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通论十二人称代词、指示代词、者字、所字
古汉语中的人称代词解读

古汉语中的人称代词解读一、人称代词第一人称:吾、我、予(余)、卬教材例句补例:1、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而今而后,吾知免乎!小子!”(论语·泰伯)啟:通“晵“,视也。
2、《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
”“吾“一般不用作宾语。
但可作前置宾语。
例如:1、今者吾丧我。
(庄子·齐物论)2、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
(庄子·秋水)3、故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谄谀我者,吾贼也。
(荀子·修身)4、居则曰:“不吾知也。
”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先进)5、我胜若,若不吾胜。
(庄子·齐物论)补充:1、“卬”也是第一人称代词,例如::招招舟子,人涉卬否。
人涉卬否,卬须我友。
(诗经·郑风·匏有苦叶)2、先秦时期一般人也可自称“朕”:朕皇考曰伯庸。
(屈原《离骚》)第二人称教材例句补例:项王患之,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汉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
”汉王曰:“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桮羹。
”项王怒,欲杀之。
项伯曰:“天下事未可知,且为天下者不顾家,虽杀之无益,祗益祸耳。
”项王从之。
(史记·项羽本纪)唐·司马贞《史记索隐》:“俎亦机之类,故夏侯湛《新论》为‘机’,机犹俎也。
比太公於牲肉,故置之俎上。
”注意:古人相见时多不直接称“尔汝”,如相称,则或表轻贱,或表关系十分亲密。
例如:1、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
(孟子·尽心下)杨伯峻《孟子译注》注:“受尔汝之实指受人轻贱的言行。
”译文:“人能够把不受轻贱的实际言行扩而充之,那无论到哪里都合于义了。
”2、其俗无尊卑皆汝之。
(晋书·姚弋仲载记)3、游雅常众辱奇,或尔汝之。
(北史·陈奇传)4、祢衡少与孔融作尔汝之交。
文言文中的代词用法分类详解

⽂⾔⽂中的代词⽤法分类详解1.⼈称代词第⼀⼈称:吾、我、余、予说明:第⼀⼈称各个代词,表⽰单数表⼈称时,译为“我”;表⽰复数时,译为“我们”;在句中作定语表领属时,译为“我的”“我们的”。
是单数还是复数,须根据上下⽂的⽂意来判断。
第⼆⼈称:汝(先秦古籍中也作“⼥”,⾳rú)、尔(ěr)、若、乃、⽽说明:第⼆⼈称各个代词,表⽰单数表⼈称时译为“你”,表⽰复数时译为“你们”;⽤作定语表领属时译为“你的”、“你们的”。
诲汝知之乎?(《论语⼗则》)汝⼼之固,固不可彻。
(《愚公移⼭》)盍各⾔尔志?(《⼦路冉有曾皙公西华侍坐》)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世家》)更若役,复若赋,则何如?(《捕蛇者说》)尔其勿忘乃⽗之志。
(《伶官传序》)家祭⽆忘告乃翁。
(《⽰⼉》)⽽翁归,⾃与汝复算⽿。
(《促织》)妪每谓余⽈:“某所,⽽母⽴于兹。
”(《项脊轩志》)第三⼈称:之、其、彼、渠、厥说明:第三⼈称代词,表⽰单数表⼈称时,译为“他(她、它)”;表⽰复数时,译为“他们(她们、它们)”;⽤作定语表领属时,译为“他(它)的”“他(它)们的”。
彼竭我盈,故克之。
(《曹刿论战》)有复⾔令长安君为质者,⽼妇必唾其⾯。
(《触龙说赵太后》)虽与府吏要,渠会永⽆缘。
(《孔雀东南飞》)思厥先祖⽗,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之地。
(《六国论》)注意:古汉语⼈称代词单复数的形式相同。
有时“侪(chái)、辈、属、等、曹”附在⼈称代词后边表⽰⼀(同)类⼈,但它们不同于现代汉语的“们”,含有“等等、⼀批”的意思。
倘复请之,吾辈⽆⽣理矣。
(《狱中杂记》)吾属今为之虏矣!(《鸿门宴》)单于视左右⽽惊,谢汉使⽈:“武等实在。
