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指导]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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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减“账载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减“税收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其他”分别填报税法规定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填报经特别纳税调整后的“调增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P179-181一、收入类调整调整项目第3行接受捐赠收入除执行新会计准则以外的企业填列。
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因对应科目是资本公积,所以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第5行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p170-171(1)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4)接受捐赠收入(5)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6)股利、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第6行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注意:填列的只可能是调减金额(=附表十一第5列的合计)∵只有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才涉及调整第7行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应分担的亏损--调增应分享的利润—调减第11行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一下情况处理:(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
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责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第11行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p174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
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最新知识]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调增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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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调增是怎么回事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调增是怎么回事,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我们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调增是怎么回事?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或调减是什么意思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是的填制申报表时,列明要调增调减的项目,不一定要做会计调账。
比如发生了税款滞纳金。
会计如是记在营业外支出里,不调账,只是在年度申报表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就行了。
小企业会计准则,从13年1 月1日起执行。
规定对错账处理用未来适用法,即过去年度发生的错账,按当期发生的会计事项处理,不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所得税汇缴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后的金额怎么做会计处理?
调整进入成本的和调整无关,再其他的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调表不调账我们提供。
按照A105010表填报说明的规定,视同销售项目适用于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税法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和确认的视同销售成本的金额。
本项目的基本原理是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调增就是这么回事,在有限的资料下,大家将就着看,如果想深入了解,可以在线咨询。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8
(七)不征税收入
*
*
9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10
(九)其他
11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12+…+30)
*
*
12
(一)视同销售成本
*
*
13
(二)职工薪酬
14
(三)业务招待费支出
*Leabharlann 15(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16
(五)捐赠支出
17
(六)利息支出
18
(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
19
(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
29
(十八)分摊资源勘探开发费用
*
*
30
(十九)其他
31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32+34+35+36)
*
*
32
(一)资产折旧、摊销
33
其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项目(减免性质代码)]
*
*
*
34
(二)资产减值准备金
*
35
(三)资产损失
36
(四)其他
37
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38+…+43)
*
*
38
(一)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
39
(二)政策性搬迁
*
*
40
(三)特殊行业准备金
41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
*
42
(五)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43
(六)其他
*
*
44
五、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表单说明】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减“账载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减“税收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其他”分别填报税法规定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填报经特别纳税调整后的“调增金额”。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报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计税时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的收入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调整情况。
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是指企业以各种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换、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这些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在会计上通常计入当期损益,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能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具体来说,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的纳税调整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调整:当公允价值变动导致资产或负
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差异时,可能会产生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负债。
这时,需要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反映这些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变化。
2.永久性差异的调整:有些公允价值变动可能导致会计利润与应
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永久性差异,如某些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
价值变动。
这些差异需要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进行调整。
3.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除了上述两种调整外,还可能涉及其他与
公允价值变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
这些事项应根据具体情况
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予以反映。
在填制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时,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正确计算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并对其进行适当的纳税调整。
同时,企业还应注意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确保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A06566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金额。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不含第9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收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
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
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
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合计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的合计金额。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进行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项目的金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项目”、“扣除类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准备金调整项目”、“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其他”六个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在计算主表“利润总额”时,按照会计核算计入利润总额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在计算主表“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扣减“账载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中第4行“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除外,按“扣除类调整项目”的规则处理。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扣减“税收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他”填报其他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采用按分摊比例计算支出项目方式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纳税人,“调增金额”、“调减金额”须按分摊比例后的金额填报。
本表打某号的栏次均不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填报收入类调整项目第2行至第19行的合计数。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报。
2.第2行“1.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应作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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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7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8
(七)不征税收入
9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写A105040)
10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11 (九)其他
12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6+27+28+29+30)
13 (一)视同销售成本(填写A105010)
14 (二)职工薪酬(填写A105050)
15 (三)业务招待费支出
16 (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写A105060)
17 (五)捐赠支出(填写A105070)
18 (六)利息支出
19 (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20 (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21 (九)赞助支出
22 (十)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
23 (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
24 (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25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填写A105040)
26 (十三)跨期扣除项目
27 (十四)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28 (十五)境外所得分摊的共同支出
29 (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
30 (十七)其他
31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32+33+34+35)
32 (一)资产折旧,摊销(填写A105080)
33 (二)资产减值准备金
34 (三)资产损失(填写A105090)
35 (四)其他
36 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37+38+39+40+41+42)
37 (一)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填写A105100)
38 (二)(三)特殊行业准备金(填写A105120)
40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填写A105110)
41 (五)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42 (六)其他
43 五.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44 六.其他
45 合计(1+12+31+36+43+44)
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
1
2
调增金额 调减金额
3
4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行次 项目
1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
2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A105010)
3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
4
(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
5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