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环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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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整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医院环境的安全、卫生、干净和舒适,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医疗质量,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个科室、楼层和公共区域的环境整治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整治管理职责第三条院领导责任院领导应确保医院环境整治的紧要性,订立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保障医院环境的乾净和舒适。

第四条环境整治管理人员责任医院应设立特地的环境整治管理岗位,明确环境整治管理人员的职责,监督和管理医院各环境整治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医务人员责任医务人员应乐观参加医院的环境整治工作,自发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保持工作区域的乾净,帮助环境整治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第六条患者及家属责任患者及家属应自发遵守医院的环境整治规定,保持环境的乾净和安静,不扰乱医疗秩序。

第七条卫生保洁员责任卫生保洁员应依据任务要求,认真完成日常保洁工作,保障医院环境的乾净和清洁。

第三章环境整治管理措施第八条医疗废物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产生危害。

第九条病房及公共区域管理医院病房及公共区域应有定期的整体清扫和消毒工作,保障环境的卫生和干净。

第十条水、电、气管理医院应合理规划和使用水、电、气资源,做到节省用水、节能节电,确保供应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一条空气整治医院应定期检测空气质量,及时处理空气中的污染物,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

第十二条噪音掌控医院应采取措施掌控医院内部和周边噪音,保障患者的休息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

第十三条绿化管理医院应重视绿化工作,做到植被掩盖率合理,景观美观,为患者供应良好的环境。

第十四条医院环境监测医院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医院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环境整治工作。

第四章环境整治管理考核和奖惩第十五条考核标准医院应依据环境整治管理制度和要求,订立环境整治考核标准,对环境整治管理人员和科室进行定期考核。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医院环境管理,保障医院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以及与我院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综合治理,源头控制;(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四)全员参与,共同维护。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第四条医院院长为医院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全院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工作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六条全体工作人员应树立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对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第三章环境保护目标第七条医院环境质量指标:(一)空气: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医院噪声标准;(三)医疗废物: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四)废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院废水排放标准。

第八条医院环境保护目标:(一)加强环境管理,提高环境质量;(二)减少医疗废物产生,实现无害化处理;(三)降低废水、废气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四)加强绿化建设,改善医院环境。

第四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九条空气污染防治:(一)加强医院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二)控制医疗废物焚烧,采用先进技术处理;(三)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空气质量。

第十条噪声污染防治:(一)合理规划医院建筑布局,降低噪声影响;(二)加强医院内部噪声源管理,降低噪声排放;(三)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减少噪声污染。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一)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理;(二)加强医疗废物回收设施建设,提高回收率;(三)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第十二条废水污染防治:(一)加强医院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二)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三)加强医院内部污水管理,减少污水排放量。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医院环境卫生水平,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分工负责、全面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由院长、副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第五条设立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设在本院后勤部,由后勤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本科室环境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设立环境卫生监督员,负责对本部门、本科室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八条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

第九条各部门、科室应按照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认真完成所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条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1. 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乱丢垃圾。

2. 不准在楼内吸烟、喝酒、大声喧哗。

3. 不准在公共场所乱贴、乱画、乱摆、乱放。

4. 不准损坏公共设施、绿化植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第十一条医院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

第十二条医院卫生间、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第十三条医院食堂、餐厅、食品商店等食品经营场所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保证食品卫生。

第十四条医院垃圾应实行分类放置,定期清运。

第十五条医院药品、器械、器材等应存放于规定场所,分类放置,标识清楚。

第四章环境卫生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全院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环境卫生监督员应加强对本部门、本科室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办公室。

第十八条办公室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应责成相关部门、科室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医院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医院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医院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保护工作,维护医院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环境保护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的必要基础,必须得到全院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第三条医院环境保护工作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安全。

第四条医院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全院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第五条医院领导班子要带头遵守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环保职责,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各科室主任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监督本科室环境卫生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医护人员要自觉遵守环保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严禁私自乱丢乱倒垃圾,保持医院环境整洁。

第八条病人、家属等就医人员要爱护医院环境,文明就医,不违规吸烟、乱丢乱倒垃圾,配合医院环保工作。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九条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医院规定,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第十条临床科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清洁,杜绝院内感染的传播,提供良好的治疗环境。

第十一条医院后勤部门要做好医院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定期对医院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第十二条垃圾处理必须按照医院垃圾分类要求,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杜绝乱倒乱丢现象。

