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本市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市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内容、执行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进行自评,符合有关建设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实行监理的工程,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核定后,方可提交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六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单位工程设计内容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满足使用要求;(二)、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进场试验报告等资料符合有关规定;(三)、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四)、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七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并形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文件;(二)、监理单位核查形成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三)、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写出单位工程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内容:1、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2、企业自评及监理核定的工程质量情况;3、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4、建筑设备调试情况;5、有关检测项目检测的情况;6、建设单位请专业部门对规划、消防、环保等进行单项审查情况等;(四)、建设单位报请质监机构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建设单位提报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质监机构对其资格进行核查,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五)、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文件;(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评价(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表);(七)、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在建设项目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后,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定,以确定工程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并具备使用条件的程序。
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工程投入使用后的安全和可靠性。
一、竣工验收申请阶段。
1. 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申请表格以及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
2. 相关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二、竣工验收准备阶段。
1. 相关主管部门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2. 建设单位应按要求整理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设计文件、竣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等。
3. 建设单位应清理整理工程现场,确保验收时符合安全要求。
三、竣工验收实施阶段。
1. 竣工验收小组成员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定。
2. 竣工验收小组应认真记录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3. 建设单位应配合竣工验收小组进行工程问题整改,并按要求提供整改报告和相关资料。
四、竣工验收结果处理阶段。
1. 竣工验收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评定,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验收结论。
2. 建设单位应根据验收结论进行进一步整改和完善,确保工程符合验收要求。
3. 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验收报告和整改情况,最终确定验收结果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五、竣工验收后续工作。
1. 建设单位应按照验收结果和相关要求,做好工程交接手续,并办理相关手续。
2. 相关主管部门应做好验收档案归档工作,确保验收结果和相关资料完整保存。
总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程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规定标准,为工程的投入使用提供保障。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完工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定,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程序。
下面将介绍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前期准备。
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前,首先需要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对竣工验收文件的准备,如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等;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包括建筑物结构、设备设施、材料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对工程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评估,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验收程序。
1. 验收申请。
由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和文件。
2. 验收组成。
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验收组。
3. 现场检查。
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环保设施、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 文件审查。
验收组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工程设计与实际施工情况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5. 相关资料核查。
验收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包括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材料使用记录等,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6. 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组根据现场检查和文件审查情况,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对工程项目的合格情况进行评定,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注意事项。
1. 确保文件齐全。
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需要确保相关文件的齐全性,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等,以便验收组进行审查和核实。
2. 保证现场整洁。
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建设单位需要确保工程项目的现场整洁,便于验收组进行检查和评定。
3. 配合验收组工作。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需要积极配合验收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及时整改不合格项。
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存在不合格项,建设单位需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在验收报告中说明整改情况。
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26日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整合优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全面提升各职能部门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以下简称联合验收)工作。
本办法所称联合验收,是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经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将各相关部门独立实施的专项验收转变为统一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验收文件的竣工验收方式。
第三条联合验收遵循建设单位自愿申请、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并联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负责联合验收的组织工作,根据建设单位申请,会同市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确定联合验收部门并告知建设单位。
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承担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市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负责联合验收全过程的管理、协调、督办、考核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监察局、市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依法确定实行联合验收的审批监督事项及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明确申报材料。
市监察局、市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对联合验收过程中各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第五条成立联合验收工作组,承担联合验收工作。
联合验收工作组由各联合验收部门(以下简称联验部门)和市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组成。
联验部门包括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局、市人防办、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邮政局等。
联验部门应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派驻工作人员参加联合验收工作组,并对派驻人员进行书面授权,派驻人员验收意见代表联验部门意见。
派驻人员实行AB角工作制度,确保联合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联验部门派驻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第六条联合验收依托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统一设置的审批服务平台进行。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建设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的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
一、准备工作。
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需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首先是收集整理工程竣工的相关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变更记录等。
其次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的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申请验收。
建设单位在完成准备工作后,需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相关资料和报告等。
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三、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
验收人员将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等各个方面。
同时,还将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进行评定,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验收报告。
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将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对工程各个方面的评定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建设单位需根据验收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五、主管部门评定。
主管部门收到整改报告后,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评定。
如果整改合格,主管部门将颁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工程验收工作完成。
如果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建设单位需继续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六、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需将相关资料和证书进行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整改报告、合格证书等。
备案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全部结束。
