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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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库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库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机电设备库是矿山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保养。

第三条煤矿机电设备库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重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

第四条煤矿机电设备库的管理工作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员负责。

第五条煤矿机电设备库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机电设备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电设备库的管理第六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进出管理、台账的填写和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七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定期进行清点,确保设备的数量和规格与台账上的记录相符。

第八条对于煤矿机电设备库中的重要设备,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管,并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

第九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存放位置,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根据设备的使用需求,提前进行设备的采购和储备,确保生产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设立安全防火设施,加强对设备库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

第十二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三章设备的维护保养第十三条煤矿机电设备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煤矿机电设备库中的设备,应按照厂家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的台账,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

第十六条煤矿机电设备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的档案,存档设备的技术参数和操作方法。

第十八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建立设备的更新换代计划,及时淘汰老化设备,更新换代设备。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煤矿机电设备库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设备库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设备库。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范本(2篇)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范本(2篇)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范本一、引言煤矿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是保障矿井工作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经验,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了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范本。

本范本旨在加强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划分1. 矿长/矿主矿长/矿主是煤矿的最高管理者,负责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他应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确保设备使用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证书,制定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机电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是负责具体实施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职责包括:- 制定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组织机电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监督检查机电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统计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和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3. 机电设备使用人员机电设备使用人员是指矿井中负责操作和维护机电设备的工作人员。

他们的职责包括:- 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参加安全培训和考试,持有相关的技术证书;- 对设备进行正常维护,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三、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购置与验收- 在购置设备前,要详细了解设备的技术参数、安全性能和运行维护要求;- 对购买的设备进行验收,检查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要进行备案,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参数和使用情况。

2. 设备维护与检修- 制定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计划,保证设备按时进行检修和维护;- 设备维护要有专门的维护人员负责,负责设备的清洁、润滑和紧固等工作;- 在设备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维修操作的安全性。

3. 设备操作安全- 机电设备使用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在操作机电设备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参数;- 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或有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机并报告上级。

