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凶手
复旦投毒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被告父亲拟再申诉

复旦投毒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被告父亲拟再申诉死刑。
今天上午10点36分,听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宣判,林尊耀含在眼眶里的泪水夺眶而出。
尽管昨天晚上,辩护律师已提醒过他,“结果不好说”。
与此同时,在法庭另一侧,黄国强和杨国华夫妻俩,此前曾强烈要求“以命抵命”的被害人黄洋的父母,也流下了眼泪。
他们一直坚持的诉求,再次得到了法庭的支持,但真听到“死刑”的一刹那,黄国强的感受却是“现在心里非常不好过,心情复杂”。
而就在半小时前,他进入法庭时,还曾对媒体表示,如若改判,必将抗诉。
没有落泪的那个,还是林森浩。
听到“维持原判”,林森浩只是转身看了看辩护律师席,情绪并未显现太大波动。
一审时,他也是这样僵硬的表情。
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林家上诉。
2014年12月8日,上海市高院二审开庭。
因为知名律师斯伟江加入辩方,此案被媒体认为可能“出现惊天大逆转”—法医胡志强以“有专门知识的人”身份出庭,称被害人黄洋并非死于中毒,而是死于“爆发性乙肝”。
从二审庭审至今,被告父亲林尊耀听到的大多是“或能改判”的宽慰话。
就在昨天晚上,中国青年报记者与林尊耀独家对话时,他还充满希望:“很多人跟我说会改判,我什么都不懂,我想法院应该会把事实搞清楚,给一个公正的判决。
”他甚至还想,判决后,和儿子见上一面,“很多事情我不能理解,我要当面问问他!外面很多说法,我都不信,我要当面听他告诉我。
”林父拟再申诉:“我儿有错,但罪不至死”今天法庭宣判结束,林尊耀在他的弟弟、林森浩好友以及律师的搀扶下走出法庭。
那段长长的阶梯,他走得格外艰难—为了拍到他的“第一反应”,二十多名摄影记者挡在他的面前,他一边低头挡着脸,一边小心地迈步,好像生怕撞到别人。
一名记者问他:“你是不是还会再找黄洋家属寻求原谅?”他停下脚步,摸着一头花白的头发,一边摇头,一边又想对着录音笔说些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除了一句“我现在很乱,真的,很乱”。
复旦投毒案嫌犯阅读材料

文1: 复旦投毒案嫌犯:作案原因是没调整好负面情绪18日上午,“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尘埃初落定,法治得彰显”的同时,网民更关注案件带来的持续社会效应。
高材生变死刑犯,极端事件的背后是两个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伤痛。
治愈冷酷残忍背后的暴戾之气,犹如驱散“人心的雾霾”,已刻不容缓。
有机会却不挽救——“我是一个很负面的存在”18日上午,林森浩在开庭前接受了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看似“淡然”的表情,却让人感到分外沉重。
“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很负面的存在。
”“我会去做这么一件事,原因是自己没有把负面情绪调整好。
”“有时候不考虑事情的后果,不考虑别人的感受”……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31日下午,被告人林森浩从医院的医学实验室中取出了剧毒化学品并投入了宿舍的饮水机内。
同年4月1日上午,被害人黄洋喝水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
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案发的整个过程中,林森浩明知室友中毒后会发生什么,却一直抱着消极观望的心态。
黄洋喝水时,他没有第一时间阻止;在黄洋做检查时,他没有告知中毒的真相;黄洋住进医院后,他没有站出来。
“对待黄洋(中毒)这个事情,我没有去积极挽救处理。
”“我一直在自欺欺人,想着这个事情早晚会过去的……”林森浩坦言,一旦生活琐事上有不顺心或不自在,他就会很容易产生报复行为。
“我那段时间整个情绪很焦躁,比如说一个同学打扰我睡觉了,就会让我很愤怒。
我把这样一种行为,等同于他伤害我。
既然他伤害了我,那我也伤害他。
伤害别人身体这种行为,当时来说,在我这里不是一个底线。
”救死扶伤的医者,本应比常人更懂得生命的意义,但林森浩却做出了如此残忍的恶行。
正是对生命的漠视,使得他一次次放弃坦白事实、救治黄洋的机会,错失了对自我的救赎。
“不知道黄洋的死讯前,还想着能不能得到他父母的谅解。
后来知道他死了,‘嘭’的一下脑袋就空白了,然后就什么事情也不想了。
犯罪心理学专家剖析林森浩犯罪深层原因

