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综合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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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10级参考的综合测评评分执行细则

供10级参考的综合测评评分执行细则

经济贸易与统计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执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发奋成才的积极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考核学生各方面的表现,逐步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激励、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和塑造学生较高的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综合测评中坚持育人为本,德育先行的原则;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综合测评的成绩是考评学生的主要依据,由思想道德、学业科研、文体及其他方面测评分构成。

凡在素质拓展计划中规定需完成的必修和限选学分项目不属于本办法加分范围。

第四条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思想品德、学业科研、文体及其他方面表现三个方面各以100分为基本分计算,然后分别按20%、65%、15%的比例折算,三部分之和即为综合测评总成绩。

其计算公式是: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积分×20%+学业科研积分×65%+文体其他方面积分×15%。

第二章思想品德表现测评第二章思想品德测评第五条思想品德分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

第六条思想品德表现的基本分占70分,每个学生均先得到此分,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加分和扣分。

第七条品德表现加分按以下标准执行,最高加分不能超过30分。

(一)担任学校、学院和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且工作表现良好,视实际情况可加5分至8分,具体如下:1.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加6分,班委会其他成员加3-5分(由综测小组评定)2.校区分团委干事、学生会部员;院系团总支、学生会、青协、自管会干事加5分;学院办公室助理加6分。

(注意:1、2条若有重复,按最高分加)3.担任社团联合会、心理发展与互助协会、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协会部门其他成员(如干事)加4分4.班级心理信息员加1分.5.担任校国旗护卫队队员、校风学风督导队员满一年,且工作表现良好,视其实际情况,队长加8分,队员加7分。

阜阳师范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阜阳师范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阜阳师范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阜阳师范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2009年8月第1次修订)第一章总则为了对我校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作出全面科学的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综合测评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积分=S×20%+Z×50%+T×10%+W×5%+G×5%+K×10%。

第二章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思想道德素质积分公式为:S=S1+S2+S3。

其中,S1为基本积分,S2为表现积分,S3为奖励积分。

1.基本积分(S1)基本积分满分为70分,按下表计算:理健康素质两部分。

该项总积分不得超过100分。

1.身体健康素质(T')每学年每位学生身体健康素质的积分公式为:T'=T'1+T'2+T'3+T'4。

其中:T'1为体育达标状况积分(最高10分);T'2为日常体育锻炼积分;T'3为参加体育赛事加分;T'4为身体健康状况积分。

(1)T'1积分按下表计算:项目优良中及格不及格T'1 10 8 6 5 3(未达标)(2)日常体育锻炼积分(T'2)主要以各学院组织的日常体育锻炼为依据。

出操班级按个人出勤率×50%×100计算积分;不出操班级该项积分由各学院自定。

(3)参加体育赛事加分(T'3)按下表计算:破记录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精神文明国家级50 40 30 25 20 18 18 15 12 18省(部)级35 25 20 15 12 10 8 6 5 12市、校级15 12 10 9 8 7 6 5 4 8学院级8 7 6 5 4 3 2 1 注:①赛事成绩积分不重复计算;②集体项目,主力队员(最多占全队报名人数的50%)得全部分数,非主力队员得分减半;③同时参加数项可兼得。

综合测评实施方法

综合测评实施方法

综合测评实施方法2009年9月1号一、毕业学年的综合测评在第二学期第十周完成。

二、取消高分考生奖学金及体育专长考生奖学金,只设立品学兼优考生奖学金,其中:1 、所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为我校,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奖励1000元2 、所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为我校,高中阶段获市级(地级市)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者奖励500元三、优秀学生奖学金:1、优秀三好学生奖金额1500元/人2、三好学生奖学金额1000元/人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额400元/人4、综合测评单项奖学金额250元/人四、学校专项奖学金1、工作积极分子学金额100元/人2、发表学术论文专项奖学金,其中:特等奖金额1000元/人;一等奖金额500元/人;二等奖金额250元/人;三等奖金额100元/人3、其他专项奖学金,其中:(1)、学术科技类国家级比赛奖励标准为:特等奖1500元/人;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750元/人;三等奖400元/人;(2)、文艺体育类国家级竞赛奖励标准为:设等级奖项的竞赛活动,特等奖1000元/人;一等奖800元/人;二等奖500元/人;三等奖300元/人;设名次奖项的竞赛活动,第一名1000元/人;第二名700元/人变为800元/人;第三名600元/人;第四名500元/人;第五名400元/人;第六名300元/人;第七名200元/人;第八名100元/人。