”(《苏武传》)尔曹⾝与名俱灭。
不废江河万古流。
(《戏为六绝句》)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2.指⽰代词①近指代词:此、是、斯、兹、之、尔、若、然近指代词可译为“这、这⾥、这个、这样、这种”。
此则岳阳楼之⼤观也。
人称代词_指示代词_者字_所字

人稱代詞,指示代詞,者字,所字代詞大致可以分為三類,即人稱代詞、指示代詞和疑問代詞(一)人稱代詞人稱代詞有“吾〞“我〞“予〞〔余〕,“女〞〔汝〕“爾〞“假设〞“而〞“乃〞,“其〞“之〞等。
(1)“吾〞“我〞“予〞〔余〕都屬於第一人稱。
例如:吾日三省吾身。
〔論語·學而〕老吾老,以与人之老;幼吾幼,以与人之幼。
〔孟子·梁惠王上〕我非愛其財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謂我愛也。
〔孟子·梁惠王上〕三人行,必有我師焉。
〔論語·述而〕願夫子輔吾志,明以教我。
〔孟子·梁惠王上〕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
〔孟子·梁惠王上〕啟予足,啟予手。
〔論語·泰伯〕王如用予,則豈徒齊民安?天下之民舉安。
〔孟子·公孫丑下〕余收爾骨焉!〔左傳僖公三十二年〕自始合,而矢貫余手与肘。
〔左傳成公二年〕名余曰正則兮,字余曰靈均。
〔楚辭·離騷〕在上古漢語裏,“我〞和“予〞〔余〕可以用作主語、賓語、定語;“吾〞可以用作主語、定語,但一般不用作賓語。
《莊子·齊物論》:“今者吾喪我〞,這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不能換成“今者我喪吾〞或“今者吾喪吾〞。
但是這只是位置的關係;如果在否认句裏,賓語放在動詞的前面,卻又可以用“吾〞字了。
例如:居則曰:“不吾知也。
〞〔論語·先進〕我勝假设,假设不吾勝。
〔莊子·齊物論〕〔我勝你,你勝不了我。
〕(2)“女〞〔汝〕“爾〞“假设〞“而〞“乃〞都屬於第二人稱。
例如:力缺乏者中道而廢,今女畫。
〔論語·雍也〕往之女家。
〔孟子·滕文公下〕〔去到你的家。
指出嫁。
〕誨女知之乎?〔論語·為政〕爾何曾比予於管仲!〔孟子·公孫丑上〕盍各言爾志?〔論語·公冶長〕如或知爾,則何以哉?〔論語·先進〕五侯九伯,假设實征之,以夾輔周室。
〔史記·齊世家〕〔左傳作“女實征之〞。
《古代汉语》第十二课考点手册

《古代汉语》第十二課代詞考点55 代詞(★★★一級考點,一般爲單選和简答)一、人稱代詞第一人稱代詞是“吾、我、予、余”。
第二人稱代詞有“爾、女(汝)、若、而、乃”。
三歲貫女,莫我肯顧。
(《詩經·魏風·碩鼠》)第三人稱代詞有“之”“其”“厥”等。
愛共叔段,欲立之。
(《左傅·隱公元年》)二、指示代詞有“是、之、此、斯、兹、彼、夫、其”等。
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
(《寡人之於國也》)知彼知己,百戰不殆。
(《孫子·謀攻》)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曹操《步出夏門行》)三、疑問代詞1.誰、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晉靈公不君》)2.何、曷、奚、胡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詩經·魏風·伐檀》)3.惡(烏)、安、焉四、特殊代詞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寡人之於國也》)考点56 繞梁三日(★★二級考點,一般爲單選、释词和翻譯)1.翻譯畫橫線的句子薛譚學謳於秦青,未窮青之技,自謂盡之,遂辭歸。
秦青弗止。
餞於郊衢,撫節悲歌,聲振林木,響遏行雲[1]。
薛譚乃謝求反,終身不敢言歸。
秦青顧謂其友曰:“昔韓娥東之齊[2],匮糧,過雍門,鬻歌假食。
既去,而餘音繞梁欐,三日不絕,左右以其人弗去。
過逆旅,逆旅人辱之。
韓娥因曼聲哀哭,—里老幼悲愁,垂涕相對,三日不食。
遽而追之。
娥還,復爲曼聲長歌,一里老幼喜躍抃舞,弗能自禁,忘向之悲也。
乃厚賂發之[3]。
故雍門之人至今善歌哭,放娥之遺聲。
”[1]遏:遏止。
[2]東:方位名詞作狀語,向東。
[3]賂:贈送財物。
考点57 紀昌學射(★★二級考點,一般爲釋詞和翻譯)1.翻譯畫橫線的句子甘蠅,古之善射者,彀弓而獸伏鳥下。