第四章病房环境管理第十三条病房环境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卫生整洁,塑造良好的治疗环境。

第十四条医护人员要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为患者提供周到的服务,帮助患者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医院病房内禁止吸烟,禁止乱丢垃圾,保持病房内整洁卫生。

第五章外科手术室环境管理第十六条外科手术室必须保持洁净卫生,设备消毒合格,创造良好的手术环境。

第十七条手术室内必须做到无菌操作,手术器械必须严格消毒处理,确保患者手术安全。

第十八条手术室内必须遵守外科手术规范操作流程,严格遵守手术规章制度,确保手术质量。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环境卫生水平,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医院室内外环境卫生、医疗废弃物处理、卫生设施设备管理、卫生消毒隔离等方面。

第三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卫生监测和风险评估,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第二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合理绿化院容院貌,营造舒适、良好的工作及就医环境。

第六条医院对环境卫生实行区域岗位责任制管理。

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责任人,应按照医院下达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完成科室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第七条医院应当设立卫生监督员,负责监督和考核科室保洁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督导科室内其他工作人员搞好分担区的卫生。

第八条医院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污物、乱丢垃圾等行为。

第九条医院工作人员应搞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挂牌上岗。

医院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应主动劝阻患者及陪护在指定区域吸烟。

第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消毒隔离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规范,防止交叉感染。

第三章医疗废弃物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疗废弃物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置,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四章环境卫生监测与评估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环境卫生监测制度,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环境卫生管理措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五章奖惩与责任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奖惩制度,对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环境整治工作制度

医院环境整治工作制度

医院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医院环境整治工作是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根据国家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1.成立医院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设立医院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3.各科室设立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环境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工作内容1.环境卫生整治(1)保持医院室内外环境整洁,无垃圾、痰迹、纸屑等杂物。

(2)定期清理卫生死角,防止病媒生物滋生。

(3)加强医院绿化带管理,保持绿化带整洁美观。

(4)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规定,确保医院公共场所卫生达标。

2.环境消毒与灭菌(1)对医院各个区域进行定期消毒,特别是患者接触较多的部位,如床单元、仪器设备、卫生间等。

(2)对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筛查,加强对传染病的防控。

(3)对于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3.垃圾分类与处理(1)医院内部实行垃圾分类,设置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

(2)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

(3)提高医院垃圾处理效率,减少垃圾污染。

4.病区管理(1)保持病区整洁,床单元整洁率达到90%以上。

(2)加强病区空气流通,保持室内空气质量。

(3)加强对病区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患者安全。

5.员工健康管理(1)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定期进行体检。

(2)培训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员工环境卫生意识。

(3)员工在岗期间,要求穿戴整洁,严格执行手卫生规定。

三、工作流程1.制定环境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3.医院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定期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优秀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医院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创造一个安全、干净、卫生的医院环境,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1.医院环境卫生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确保医院各个区域的环境清洁、整洁。

2.各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本科室的卫生状况,并组织开展清洁卫生活动,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3.医院要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确保医院环境卫生无污染。

4.医院要定期清理空调、排风系统,保证空气清新。

第三条医院安全管理1.医院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

2.医院要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医院各个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3.医院要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检查,保证医院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4.医院要制定安全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医院的消防安全。

第四条医院噪声管理1.医院要定期检测各个科室的噪声水平,合理设置噪声隔离设施,减少患者的噪音干扰。

2.医院要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降低医疗设备产生的噪音。

3.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教育,提高对噪音对健康的危害的认识。

第五条医院污染控制1.医院要定期对水质、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监测污染源,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医院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医院要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实行分类收集、处理,确保医疗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理设施,按规定进行医疗废物处理,保证废物排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第六条医院的绿色环保1.医院要倡导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节能环保意识,资源节约利用。

2.医院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处理流程,确保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危害。

3.医院要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损耗,建设绿色医院。

第七条外来单位管理1.外来单位在医院内进行工作时,必须遵守医院的环境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破坏医院环境。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4篇)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4篇)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各种环境卫生管理活动,包括建筑物、设施、设备、物品等的卫生保洁、消毒和消杀工作。

第三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包括院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等。

第四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接受环境卫生培训,不得私自调换或更换医院内的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医院应当制定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的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和设备,确保环境卫生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档案,记录环境卫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并进行归档保存。

第八条医院应当对外界环境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治理措施,确保医院内的环境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与相关卫生监督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接受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环境卫生问题。