犯罪心理学专家剖析林森浩犯罪深层原因投毒致室友死亡的复旦大学学生林森浩前日被判处死刑。
人们至今难以理解,像林森浩这样成绩优秀,高考时以780多分的高分考入中山大学,2010年又因成绩优秀被中山大学推荐,免试进入复旦大学医学院读研的“天之骄子”,为何会沦为杀人犯更何况,他与被害人黄洋并无深仇大恨。
昨日,本报记者专访了广东警官学院教授、犯罪心理学专家宋晓明,剖析林森浩的深层犯罪心理。
他投毒,心理是有愤怒和不满的“我认为这与他嫉妒、自卑、敏感、脆弱的性格缺陷和处理人际关系及情绪调节能力低有关。
具有这些不良因素的人在生活中容易遭遇挫折,而挫折往往使他产生愤怒、怨恨、敌视等消极情绪体验。
”记者:宋教授,复旦投毒案引起了公众极大的关注。
随着庭审、判决的展开,谜底一步步揭开。
但还是有很多地方让人很难理解,您怎样看宋晓明:这个案子的确有一些有悖于常理的情节。
比如,林森浩作为一个高智商的医学人才,应该知晓所使用的毒药的毒理,具备基本的逻辑推理能力和反侦查能力,为何最后却做了一件有失水准的低智商的案件呢另外,从披露的信息看,林森浩与被害人并无很深的矛盾,彼此也无利益冲突,而且被告人已在求职中脱颖而出,在广州找到了让人羡慕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为何还要蓄意杀人呢要解开这些谜团,只有深入林森浩的内心。
记者:林森浩一直辩解自己是被愚人节的玩笑刺激,想作弄黄洋,没想到酿成了大祸。
从心理上看,他只是想恶作剧,整蛊他人,还是想置他人于死地宋晓明:从整个案情看,特别是他使用的手段来看,他欲置人于死地的动机和目的是明确的。
比如,在被害人的饮水中投放超剂量的剧毒药物,作为医学院的高材生应该是知道其致命的后果的。
而且,N-二甲基亚硝胺,是很难通过临床直接诊断出确切物质的;即使能诊断出,只要有致死剂量进入人体并开始发挥效应,现代医学也回天乏术。
所以,只是想恶作剧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记者:能够根据公开披露的案件及被告人的信息,为我们解读一下林森浩的作案动机宋晓明:法院判决书认定,林森浩是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
关于复旦大学投毒案【三篇】

毒品的经过。
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以取物为借口,从别人那里借钥匙后,进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1号楼204影像医学实验室,2011年参加医学动物实验后,取出保管在这里的剩馀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试剂瓶和注射器,放入黄色医疗废弃物袋离开该室。
2013年3月31日17时50分左右,林森浩携带上述物品回到421室,利用无人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该室饮水机内,将试剂瓶等物品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袋,投入宿舍楼外的垃圾箱。
2013年4月1日9点左右,黄洋在421室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当天中午在中山医院就诊。
4月2日下午,黄洋再次去中山医院就诊,检查发现肝功能受损,住院观察。
4月3日下午,黄洋病情加重,转院重症监护室救治。
警察调查了一下。
林森浩在法庭上二审宣判[2]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到复旦大学保卫所通报黄洋中毒事件,上海警察接到通报后立即组织特务组进行调查。
林森浩在接受公安人员调查询问之前,没有说实话。
2013年4月12日零时左右,公安机关确定林森浩有犯罪嫌疑,呼吁后,林森浩如实供述了向421室饮水机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急救无效,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医院去世。
经法医鉴定,黄洋系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导致急性肝衰竭,继发多器官衰竭死亡。
正式逮捕。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复旦大学4·1事件嫌疑人林某。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嫌疑依法批准复旦大学4·1事件嫌疑人林某逮捕。
2013年5月5日,黄洋父母给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写了亲笔信,怀疑学校逃避责任,做了官僚的做法。
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发出《上海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诊断林森浩没有精神异常。
复旦投毒案个人原因from周军生1451700