弟子名飛衛,學射于甘蠅,而巧過其師。
紀昌者,又學射于飛衛。
飛衛曰:“爾先學不瞬,而後可言射矣。
”紀昌歸,偃卧其妻之機下,以目承牽挺。
二年之後,雖錐末倒眥而不瞬也。
以告飛衛。
飛衛曰:“未也,必學視而後可。
古代汉语要点归纳

古汉语词分成:实词(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虚词(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现代汉语中代词、副词并入实词。
(重点):古代汉语有两类比较特殊的代词,现代汉语没有,一是无定代词“或”与“莫”,一是辅助性代词“者”和“所”。
⑴古代汉语人称代词没有数的分别⑵第一、二人称代词+“侪chái、属、曹、辈”(名词,意思是“同一类的” )表示复数。
谦称:愚、臣、仆、妾、寡人;尊称:君、子、公、先生、足下、大王第一人称有“我、吾、予(余)、朕” 第二人称有“女(汝)、尔、若、而、乃”第三人称又叫他称代词,常用的是“之、其、彼”。
(先秦时本没有第三人称代词)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百姓中很多人知道他很贤良,但不知道他已经死了)指示代词:2、种类:近指,远指,特指和泛指,近指代词:所指的人或事在时间、空间上靠近说话人。
(2)远指代词:代词所指的人或事物在时间、空间方面远离说话人。
彼一时也,此一时也(那是一个时期,这又是一个时期)微夫人之力,不及此(没有这个人的力量,我就到不了这个地方)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其位:指特定的、适合的职位。
其政:特定的政事(重点)] (不在这个位置上,就不要想这个位置上的事)疑问代词:三种形式:1、问人:主要有“谁”和“孰”。
微斯人,吾谁与归?(没有这种人,我还与谁同道呢?)2、问物:常用的是“何、安、焉、胡”客何好?(客人爱好什么?)胡不见我于王?(为什么不引我去见楚王?)胡可雍也?(怎么可以堵塞呢?)四.无定代词:代词所指代的对象是不固定的,它代替不必或不能指出的人或事物。
常用的是“或”和“莫”(重点)注:虚指代词或叫无指代词,不必说,不愿说,不能说的人或事物叫虚指,如“或”。
没有人或事物,排除一切对象,如“莫。
”“或”表示肯定性的无定代词,表“有的人”,一般指人;“莫”表示否定性的无定代词,译成“没有谁(人),没有什么(物)”可指人,也可指物,汉代以后产生了否定副词的用法。
古代汉语通论

通論(十一)詞類的活用詞類活用∙詞類活用是指某些詞在一定的語言環境條件下臨時改變了詞性,承擔了其他詞類的功能。
(詞在句中臨時了承擔了某種職務。
) 最常見的詞類活用是∙(一)名詞用作動詞,∙(二)動詞、形容詞和名詞的使動用法,∙(三)形容詞、名詞的意動用法等。
(一)名詞用如一般動詞名詞用如動詞在古代文獻語言中相當普遍,且具有一定的條件。
名詞在以下七種語言環境中用如動詞。
1.副詞後面的名詞用如動詞這是因為副詞一般是放在動詞前面作狀語,如果副詞放在名詞的前面,那麼,這個名詞就具有動詞的性質了.1)今京不度,非制也。
(左傳隱公元年)(2) 晉靈公不君,厚斂以彫牆。
(左傳宣公二年)(3) 距關毋內諸侯,秦地可盡王也。
(史記·項羽本紀)(4) 范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
(同上)注意:否定副詞“非”後的名詞不用如動詞,例(1)的非制也中的制就仍然是名詞。
再如:此非吾君也。
(《孟子·盡心上》)因為“非”可以否定名詞謂語。
《詩經》中的“非”作“匪”,亦是直接否定名詞謂語的,例如:我心匪石,不可轉也。
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邶風·柏舟》)石、席不用如動詞。
2.代詞前面的名詞用如動詞因為代詞一般不受名詞修飾,代詞常常跟在動詞後面作賓語,代詞跟在名詞後面,這個名詞就用如動詞。
(5) 從左右,皆肘之。
(左成二)(6) 公子怒,欲鞭之。
(左僖二十三)(7)父曰:“履我!”(《史記·留侯世家》)這類名詞用如動詞,翻譯時一般可將活用為動詞的名詞譯為一個狀中結構,“肘之”——用胳膊肘碰他。
“鞭之”——用鞭子打他。
“履我”---替我穿上鞋子。
3.當名詞不是作句中的主語和賓語時,它的前面和後面帶上介詞結構,這個名詞用如動詞。
