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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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08.03.04•【字号】黔农发〔2008〕21号•【施行日期】2008.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地)农业、畜牧水产局、农(牧)科研所,省农科院,厅直各单位:为规范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工作,引导我省广大农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和农业生产企业,正确选择增产潜力大、适应性广、品质优、抗性强的农作物畜禽优良品种和优质高产、节本增效、防灾减灾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发挥科技对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支撑作用,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推进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工作机制。

根据农业部《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办法》,结合实际,我省制定了《贵州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市办法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联系人:曾庆鸿陈涛联系电话话及传真:5282535电子邮箱:***************************************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贵州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推进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农民、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选择优良品种及先进适用技术,发挥科技对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支撑作用,参照农业部《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工作,每年定期推介发布全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信息。

农业主导品种是指增产潜力大、适应性广、抗性强、品质优、产量高的农作物品种和畜禽水产良种;主推技术是指促进优质、高产、节本增效、防灾减灾以及环境保护和农业产业化方面的成熟技术。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须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工作需要和科学发展,提出在本地区本专业推广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创性的推广课题;能够解决重大的、关键性的本专业技术问题,并取得重大推广成果,或撰写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取得较高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是本学科、本地区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或省重大推广项目在本地区的实施;能够培养高水平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高级职称(高级农艺师、高级农经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业工程师、高级水产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一)提出过有重要学术和实用意义的推广课题,在推广技术前沿进行开创性的工作;(二)发表出版具有较大影响的论文、论著;(三)负责指导过国家或省重大推广攻关项目的研究工程工作;(四)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本地区本专业技术推广规划;(五)举办过高层次、高水平的科学讲座,培养出合格的研究生或指导高级技术人员工作;(六)解决过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疑难问题;(七)获得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八)主持或参加过本行业科研攻关项目,在科研前沿取得创新性成果。

六、业绩成果条件取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完成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员(以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主研人员名单为据);2.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3.获得省(部)级行业技术成果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二)主持研制开发的实用技术2项以上,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通过,并在适宜区域内推广,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附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证明)。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供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展情况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供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展情况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供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展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08.09.22•【字号】黔农发〔2008〕140号•【施行日期】2008.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供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展情况的通知黔农发〔2008〕140号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局,厅属各单位: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提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展情况的函》(黔人函[2008]295号)的有关要求,为了解各地和厅属各单位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总结我省农业系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并接受省人事厅近期开展的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中期检查,请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局,厅属各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以下材料:一、实施知识更新工程以来的基本情况;二、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好的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三、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安排;四、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有关统计数据(见附表1、附表2)。

请各地各单位于9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传真至省农业厅人事处。

联系人:唐顺志传真:************电话:************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附表1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1、此表由各地各单位人事部门或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填报;2、各种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均可计算在内;3、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30日。

填表人:填表单位:(盖章)附表2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学历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1、此表由各地各单位人事部门或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填报;2、统计数据以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为准;3、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30日。

填表人:填表单位:(盖章)。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08年省级农业科技人户示范工程项目白云区等13个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08年省级农业科技人户示范工程项目白云区等13个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08年省级农业科技人户示范工程项目白云区等13个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08.06.02
•【字号】黔农计〔2008〕105号
•【施行日期】2008.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对2008年省级农业科技人户示范工程项目白云区等13个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各省级科技入户示范县农业局、畜牧局、蔬菜办:
你们呈报的2008年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经省专家组评审,原则同意呈报的实施方案。

请各示范县根据专家组意见认真修改实施方案,按照批复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各项指标完成。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农业高级、省直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农业高级、省直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农业高级、省直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08.06.26•【字号】黔农发〔2008〕94号•【施行日期】2008.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农业高级、省直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08〕94号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局(中心),贵阳市蔬菜办,省直有关部门: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通〔2008〕79号)精神,为客观、准确、公正地评价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能力和水平,现就2008年度全省农业系列高级、省直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全省各类事业、企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开发、研究、教育培训、生产指导、技术监督等工作的农学、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含蔬菜、果树、花卉、茶叶、蚕桑)、农村能源、畜牧、兽医、水产等专业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1。