矿山机电设备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介绍

矿山机电设备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介绍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一、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三、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找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1-2个月或运转500小时以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车间技术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保养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四、主要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试,做好记录,发现精度、效能降低,应进行调整或检修;对主要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五、特种设备指防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和起吊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发现隐患,必须更换或立即进行处理;六、加强设备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即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必须提前到达现场;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所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交接;二、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在接班人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三、接班人发现有下列情况,有权拒绝接班;1设备运行状态和检修情况不明;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和记录丢失或损坏;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不进行处理;4设备与场所不整洁;以上情况直接搞清楚或处理后,才能进行交接班;四、交班人发现有下列情况,不得交班;1接班人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2发现接班人喝酒或有病状和精神失常;3不是本岗位专责人员,又未接到领导通告;以上情况,等到解决后,才可交班;五、双方接班后,岗位上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设备润滑制度一、公司及各工程处、厂应有储存润滑及绝缘油的油库,油库要保持清洁,并应备有消防设施和油脂过滤用具,各种油应分类保管;二、新到的润滑油,实行验收合格入库,建立润滑油台帐卡片,应根据使用要求进行油脂分析,油库按批准的计划,定量的发给领用单位;三、各工程处、厂应根据各种设备性能,选择润滑油的品种,建立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的“五定”制度,做好换油记录,并严格执行;四、各单位用过的废油,应归类存放,统一回收入库妥善处理;五、各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应有负责润滑油的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各种设备不同品种的用油计划与各种设备的换油计划,以及设备润滑的管理工作;主要设备包机制度一、主要设备包机制度的内容是: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共同对设备实行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的制度;二、包机组人员必须做到“三懂”,即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故障、事故;三、包机组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与定期保养制和日常检修与一般检修制度,包机组有明确分工,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四、包机组应执行“五严”,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五、包机组应确保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机房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包机组给予表扬奖励;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每天巡视各机房一次,查看运转日志,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动作情况,查钢丝绳与吊挂装置的检查情况记录,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安排处理,查司机持证上岗与坚守工作岗位情况;2、区、队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查交接班情况,各个岗位上的人员是否到齐,查夜班是否有人离岗或睡觉;3、查设备日常维修与安排一般检修执行情况与完成情况;电气试验管理制度一、为搞好电气设备试验,公司建立电器试验室,各工程处厂成立电气试验组,配有负责电气试验的技术人员,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试验人员,装备相适应的仪器、试验设备等;二、电气试验必须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水电部“电气设备交结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有关规程;三、公司电气试验室负责本系统35KV及以上电气设备试验工作,以及各单位委托的电气试验项目;各处厂电气试验组负责6KV及以下电器设备的检查、检修、调整试验工作;四、电气试验工作,要根据编制批准的试验计划实施,试验后要进行验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五、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六、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详细的试验报告,交使用单位;七、电器设备如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电缆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规定做检查、测试、调整和电气试验;八、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运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对防雷电设施,接地装置进行预防性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线检查,排除故障隐患;九、井下电气试验的安全措施,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调整工作结束后,需经防爆员检查签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护严格按“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进行,继电保护定值不经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批准,不得任意更改;十、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化验,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进行”,油断路器多次跳闸和故障后,应取油试验;安全活动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令、指令,树立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搞好业务保安工作,明确安全职责,机电主管科长为机电安全第一责任者,每一班组都必须设专职或兼职检查员;二、认真开展安全活动,毫不放松地对机电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参加处厂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机电方面的问题,机电主管科长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复查,坚持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安全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广大机电职工、生产方面的安全状况及时向机电职工公布;