总结,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同时,主管部门也需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本市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市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内容、执行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进行自评,符合有关建设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实行监理的工程,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核定后,方可提交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六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单位工程设计内容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满足使用要求;(二)、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进场试验报告等资料符合有关规定;(三)、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四)、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七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并形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文件;(二)、监理单位核查形成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三)、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写出单位工程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内容:1、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2、企业自评及监理核定的工程质量情况;3、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4、建筑设备调试情况;5、有关检测项目检测的情况;6、建设单位请专业部门对规划、消防、环保等进行单项审查情况等;(四)、建设单位报请质监机构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建设单位提报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质监机构对其资格进行核查,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五)、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文件;(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评价(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表);(七)、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26•【字号】青政办发〔2015〕27号•【施行日期】2015.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2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26日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促进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机制,将各相关部门独立实施的专项验收,规范为统一窗口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文件的竣工联合验收方式。
优化竣工验收流程,简化竣工验收程序,明确竣工验收标准,加强竣工验收监管,提高竣工验收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积极申请实施过程验收及测绘。
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实行联合验收,建设单位应主动申请实施竣工联合验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主动申请实施竣工联合验收。
三、验收条件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竣工联合验收:(一)已完成规划许可、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六)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七)已完成有关专业性检测等工作。
青岛市竣工验收流程

青岛市竣工验收流程(中英文实用版)英文文档:Qingdao Completion Inspection ProcessThe completion inspection process in Qingdao is a crucial step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that ensures projects meet the required standards and specifications.The process typically involves several stages, including project completion, documentation review, site inspection, and final approval.1.Project Completion: Once a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finished, the contractor submits a completion application to the relevant authorities in Qingdao.This application includes detailed information about the project, such as design documents, construction records, and material specifications.2.Documentation Review: The authorities in Qingdao review the submitted documents to ensure compliance with all applicable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This review process may involve various departments, such as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urban planning, to ensure that the project meets all necessary requirements.3.Site Inspection: After the documentation review, authorities in Qingdao conduct a site inspection to verify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and ensure that it aligns with the approved plans and specifications.Thisinspection may include structural, electrical, mechanical, and fire safety assessments, among others.4.Final Approval: Once the site inspection is completed and any necessary corrections are made, the authorities in Qingdao issue a final approval for the project.This signifies that the project has met all the necessary requirements and is ready for use or occupation.The completion inspection process in Qingdao is essential for maintaining high construction standards and ensuring the safety and quality of built environments.It provides a comprehensive review of completed projects, ensuring that they meet all applicable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and helps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investors, developers, and the general public.中文文档:青岛市竣工验收流程青岛市竣工验收流程是建设行业中的关键环节,它确保项目达到所需的标准和规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前检查申报
建设工程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后,需完成以下各项工作方可进行工程竣前检查申报。
1施工单位应进行的工作
1.1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对业主直包单位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分类,资料要便于查看,目录清晰;资料经过质监工程师的查验合格。
1.2根据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求,携带全部抽检的建材产品抽检报告、结构抽检报告、室内空气质量抽检报告,到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市质监站辽阳西路试验室)取得竣工报验通知单;
1.3通过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设备科对工程进行的设备安装质量抽检;
1.4完成屋面(卫生间)蓄水试验;
1.5完成外墙(窗)现场淋水试验;
1.6住宅工程完成分户验收工作;
1.7采暖系统热计量表安装完成;
1.8安全玻璃的安装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1.9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自评,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JJ-075)、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JJ-076.1、076.2)、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JJ-077)、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JJ-078)中相关内容填写,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1.10竣前检查申报施工单位应形成的资料见附件1。
2监理单位应进行的工作
2.1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观感质量量化评价,填写施工技术资料中的JJ-075~078表,由监理中标通知书中的总监签字,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2.2根据过程监理情况,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估,出具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2.3竣前检查申报监理单位应形成的资料见附件2。
3建设单位应进行的工作
3.1正式水、正式电接通;
3.2室内空气质量抽检合格,交齐费用;
3.3信报箱、竣工标示牌已安装完毕;红线内道路绿化基本完成。
4.质量监督部门质监工程师(土建、给排水及电气)和监督科长对工程技术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了检查,同意进行竣工前检查。
5.完成以上各项工作后,填报工程竣工前检查申报表及工程竣前检查申报附表,各方签字盖章齐全后,附各单位形成的竣前检查申报资料,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一同报
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质监工程师在竣前检查申报表上填写同意竣前检查意见后,由质监机构负责人在竣前检查申报表上签署进行竣工前检查的人员名单及意见。
二、工程竣工前检查
质监机构派出的竣前检查人员按照有关规范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前检查,对检查人员签署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整改,并向质监工程师回复工程质量整改报告,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三、工程竣工验收应完成的相关事项
1请规划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取得规划单体验收意见书;
2请公安消防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取得消防单体验收意见书;
3劳保费审核及缴纳(新增部分按估价的2.6%收取);
4开发建设配套费审核及缴纳(建委开发局审);
5取得建筑节能工程认定意见书;
6通过竣工前检查。
四、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的7个工作日前,向质监机构书面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验-2],由质监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质监4-3)上确定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成验收组;
2建设单位通知验收组人员在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程验收;
3质监机构监督科长会同质监工程师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实施程序进行现场监督:
3.1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宣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青岛市建委关于竣工验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工程已通过质监机构的竣前检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现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同时介绍:1)参加验收的单位、验收主办人、验收组人员名单、专业、职称等;2)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现场监督;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实施情况;
3.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过程质量检查评定情况;
1)进行图纸选点,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2)验收主办人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及各环节作出评价;
3)质监机构宣布对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评价情况;
4)验收组成员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签字及意见。
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表和所需文件(附件3),交青岛市建设工程备案机关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施工单位竣前检查申报资料
1、竣前检查申报表(三份)
2、竣前检查申报表附表(三份)
3、工程竣工报告
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JJ-075)
5、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JJ-076.1、076.2)
6、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要抽查记录(JJ-077)
7、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JJ-078)
8、基础工程验收备案表(监-1)
9、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备案表(监-2)
10、屋面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11、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
1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3、施工合同(复印件,专用条款部分)
14、竣工报验通知单
15、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
说明:以上各项资料需项目经理签字部位,均须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经理签字,复印件及需要盖章部位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竣前检查申报资料
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5、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监理合同(复印件,专用条款部分)
说明:以上资料总监签字为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的总监,复印件及需要盖章部位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竣工备案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1)(二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出具)(备-2)(二份)
3、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备-8)(二份)
6、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备-9)(三份)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表
9、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认可的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0、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原件)
11、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2、《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质监站提供)
13、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说明:以上资料须各单位加盖公章,使用复印件的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