2008年度省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农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通〔2006〕88号文件)执行。

2.对于原不具备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规定学历,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了相应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任职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原学历条件下的任职时间折半计算。

3.2008年职称外语及计算机条件按照省人事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材料内容1.各市(州、地)或省直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函1份;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开纸,可打印),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

农业推广研究员资格条件

农业推广研究员资格条件

农业推广研究员资格条件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农业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研究员教授职务的试行意见根据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就推广研究员、教授职务的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评聘范围: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专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评聘推广研究员职务。

二、申报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高级农艺师职务(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下同)并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者:(1)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推广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创性的推广课题。

(2)能创造性的解决重大的、关键的农业技术问题,并取得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推广成果。

(3)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重大推广项目。

(4)培养出较高水平的推广科技人员,具有培养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2、担任高级农艺师职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获国家发明奖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二)外语水平要求与研究员相同。

三、评审标准(一)专业理论要求1、必须坚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系统工程、计算机应用、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深厚的造诣,是本专业学科带头人之一。

3、对本专业理论技术有创造性研究,在国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

4、熟悉有关前沿理论在本专业国内外应用情况。

5、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理论水平。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2008年全国粮食生产候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2008年全国粮食生产候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2008年全国粮食生产候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08.11.25•【字号】黔农办发〔2008〕189号•【施行日期】2008.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2008年全国粮食生产候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黔农办发〔2008〕189号各市、州、地农业局,省农科院: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精神,进一步调动各级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和部门科技兴粮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农业部拟对在2008年发展粮食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根据《2008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方案》要求,经研究,现就我省推荐全国粮食生产候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我省全国粮食生产候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实行差额推荐。

粮食生产先进县(市),由遵义市、毕节地区、铜仁地区农业局各推荐2个,其他市(州)农业部各推荐1个,共推荐12个;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由各市(州、地)农业局、省农业厅、省农科院各推荐1名,共推荐11名;粮食生产大户,由遵义市、毕节地区农业局各推荐3名,其他市(州)农业部各推荐2个,共推荐20名。

各地推荐的先进县、先进工作者和先进大户,可以与往年重复。

二、推荐条件(一)粮食生产先进县(市)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出台了有力的配套措施。

2.抓粮食生产力度大,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成效显著。

3.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健全,支持保障有力,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效果好。

4.粮食面积、总产连续5年稳定增加(受灾地区生产恢复较),区域和品种品质结构优化,粮食单产水平居本省领先地位。

5.粮食人均占有量多,商品率高,对国家贡献大。

6.粮食高产创建“十个一”落实较好,创建达标效果明显,示范作物平均单产提高。

(二)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1.积极宣传贯彻各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业务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doc 8页)(正式版)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doc 8页)(正式版)

农业部人事部司发文件(1994)农(人技)字第4号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水产、农垦、农业机械化管理厅(局),人事厅(局),取改办,国务院有关部委及解放军总后勤部、总政治部人事职改部门,部属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现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农业部职改办)和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反映。

附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职位职称司一九九四年四月八日附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农业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研究员教授职务的试行意见》[(1993)农(人)字第52号文件],现就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一、关于评审委员会的组建1.组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

审定委员会下设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九个专业评委会。

2.审定委员会由中国科学院院士、全国知名农业科学家组成。

专业评委会成员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同行专家组成。

农业部将对担任审定委员和专业评委成员的专家颁发聘书,任期一至三年。

3.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业部职改办。

农业部有关业务司局参加相应专业的评审组织工作。

4.自一九九四年开始,评委会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一般安排在第三季度进行。

一九九四年及今后每次上报材料的时间为每年八月十日至八月三十日,过期不再办理。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各专业申报材料均报农业部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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