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工作中时刻不忘安全,工作前要对场地、工器具进行检查,无安全问题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中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停止工作,撤离现场;四、认真发挥安全网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安全网员的监督,监督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反对任何人违章指挥,对不安全的工作场所,有权令其停止工作;五、认真组织机电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熟悉有关规程规定,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业务保安能力,做到“三好四会”,认真开展事故预想,事故排除等项活动;六、认真组织机电职工积极投身各级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如“冬春百日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月”等活动,确保机电安全;七、机电部门和安监部门一起对机电事故进行追查、分析、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及经过,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秉公处理;八、建立健全机电事故汇报制度,机电科每月五日应将上月机电事故情况按规定表式上报公司机电处;井口接待站职责1.对井口上下井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负责群监员的上岗考勤、安全汇报和事故隐患的建档登记等工作;2.按时整理、筛选、汇总安全工作信息;及时向工会、群监会及行政有关部门通报;向事故隐患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对隐患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将处理结果反馈有关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档案;3.建立职工“三违”档案,协助其所在单位开展安全帮教工作;4.协助群监会做好群监员的管理、考核、调整工作;5.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6.完成群监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群监员职责1.对群监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善于联系群众;2.经常学习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群监组织活动,自觉接受群监组织培训;3.严格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搞好自主保安;敢于制止“三违”行为,按时向接待站汇报工作;4.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本班组人员提安全合理化建议,督促其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施,指导其按章作业;5.对本班组生产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汇报,并协助及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且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立即撤离危险场所;发现设备事故险情或因工程质量不好,可能危及安全时,有权建议停止作业,直至处理完毕;6.参加本班组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权对事故责任八提出处理意见;1.井口棚内经常保持清洁,井口周围5米内不准有任何杂物,该下井的工具材料按制定的地点堆放整齐;2.井口棚内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井口及井筒工作人员严禁在井口戏笑打闹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3.上下井人员要服从上、下把钩工及信号工检查及指挥,要佩戴矿帽及保险带,喝酒或精神不正常者,一律禁止下井或在井口附近逗留;4.井口棚内严禁吸烟,井口棚外20米外严禁烤火及放置一切易燃品;5.吊桶乘人规定:2.0m3吊桶不超过10人,1.5m3吊桶不超过8人,1.0m3吊桶不超过5人;6.吊桶上、下的信号规定:一停、二上、三下、四上人、五慢走钩;7.外来人员下井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调度室签发,由专人带领方准下井;8.任何人不得与携带炸药、雷管的工作人员同时上、下井;9.除信号工外,任何人不可代替信号工打点,无合格证者不准单独作业;10.吊桶装载物体、矸石均应按规定办理,吊桶内严禁人料混装;11.有意违犯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纪律处分;1.吊盘上必须由工作老练,责任心强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信号或看盘工作,看盘人员必须带好保险带;2.上、下盘不准堆放任何无根之物,当班不用的工具设备必须全部打上井,凡常在吊盘上存放的东西必须用大绳铁丝拴牢,操作盘上各种管线的孔口必须盖严;3.吊盘固定时必须在喇叭口内悬吊吊桶,在吊桶稳定以后,使吊桶位于喇叭口中心,偏差不得大于5mm;4.吊盘起落之前,必须与井口信号工用电话取得联系,做好一切安全准备工作,工作面人员及吊桶都要提到封口盘以上,盖好井盖门,并且吊盘上除信号工以外不得少于4人看盘子,吊盘升降时,吊盘人员必须系好保险带;5.起盘时应先起吊盘绳,再紧稳绳,短距离起盘可一次将吊盘绳起够再紧稳绳,长距离起盘可在保持稳绳稳车落后于吊盘稳车的情况下一起开车;6.落吊盘时应先松稳绳再松吊盘,短距离落盘5m以内可一次将稳绳松够,再松吊盘,吊盘松到规定位置,找平后再紧稳绳,大距离松盘超过5m可在保持稳绳稳车超前吊盘稳车的情况下一起松车,但一定防止稳绳松的过多,而自动打结现象发生;7.每升降一次吊盘,都必须使稳绳有一定张力,不得松驰;吊盘起落到一定位置以后,必须找平,找正稳固,否则不准走钩;每次起落吊盘后都要走一次空钩;8.吊盘固定方法,采用特制的木楔在吊盘的周围楔紧,木楔必须穿孔用2钢丝绳或8铁丝栓牢,另一端可栓在吊盘的固定物上立柱;9.吊盘在固定之前必须找平,高低不得超过50mm;10.放炮前必须将吊盘起到安全高度,否则不准放炮;吊盘上必须保持清洁,班班清扫;吊盘上信号工岗位责任制1.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特为擅自上井,不准他人代替;2.必须严格在井下交接班,交接内容为:1.信号、通讯的使用情况;2.双层盘上、下或迎头的照明情况,灯炮数;3.吊盘的稳固情况;4.吊盘上各种管线的使用情况;5.吊盘上的清洁、整齐情况;3.必须熟悉各种信号规定,工作时必须思想集中,听清信号后方可向井口发送信号,严禁打瞌睡;4.吊桶过吊盘时,必须目送目迎,手指不得离开按钮;5.吊桶下降过吊盘时后,必须向井底工作面发送信号,以示吊桶下井,但手指不得离开按钮,一定要注意吊桶下到工作面的高度,以防蹲缸;6.吊桶从井底工作面提起后,立即打停点,待缸稳定后,听到工作面发出信号时,方可向井口发送信号;7.吊桶提升到吊盘时,若尚在摆动,应打停点,再送信号;每次起落吊盘后都应通知井口信号工走一次空钩,并告知吊盘在井筒中位置;8.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上吊盘,应保持吊盘整齐,清洁不得乱堆物料,以防坠物伤人;9.负责开关、下放、上提风管路;10.负责吊盘上的小型设备及其工具的完好灯炮、灯头、指示灯、电线、电话等如无故丢失,损坏都由当班信号工负责;由此引起的后果,要追究责任;11.禁止用电铃作为打电话的启动信号;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为保证机电要害场所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安全生产,除本机房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2.进入要害场所规定:上级领导和来宾参观、检查、指导工作,必须有本单位负责人陪同带领,登记入室;外来人员必须持证信件,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登记入室;本系统各部门人员持证件登记入室;3.凡不是本机房当班值班人员,不许进入机房闲聊说笑妨碍工作;凡擅自带入要害场所的人员,经检查发现按违章论处;4.要害场所发生意外事故时,值班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填写事故经过、记录,及时汇报领导和机电部门,并要采取抢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5.要害场所不得带入,放置与安全运转无关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及其它杂物;6.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防止敌人破坏;机电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与专业相关的技术工作,协助队长制定各项规章制度;2.