五、其它专项奖学金(一)、我校学生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个人和团体项目的大学生科技、文艺、体育比赛,比赛活动必须是由有关政府部门主办,若活动为行业或协(学)会组织的比赛按降一级处理;(二)、学校组织参赛的部门必须在参加比赛前将参赛通知和学校主管领导批示复印件一同交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如未能在比赛前备案,则在申报学生专项奖学金时上交竞赛相关材料简要说明(材料内容包含比赛主办、承办、地点、时间、形式、参赛对象、奖项设置等)否则不给予奖励。

2009——2010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2009——2010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经济系09-10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一、总则(一)、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各方面表现进行量化评价的一种方法,其宗旨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9月至当年8月之间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部分。

(三)、综合测评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100分,其在总评分中所占百分比分别是30%、60%、10%,各项乘以相应的比例后相加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

(五)、本方案适合对象是经济系07、08、09级全体在校生,以同年级同专业同层次作为一个参评单位。

二、素质测评的实施办法(一)、测评小组1、素质测评工作由系统一领导和部署,各班测评小组组织实施。

成立经济系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和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明确各自职责。

经济系测评小组成员:游新宇、杨林、李薇薇、石腊梅、周平峰、刘江奎、赖敏、曾维佳、陈金林、刘婧媛、XXX、XXX、XXX、XXX、XXX、XXX、XXX各班级测评小组成员:班长,团支书、干部代表、两名学生代表。

(二)、主要职责:1、评出本班同学品德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的基本分。

2、审核素质测评各方面的基本分、奖励测评分和处罚分,上报素质测评有关材料。

3、做好素质测评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和与素质测评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素质测评按如下程序进行:1、个人总结:每个学生必须按照素质测评三方面的内容,认真写出一学年的书面总结,按照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地填写德、智、体三个方面的基本分、奖励分和处罚分。

2、评议和评分:班级素质测评小组在阅读个人总结和表格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该同学平时的表现进行评议,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分别评出各项分值,并计算出每个人的测评总分。

余杭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余杭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附件:余杭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根据《余杭区2009年初中学业测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中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程;有利于引导学校教育教案变革,促进素质教育的长期、顺利地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有效发展;有利于改进传统的评价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评价应体现学生发展的特点,将个性特长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2、导向性原则:强调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综合性学习、知识与能力的统一,以真正体现推进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

3、可行性原则:评价方案要切实可行,具有先进性、本土性和可借鉴性。

4、诚信原则:凡参与的评价者要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严肃认真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确保评价的公正、公平,确保评价结果与学生日常表现的一致性。

三、组织机构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和评价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应当建立余杭区和学校两级评定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以及评定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余杭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评委会)<1)委员会成员主任:赵丽萍副主任:王方鸣严明程宁委员:方金琪徐蔚周雁南汪震林金国昌胡会云吴金顺费锦南叶雨吴菲沈元璋黄法良周建峰冯国民周晖许永明<2)区评委会主要职责制定或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监督评价程序,组织区域评价和指导学校评价工作,受理质询、申诉与举报,纠正评价中的失误和查处违规行为。

<3)区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一科)和综合评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五个工作小组,由王方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雁南、沈元璋、黄法良、周晖、叶雨分别担任各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教育行政人员、教研员、教研大组成员和优秀教师代表组成)。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2009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2009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黄渠桥中心学校黄渠桥中心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学生个体为评价对象,努力做到对每一名学生有比较全面、客观的评价,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全面和谐发展为目的。

这既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依据,又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努力方向。

它的作用在于树立一个衡量学生素质的标准,为师生确定工作和学习的奋斗目标,使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展,为家庭教育提出明确的要求,以利于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统一。

二、评价原则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3、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学校、班级实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师将评价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使评价具有较强的实效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三、评价的内容及目标体系以促使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综合素质目标和学业成绩(期中、期末)目标两个方面。

——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具体指标应包含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各种教育活动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所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

主要评价指标:(一)道德品质。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009年度市直学校教育工作综合考评细则