1.因為介詞結構是作動詞謂語的狀語和補語的,名詞的前面和後面帶上了介詞結構,就具有動詞的詞性。
例如:(5) 後妃率九嬪蠶于郊,桑于公田。
(《呂氏春秋·上農》)(6) 魏地方不至千里……南與楚境,西與韓境。
通论十二

(一)第一人称代词
又叫自称代词,是指说话人称呼自己的代词。 吾、我、卬、余、予、台(音怡)、朕 1、卬(我)、台(我,我的): ①人涉卬否,卬须我友。(诗经邶风匏有苦叶) ②匪台小子,敢行举乱。有夏多罪。(史记殷 本纪) “卬” 多用于诗经;“台” 多于用尚书。
2、吾、我
2、汝、尔
商!汝何无罪也?吾与汝事夫子于洙泗之 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汝于夫 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 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汝 何无罪与!(礼记檀弓) 结论:在原始时代,“汝”字用于主宾 位,“尔”字用于领位。(王力《汉语语法史》 P47)
《墨子》„汝’(女)字共出現了8次,全 都是用於主賓位的;‘爾’字共出現了7次, 全都是用於領位的,可以作爲例证。
3、作介词宾语
(1)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礼记· 礼运》 (2)子非三闾大夫与?何故至于斯?《楚 辞· 渔父》 (3)夫项橐生七岁而为孔子师,今臣生十二 岁于兹矣。《战国策· 秦策五》
4、作定语
(1)以此众战,谁能御之?《左传· 僖公四年》 (2)夫子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论语· 学 而》 (3)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 也。《柳宗元集· 捕蛇者说》 (4)父子重欢,兹生已毕。《震川文集· 思子 亭记》
战国以后,古代汉语表示复数,采用的方法是在代词后 加名词“侪、属、曹、等、辈”。意思是“这些人”。
(1)然大国之忧也,吾侪何知焉 ?《左传· 昭公二十四年》 (2)陛下起布衣,以此属取天下。《史记· 留侯世家》
(3)夺项王天下者,必为沛公。吾属今为之虏矣。《史记· 项羽 本纪》
古代汉语代词

古代汉语代词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的代词都分为三类,即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
但是古今代词仍有很大差别,主要表现在指示代词的系统性方面。
另外,古代汉语还有无定代词和辅助性代词,这是现代汉语所没有的。
一、人称代词可以分为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和第三人称代词三类。
但是在先秦汉语里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只是借用指示代词来表达第三人称的意义。
1、第一人称代词:主要有“吾”“我”“予(余)”“朕”。
常作句子的主语、宾语和定语。
例如:夫上党之国,我攻而胜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车。
(战国策?齐策)居则曰:“不吾知也”。
(庄子?齐物论)居,予语汝。
(庄子?达生)启予手,启予足。
(论语·泰伯)注意:(1)魏晋前,吾很少放在动词和介词后面作宾语。
(2)“朕”在秦以前也可以用于一般人。
2、第二人称代词:主要有“女(汝)”“尔”“若”“而”“乃”,它们在语法功能上有所不同。
“女(汝)”“尔”“若”可以作主语宾语和定语,“而”和“乃”一般作定语。
例如:五侯九伯,女实征之。
(左传?齐桓公伐楚)我无尔诈,尔无我虞。
(左传?宣公15年)若为庸耕,何富贵也。
(史记?陈涉起义)予知之,将语若。
(庄子?知北游)吾乃与而君言,汝何为者哉?(史记?平原君列传)必欲烹乃翁,幸分我一杯羹。
(汉书?项羽传)注意:魏晋前,“吾”很少放在动词和介词后面作宾语。
3、第三人称代词:在先秦是没有的,古人可能根本就没有第三人称的概念。
后代才产生的第三人称的代词,在先秦是用指示代词“之”、“其”、“彼”来表达的。
为了方便阅读和理解,可以把它们看作第三人称代词。
“之”只做宾语,“其”只做定语。