现场处理施工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保证生产顺利进行;3.负责编制与专业相关的施工措施,并上报处有关部门审批,负责措施的传达、贯彻;4.协助队长搞好设备管理;5.定期组织检查、调试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灵敏可靠,做好安全运转;6.组织机电职工搞好业务技术知识学习,按月提出设备主要备品,配件计划;机电队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项目部机电设备管理,对设备运转质量负责;2.组织机电职工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机机电设备正常运转;3.负责编制设备使用计划,配件采购计划;4.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施工设备处于完好状态;5.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并进行监督检查;6.组织学习和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促进机械化生产不断提高;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1.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2.维修工对设备检查和维护内容:1.设备另、配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2.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3.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3.要熟悉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4.设备检修前将检修用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品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作业前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电源、水源等;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要进行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5.设备经下列检修、应进行试运转: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2.压风机、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3.减速器更换齿轮后;4.提升系统修罐道、罐道深,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6.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保险带;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上下平行作业;7.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另部件进行清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另件,工具等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8.搞好检修现场环境卫生,认真填写检修记录;维修电工操作规程1.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2.维修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相关作业规程;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3.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由专人负责对设备停、送电;作业前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对地线等项安全措施;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警示牌;5.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升和有无异响、异味、异震;安全保护装置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6.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7.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保护系统灵敏可靠;8.检修后的设备状况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配电工岗位责任制1.坚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工作时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停送电制度3.值班人员必须每小时对开关柜、变压器、母线、接地装置,继保信号装置巡回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4.值班人员必须每小时抄表一次,填写运转日记等记录;5.配电工要熟悉了解变配电系统和保护信号系统的继电器仪表装置,当发生供电故障时,能准确的排除故障,恢复送电;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和作好记录;如遇大的故障,首先应排除故障,汇报领导等候处理;6.非本所人员严禁入内,经准许进入人员必须登记,外来人员进入带电区域,配电工应进行监视;配电工操作规程1.操作高压电气开关,均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站在绝缘台上;2.停电拉闸操作顺序先关断油开关,后拉开负荷侧刀闸,再拉母线侧刀闸;送电操作:先合上母线侧刀闸后合上负荷侧刀闸,最后合上油开关;每操作一道工序都要看设备是否到位,否则应重新操作;3.变电所内未使用的开关柜,应上锁、挂牌,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必须要进行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5.值班人员,应严格监视所有设备的运行状况,正确无误的做好用电负荷记录,遇大风雪、暴风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设备的安全巡视;六、变电所馈出线要求停送电,要有停电申请或负责管电的人来联系,填写工作票;要求恢复送电,必须是联系电人来联系;值班电工做好记录,方可送电;压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坚持岗位,不得擅离职守;2.工作前检查好机械、电气各部和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水、油是否充足、洁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3.集中思想,谨慎按操作规程操作,注意观察各仪表读数、空压机及电机运转响声状况;4.司机加强责任心,精通业务,钻研技术,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会保养,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生产率;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清设备运转状况、运转时间、注油情况,交清工具材料、记录等;6.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规定线路检查设备部位的温度、油位、油温、油压、水温、水压、电流等作好记录;7.搞好压风机房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机身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材料、工具摆放整齐;8.未经上级部门允许,禁止外人进内参观学习;9.认真填写压风机运转日记;空压机操作规程1.司机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2.启动前的准备和检查:①紧固螺栓无松动;②传达皮带无断裂、跳槽、翻扭;③油量适宜、邮路畅通、油质洁净;④冷却水畅通、充足、洁净;⑤各仪表齐全、可靠;⑥电机滑环、前刷接触良好,无卡阻、无烧伤;3.空压机启动步骤:①开启冷却水路;②打开空压机与风包间排气管道上闸阀;③启动电机;④开启三通阀、接通大气;4.空压机正常运行,应定期巡回检查:①各发热部位温升情况;②各仪表数值;③电机、空压机运行情况;④注油器、压力调节器工作情况;⑤是否有漏水、漏风、漏油现象;⑥各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5.空压机正常停机:①关闭三通阀,切断大气通路;②停止电机运转;③待气缸温度降至室温后,关闭冷却水;④关闭空压机与风包间排气管道上闸阀;6.有以下情况,应紧急停机:①空压机或电机有故障性异响、异震;②冷却水不正常,出口水温超过40℃;③电机冒烟、冒火或电机电流表指示超限;④油泵压力不够,降至兆帕以下;⑤保护装置及仪表失灵;7.紧急停机可直接断电停机,因停电停机,应断开电源开关;8.每班把风包内油水放两次,安全阀与断水保护试一次;9.如实填写并保存好运转日记;。