第二章环境卫生保洁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医院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应当通过相关培训和考试,具备相应的卫生保洁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医院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工作,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干净。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达标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按照规定对医疗设备、器械和物品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和消杀。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废弃物管理,明确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和处置方式,确保废弃物不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废水、废气和垃圾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符合环境标准。

第三章环境消毒和消杀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消毒和消杀管理制度,明确消毒和消杀工作的职责和要求。

第十八条医院环境消毒和消杀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人员应当持有相关的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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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环境管理制度
一、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的目的
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项目“三废”排放实行监控,确保建设项目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协调地方环保部门工作,为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保证,针对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加强严格管理,企业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并尽相应的职责。

二、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
1、机构组成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建设施工阶段,工程指挥部应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事宜。

工程投入运营后,环境管理机构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下设环境管理小组对该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负责,并受项目主管单位及环保局的监督和指导。

2、环保机构定员
施工期在建设工程指挥部设2~4名环境管理人员。

运营期应在后勤管理部门下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并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1名,锅炉房操作人员3名,中水处理站操作人员4名,垃圾处置人员5名,绿地养护人员4名。

3、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
(1)贯彻、宣传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本医院的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技术经济政策、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监督检查本项目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情况。

(4)定期进行环保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转。

( 5)负责医院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制定事故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组织污染源调查及控制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6)负责对医院环保人员和居民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和环保人员的业务素质。

4 、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
(1)环境管理机构对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履行施工期各阶段环境管理职责。

(2)对施工队伍实行职责管理,要求施工队伍按要求文明施工,并做好监督、检查和教育工作。

(3)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报告书中有关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施工程序和场地布置实施统一安排。

(4)土建工程需要土石方的挖掘与运输、管道挖沟、施工建材机械等占地,对产生的扬尘应及时洒水,及时清除弃土,避免二次扬尘。

(5)合理布置施工场内的机械和设备,把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布置到远离居民的地点。

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及监理的主要内容见表19-1。

5 、运行期环境管理计划
(1)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该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

(2)对医院内的公建设施给水管网、锅炉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公建设施的正常运行及管网畅通。

(3)废水进行二级处理,确保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4)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收集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对分散布置的垃圾桶应定期清洗和消毒;外运时,应采用封闭自卸专用车,运到指定地点处置。

(5)绿化能改善区域小气候和起到降噪除尘的作用,对医院的绿地必须有专人管理、养护。

三、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监控是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缓解环境恶化的对策与建议。

1、施工期环境监测
目的
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车辆运输等引起的环境问题,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1)监测时段与点位
包括整个施工全过程,重点考虑特殊气象条件的施工日。

监测点位为施工涉及到的所有场地,重点监测施工场地。

(2)监测项目
大气环境监测因子为TSP;噪声环境监测因子位leqdB(A);此外还有生活垃圾、交通运输情况等。

(3)监测方式
施工期的环境工作可委托武安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

2、运营期环境监测
建设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控主要目的是为了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监测,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主要包括废水、噪声、固废监测。

(1)主要监测内容
1)排水水质,监测项目为CODcr、SS、总余氯、粪大肠菌群。

2)院界噪声,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

3)废气,监测项目为锅炉烟气中烟尘和SO2的排放浓度。

4)固废分类处置情况实施检查。

(2)各污染物监测地点和频率
1)废水:医院污水排放口,CODcr和SS每月一次、总余氯每日二次、粪大肠菌群数每两周一次。

2)噪声:边界设4个测点,每季度一次。

对项目内各噪声源如鼓引风机等根据需要进行有选择的监测。

3)废气:废气排放口,每年监测二次。

4)固废:处置情况检查,每月一次。

(3)环境管理人员和污水站分析仪器设备
1)环境管理体系和人员配备
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由一名副院长负责管理。

其职责是实施环保工作计划、规划、审查、监督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工作,并对“三废”的排放达标进行监控。

负责处理污染事故,编制环保统计及环保考核等报告。

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设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环保管理人员1-2名,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

配备监测分析人员2~3名。

2)污水站分析仪器配备
环境监测委托武安市环境监测站进行。

污水站分析仪器配备的具体情况见表19-2。

(4)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使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并通过经济杠杆来保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认真执行。

根据需要,建议制定的环境保护工作条例有:1)环境保护职责管理条例
2)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管理制度
3)处理装置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4)排污情况报告制度
5)污染事故处理制度
6)环保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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