正式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4、核放有规划路网的1:500竣工地形图4张(原件);
5、土地证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查阅原件、提供复印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通知书、附图(查阅原件、提供复印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经规划部门核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方案核定通知书(原件);
8、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书(查阅原件、提供复印件);
9、市建委会签单及市国土局会签单(市政道路和管线工程不需要提供,原件);
10、其他相关材料。
六、办理程序及时限:
建设单位申报——受理——法规监察处踏勘、审查——局审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整改和处理时间)
七、办理结果及下步工作提示:
办理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
下步工作提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的项目,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等分别向质监机构和房产部门进行竣工备案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八、注意事项:
1、建筑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予以规划验收:建筑物位置、立面、高度、层数、面积、色彩、使用功能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要求;用地范围内的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临时设施已经拆除;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并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其它要求;
2、建设项目有明显违法建设行为或擅自改变规划审批条件、需自行整改或立案查处的,整改、立案查处及缴费时间不计入规划验收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