矿井机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矿井机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矿井机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基础工作,达至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煤矿安全大批量生产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和有关机电管理模式的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制定本制度。

各地面生产队机电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机电管理工作是行政管理煤炭企业管理的重要构成部份,各级管理部门要把机电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三)冶金矿井必须加强对机电管理工作的领导,实施和建立健全技术领导的机电安全生产制定岗位责任制。

各矿井负责人是机电安全管理的第一微电子责任者,机电副矿长是机电安全管理的主要冶金责任者。

(四)煤矿机电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和培训课程三并重”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矿井发展。

机电设备管理仍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配合,技术经济发展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认真执行好《矿设备大修理管理办法》。

(五)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档案、采煤综掘器材技术档案、设备检测和接线档案、安全保护设施整定和校验档案。

机电副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每月应对档案建立情况组织一次检查,上级部门每季度技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验收时检查各种技术档案的相关内容。

(六)机电设备、小型电器设备、配件和各种线缆要实行计算机管理。

通讯设备实行动态达标管理,检查人员必须检查井下所有移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新工作面安装须的设备和采后回收的设备必须执行现场验收交接相关手续。

(七)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经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设备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在井下转用的机电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及工业性试验产品,须要经上级部门批准。

(八)主要设备必须开始实施包机制,设专(兼)职司机和维护工作人员。

移动设备必须明确包机应该维护人员。

采、掘、运等移动设备的安装,必须有设计、有计划进行安装;安装地点的处所矿建工程应符合设计强烈要求。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范本(2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范本(2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并确保其运行安全、高效、可靠。

1.2 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煤矿地面机电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管理。

三、设备管理责任3.1 设备管理部门煤矿应设立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3.2 设备管理人员煤矿设备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3.3 设备责任制煤矿应建立设备责任制,明确设备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四、设备登记与档案管理4.1 设备登记煤矿机电设备应进行登记,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厂家、购置日期、使用地点等信息,并进行编号管理。

4.2 设备档案管理煤矿应建立健全的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对设备的维修记录、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进行及时、完整的归档和保存。

五、设备维修与保养5.1 维修管理煤矿机电设备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维修。

5.2 保养管理煤矿机电设备应进行定期的保养,保养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清洁、润滑,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设备检查与检测6.1 定期检查煤矿应进行定期设备检查,包括对设备的外观、电气设备、润滑系统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6.2 检测管理煤矿应按照相关标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包括对设备的性能、运行参数等进行检测,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设备故障与事故处理7.1 故障处理煤矿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包括维修设备、更换零部件等,确保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7.2 事故处理煤矿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机制,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八、培训与技术支持8.1 培训管理煤矿应定期进行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其熟悉设备操作和维修等工作。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机电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事故率,统筹设备布局,减少设备占用,保证设备科学选型,合理盘活、调剂,有效使用,保障设备修理,规范管理流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机电设备管理的原则:实现机电设备有偿使用、以租养修的原则;保证资金工程、修理费用“专款专用” 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单位生产成本管控的原则;遵循规范的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制度要求的原则。