2009年度市直学校教育工作综合考评细则
考核奖惩力度不断加大(13分)
B6、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定期
教师业务档案健全,内容应包含师德情况、教育教学工作量情况、教学实绩情况、公开教学情况、业务进修情况、 竞赛或论文获奖情况以及其它教师业务资料(3分);学校管理资料齐全,有教育教学实绩分析情况、问卷调查情况、 教学常规检查记录、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及其它考核资料(1分);高级教师考核工作认真扎实,考核台帐齐全(3分)
2009
指标项
考评内容及要求
评分细则
得分
A1
领导
班子
建设
22分
B1、校长有先进的符合学校实际的 办学理念,办学行为规范,质量提 升行动计划实施成效好(5分)
认真实施学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积极开展活动,年度工作目标达成度高、效果好(2分);办学行为规
范,严格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严格课程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好课率和学生满意度)(1分);积极组织课外辅导,效果好(有适合学生需求的具体安排表,明确学科、人员、 时间、主题、对象),有目标、有落实措施、有检测记录(2分);作业布置及时,批改及时,注意习题的选择性, 题量适度,有一定比例自编内容,及时批改和讲评(1分);按要求组织参加全市性调研测试,操作规范,能及时上 报准确数据,分析到位(学校有教考分离的检测评价机制,适量组织对各学科进行统一测试,准确定位、效果好)(3
A5
后勤
管理
31分
■分F
B15、校园环境整洁卫生,后勤管
理规范,服务质里好(14分)
校园环境整洁、卫生,注重绿化美化,车辆停放整齐(3分);环境布置朴实美观、体现教育性,黑板报、
宣传橱窗内容及时更新,语言文字规范(3分);后勤管理工作年度有计划,月度有安排,管理制度齐全,

09编出综合素质评比标准(奖学金A分)具体实行办法【精品范文】

09编出综合素质评比标准(奖学金A分)具体实行办法【精品范文】

09编出综合素质评比标准(奖学金A分)具体实行办法 09编出综合素质评比标准(奖学金A分)具体实行办法原则:以学院制定条例为参考标准,结合班级实际情况以及班委组织讨论,结合班上同学意见制定相应的细则;总分100分,减分制;在减分基础上实行适当加分制,但总分不超过100分;违反相应条例按照规定予以扣分,对于给予奖励者则按照相关条例加分。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班委本着班级建设良好发展的态度认真制定并执行本细则。

总负责组:组长:导师:黄先蓉副组长:班长:胡思源团支书:方业如实施办法1、班会以及团会要求每个人必到,特殊情况须向班长或者团支书请假者例外,如有需要则须向院里请假,对于不到者由组织委员刘嘉俊做好相应记录;2.课堂到堂情况(尤其是专业必修课和高数课到堂情况)由学委统一安排人数清查,采取定时不定时点名的方式,并及时和老师联系,统计每次作业上交的情况,由学习委员汤麓桥具体负责;3.对于寝室在卫生评比成绩(尤其是其中中不合格者以及拒绝接受检查的宿舍)由生活委员刘佳辰和男生寝室负责人阮鑫瀚统一做好记录;4对于班级或者班级团支部组织的集体活动要求参加而不参加者由相应活动组织者做好记录(由班长和团支书负责);5.对于校、院组织的活动要求参加而未参加者由相应活动涉及负责人负责做好记录工作(如校、院运会啦啦队员到场情况由体育委员负责,校、院组织的文体活动啦啦队员到场情况由组织委员负责等,负责人不明的情况下由班长或支书负责,班长或支书亦可在活动组织前指定相应班委负责)。

特别注意:对于违反没有硬性扣分标准项目如A1.1、A1.4、A2、A3.5应召开班委会会议讨论并决定。

(此项参考08编出的具体实施办法)评分标准:(一)思想政治表现方面(A1):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与有损于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活动的,经查实,一次记录减20分;2、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没有事前有效请假,不参加的一次记录扣2分;3、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不要求硬性参加的活动以观众身份每参加记录一次,一次可加0.5分,以选手和演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活动的,一次加1分;4、每次召开的班会、团会,未经有效请假,不参加的每记录一次扣1分;请假次数达3次者扣除0.5分;5、做出有损班级团结、有损班级凝聚力即在集体活动中不听从指挥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班委商讨决定一次记录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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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09年综合测评
评审办法
一、组织机构
1、新闻与传播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曾利斌朱子木龙思思杨莲各班班主任
2、班级审议小组:
班级人数50人以下的班级,班级审议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