例如:公室将卑,其宗族先落,则公从之。
(左传?晏婴论季氏)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
(庄子?逍遥游)注意:古代汉语没有“数”的范畴,人称代词在形式上没有单复数的区别,其单复数要依据语境辨别。
例如:齐师伐我,公将战。
(左传?庄公10年)尧舜之治天下,岂无所用其心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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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十二人称代词、指示代词、者字、所字古汉语通论(十二) 人称代词,指示代词,者字,所字重点:所有古代汉语同现代汉语一样,也有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
但古今汉语的代词体系仍有很大的不同。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古代汉语有两类比较特别的代词是现代汉语所没有的。
一类是无定代词“或”和“莫”,另一类是辅助性代词“者”和“所”。
第二,古汉语的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都使用了许多与今天完全不同的形式,比如同是第一人称代词,古汉语不但有“我”,还有“吾”、“余”、“朕”、“卬”等;与现代汉语指示代词“这”相当的,不但有“此”,还有“是”、“斯”、“兹”等。
第三,古代汉语人称代词体系不完备,第三人称代词发育不全。
严格来说,先秦汉语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的职务是由指示代词“其”和“之”来承担的。
(一)人称代词(1)“吾”“我”“予”(余)都属於第一人称。
例如:第二人称。
例如: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女画。
(论语·雍也)往之女家。
(孟子·滕文公下)必欲烹乃翁,幸分我一杯羹。
(汉书·项羽传)第二人称代词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女(汝)、尔、若”,可以作主语、宾语和定语;另一类是“而”和“乃”,一般只作定语,偶尔可作主语,但绝不作宾语(连否定句的宾语都不能)。
另外,第二人称的“女(汝)”注意跟男女之“女”区别。
“尔”还可以作指示代词和语气词;“若”还可以作动词(像)、指示代词、假设连词等;“而”可以作名词(胡须)、连词;“乃”可以作副词,这些都需要根据上下文进行区别。
(3)“其”和“之”同属第三人称,“其”字略等於现代汉语“他的”“她的”“它的”;“之”字略等於现代汉语的“他”“她”“它”。
这种“其”用作定语,“之”用作宾语。
例如:管仲以其君霸,晏子以其君显。
(孟子·公孙丑上)今吾於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
(论语·公冶长)师之所为,郑必知之。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
(孟子·告子上)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
上面的例子表明:“其”字只能用作定语,“之”字只能用作宾语。
在上古汉语里,“其”字不能用作主语。
在许多地方“其”字很像主语,其实不是;这是因为“其”字所代替的不是简单的一个名词,而是名词加“之”字。
例如: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不见其入”等於说不见师之入。
“其入”是名词性结构作“见”的宾语。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
(庄子·逍遥游)(“其负大舟”等于“水之负大舟”,是名词性结构作“无力”的主语。
)这些地方的“之”字不能译为现代汉语的“的”。
同理,这些地方的“其”字也不能译为“他的”、“她的”、“它的”,只能译为“他”、“她”、“它”。
也就是说,这样的句子,我们在翻译的时候,可以把偏正结构译为主谓结构,但是,我们不能根据译文来分析古代的语法结构。