3:在被捕之后不主动坦白交代案情,在二 审时候更是编造“主动清洗饮水机”这样的话 企图改变量刑。
4:在一审判决出来之前,整整8个月的时 间,没有向黄洋家人道歉,黄洋的父亲说“ 一个道歉短信都没收到”。 5:林森浩在一审期间抛出了“愚人节开个 玩笑”理论,一审上诉理由是坚持不是故意 杀人,对黄洋家人造成巨大伤害。
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复旦投毒案告 一段落。 在案件发生之后,依照法律常识, 凶手想减轻判罚必须先认罪,再积 极赔偿,然后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 解,尤其是最后一项,几乎可以左 右法院的判决,司法实践中死刑和 死缓的区别也就在这几点了。
我主要想谈谈林森浩个人如何作死把自己一 步步逼上死路: 1:蓄意投毒后主动上网查询二甲基亚硝酸 铵的致死案例,却没有阻止黄洋喝水。 2:黄洋喝水住院之后,三次前往医院看望 黄洋,期间还发微博感慨现代医疗技术多无 力,却没有主动告知有医生到底是什么毒, 导致医院一直按照胃肠炎来治疗。
结论: 林森浩不是一念之差才投毒。 他有太多机会挽回黄洋的命了,然而他一个都没有做。 他只是冷眼旁观黄洋在挣扎中死去。 只是强迫别人想要获得法院的从轻判罚却不曾考虑受 害者家人的巨大痛苦。 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个人的性格很大程度是因为家庭的原因造成的,林森 浩的家庭教育是这场悲剧的最大元凶,从投毒案事后 林森浩家人的所作所为就可以看出来。
6:林森浩手写道歉手递交, 黄洋父亲说:“不像林森浩写的,有点像律 师写的,觉得林森浩的致歉不够诚恳”。
结论: 林森浩不是一念之差才投毒。 他有太多机会挽回黄洋的命了,然而他一个都 没有做。他只是冷眼旁观黄洋在挣扎中死去。 只是强迫别人想要获得法院的从轻判罚却 不曾考虑受害者家人的巨大痛苦。 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个人的性格很大程度是因为家庭的原因造成的,林森浩 的家庭教育是这场悲剧的最大元凶,从投毒案事后林森 浩家人的所作所为就可以看出来。
复旦投毒案专题知识

这人旳家教绝对有严重问题,只看重学习好不好,根本看不见其 人品早就已经腐烂不堪了。我敢断定和林类似旳学生目前大有人 在,只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易拿到那瓶毒药旳。
教授
过于功利旳社会环境让我们忽视最基本健康人格旳培 养,灌输仇恨旳不良风气让心浮气躁旳青年人心胸狭 隘,缺乏容人之量。从亲密室友到下毒伤人,该反思 旳不但是教育,也应该是涵盖整个漫长旳小朋友、青 少年至青年期,从学校到家庭和社会,哪一环都有份 儿。
判处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旳刑事裁定。 2023.1.8 二审宣判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复旦学生林森浩投毒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 2023.12.8 二审开庭 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2023.2.25 提起上诉 林森浩旳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2023.5.7 复旦学生联名信 复旦177名学生联名信寄往上海市高院,祈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
9、对于从犯,应该从轻、减轻处分或者免除处分。 10、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旳,应该按照他旳犯罪情节减轻处分或者免除处分。 11、假如被教唆旳人没有犯被教唆旳罪,对于教唆犯,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12、犯罪后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旳罪行旳,是自首。对于自首旳犯罪分子,能 够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其中,犯罪较轻旳,能够免除处分。 1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要求旳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旳,能够从 轻处分;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防止尤其严重后果发生旳,能够减轻处分。 14、犯罪分子有揭发别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旳,或者提供主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 其他案件等立功体现旳,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有重大立功体现旳,能够减轻或者免 除处分。 15、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旳,能够减轻处分或者免除处分。
案例分析 复旦投毒

案例分析复旦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
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
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
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
2013年3月31日中午,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
2013年4月1日早上,与林森浩同寝室的黄洋起床后接水喝,饮用后便出现干呕现象,最后因身体不适入院。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对黄洋中毒事件报案,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
2013年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下午,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某医院去世。
警方表示,在该生宿舍饮水机内剩余的水中检验出某些含剧毒化学成分,认定其寝室室友林某有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5月5日,黄洋父母给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写亲笔信,质疑学校推诿避责,官僚作风。
中国宫廷投毒三大秘法