班级人数50人以上的班级,班级审议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

小组固定成员:班主任(组长)班长(副组长)学生代表一名
(内招班外加团支部书记)
其余成员从以下职位任职同学中挑选:
副班长班委所在班内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副书记
二、实施程序
1、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每个学生必须认真按测评内容写出一学年的书面总结,并进行自评,按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填写表1、
2、3的各项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及表4、5,向班审议小组汇报。

每位同学自评结束上交班委后,不允许更改。

2、班级审议小组审议学生的总结和自我测评的情况,核实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有错漏的要予以更正或补充,经审议后送学院领导小组审核。

3、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审核各班测评结果,审核后交由各班负责向学生公布综合测评成绩第一榜。

学生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如有错漏,学院领导小组予以更正,并公布第二榜,形成终评成绩。

四、实施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测评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本办法为导向力求客观公正,学生若对测评过程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领导小组反映。

2、真实的原则综合测评要本着真实、负责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

任何项目的填写都必须有真凭实据,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

否则,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以上处分,并在综合测评的总分扣除10分。

五、实施细则
我院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并依据《暨南大学学生综合测评试行办法》(1998年7月修订)制定本细则,作为学院实施综合测评的根据。

(一)思想品德行为表现积分表(表1)
1、基本分60分(每项20分):每项经个人评分(20%)、班组评分(40%)、学院考核评分(40%)后才得出总评得分,最后将三项进行小计得出基本分。

班组、学院评议时应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评议、评分。

(表3同)
无故缺席评估大会的同学第3项封顶15分,评估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如:迟到、旷课等)的同学,第3项封项10分。

2、附加分(不封顶):第一项,分为个人单项和集体单项(两者均取最高分相加)。

个人单项中,校级荣誉必须由暨南大学或其职能部门如学生处、团委等以红头文件进行表彰为加分依据(其他类推),对于校院学生会、团委及各社团组织各自授予的称号,不再作为此项的加分依据(但优秀与否可作为第三项个别表现分的依据)。

第二项加分可累加,表中列举的各项每项每次只加2分,且必须是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者(无偿献血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加5分,其它的加3分)。

第三项按以下表格操作。

(表格说明:a、此表加分按任职级别进行加分,按最高任职进行加分,不得累加,且必须注明任职情况;b、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学院领导小组可酌情加分,加分上限10分)
4、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分(合计)=(基本分+附加分-扣分)×20%
(二)学业表现积分表(表2)
1、基本分(80分):按2007-2008学年度平均学分绩点,转换成百分制后进行计算。

按公布的成绩由班级审议小组统一进行计算,成绩表由杨莲老师提供。

计分公式为:由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转换后的成绩×0.8
2、附加分(封顶20分):
第一项,此项加分主要指发表论文加分,同一篇文章以最高级别计算。

鉴于我院专业特点,在各校报(《暨南大学》、《暨大学生报》、《暨南青年》、发表文章的,不管发表数量多少,均只加1分;在各报社发表文章的,不管数量,只加3分(毕业实习和训练营期间发表的文章不计入内);在《新闻学生》发表文章的,每篇1分,上限3分。

对于有争议的级别,由学院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界定。

(以文章复印件为准)
第三项,必须是参加并获奖者,同一作品获不同等级奖不累加计分,只取最高项。

参加挑战杯获奖者,国家级加15分,省一级加10分,校一级加5分;获得学校挑战杯立项并完成的同学加1分。

第四项,此项取消。

(三)文体表现积分表(表3)
1、基本分(60分):操作同表1基本分。

2、附加分(此项不封顶):“体育未破记录但获奖者”指第1、2、3名,“未获奖但取得名次者”指第4~8名;“参与组织、工作和服务人员”(此项封顶分为10分)。

校艺术团、国旗护卫队、礼仪队等成员坚持参加训练者一学年加2分,但不在上一项“参与……活动者”中加分(学院举办活动时积极为学院服务、贡献除外)。

凡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组织的各项活动不予以加分。

另:
(1)学代会代表,加1分。

新生杯组委会成员,加3分。

新生杯工作人员及学院组委会,加2分。

新生杯学院拉拉队、篮球队成员,加2分。

获得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每位班级成员加2分。

(2)本学年主要活动如下:
校运会、北极光、学生会杯、辩论赛、三下乡、排球赛、征文。

3、扣分:第一项的标准改为:“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其他项按表格操作。

六、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暨南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09年9月18日
附:综合测评统计表(例)
2006新闻综合测评统计表
注:上交时为EXCEL表格形式,非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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