从语法结构上看,正如这些地方的名词必须认为是定语一样,“其”字也必须认为是定语,不能认为是主语。
因为这种“其”字只能和後面的成分合成一个词组作整个句子的主语(如“其负大舟”)或宾语(如“其入”),而不是“其”字本身能用作主语。
这是古今语法的一个不同之点。
中古以後,偶然有人把“其”字用作主语,那是不合上古语法规律的。
古文家仍旧遵用上古语法。
以上是本教材的观点。
但是下面的句子似乎与此说法相悖,“其”其实可作主语。
如:绛无贰志,事君不避难,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何辱命焉?(左传·襄公三年)(“其”指代魏绛)其似恶闻君王之臭也。
(战国策·楚策)(“其”指代楚王新纳的美人)因此,上古汉语第三人称“其”的语法功能应该改为“一般只作定语”比较合适。
“之”和“其”虽然同属第三人称,但是可以灵活运用:有时候是说话人本人自称,有时候是指称对话人。
也就是说,有时活用为第一人称,有时活用为第二人称。
例如: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
(左传成公三年)(“免之”的“之”,说话人知罃自称。
) 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
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
”(左传宣公二年) (“莫之继也”的“之”,指称赵盾。
“则子继之”的“之”,士季自称。
)古代汉语的第三人称,除了“其”“之”外,还用“彼”。
它本来是指示代词,但有时也用来称代人。
如:彼,丈夫也;我,丈夫也。
吾何畏彼哉?(孟子·滕文公)总之,上古的第三人称代词基本上都是借用别的词类来充当,而且用法也比较特殊。
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到六朝时才出现,最早是用“伊”和“渠”。
现在的闽方言仍保留着“伊”,粤方言则保留着“渠”。
如:伊必能克蜀。
(世说新语·雅量)女婿昨来,必是渠所窃。
(三国志·吴书·赵达传)至于现代汉语的第三人称代词“他”,其字则古已有之,但却是一个旁指代词,意思是“别的”、“其他的”。
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诗经·小雅·鹤鸣)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
(史记·项羽本纪)到了唐代,“他”才发展成为第三人称代词。
如:世人欲得知姓名,良久问他不开口。
(高适·渔父词)他亦知有李十郎名字。
(霍小玉传)而表示女性的“她”,本是“姐”的异体字,见于《玉篇》,“五四”时期,由于刘半农的倡议,后用以专指女性的第三人称。
(刘半农《她字问题》:“一,中国文字中,要不要有一个第三位阴性代词?二,如其要的,我们能不能就用‘她’字?”)关于古代汉语人称代词的复数表示法:在上古汉语里,人称代词是单复数同形的。
因此在具体的句子中,人称代词是单数还是复数,要根据上下文来确定。
古代汉语名词活用作人称代词的问题古人常用谦称和尊称。
谦称代替了第一人称,尊称代替了第二人称。
谦称和尊称都是名词(或形容词用如名词),不是代词,所以它们不受代词规律的制约(在否定句中不放在动词前面);但是,从词义上说,它们又表示了“我”或“你”。
例如: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
(左传僖公四年)虽然,必告不谷。
(左传成公三年)(以上是尊称。
)此外,自称其名也是一种谦称,称人之字也是一种尊称。
例如:文倦於事,憒於忧,而性懧愚,沉於国家之事,开罪於先生。
(战国策·齐策四)(以上自称其名。
)今少卿抱不测之罪。
(司马迁:报任安书)(以上称人之字。
)总的来看,古代汉语的人称代词用得少些,有两个原因:(1)古代汉语省略主语的地方较多,而且第三人称代词不用作主语;(2)谦称和尊称代替了人称代词。
(二)指示代词古代汉语的指示代词有“是”“此”“斯”“兹”“彼”、“夫”、“之”、“其”、“若”、“尔”、“然”等。
1、是、此、兹、斯这四个是近指代词,可译为“这”、“这个”、“这些”等。
其中“此”的指示性最强,与远指代词“彼”相对,是真正的近指代词。
“斯”有些近似远指代词的“夫”,指代性比“此”轻。
“兹”出现得早,甲骨文中就有,本来是远近不分的,是个泛指代词。