机电设备管理中心是********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机电设备职责管理部门,机电设备产权归******* 有限公司。

管理范围是生产矿井安全生产的工矿、综机、矿井主提、主运、压风、主排水、洗选、制冷、瓦斯抽放、主要供电设备及其它附属机电设备。

对管理范围内的在本部形成资产的机电设备实行租赁经营管理,对管理范围内的在矿形成资产的机电设备实行流程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与业务第五条机电设备管理中心业务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及公司对机电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要求,执行规程和标准。

对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确定管理指标和制定细则,并组织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矿年度(月份)生产需用的机电设备(大部件)计划,审核、编制年度(月份)机电设备(大部件)购置计划、修理计划、季度小型计划、上报公司审批,并负责落实。

三、依据各生产单位生产接续计划,编制设备接续计划并负责落实。

四、机电设备的选型、配套、技改、技术协议的签订,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并组织专业系统培训。

五、机电设备(大部件)到货验收、保管、发放、调剂、盘活,并实现软件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设备修理所需的本体部件、配件功能配套主要材料生产厂家资质进行确认。

七、监督检查生产过程机电设备(大部件)的使用环境、运行工况、日常维护保养质量,并组织事故追查。

八、管控公司下发的机电设备修理费用指标。

按照审批后的修理计划,明细修理内容、确定修理方案、签订技术协议、核准修理费用,申请招标,跟踪监督修理工艺、工期、质量,组织验收决算。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强化煤矿矿井机电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保障矿工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机电设备管理1. 煤矿矿井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机电设备,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2. 机电设备的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3. 煤矿矿井应建立完善的机电设备台账,包括设备的购进、使用、维护和退役情况等。

4. 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必要时进行定期的检修和更换。

5. 机电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的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三、机电设备使用1. 机电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不得超负荷使用或使用不当。

2. 涉及安全的机电设备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确保安全操作。

3. 机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4. 机电设备的使用应注意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机电设备维护1. 煤矿矿井应建立机电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2. 机电设备的维护应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包括定期的检查、清洁和润滑等。

3. 机电设备的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能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

4.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禁止非专业人员擅自修理。

五、安全防护1. 煤矿矿井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设备,确保矿工的安全。

2. 机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护目镜、防护鞋等。

3. 用户的通风条件不良的矿井应使用电瓶车、电机等不排放或保持排放低的设备。

4. 应建立机电设备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六、培训和考核1. 煤矿矿井应定期组织机电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技术和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应包括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3. 经培训的人员应参加相应的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 煤矿矿井应建立机电设备使用人员档案,包括培训和考核情况等。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
根据煤矿矿井机电管理的规定,矿井机电管理办法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要求:包括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等方面的要求,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矿井机电设备的使用规定:明确机电设备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操作要求,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3. 矿井机电设备的检测和监控:对机电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监控,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

4. 矿井机电设备的保护措施:对机电设备进行保护,包括设备的防腐、防尘、防水、防爆等方面的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5. 矿井机电设备的更新和升级: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更新的要求,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和升级,以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6. 矿井机电设备的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对于机电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保证事故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减少事故对生产和人员安全的影响。

7. 矿井机电设备的培训和管理人员要求:对于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同时对机电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能力。

以上是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要求和细节根据不同的煤矿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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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机电设备管理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运转,促进机电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赵固一矿所有单位,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条管理目标:实现大型固定设备台台完好,全矿机电设备管理达到“95338”标准,即设备综合完好率达到95%以上,设备待修率3.3%以下,事故率0.8%以下。

第二章机电设备选型第五条矿井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执行《关于公布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煤安监技装字〔2001〕109号)、《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及《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等文件要求,杜绝未取得“煤矿安全标志”的非矿用产品和禁用淘汰设备入井使用,确保全矿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第六条所有矿用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煤安标志”等资质证书或标志,防爆设备必须有“防爆合格证”。