毒酒古称“鸩酒”。据清陈士铎《辨证录·中毒门》记载,鸩是一种毒鸟,主要吃毒蛇、毒蝎,体内因此聚积了毒素。将鸩的粪便放进酒中,酒即产生了毒性,便制成鸩酒。“鸩酒饮之,则无不死矣”。典型中毒症状是,“白眼朝天,身发寒颤,忽忽不知,如大醉之状,心中明白,但不能语言,至眼闭即死。”
到后来,鸩酒的配法不再局限于用鸩禽粪便配制,可放入酒中杀人的毒药多多,“鸩酒”成了毒酒的通称。需要说明的是,如汉平帝这般遭鸩弑的皇帝并不少见,如晋怀帝司马炽被刘聪用鸩酒毒杀;唐昭宣帝李柷被后梁开国皇帝朱全忠用鸩酒弄死……
蹊跷,怎么这么巧?载湉是怎么死的?当年小道消息多多,有说载湉是被毒死,有说是病死,其中以“毒死说”流传最广。为了弄清真相,前些年清史纂修工程重大学术问题研究中,特列出专项课题,研究“清光绪帝死因”。
据已公开的研究资料,在对1980年清理崇陵棺椁时获得的载湉的头发、衣物、遗骨,进行毒性检测后发现,载湉体内三氧化二砷含量明显异常。三氧化二砷,即砒霜,最后形成的研究报告断言,“光绪帝系砒霜中毒死亡。”
中国宫廷投毒三大秘法
图:毒杀太子司马遹的晋惠帝皇后贾南风画像
司马衷15岁那年,皇帝老子司马炎给他娶了媳妇,选定勋臣贾充的长女贾南风为太子妃。《晋书·惠贾皇后传》记载,贾氏又黑又矮,极丑,最糟糕的是人品不好,妒暴酷虐。
贾南风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倒让谢夫人抢先给司马衷生了长子司马遹,并被立为太子。贾南风在有了自己的儿子后,便让弱智皇帝废掉了司马遹。贾南风得寸进尺,对幽禁中的司马遹仍不放心,决意干掉废太子,遂找“情夫”、太医令程据密谋。程是制毒专家,他用巴豆制成毒药“巴豆杏子丸”,让手下孙虑带到许昌,去毒杀司马遹。
杀贾南风使用金屑酒,“吞金”是古人自杀、赐死时较常用方法。喝下含金屑的酒后不会立即毙命,将在极度痛苦中慢慢死去,死得比喝下正宗毒酒还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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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凶手
作者:
来源:《小天使·六年级语数英综合》2011年第08期
猜时游戏
某人的两块表计时均有误差,一块表1小时慢2分钟,另外一块表1小时快1分钟。
多长时间后,走得快的表与走得慢的表相差1小时?
逃狱
有A、B、C三人被诬陷入狱,被囚禁在一座塔楼上。
塔楼上除了有一个窗口可用于逃离外,再无其他出路。
现在塔楼上有一个滑轮、一条绳索、两个筐子、一块重30公斤的石头。
只有在一个筐子比另一个筐子重6公斤的情况下,两个筐子才可以毫无危险地一上一下。
已知A体重78公斤,B体重42公斤,C体重36公斤。
这三个人怎样借助塔楼的工具逃离呢?
投毒凶手
一家酒店里有许多客人在悠闲地喝着香槟。
中间的一张桌子上,三个男子在谈笑风生。
正在这时,酒馆内灯光突然灭了,到处一片黑暗。
原来是停电了,酒馆老板急忙叫人点燃了蜡烛。
点燃蜡烛后,人们继续喝酒交谈。
忽然,中间那张桌子上的一位男子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气绝身亡了。
酒馆里发生如此重大的案件,这可了不得!酒馆老板急忙叫人报了警,并很快维持了秩序,不让人们走动,更不让人们离开。
很快,大侦探希尔赶来了。
他仔细检查了死者的酒杯,发现酒里有一种烈性的液体毒药。
希尔知道,这种毒药一接触人的食道,可以马上置人于死地。
希尔问酒店老板:“今晚停电你们事先知道吗?”“知道,前两天就在酒店门前贴了通知,所以我提前准备了许多蜡烛。
”如此看来,凶手是早有预谋的,他知道今晚要停电,便准备了毒药,在停电的瞬间把毒药放进死者的杯子。
死者并不知情,便喝了杯中的酒,从而致死。
希尔问清了案发的时间,又察看了这张桌子与其他桌子的距离,再仔细检查了四周地面,发现地上没有可疑物品,便断定凶手是同桌的人,否则不可能在一瞬间投毒。
于是,希尔要求
同桌甲和乙掏出他们所有的物品。
甲掏出的物品有:手表、香烟、火柴、现金;乙掏出的物品有:手表、手帕、口香糖、金笔、日记本和现金。
人们心想,这能看出什么呢?可是,希尔却指着乙说:“是你害死了他!”乙听了大喊冤枉,其他人也觉得奇怪。
希尔为什么说是乙杀害了死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