“是”更多的是用在承前指示中,用于复指。
例如……:2、彼、夫这两个是远指代词。
如:彼一时也,此一时也。
(孟子·公孙丑上)“彼”的指示性很强,后来发展为带有人称代词的性质,差不多完全等於现代的“他”或“他们”。
例如:彼且奚适也?(庄子·逍遥游)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孟子·滕文公上)但是,“彼”字始终没有完全丧失它的指示性。
由於它表示远指,所以它又常常带着轻视的意味(如《论语·宪问》:“或问子产。
子曰:‘惠人也。
’问子西。
曰:‘彼哉!彼哉!’”意即“那人哪!那人哪!”不加以评论。
) ,可见“彼”到底不是正式的人称代词,所以古代汉语里一般不用它来表示“他”或“他们”的意义。
“夫”的指代性较轻,翻译时往往不必译出;用在句首时,往往虚化为句首语气词,表示要发议论。
如: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其实这种句首语气词“夫”还仍然带有指示性质,因此语气词“夫”和指示代词“夫”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楚。
3、之、其“之”是一个泛指代词,“其”是一个特指代词。
如: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诗经·周南·桃天)(于归:出嫁。
)这种“之”既非远指,又非近指,杨树达称为泛指代词。
这种“之”只作定语和宾语,不作主语。
“其”是和“之”相对的一个代词,相当于“那个”、“那种”,用作定语。
如:晏子立于崔氏之门外,其人曰:“死乎?”(左传)4、若、尔、然“若”常作定语。
如: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
(孟子)“然”和“尔”字,经常用作句子的谓语。
略等於现代汉语的“这样”、“那样”。
其谁曰不然?(左传隐公元年)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陶渊明:饮酒诗)单说“然”字,是应答之词,表示“是的”、“正是这样”。
例如:王曰:“然。
”(孟子,梁惠王上)这三个指示代词和前面八个指示代词的区别在于:前面八个是体词性的指示代词,而这三个是谓词性的指示代词。
体词性指的是名词、代词等;谓词性包括形容词和动词。
所谓体词性的指示代词,就是说它们具有形容词或动词的性质。
5、无定代词“或”和“莫”a.“或”字是肯定性的无定代词,“或”字通常用来指人,而且只用作主语。
例如:或问乎曾西曰:“吾子与子路孰贤?”(孟子·公孙丑上)现代汉语没有和它相当的代词,译成现代汉语可以作“有人”。
b.有时候“或”字前面出现先行词,“或”字指代其中的某些人或某一个人。
例如:宋人或得玉。
(左传襄公十五年) (有一个宋国人得到一块玉。
)c. 在古代汉语里,常常用两个以上的“或”字,前後相应,以表示列举。
在这种情况下,“或”字仍然是无定代词,它既可以指人(译为“有人”),又可以指物(译为“有的”)。
例如: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
(孟子·梁惠王上)这种用法的“或”字并不是表示选择的连词,不能译为“或者”,这是应该注意的。
“莫”是个否定性的无定代词,意思是“没有谁”“没有什么东西”,如: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左传·宣公二年)在先秦汉语里,“莫”字一般只用作无定代词,偶尔可作否定副词,相当于“不”。
如:小子何莫学乎《诗》?(论语·阳货)汉以后,发展成为禁止性的否定副词,相当于“不要”。
如:秦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
”(史记·商君列传)“莫”字问题在“否定句否定词”一节中讲过,可参看。
(三)辅助性代词“者”字和“所”字“者”字和“所”字在有的语法书中把它们叫做助词。
但是这两个词有一定的称代作用,因此从马建忠开始,许多语法学家就把它们归到代词中。
不过这两个词作为代词,又与一般的代词有所不同,它们虽然都有指代作用,但又不能独立用作句子成分,而必须与别的词结合,构成“者”字结构或“所”字结构,才能作为句子的一个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