煤安标志证号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在网上公布为准,矿用产品厂家提供的安全标志和证书,入库时验收员必须与网上公布的安全标志证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签字验收。

第七条设备选型应考虑到工艺布局与生产条件,尽可能选择技术先进、工艺先进的设备,不能选取正淘汰或即将淘汰的设备。

第三章设备管理职责第八条职责划分(一)矿长是矿井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第一责任。

机电矿长具体分管矿井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机电科作为矿井机电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矿井机电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并贯彻实施;2.负责矿井机电设备年度设备采购计划及大修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3.负责全矿机电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改造计划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和方案实施;4.负责矿井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库存、发放、使用、回收、维修、报废及内部调拨等工作;5.负责矿井机电设备周期性及预防性检修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

(三)各使用单位对设备的领用、运输、安装、回撤及现场使用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九条机电科对矿井机电设备实行帐、卡、物三对照,并实现信息化管理。

第十条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每月要进行定期清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安排整改。

第四章设备入库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新设备验收入库程序:(一)由机电科牵头,财务科、企管科、监察科(纪委)参加,对照装箱单核对设备、附件及各种资料等是否相符,并查验设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书。

(二)查看设备状况,检查有无磕碰损伤、缺少部件、受潮、锈蚀等情况,发现问题按以下程序处理:1.在验收单上详细描述设备存在的缺陷、部位及严重程度;2.由机电科负责通知设备采购部门,要求设备供货方到矿查验;3.通知矿验收参加单位暂停办理设备入库的有关手续。

(三)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如实填写《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单》,设备管理员要依据《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单》对设备进行编号、造卡并登记设备入库单和设备台帐。

(四)验收入库后,设备、工具、附件及随机备件要登记建帐,设备的主要参数由设备管理员登记齐全,图纸、资料交由机电科档案管理员存档。

第十二条修复的设备验收入库程序:(一)矿内部修理设备由机电科、企管科、劳资科参加验收;对外委托修理设备由机电科、财务科、企管科、监察科(纪委)参加验收。

(二)根据机电科下达的修理委托书或技术要求,参加验收的人员对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查或试验。

(三)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发放验收合格证。

(四)验收合格后,机电科设备管理员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对入库设备进行登记、建帐、造卡,并实现信息化管理。

第十三条回收设备的验收入库程序:(一)回收设备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机修厂维修人员、区队设备管理员参加验收,鉴定。

(二)各单位必须按照机电设备回收单要求,按期回收井下闲置设备,入井更换的设备在新设备领用之日起5日内,必须上交机电科,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机修厂维修人员、区队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后入库管理。

(三)机电科设备管理员根据验收情况,在设备验收入库后,要详细录入设备回收台帐。

第五章设备出库(领用)、移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并报机电科备案。

领取设备时,必须由区队设备管理人员到机电科办理设备领用手续,未办理出库手续的设备严禁出库。

抢险救灾或情况特殊时,经机电科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发放,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

第十五条各单位井下需新增设备时(刮板机、皮带机等修理时间超过7天以上设备),必须提前7天向机电科设备组和电管组提出申请,设备组应根据井下生产的实际需要,积极落实设备到位,电管组应根据区队申请设备使用的容量及地点,进行供电设计和计算。

第十六条各区队设备管理员到设备库领用设备时,必须由机电科专职防爆员对所领用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防爆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还要进行性能试验,经检查检验合格后,由防爆员开具防爆设备入井证,设备方可入井使用。

第十七条设备入井时,运输队拥罐工应认真核对设备和防爆设备入井证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安排设备入井,并将防爆设备入井证存档(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可经值班矿领导同意后由调度室安排入井,但使用单位必须在次日补办相关手续,防爆组人员做好井下设备防爆性能检测工作)。

第十八条所有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有出、入库单据、设备编号;区队领用设备必须经机电队长或机电班长现场确认,下井设备保证完好使用;电气设备下井前地面必须试验,试验不少于10min。

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要根据设备出入库情况及时填写设备台帐,做到帐、卡、物、地点四对照。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拆卸设备零部件。

如因生产原因需拆卸设备零部件时,需按照《赵固一矿设备拆卸部件审批表》(见附表4)审批,经分管矿领导、机电科值班人员审批同意方可拆卸。

备用配件根据物资管理中心确定的到货日期,由使用单位按时恢复,并由机电科组织验收后方可入库销账,区队拆卸零部件急用计划必须在24小时上报物资管理中心。

第二十条正在运行的设备或拆除的设备变更使用单位时,由移交单位提出设备移交申请,由接收单位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后交机电科,机电科组织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到现场清点设备后,双方设备管理人员24小时内到机电科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一条根据矿井生产计划,需对矿井机电设备进行调配时,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机电科的调配指令,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设备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机电科应随时掌握设备动态,对闲置设备应及时下达回收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进行回收,回收设备应保证零部件齐全完整。

(一)机电科实行包保制度,对区队井下使用设备进行管理,机电科包队人员按区队所在巷道地点建立详细的设备台账,每月5日、15日、25日由机电科分管科长组织包保人员、区队相关人员进行盘查,排查结果交设备组核对;闲置设备下发回收通知单要求区队回收上交。

(二)机电科设备组必须对区队领用设备建立设备台账,每月机电科科长组织设备组人员对各区队在用、备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盘查,结合机电科包保人员每月3次排查,对区队使用、损坏或丢失设备进行核对,根据核对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根据工程转换或单位变更,3天内机电科分管科长组织对设备进行排查,进行设备账目变更及下发回收通知单。

第二十三条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将井下闲置设备回收上井,并在24小时内交至设备库;井下更换下来的设备应在7天内升井上交。

第七章机电设备报废及残体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由机电矿长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设备报废鉴定工作,财务科、企管科、监察科(纪委)、物资管理中心、机电科参加。

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书,报焦煤集团审批。

第二十五条报废设备的范围和原则,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一)已满或超过使用年限,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二)未满使用年限,通过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的,但一次修理费用过高没有修理价值的。

(三)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遭受意外灾害,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六)改型换代,产品质量低劣,无配件来源的。

(七)结构改造造成设备残疾,修复后达不到原设计能力的。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中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准报废以前,应妥善保管。

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设备残体转让、销售。

设备残体由机电科负责回收,对有价值的零部件应分类建帐保管,留作备用或转让。

第八章机电设备管理处罚细则第二十七条设备管理员应严格执行设备发放制度,入井设备未通知防爆检查员检查,未签发防爆设备入井证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第二十八条运输队拥罐工要严格遵守“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制度”, 未开具“防爆设备入井证”的设备严禁入井,否则对当班井口拥罐工罚款200元/次,对运输队罚款1000元/次(抢险除外)。

第二十九条抢险救灾或特殊情况下未办理手续领用设备时,未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的,对区队设备管理人员罚款50元/天。

第三十条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未根据设备出入库情况及时填写设备台帐,做到帐、卡、物、地点四对照的,对责任单位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台。

第三十一条擅自外借、拆卸设备零部件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并限期交回,每推迟一天对责任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如因生产原因确需拆卸设备零部件时,需提出申请经物资管理中心确认恢复日期,机电科值班人员同意报分管矿领导批准。

拆卸部件在恢复日期内没有完成的,滞后一天对单位队长及机电队长罚款100元,拆卸人员罚款50元,依次类推。

第三十二条现场存放的机电设备零配件,未经机电科批准改变用途的,对责任单位每件罚配件原值的50%,损坏不能恢复使用的,每件按配件原值的双倍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设备交接后,责任单位设备管理员24小时内未到机电科办理移交手续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天,对责任单位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100元/天,对责任单位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天。

第三十四条使用单位拒不执行机电科对设备调配指令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天。

第三十五条使用单位未按照机电科回收通知的期限进行设备回收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天,对责任单位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50元/天。

第三十六条设备升井后未及时上交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天,对责任单位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5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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